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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召开,是对我县的信任、厚爱和鼓励。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县131万人民,对各位领导来指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法治导向,积极实践,不断探索,形成了较好的法治创建基础,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县被列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联系点,特别是这次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们既深感荣幸,又深知肩上的压力和责任。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司长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县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辜负各位领导和上级司法部门的信任和期望!
同志们,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下面,我就“法治”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在推进依法治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创建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等。特别是我县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更显突出。
第一,法治建设是加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发展始终是我们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加快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保证。实践证明,法治环境是最大的发展环境,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法治建设对加快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基础性作用,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第二,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没有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形成。社会稳定必须靠法治来维护,社会矛盾必须靠法治来解决,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必须靠法治来营造。特别是当前我县信访稳定的压力还很大,尤为需要通过法治建设畅通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
第三,法治建设是促进风气好转的重要手段。法治建设事关党风政风的改进,事关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是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必须通过法治建设,切实改进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工作作风,带动和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风气。
总之,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正一方风气,都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障和维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法治”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创建,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抓好“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
关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县委印发的《“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作了详细部署。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当前要着力抓好的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和法制讲座等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要大力加强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以“五五”普法为主导,结合“法律六进”,探索实施“法治”创建“一把手”工程、农村法治基础工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阳光政务工程、“法治”宣传工程等“五大工程”。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牵头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推进各类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创新针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对于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促进重点对象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
第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当前,尤其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认真查摆重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每一个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都要依法予以公开,特别是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三,着力维护司法公正。要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要环节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巡查监督。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努力在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在规范执法行为和确保文明执法上下功夫。要建立案件评查制度。认真组织抽样评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要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源倒查整改机制,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进一步通过社会救助巩固救助保障成果。
第四,着力抓好基层创建。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机关、法治镇(乡)、法治村(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二要加快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力争做到命案必破、挂牌全破。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三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专项接访”和“四位一体”办信访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四要完善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完善应急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果断处置,确保公共秩序稳定和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县几套班子有关领导“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联系点法治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委常委会将定期听取“法治”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治创建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部门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方案,并将本部门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员。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影响全县法治创建目标实现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联络指导、督查落实的作用,注重多与各部门沟通联络,每季度进行一次上门检查,每半年召集各部门联络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性的总结推进会议,确保全县“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第二,注重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单位、各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将研究通过《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决议》,县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县政协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推进“法治”创建建言献策。各涉创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求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要大力宣传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落实各类保障。要重视加强“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各级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财、物的保障。要加大对法治创建工作的投入,并逐步健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要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队伍的培训,着力提高各级抓法治创建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好“法治”创建监督员的作用。同时,要完善各涉创单位与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报告制度,强化对口指导,实现各级法治创建组织协调通畅、规范运作。
同志们,创建“法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法治创建各项工作,有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