美章网 资料文库 抓好规范墓葬秩序监管讲话发言范文

抓好规范墓葬秩序监管讲话发言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抓好规范墓葬秩序监管讲话发言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抓好规范墓葬秩序监管讲话发言

同志们:

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视,也反映出规范墓葬秩序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全面规范墓葬秩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强力推进墓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问题,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行,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执行比较到位;全面推行火化,年月日实现了全境全员%火化;规划建设乡村公益性墓地个,有效减少了乱葬滥埋和大坟大碑现象;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共建设生态墓地567处,年,%以上的骨灰实现生态葬法处理。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从认识上看,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畏难情绪较重。部分乡镇和行政村领导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对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信心不足、动力不强。有的片面认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会引发群众信访问题,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不强,甚至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二是被动应付思想。部分领导干部平时注重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发展,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个别部门职责不明确,错误认为殡葬改革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从举措上看,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广度,长期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开展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宣传透彻,造成基层干部群众对推进殡葬改革的认识不够,政策法规不清楚,工作执行难到位,群众丧葬观念转变缓慢。二是管理不到位。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无序,点多面广,有的村每个自然村就建有一个公墓,特别是村规模调整后,有的村甚至达到个。墓地建设档次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难以推行生态葬法。墓地管理粗放,有的村把整座山都作为村公益性墓地,丧户可以随处乱葬。存在违规经营现象,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死亡骨灰葬入本村公墓,严重破坏了殡葬管理秩序。三是整治不到位。各乡镇、街道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不平衡,部分乡镇、村对墓葬管理的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对超标准树大碑造大坟和乱葬滥埋、违法经营坟墓的情况执法不严、整治不力,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农村富人违反殡改政策,违规建坟,在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从成效上看,存在两个严重问题。年以来,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反弹,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去年,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反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一是超标准建坟现象严重。根据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情况,全市公益性墓地内%以上的坟墓属于超标准建坟,共有树大碑、造大坟等超标准坟墓穴。大部分墓碑面积是规定标准的两倍,墓穴面积是规定标准的3倍,甚至有部分超过标准的倍多,建造的墓碑高达米,墓穴占地面积多平方米。二是乱葬滥埋现象严重。一些丧户私自将亲人的骨灰葬在自留山、自留地上,或是到村公益性墓地外买地、买山入葬。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穴乱葬滥埋坟墓,最严重的一个乡镇就有穴。同时,生态葬法在大部分行政村停止推行。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正处于一个深化提升的关键时期,必须及时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否则多年来推行的殡葬改革成果将前功尽弃。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推进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着力巩固成果,规范墓葬秩序,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殡葬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提升,深入开展违规建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墓葬秩序。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全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1、合理规划墓区建设。主要是对全市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重新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强化管理。在时间要求上,各乡镇、街道要在月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在月底完成建设工作。要在对各行政村墓地规划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殡改办,由民政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参与,对全市所有的公益性墓地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发给公益性墓区证。在规划选址上,要符合乡镇、街道的总体规划,原则上对原有符合规划要求的公益性墓地进行规划改造,修建墓区道路及排水设施。需要重新选址的,必须利用荒山脊地,避开“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和农民群众的居住点。在建设要求上,原则上个村建个墓地,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的村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以建个,鼓励联村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墓地。要规划部分生态墓地,原则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生态墓地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个以上生态墓地。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行政村按照“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墓地基础设施,改善墓地环境,切实解决“定点安葬”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全市新农村绿化运动,大力推进墓区绿化工作,确保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2、严格禁止乱葬滥埋和规范墓葬标准。重点是严格执行《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时纠正查处乱葬滥埋、超标准建坟、公益性墓地超范围经营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禁乱葬滥埋。在新规划建设的乡村公益性墓地投入使用前,骨灰一律按规定标准葬入原村公益性墓地内,自月日起,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公益性墓地或市公墓内。今后乱葬滥埋的,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非本服务区域内死亡人员骨灰葬入,一经查实,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二是严格规范墓葬标准。原则上一个墓区内的墓穴面积、墓碑面积和制式要统一。具体标准是: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m2,双穴不得大于m2;墓碑面积单穴不得大于m2,双穴不得大于m2;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米。墓碑制式在不超标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或各行政村确定,丧户到村里统一定制领取。墓葬穴位由村里统一安排,原则上按顺序或一行内抽签确定,不得隔行选择。今后凡在公益性墓地内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

