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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政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政法工作的根本职责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同时,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从这个角度讲,政法工作本身就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我县正在扎实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县委也多次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因此,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两项主要职责和任务。新的形势与任务,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创造性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
就我县而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生状况的不断改善,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各类矛盾凸显的实际,发展的过程中难以预见的困难和问题增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增多。一是加快发展对社会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是我县实现“”规划各项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突破瓶颈、驶入经济发展快车道的关键之年。我们坚定不移地实施科学发展战略,着力开展招商引资,狠抓项目落地,加快城建提升,加速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利益关系调整,因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增多。因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和“两违”整治等方面产生的矛盾不断出现,因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引起的不满情绪不断滋生,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难度不断增加。特别是今年全国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三是农村地区治安状况没有根本好转,“法治”、“平安”建设任务繁重。四是政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政法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破坏了发展环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予以有效解决。全县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守土安民的政治责任,保一方平安,助一方兴盛,促一方发展,勇于担当崛起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应建立这样一个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夯实稳定基础、建设平安;维护公平正义、推动诚信和谐;提高整体素质、建设过硬队伍。反映到指标要求上,就是要实现“三下降、三上升”。三下降: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进一步把刑事案件发案率降下来;二是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特别是重大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三是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控制和杜绝进京赴省群体性上访事件。三上升:一是公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二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率明显上升;三是涉法上访结案率和重大矛盾纠纷处置率明显上升。这其中有些指标可能以前没有做过调查,今后,在全年工作中要用这六项指标与同期比,与上年比,与上级要求比,来衡量政法整体工作,考评各部门的优劣。总之,这个目标是要求政法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中心,全力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第一,必须始终突出发展主题,为崛起提供法治保证。全县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始终把政法工作放到加快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去考量,找准新定位,划定新坐标,瞄准新方向。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第一要务”的理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加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切实把政法要素优化配置到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让法律手段有效作用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增强保驾护航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服务发展、保障发展、融入发展。要找准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把打击、管理和服务职能统一起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市场经济平稳有序。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特别是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企业和客商感受到政法机关既是经济犯罪的“克星”,更是企业发展的“保护神”。
第二,必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活安宁。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各级政法机关要始终把平安和法治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创建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建设一个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上级认可的平安、法治新。今年要继续保持“严打”整治斗争的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要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入室盗窃、飞车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要继续抓好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的整治工作,根本扭转存在治安混乱地区、行业的面貌。要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深入开展“平安地区”、“平安学校”、“平安村镇”、“平安机关”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安管理和控制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的第一道防线。
第三,必须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构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当前,我县政法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期信访部门受理的来访、来信内容看,有很大比例的是涉法涉诉问题,而且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撇开少数的无理闹访,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县司法领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政法机关是国家的执法、司法机关,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今年必须下大气力提高执法质量,认真解决群众打不起官司、打赢了官司又难以执行等问题,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尤其对于当前的“两违”整治、重点工程建设的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新农村建设等涉及司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政法各部门必须忠诚于法律,自觉地捍卫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地执行法律,以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四,必须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衡量政法工作的好坏,不仅要看办理了多少案件,出台了多少管理措施,开展了多少次专项行动,更要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法部门的政绩,最终体现在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上。因此,要把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所有工作部署和措施,所有执法行为和管理活动,所有工作思路和行动方案,都要有利于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都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全县广大政法干警要依据这个重要标准,更新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发生新的涉法涉诉事件。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把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之一。涉法涉诉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县信访稳定形势的顽疾,也是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问题之一。这类问题的处理程序性强,有些涉及的历史久远,重新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解决起来难上加难,但这些问题大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再难我们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全力破解,给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三、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队伍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同时又拥有很大的权力,政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法队伍的作风和形象,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治警,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建设。应当说,我县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是高的,主流是好的,这一点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政法队伍在不少方面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在个别方面、个别干警上,问题十分突出,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距离很大。有的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干警业务能力不足,应该办的事办不好,应该办成的事办不成;有的干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凡此种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信赖放心、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文明之师、公正之师、威武之师。
