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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乡村新民居建设会议讲话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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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乡村新民居建设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居民都能有舒适的居住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这次会议将新民居建设工作与城市三年大变样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稍后市长还将就新民居建设进行重要阐述和强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新民居建设的时代内涵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协调联动,强化措施,新民居建设各项工作进展迅速,发展势头良好。年,全市确定的个省、市两级示范村开工建设个,占示范村总数的,完成投资亿元,其中个村基本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和年度改造任务,占开工村数的,一批村已基本实现新民居建设目标。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又有个村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亿元,开工面积达万平方米,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新民居建设的成效已开始彰显:一是土地资源初步得到集约节约利用,经初步匡算,基本完成新民居建设的个村在最终完成土地综合治理后,可节约土地三分之一以上;二是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初步改善,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农村面貌初步改观,部分村庄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有所改观,特别是旧村与建成村之间的面貌对比更为明显。四是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得到初步启动,全市新民居建设已投入近亿元,对农村经济乃至全市经济的拉动效应开始显现。一年来的实践说明,农村新民居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也是我们有能力干好、有把握干成的事情。

新民居建设自启动以来,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提高、内涵不断扩大的过程。第一个阶段是在年以前,以建设样板房为主要内容,主要目的是为农民建房提供经济、实用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住宅样式;第二个阶段是在年,我省提出了新民居建设,以推进示范村建设为主要内容,主要目的是规范村庄建设,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今年以来,随着中央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新民居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更大的历史责任。对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予以高度重视。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便组成以陈全国省长为团长的高规格党政代表团,赴市和市,学习考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与做法。随后,市委书记郭华同志又带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前往新乡进行了二次取经。市长也多次指示,要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拿出推进新民居建设的意见。月日,在全省新民居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的第二天,市政府便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意见》。

形势的发展已充分表明,当前的新民居建设与我们过去所理解的新民居建设,在内涵上、形式上、推进方法上都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首先在内涵上,今日的新民居,已经不是昨日的新民居。新民居建设已从一项常规的新农村工作,转变为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已从孤立的单村建设工程,转变为区域整体推进的社会工程。新民居建设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风向标,成为集约利用土地、破解土地资源瓶颈的金钥匙,成为拉动内需、加快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内涵的改变,新民居在建设形式上、建设内容上也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由过去无计划地在旧址翻建,转变为向新型社区、中心村集中建设、集中居住。由过去呆板地旧房翻新,转变为建设城镇标准的宜居社区。由过去简单地盖房搬家,转变为人口、产业、资源等多要素的聚集;新民居的内涵、形式的改变,决定了新民居建设的推进方法、推进时序也必然做重大调整。要以规划为先导,发动群众为基础,配套政策为保障,示范引领为驱动,”等不得,急不得,乱不得”,循序渐进,扎实推动。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新民居建设的原则和内容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新民居建设,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在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中心村(新型社区)“四位一体、四级联动”的大布局下,以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为根本目的,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政策引领、产业支撑、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思路,加快人口、产业、资源聚集步伐,深化农村综合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就业结构、消费方式城市化,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明确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推进新民居建设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要明确新民居建设的工作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依据现有基础、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和发展定位,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使每个示范村都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发展预期。对位于中心城市主城区之外、城市规划区之内和县城周边的村庄,要按照城镇社区要求,与城镇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加快农村向城市社区转变;对城市规划区之外、产业集聚区和乡镇所在地村庄,通过延伸和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推进集中连片、联村建设,实现向农村新型社区转变;对其他沿路、沿景点的重点村庄,要依托本地的优势,加快中心村建设,并留好接口、留足空间,吸纳周边小村、穷村、自然村向中心村集中,逐步向农村新型社区发展。对暂未列入新民居示范村的行政村或县域空间布局规划中逐步取消的行政村,要限定村界,严格控制新批宅基地,有重点地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改变村庄面貌。二是政府主导,县为主体的原则。新民居建设的广泛性、复杂性、敏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出台政策,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引导和扶持社会各界力量投身新民居建设,为群众服好务。另一方面要履行职能,加强监管,保证新民居建设的规范性和国家各项政策的严肃性。要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县城、重点镇和产业园区对人口、产业、生产等要素的集聚能力,为加快新民居建设提供坚实经济基础。三是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着力点的原则。农村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经完全可以支撑在部分地区先行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地要充分解放思想,转变认识,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坚决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要参照城市社区规划标准,在建设起点上就向城市看齐、靠拢,规模一般控制在人左右,由-个村联村建设。如果我们用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成—个新型农村社区,就可以基本实现的城镇化。四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在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围绕“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这一核心,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使新民居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二)要明确新民居建设的核心内容。新民居建设的核心内容,决不是单纯地盖房搭屋,而是要在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质量的基础上,彻底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带动农村人口、产业、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相对聚集,具体体现为“三个集中”:一是人口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集中。生活在乡村的人口有万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要向中心城市转移一部分,要向县城、中心镇转移一部分,但大部分要通过新民居建设,就地实现人口的聚集,就地实现由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身份转换。要在严格遵循县域空间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打破现有行政区域和村庄界限,逐步合并村庄,一些小村、区位不好的村要撤销,吸引村民迁居到新民居示范点集中居住。二是产业向园区集中。无论是建设新型社区还是中心村,没有产业做支撑、没有农民增收做保障,都不可能实现稳定健康发展。过去我们讲农民外出打工,是“离乡不离土”,其身份本质上还是农民,还要受到土地的束缚,现在要通过农村产业支撑,让搬进新民居的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在其收入源头和工作方式上实现根本转变。所以一定要把产业支撑作为推进新民居建设的重要前提。要本着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方针,围绕新民居建设规划,抓好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物流贸易园区等园区建设,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创业、致富增收。三是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随着农村人口就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居住向城镇和新民居集中,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就成为必然趋势。但到去年底,全市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万亩,仅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无论从规模上还是速度上,都与先进地区有较大差距,都与城市化的实际要求有较大距离。下一步,要在明确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力争在5年内,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万亩。

