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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害倒损房屋统计与重建会议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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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害倒损房屋统计与重建会议要点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全市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今后五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刚才,会议传达了省委石书记的重要讲话、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红生局长、市农办晓副主任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认真对照,查遗补漏、举一反三,抓好贯彻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从朝副局长通报的工作情况来看,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不足。请各区、市、县政府务必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月日前圆满完成。为此,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数是各级政府按照责任分工统计后,报市委、市政府认定的。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负责,以区(市、县)、乡(镇)、村、村民组、户为单位(包括没有上报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区、市、县),将需恢复重建户数和已恢复重建户数、未恢复重建户数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日报、电视台、电台等市属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由监察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除没有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的区、市、县外,对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于月日至日,在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表扬;对未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在月日下午5点前报市政府审定后,也要在上述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

三是因存在特殊困难,到现在还没有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以区(市、县)为单位,弄清所缺资金数额,要落实到乡、到村、到户,由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在一周内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从救灾经费中给予一次性补贴。如市里补贴后,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以政治责任论处。

四是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区、市、县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汇报,要上区、市、县长办公会和区、市、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共同解决问题。

二、茅草房改造遗留工作

在此次农村危房摸底调查中,有个别区、市、县仍存有一定数量的茅草房,对此,市委、市政府已有明确意见。请未完成茅草房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务必于月日前完成改造,所需经费由承担茅改工程的区、市、县自行解决。市政府督察室将于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市民政局、市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对照各区、市、县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主动服务,搞好协调。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今天,我讲话的依据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这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的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属于任务、指标、目标的部分,要对号入座,结合自身情况加以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条意见:

(一)改造资金

一是按照省的要求,各区、市、县对农村危房重新进行了统计,并已通过省的检查。现在市委、市政府予以认定,今后,不再增加、不再减少,并以此统计数据作为向国家和省上报相关工作的标准,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进度要求、资金拨付和是否完成改造任务的依据。

二是在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没有下来之前,我们要立足于市实际情况,不等不靠,把事情做好做实。待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下来后,市政府再根据各区、市、县的任务数和责任轻重,责成有关部门按年度和年度任务指标数划拨,绝不截留、挪用。

三是虽然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和补助比例没有确定,但市必须“走前列,做表率”,不能等、不能停、不能靠。市民政局、市农办已商定的全部倒损房屋、部分倒损房屋、一级、二级、三级危房补助标准不变,仍继续执行。国家和省的补助比例确定后,再按规定拨付到区(市、县)、乡(镇)、村、户。四是市级危改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不论属于哪个部门,只要是已确定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必须以年为单位统一管理、拨付。拨付资金情况要报市政府。

(二)组织机构

一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已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但因市政府工作调整,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发生变动,请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新的职责分工,与市民政局、市农办共同商定新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文。二是危改办是今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上传下达的中枢机构,负责请示、协调、计划、安排、简报等各项工作,各部门凡涉及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文件、事务都必须报市危改办处理,如需上报或对外发文,以市危改办名义行文,不得以部门名义自行其事。三是从今天开始,市危改办以10天为一个单元,编发简报,以3个月为一个单位作阶段性总结,对面上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开展得好的区、市、县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区、市、县予以鞭策、督促,并抄报市委、市政府、省危改办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四是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市危改办应及时专项研究解决。

(三)关于年工作任务

一是为使工作具有连续性,市农办已下达的任务不变,由此市、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仍按既定的资金渠道拨付。

二是今年的任务数不做硬性考核,由市危改办在半个月内拿出指导性意见,但必须确保在总的时限内完成。

三是在国家和省的补助下来之前,总的任务、资金仍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资金匹配比例安排。为保障危改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市、县分管领导务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危改资金等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性的措施,由民政、财政、农办共同行文报区、市、县长办公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将本辖区内应完成任务的资金额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是对市危改办按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必须与市级危改资金同步到位,专款专用,严禁空匹配、假匹配,并以此作为检验工作进度的标准。因市级危改资金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市有关部门承担责任;市级危改资金已经到位,而区、市、县匹配资金应该到位,没有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区、市、县承担责任。

五是鉴于今年时间已经过半等客观原因,对于按计划,需自筹资金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资金情况,重新研究确定工作进度,但必须保证与全市同步完成总体任务。对自筹资金和按计划须于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如能按计划在年内完成,市政府将以区(市、县)为单位给予奖励,同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在具体工作中,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还要遵循以下十一条任务要求:

一是必须在月日前解决茅草房改造工作的遗留问题,市政府督察室、市危改办按有关规定检查完毕后,要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

二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是市、区(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专题研究,制定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和程序,严格把好质量关。

四是各区、市、县按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重新统计的危房改造户数和等级,经市民政局、市农办认定后,应形成以区、市、县为单位统一的数据向全市通报。

五是补助标准不以危房改造数量的多少和完成进度的绝对额为依据,应以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补助标准和资金渠道为依据。但鉴于各区、市、县的具体情况不同,财政实力不同,个别乡(镇)、村、村民组、农户存在困难的程度不同,可以以区、市、县为单位,向市政府提出合理要求,但必须有理有据,不能盲目攀比。

六是为了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市支持各区、市、县危改办工作经费各5万元。

七是由市危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拟定此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和工作计划。

八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或改造进度群众满意度的测评制度,以此检验我们的执政能力,提升政府形象,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九是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活、生产、居住条件及当地文脉、历史、地理、风情、自然景观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虑。市建设局提供的农村居民住宅推介图不是硬性规定,但对新建农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动员乡(镇)、村、户按此标准修建。

十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的好事、实事,市危改办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加强宣传,唤起全市上下的参与和支持。

十一是各区、市、县要想方设法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支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貌。

同志们,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我市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的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好事、实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