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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留守儿童交流会上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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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留守儿童交流会上讲话

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辽宁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工权益,做好农民工子女工作的有关部署,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安排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会上,铁岭市、昌图县以及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系统的代表,将分别介绍各自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中国网通辽宁分公司和辽宁出版集团、辽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还将向留守流动儿童捐赠电话卡和图书,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之情,值得肯定和表扬。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先讲3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而产生并将长期存在的一个社会群体,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爱的社会群体。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有4个标志:

一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扶助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全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已达到14.3万人。

二是留守流动儿童的学习、生活和监护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近年来全省共投资20.6亿元,在东部山区和其他贫困地区乡(镇)所在地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489所,覆盖全省50%以上的乡镇,一些偏远地区还开通了接送学生的校车,保证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三是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系列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建立示范“留守儿童之家”100个,为留守儿童寻找“家长”13298人。四是留守流动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去年,省财政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今年又增加到150万元,积极支持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各市、县也努力提供财力支持,为开展各项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去年初,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并将其列为为全省未成年人办的6件实事之一。团省委牵头组织实施了特殊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积极为包括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内的特殊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省教育厅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扶持、监督机制,保障留守流动儿童获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省卫生厅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利用妇幼保健院、县卫生院等资源,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服务,提供健康关爱。公安部门大力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全面深化中小学和幼儿园治安环境整治,完善校园警务工作,建立警校联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省文化厅免费向社会开放博物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为包括留守流动儿童在内的全省青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省人口计生委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深入开展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和留守流动儿童的“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民政部门将困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纳入政府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各级关工委特别是县以下农村关工委,注意发挥农村“五老”人员作用,积极对留守流动儿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技知识教育。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建立并管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培训监护人与代管人,直接面向留守儿童开展生活帮助、学习辅导和亲情关爱。各地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大力宣传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共同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总之,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具体实施,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出良好态势,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二、切实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调要解决好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对切实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高度,从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第一,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振兴和全面小康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劳动者和建设者的不懈努力,而劳动者和建设者的培养必须从儿童抓起。留守流动儿童作为未来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他们存在的学业失教、心理失衡、行为失范、安全失保等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就会影响其健康成长,将来也难以承担起振兴辽宁、建设小康的重任。因此,我们要抓住这些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他们全面关爱,确保他们健康成长,为他们将来承担社会重任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辽宁的需要。子女问题是农民工及其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留守流动儿童既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农民工家庭的未来。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平等接受教育,以及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安全等问题,可以解除广大农民工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把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关于解决好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的重要部署,把关爱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维护这些儿童权益,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的需要。留守流动儿童是因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形成的特殊儿童群体。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照顾和关爱,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心理、生活、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承受着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身心压力。受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体制因素的制约,部分农村流动儿童在接受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也面临不少困难。我们必须千方百计保证这些孩子的学习、健康、安全参与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健康地成长。

三、带着感情和责任继续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全省在校留守儿童7.1万人,在校流动儿童14.3万人,而且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关爱工作网络体系。要充分发挥省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精心谋划和组织好全省的关爱大行动。各市、县要普遍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关爱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基层关爱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在基层,要根据留守流动儿童生活、学习、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网络”:一是以村委会、留守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和家长为主体,建立健全家庭监护网络,重点对儿童日常生活、安全加强监护。二是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建立健全教育管护网络,重点负责对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和管理。三是以基层党群组织为主体,建立健全帮护网络,重点解决儿童家庭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四是以政法部门为主体,建立健全权益维护网络,确保儿童人身安全,真正构建起“覆盖到边,监护到位,关爱到人”的全面覆盖的动态管理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关爱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把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管理服务体系中,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完善机制、提供保障,使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得到解决。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纳入实施纲要的监测评估体系,作为主要指标狠抓落实。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监护网络,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

第三,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各市要把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履行职责,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明确专人专管,责任到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要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有检查考核,有情况总结。妇联要切实履行办公室的职责,为党委、政府做好这项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加强督查考核。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强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对城市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学校经费投入和逐步解决对“留守儿童之家”、“快乐成长工作站”教育活动设施的投入,设立留守流动儿童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在关爱行动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和自强自立的留守流动儿童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为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多做贡献。

第四,要加强宣传倡导,营造浓厚的关爱舆论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主流媒体和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关爱儿童,为留守流动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奉献爱心的良好风尚,为城乡儿童平等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抚育儿童的家庭责任。在政府实施“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中,要增加儿童保护和家庭教育的内容,引导家长重视履行监护责任,慎重选择外出打工地点、方式和时机。要组织家教讲师团对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开展基层家教师资、志愿者培训,提高他们对留守儿童及家长的指导能力。要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对留守儿童家长、家长、临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教育方法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其家庭教育管理能力。要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区建立一批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开展培训指导和面对面咨询服务。各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宣传引导中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不要让留守流动儿童觉得自己是问题孩子、可怜孩子,切不可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要鼓励引导他们积极向上,自立自强。

第五,要进一步深化社会关爱活动,切实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要面向社会重点推广“家长”,面向家长重点推广“亲情卡”,面向儿童重点推广“手拉手帮扶活动”,面向学校重点推广“快乐成长工作站”,面向社区村屯重点推广“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要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快乐成长工作站”,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先进文化熏陶、心理健康疏导、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快乐成长。要深化家长活动,通过自愿结对、公开招募等形式,使每个留守儿童都有家长监护和亲情呵护。在学校继续开展“1+3”手拉手互助活动,使团队工作成果惠及留守流动儿童。要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作用,注重把革命传统教育、荣辱观教育与实事关爱相结合,大力加强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政治建设。要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妇幼机构和卫生院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健康关爱。要倡导各级领导重大节日慰问关爱,使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与温暖。同时,还要广泛动员全社会为留守流动儿童献爱心、办实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加强对关爱活动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打造品牌,努力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的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从中受益。

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对国家未来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满怀深情、满怀责任地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不断开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新局面,促进全省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为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