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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上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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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上讲话

一、对全县新农合运行的简要回顾和总体评价

从**年10月起,我县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与筹资工作,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乡、村工作组的共同努力,全县15个乡镇累计参合人数300848人、收缴基金3008480元,参合率达89.51%。回顾过去,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在县卫生局设立县合管办,配备6名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及经办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全县新型农村作合试点的宣传与筹资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制订了全县新型农村作合试点工作启动方案,各乡镇也按要求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乡镇主要领导挂钩,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办法。县上共抽调领导干部60名组成15个工作组(每个乡镇安排有1名处级领导挂钩,每个工作组组长由1名实职副科级领导担任);各乡镇共抽调工作队员1100人组成133个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

(三)各司其职,大力宣传。全县动员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新农合工作开展的需要,大力宣传,各司其职。卫生部门积极做好基线调查、方案的拟定及各种配套政策等。县民政局按每人每年10元代缴了特殊群体的五保(含孤儿)的参合资金,贫困残疾人(含贫困麻风病人)由县残联按全县残疾人10%的比例数下达各乡镇,并代缴参合资金。为解决许多农村人口末落户问题,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人口落户工作的通知》,将落实未落户人口底数列为绩效考核。县监督委员会组织督查组多次深入基层,对15个乡镇采取巡回监督,对宣传动员与筹资工作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掌握有无违反筹资的工作纪律、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学校上街宣传不少于3次,学生知晓率达90%以上。县广电局强化了新闻记者对新农合的报道意识,规定每个记者每周在县台的报道不少于3条,州以上新闻媒体不少于1条。据统计,全县累计发放宣传册子7.6万份、“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7.6万份,在公路沿线、村寨制作各种宣传标语860条,电视宣传达几十次。

(四)把握原则,积极筹资。工作中,我县严格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四项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年人均3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0元、省财政补助20元,按户参保,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从目前运行的总体上看,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平稳安全,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所缓解,总结探索了新形势下建立新农合制度的一些新路子实现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党和政府得民心、卫生事业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一是参合农民得实惠。1──4月,参加门诊医疗63411余人次,报销医药费用33万余元;住院6290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53万余元,既抗大病风险又保小病的合作医疗实质得到充分体现,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农民的健康保健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党和政府得民心。合作医疗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实际问题,将党和国家对农民健康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千家万户,拉近了干部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树立了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三是卫生事业得发展。质优、价廉、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既赢得了农民的信任和拥护,又激发了参合农民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特别是实行定点医疗制度,促成各定点医疗机构竞争态势,各单位在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质量、服务设施上狠下功夫,促进了各医疗单位的规范管理。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县乡合管办人员紧缺,工作不到位。由于乡镇合管办管理人员全部是卫生院的领导或医院业务骨干兼任,致使新农合的许多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村卫生室(村医疗点)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引发了一系列的具体问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对参合程序不了解,有的甚至持怀疑态度,因此参合率还不够理想。此外,少数参合的农户在就医时不知道需带哪些证件,因此错过一些补偿机会。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紧密。如民政部门的五保户、孤儿按规定应全部参合,但由于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导致一部分应参合的人员未能及时参加合作医疗。四是部分乡镇出现少量扩大参合对象的现象。由于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较仓促,主要是部分乡村干部对政策把握不够,有的是退休回农村居住或城镇人员将子女寄在农村老人家抚养,还有的是下岗、农转非等人员,在登记过程中产生混淆,导致出现少量扩大参合对象的现象。五是村医的文化水平、医疗技能普遍偏低,对于复杂多变的农村疫病的防治难于应付。如卫生室(医疗点)的清洁卫生、药品的归类摆设,处方的规范书写、过期药品当场销毁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创新机制,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全县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务院于今年1月22──23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新农合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的一次关键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强调指出:四年来,新农合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新农合具备了基本条件,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失时机地全面推进并确保**年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县(市、区),确保新农合深入持续发展。我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农业人口占76%,属国家新农合覆盖的范围,这对我们来说既是一种机遇,也面临许多挑战。县委、县人民政府已经把这项工作列入我县惠民工程,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力争到**年度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为此,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探索滚动式预缴费机制。滚动式预缴费制度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或住院补偿医药费用时,本着自愿的原则,用补偿所得的费用预缴该户次年参加合作医疗资金的制度。建立滚动筹资制度就是为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我县群众自愿、方便、安全、低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方便农民就近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其主要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克服了传统筹资的缺陷。现场预缴手续简便,可操作性强,减少了筹资环节,预缴资金按月足额上缴县合管办,利息进入合作医疗基金,保证了资金安全,降低了筹资成本,控制了违规操作,达到了简便安全、低成本、可持续的目的。二是降低了筹资成本。三是为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经费基础。预缴费的运作从时间上是连续顺延不间断的,从空间上是大额补偿一次性预缴和小额补偿多次预缴相结合,不是一年一次性上门收费。经过年累月积逐日的筹资,农民可以随时参合,始终维持较高的参合率,避免了上下年度经费脱节,较好地推动全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因此,可以采取烤烟种植农户代扣缴费、贫困农民民政救助参合、独生子女户奖励参合、小额信贷农户代扣缴费等各种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进行基金筹集,努力提高全县农民的参合率。