3、积极倡导“小碑型”生态葬法。生态墓葬占地面积小、墓区绿化好,有利于群众节约墓葬成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在建设标准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葬法的通知》(政办发[]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墓地绿化覆盖率必须达到%以上;墓碑的尺寸大小控制在㎝×㎝以内;墓碑可平放或倾斜放,离地面高度控制在米以内,倾斜放的墓碑与草坪的倾斜度不得超过度。在具体要求上,推行“小碑型”生态葬法的村,要严禁骨灰在生态墓地外乱葬滥埋,从月日开始,所有生态墓地使用区域内的骨灰必须葬入经审批合格的生态墓区内(包括迁坟);凡今后乱葬滥埋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迁移或组织平毁;严禁在生态墓地内超标准树碑建坟,发生超标准建坟的,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一律通知限期改正或组织拆除。在建设经费上,生态墓地建设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由市、乡两级财政以奖代补和村级集体经济共同承担的办法解决。

4、集中开展违规建坟墓葬整治。整治时间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整治对象是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违规建坟。整治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动员辖区内违规建坟户,自觉向本村申报违规建坟情况。在各村申报基础上,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申报情况逐户调查核实,登记编号造册,于月日前上报市殡改办,并对申报和核实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于 月日前向户主发出清理迁移或绿化覆盖违规建坟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和村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户主按时整改,确保在月日前完成清理整改或绿化覆盖。对逾期未整改迁移或绿化覆盖的违规坟墓,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强制拆除或平毁。三是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每月底向市殡改办上报墓葬专项整治的进度。市殡改办将在月底组织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对验收优秀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时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对违规建坟的集中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扩大殡葬改革成果。

1、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每年月份是的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巡回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规范墓葬秩序工作。特别在集中整治阶段,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开道作用,把整治通知书印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支持作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软磨硬抵、违规建坟的进行曝光,为推进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要强化职责,齐抓共管。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充分发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着力形成民政牵头、责任在乡、村为基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市殡改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这项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要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分值为5分,并签订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市殡改办年底还将对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专项考核。从下届村级换届开始,要把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情况列入村两委干部的任职条件之一。

3、要严格政策,依法整治。违规建坟集中整治是一场“硬仗”、“攻坚战”,任务艰巨。关键是各地各部门要消除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会后,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制定整治方案,与各行政村签订工作责任书,精心部署安排,分层分类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违规建坟户座谈会,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强化协作。集中整治主要以乡镇、村为主体,民政、国土、规划、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二是严格执法。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整治。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支持墓葬整治,如有亲属的坟墓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要主动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做好迁移整改或绿化覆盖工作。对违反政策法规搞风光大葬、乱葬滥埋、树大碑造大坟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讲究方法。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基础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方法上不能简单粗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对“钉子户”的教育引导,把工作做深做透,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平稳有序开展。

4、要长效管理,标本兼治。一是要健全组织网络。各乡镇、街道要设立殡葬管理员,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的作用,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殡葬管理组织网络。二是要完善执法机制。各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配备联合执法队伍,及时有效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门要成立以殡葬执法为主的民政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违规建坟的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提前介入殡葬管理事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源头管理。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建立乡村公益墓地年检制度,加强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要建立骨灰跟踪管理机制,明确骨灰安葬范围,规范骨灰领取程序。各地要积极探索墓碑制售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村为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定点的墓碑制售厂(店),签订生产使用墓碑合同,按照标准统一墓碑制式、统一墓碑面积、统一墓碑价格,丧户使用墓碑一律到村里订购。工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墓碑制售店的管理,签订生产销售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得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大碑和向辖区内的丧户个人销售墓碑,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四是要加强培训工作。重点是要加强墓碑制售店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殡葬管理员及专管殡葬事务的村干部的业务培训、风水先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

同志们,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葬秩序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任重而道远。希望各地各部门要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真抓实干,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切实把殡葬改革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利民工程抓好、抓实,为推进科学发展,打造“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