(三)要明确新民居建设的配套措施。推进新民居建设,是一项涉及城乡体制改革、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及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要突破新民居建设中的瓶颈问题,解决难点问题,把新民居建设与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统筹考虑,统一推进,使新民居“建得起、住得进、稳得住”。一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广大农民是守着资产的“无产者”,农民的房屋、林木、土地承包权等不能确权,不能抵押,不能流转,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进城就几乎等于放弃一切。体制上的二元化成为城乡之间无形的一道围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低下、资金缺乏的重要原因。新民居建设,为我们翻过这道墙、拆掉这道墙提供了一个契机。要依托新民居建设,对农村住房、林地包括农村集体财产等进行确权、颁证,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通过产权制度配套改革,使农民由“无产”变有产。二是推进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在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并实践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农业担保公司,为农村新民居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各县(市、区)可成立直接对政府负责,非盈利性的农村新民居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新民居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归还。要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要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新民居建设信贷办法,实施新民居建设贷款优惠政策,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房产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新型贷款业务。此外,要大力引导企业、外资、个人投资等社会资金,在遵循国家新民居建设政策、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广泛参与支持新民居建设。三是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关系着新民居建设的成败。要落实好上级土地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完善申报、批复、监督的具体管理办法。要严格执行好集约节约的原则,今后新开工的新民居建设工程综合节地率要达到以上。要将县域空间布局规划和中心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与目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修编密切衔接,尽量争取更多地建设土地额度和规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切实保护好农民权益。新民居建设节余出的土地首先用于复耕,实现占补平衡有余,剩余的土地通过置换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支持城镇发展。在置换中所得土地收益要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新民居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城乡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管理的原则,积极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层管理体制向新民居延伸的试点工作。要对新民居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具体的跟进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做到新民居建设到哪里,基础设施就跟进到哪里。要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实现城市公共社会服务向新民居示范村延伸。要未雨绸缪,从现在起就谋划研究新社区和新中心村的治理机制,完善村(区)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组织保证作用。

三、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新民居建设的步骤和方法

今年是新民居建设的规划年,启动年,示范年。一定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好推进步骤和方法,牢牢抓住“规划、启动、示范”这六个字,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和《市年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高效有序地全面推进。今年新民居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个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包括省级示范村个,市级个。在个示范村中,确定联村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个(其中列为省级示范村的个,市级个)。同时在等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整体推进试点。具体要做好六项工作:

(一)抓好规划工作。抓紧时间编制好四个规划:一是编制县域村镇空间布局规划。尽快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的区位、规模和空间布局,这个规划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禁得起时间的考验。二是编制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紧密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引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已通过规划审批的示范村,要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三是编制新民居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体现相关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共建共用的统筹观念。四是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功能分区,培育特色产业,提高就业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月底前,要完成两级示范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力争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抓好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今年新民居工作的重头戏,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营造一个全社会积极参与新民居、理性认识新民居、自觉维护新民居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新民居建设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大好事,树立起“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参与意识;要通过培训、参观等各种形式帮助乡、村干部开阔视野,提高认识,树立起“立足村情,顺应民意,不等不靠,自我加压”的开拓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的带头作用。

(三)抓好配套措施的落实。一是落实好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新民居建设规划,逐村落实道路、供水、供电、供暖、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做好今年个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树立样板,积累经验。二是落实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各方面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三是落实好配套制度改革。要加大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流转体制等改革步伐,、等整体推进县市要在年内率先突破。

(四)抓好示范带动。要以个示范村为核心,探索不同类型新民居建设模式,努力打造出一批精品和亮点,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示范村的布局选址中,要突出主城区周边、县城周边、小城镇周边、产业园区周边等“四个周边”区域。、两区及沧县要围绕主城区建设示范村,通过延伸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城镇社区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县城和中心镇要通过扩张规模,吸纳一批示范村;各相关县市要围绕管道装备业、建筑扣件业、畜禽养殖等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主导产业,在产业向园区集中的基础上,在园区周边建设示范村。

(五)要形成合力。推进新民居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战线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以新民居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做到“新民居建设规划到哪里,部门支持就跟进到哪里”,集中向示范村匹配项目、投放资金,加快示范村建设。规划、发改、国土、财政、交通、建设、水务、农牧等部门要围绕“三个集中”和“四项改革”,尽快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抓紧制定出台新民居建设的各项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提供完善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市年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六)要加强督导考核。市成立新民居建设领导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新民居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要强化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新民居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将推进新民居建设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对各县(市、区)新民居建设的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终一考核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示范村制度,市直部门要明确点对点的帮扶目标,县一级要下派工作组,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助工作。

同志们,新民居建设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又是在新时期面临的一项新任务。既没有多少现成经验可循,又面临着包括资金瓶颈、政策限制等在内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但我相信,只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使今年的新民居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