(二)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宣传动员、政策解释,是组织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下一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会后,我县将启动滚动筹资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一是一定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抗大病的设计初衷讲深讲透,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比照宣传,要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因病致要、因病返贫”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二是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信任,害怕上当受骗。对此,要对照前后合作医疗的不同点,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它们的区别,特别要把握“新型”二字做宣传。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缺乏信任,害怕医生开大药方,得不到实惠。对此,要围绕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原则,向农民讲明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政策所赋予农民的知情权、监管权等权力。

(三)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规定,对药品价格、农民门诊补偿、住院补偿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公示,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云南省规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在醒目位置向农民群众张榜公布,并公示其药品价格,让“参合”农民知道,哪些药品可以报销,价格多少,做到明明白白的消费。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定期公示“参合”农民门诊、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统计情况,保障“参合”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暂行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要严格资金管理措施,筹集到的基金要按时入账,严禁拉用、挪用和贪污。三是要不断完善现行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达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的要求。四是要便民利民,做到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现场减免和补偿。五是县、乡合管办要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县级合管办对县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病人的病历和补偿情况进行入户核实,每月抽查的机构不少于5个,每个机构抽查的出院病人资料不少于上月出院病人总数的5%;乡镇合管办对村级和乡级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每月抽查的村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少于5个,每个机构抽查的门诊病人资料不少于上月门诊病人总数的1%。

(五)加强信息上报工作。为全面及时掌握全县筹资进度,从7月开始,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落实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逢月必报”的工作制度,即:每个月30日前必须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上报内容包括:已参加合作医疗的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正常家庭的户数、人数,基金上划从8月份始,在8月、9月、10月底分三次汇入县财政专户。从11月份起,通过滚动式预缴筹资,参合率达不到85%的乡镇必须全乡总动员,组织力量,开展全面的宣传动员与筹资工作。

(六)严格把握新农合政策。财政部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对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后,对我州新农合管理工作提出了存在扩大参合范围、虚报参合人数、不能及时准确提供完整真实的基础材料等10个方面问题。为此,我县由县纪委牵头,县人大、政协、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参与,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开化镇、马塘镇、德厚镇、红甸乡、簿竹镇、平坝镇、古木镇、追栗街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我县新农合的运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乡镇存在扩大参合对象的现象,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少量退休回农村居住的职工或国家在职干部将子女纳入了新农合;部分乡镇相关单位的配合紧密性不够,一些应参加的特困、五保、孤儿未能参加新农合。这些问题在今年的筹资工作中不得再出现。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必须是农村户籍的人员,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人贾纳入新农合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今年的筹资工作中,各乡镇、县属各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概念,不得随意扩大参合范围,不能出现政府代垫、代缴参合基金的情况,特别是不得出现虚报参合人数的情况。在此,还要强调,各乡镇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向农民收取参合费后,必须将相关票据开给农户,在**年度新农合的筹资工作中,全县丢失了五本票据,这是一种严重失职行为,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七)进一步完善补偿报销程序,切实方便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部是农民群众,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素质相对较低,严密的审批程序虽然能够保证更加有效规范操作行为,并确保基金的安全,但也会降低办事效率,为参合农民带来不便,特别是广大农村交通落后,有些农民群众进一次城、赶一次街都很不容易。所以,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操作与方便群众的关系,县乡合管办要注意收集各乡镇农民群众的意见,并积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更加符合实情的,更加方便群众的完善措施,对一些实效不大,可有可无的程序,可以思考进一步加以简化,同时,要督促严格落实现场减免制及出院清单制、自费药品告知等好的制度。

(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难度大、政策性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卫生局是牵头单位,一方面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建立一套对参合群众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降低医疗成本,让农民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同时,要随时掌握全县滚动筹资情况,随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财政局要负责做好扶持资金的预算和安排,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好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审计局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审计监管,防止基金被挪用和侵占。广电局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民政局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好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贫困家庭参加合作医疗的困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滚动筹资的组织、宣传动员及参合基金的收缴工作,并按时向县委、政府及县合管办报告本乡镇滚动筹资情况。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协调联动,积极做好有关工作,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也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的讲话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