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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专题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学习培训会,也是一次任务交办会,更是一次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实现三个明确、解决两大问题,即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解决为什么要创建、怎么创建的问题。刚才,区食品药监局解读了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副区长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副区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副主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也作了交流发言,思路清晰,职责明确,关键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创建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
近几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全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出现“红色警告”等级的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实现了安全责任体系全覆盖。各级各单位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全区上下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保健品欺诈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瘦肉精”专项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试点示范稳步推进。在示范创建方面,目前 镇、镇、乡已经通过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验收,其它个乡镇(街道)也都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在今年完成创建工作。四是联动创建基础良好。近两年开展了“十小”行业整治规范工作,去年还通过了省级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验收,同时在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目前,等三个县(市)分别于年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根据市政府要求,今年 等三个县(区)都要完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既要打好创建工作的“攻坚战”,更要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持久战”。当前,对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工作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在落实措施、完善机制、强化整改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安全隐患仍较多。食品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的状况,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仍较薄弱,相关措施还不够到位,各种安全隐患依然较多,违法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特别是病死猪肉、私屠滥宰、“瘦肉精”、假冒伪劣食品、餐饮业安全等重点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还不够到位,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等方面的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监管执行还不够到位。会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寻找差距和不足,切实落实措施、加快整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千家万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意义重大。创建工作是一个有效载体,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用好载体,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促进本职工作落实到位。创建工作是一个科学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对照标准,认真研读、解读,加强学习研究,查找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培训,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有考察、有检查、有考核,有计划、有部署、科学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地方政府要负总责,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经济主体要担负第一责任,要从实际出发,做到与五城联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文明集镇创建、平安创建“五创”联动,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善于牵头抓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到部门联动、区乡联动、乡村联动、多元合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联动抓好创建工作,确保通过一年的努力,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一举通过验收,努力构建上级放心、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
为更好地抓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同志和人大、政协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一办三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食品药监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相关主要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组,一是督导组,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二是指导组,由食品药监局局长任组长;三是宣传组,由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同时,区财政要保障必要的创建工作经费。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要突出三个方面重点:
(一)突出重点环节。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着力把好四个关:一是把好“源头关”。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在食品安全工作中都要把好“源头关”,建立源头追溯机制,做到责任可追究、可倒查。二是把好“生产关”。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产品出厂检验。三是把好“流通关”。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大力推进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四是把好“消费关”。严格食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摊点、农村集体聚餐和小饮食店的卫生监督。
(二)狠抓专项整治。在巩固已有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创建要求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旧控新,查漏补缺,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个予以解决,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突出重点品种。以肉类、蔬菜、酒类、饮料、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熟食品、烧腊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销食品为重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要突出重点场所。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对区域范围内食品经营者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经销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三要突出重点领域。当前,要进一步强化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瘦肉精”和餐饮安全管理,确保定点屠宰管理到位、“瘦肉精”检测覆盖到位、添加剂使用管理到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位、餐饮行业管理到位、“多员合一”制度落实到位,实现管理不留死角。在病死猪、“瘦肉精”专项整治方面,要加强对全区养殖领域的“瘦肉精”排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宰前检测“瘦肉精”的规定,加强对各菜市场猪肉进场管理,一旦发现宰杀销售病死猪和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要倒查责任,一查到底。在餐饮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将全区各餐饮单位分成小餐饮、食堂、饭店、群众聚餐四大类,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溯源制度和检查整治为突破口,摸清每一类的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基层基础,着力建立完善“五大体系”,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三网”体系。加快“三网”建设步伐,完善“现代流通网”,积极引导、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统一配送或供应食品。构筑“监管责任网”,分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监管工作职责落实。组建“群众监督网”,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设,完善食品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投诉制度。二是信息体系。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信息,有效防范或制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三是信用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养殖和散养户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四是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提升食品检测能力,扩大食品检测覆盖面,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技术监督水平。五是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按事件的不同等级,建立协调、查处、善后、责任追究、信息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一)认识再提高。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民生改善的一项重要责任。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
(二)领导要到位。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责任要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事关全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把创建工作深化细化具体化,逐项抓好落实。
(四)合力要强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职能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努力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食品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在强化基础、完善机制、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增强工作凝聚力;农业部门要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其他相关责任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本职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生产状况和动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抓点要示范。各乡镇(街道)都要有食品安全的示范点、示范村,各相关责任部门也要建立创建工作的示范点,力求创建工作可看、可查、可学、可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面上的创建工作。
(六)机制要健全。着力强化三大机制:一是宣传机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行为,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保障机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三网”、检验检测等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经费、人员、技术保障,不断优化工作条件。三是督查机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创建办要运用好“四办一点评”工作机制,对照创建标准和责任书要求,及时交办任务,督办进度,会办问题,帮办服务,点评工作,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推进、一月一通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希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