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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大会上,对于人民群众在党的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论述:“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政治优势”。同时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那就是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必须充分认识在反腐败斗争中依靠群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党的宗旨决定了反腐败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同志在庆祝建党周年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腐败从本质上说是对权力的滥用,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蚀,是对我们党的宗旨的背叛。反腐败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体现群众观点和群众利益。把群众的情绪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具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反腐倡廉工作重大决策和措施真正建立在反映民意、符合民情、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同时,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和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二)法律赋予了公民监督政府的神圣权利
我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年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由此看出,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使命,使得依靠群众反腐败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反腐败必须依靠群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矛盾相继显露,消极腐败现象也滋生蔓延,并呈规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一是涉案地域和领域越来越广,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二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案件屡见不鲜;三是集体腐败等“窝案”大幅度增加,涉及人员多、级别高;四是以权谋私依然是腐败案件的主流;等等。腐败问题的多发性和复杂性,使打击和查处的难度加大,单纯依靠专门机构和内部监督反腐败显得杯水车薪,力不从心。迫切需要我们探索一条新路,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作为腐败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反腐倡廉的巨大力量。据近年人民网所作的两会热点问题的调查,反腐倡廉始终是网友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群众对腐败问题的高度关注,一方面说明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强烈愿望,与党中央根治腐败的决心不谋而合。同时人民群众遍布城乡各个领域,对干部的廉贪优劣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国际国内反腐败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证明,群众监督最有效、最彻底、最广泛、最公正。因此,只有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天罗地网,使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积极探索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党始终如一的光荣传统,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拒腐防变机制。要在逐步探索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有效途径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抓出成效。
(一)深化政务公开,维护群众知情权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群众监督,必须要让群众知情,这是依靠群众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办、国办近日颁布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都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要全方位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深入、真实准确,要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公开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有关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决策过程和机制。其次,要多形式公开。遵循“依法、便民、实用、高效”的原则规范公开形式。通过采取便民服务大厅、公开栏、网络、媒体、入户等多种形式,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共信息,方便群众知情。第三,要高质量公开。将公开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公开载体、有公开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公开档案。对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督查、专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化政务公开,关键是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并且及时。公开工作是否到位,对群众实施监督权至关重要。
国家人口计生委于年6月在全系统开展的“阳光计生行动”,以维护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主要目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使群众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在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对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审批过程以及资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公示,确保了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截至年,中央财政累计向1497万人次奖励扶助对象发放扶助资金101.9亿元,没有发生一起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案件,得到了贺国强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维护群众表达权、参与权
民主评议行风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思考与实践如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民主监督方式,始于19年。1998年,中央纪委全会将其列入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普遍推广。
民主评议行风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参与检查评议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部门行业作风霸道、拖延推诱、吃拿卡要、办事难、执法不公等问题,同时使干部职工受到了活生生的廉政勤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保证了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当前,要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除各地党委政府开展的民主评议外,一些行业和部门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展了独具特色的民主评议活动。从年起,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农村普遍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针对评议活动中流动人口及农民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民工计划生育十项便民维权措施,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基层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近年来,全国每年都有超过500万的农民群众和流动人口参加“评计生”活动。
(三)全方位打造监督平台,维护群众的监督权。
一是发挥主流媒体监督维权作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一直以来就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主要渠道。很多地区、部门将行政监督的强制性、群众监督的广泛性、舆论监督的透明性有机结合起来,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与听众对话,接受听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限时解决问题,在政府与群众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要进一步拓展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及时反馈媒体及群众质询,不断促进政府部门作风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树立政府机关良好的形象。
二是开设专门的监督热线。监督热线是各地普遍采取的一种监督形式。以往,由于监督电话不统一,加上电话普及率低,监督热线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近年来,部分地区和部门整合资源,开设统一的举报电话,受到群众欢迎,监督作用和效果大幅度提高。如人口计生系统开设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80%的县开通了阳光计生服务热线。部分地区还把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网络监督平台。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的大众媒体,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
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不仅快速、便捷,而且廉价、有效;网络蕴藏的海量信息,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提供了丰富、直接且不易灭失的反腐败线索。而最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有4亿多网民,互联网普及率高达31.8%。网民参与的普遍性和不受控制性,使得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
伴随互联网业务的迅猛发展,网络反腐越来越显示出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一项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排序的调查中,网络曝光高居首位,占调查总人数的35.8%。因此,充分发挥网络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通过开辟廉政网站,推行网络举报等方式,把群众监督与现代化的网络媒体有机结合起来,方便群众网上举报投诉或发表意见建议,是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议题。
四是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这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一条有力途径,也是群众监督最为深入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基层代表、普通群众、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人员为监督员,对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
群众监督员可通过参加有关学习和培训,获取与监督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了解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向被监督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可通过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察暗访、调研、接受群众投诉等渠道,对被监督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电子信箱、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被监督单位可采取约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与建议。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关键是要严格群众监督员产生的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使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群众的意愿。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都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特邀监察员队伍,对纠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态度粗暴等行业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建立规范性的举报奖励制度。群众举报一直以来就是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举报仍然是获得案件线索的最有效方式。有数据表明,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以上。中纪委监察部统计资料显示,各地八成以上的腐败案件通过群众举报而得以查处。
对群众举报进行奖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是对群众监督的鼓励和认可,也是依靠群众反腐败落到实处的关键。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各行业普遍建立了举报制度,一些部门和行业实行了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普遍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实名举报案件实行专人负责,严格保密,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力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的意见》,将违法生育、违法行政、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及时兑现奖励承诺,调动人民群众同不正之风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例如,年,全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18463件,查处16568件,兑现奖励资金1580余万元。
实践证明,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可以有效降低腐败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人口计生委系统自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来,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及工作的满意度普遍提高。据统计,在各地统一开展的社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70.8%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位居前列。年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电话调查显示,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及工作的满意率达93.8%。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一个思路,更是一种行动,要把权力实实在在交到群众手中,让群众监督、评判政府的工作成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一切为了人民”的宗旨,才能让腐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淹没在人民群众的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