第—,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个别政法干警之所以出问题,根子还是在理想信念动摇。在这里我要由衷地提醒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切实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上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与会同志观看了《欲壑是深渊》警示教育片,建议政法部门也组织干警观看一下。广大政法干警见惯了腐败分子落入深渊的丑态,但是千万不能麻木不仁,见怪不怪,失去警觉。每一个政法干警,都要晓得一个“怕”字,在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的时候,要想到可能蹲监狱、坐牢房,要想到可能身败名裂,要想到白玉岭等人因腐败而落得的可悲下场。要用恐惧制衡贪婪的欲望,用恐惧守住人生的底线。
第二,要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逢会必讲、逢事必说,关键是要抓出实效。对于政法部门而言,作风建设尤为重要。党和人民把执法权、司法权赋予我们,就是对我们的信任,就是让我们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忠诚的职业道德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一要深入开展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案、给了好处乱办案的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作为政法干警,一定要自尊自爱,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真正保障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平,决不能以权谋私、祸害人民。政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政法干警主持正义、维护公平。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二要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当前,我县改革开放正面临的攻艰克难的阶段,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要有坚实的司法保障。政法各机关一定审时度势,牢固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深入基层,扎根一线,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高效快捷地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涉法难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让政法干部培养成法治权威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保障者、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第三,要提高综合素质。政法队伍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是政法工作积极稳妥发展的有效保障。一要抓好政治建警,加强政治能力建设。要着力提高政法队伍政策水平、加强理论素养;要强化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大局;要提高政治敏感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二要抓好素质强警,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由于法律条文庞杂、时有变更,这就要求我们政法干警,不仅要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规则,而且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素养以驾驭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三要抓好知识塑警,创新学习能力建设。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尤其是奋斗在政法战线上的干警们,更应该坚持学习各种知识,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体系,以适应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四要抓好团结合警,深化团队能力建设。只有政法队伍内部具有良好的人文工作环境,才能充分整合警力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只有政法干警相互间关系协调,才能协调社会关系,为社会调处排查矛盾纠纷。
第四,要坚持从严治警。政法队伍因其自身特殊性,其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同于一般公务员队伍,必须坚持从严治警。这既是对广大人民负责,更是对广大政法干警负责。一是要严厉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凡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利用职权在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单位借款借物、报销单据、安插亲友、承揽工程,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谋取私利,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者为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要探索监督方式。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建设客观上存在一些不足,政法干警往往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就客观上为徇私枉法提供了条件。比如有些案件公安部门提请到检察部门批捕,检察部门认为证据不足;有些案件检察部门提起公诉,法院往往予以驳回;有些案件一审有罪,二审可能无罪。这些情况大部分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不可否认有些案件就在这来回之间出了问题,背后隐藏着见不得光的黑暗交易。对这种情况,要积极探索监督方式。请人大和政法委研究一下,每年找几个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法律专家、新闻媒体等,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公开案件审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评论、监督,并努力从中找出线索,揭开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总之,要最大限度地用公开透明制衡腐败交易,积极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和减少腐败。三是要加大评议、问责力度。要把“百名股长”的评议机制、考评奖惩办法引入到政法机关,建立对政法机关中层干部特别是所长、庭长、科长的公开评议和奖惩问责机制。这个评议不能局限在政法机关内部,要让乡镇、企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这项工作清县纪委、政法委尽快拿出一个方案。四是加强干警交流轮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县的政法机关部分岗位负责人过去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固定不变,有些负责人甚至是一个岗位熬到退休,形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为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办案、玩忽职守等提供了土壤。对此,一定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请组织部、政法委和纪委深入调查研究,参照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政法机关轮岗制度。重点加大对执法部门、窗口部门、敏感部门干警的轮岗交流力度。对能力不强、作风不实、业绩不佳,特别是群众口碑不好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交流。
四、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保障。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地把政法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能,维护法律权威。要进一步加强政法委机关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增强政法委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协助党委对政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深入研究和总结推广政法、综治、维护稳定工作的新经验,提高执政能力。
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没有责任追究,责任就难以落实。违法办案、徇私枉法问题,虽然是极少数干警的行为,却严重损害政法机关的公信力,损害党委、政府和政法队伍的形象。必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办案人员坚决严肃查究,对因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新发生的越级上访案件、以及近年发生的重复上访老案,逐案实行责任倒查。凡属因办案人员工作不认真、执法不规范、违法办案引发的,都逐案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三要加强保障建设。各级政法部门要为政法干警营造一个宽松的执法环境,排除外界压力与干扰,勇于、善于为干警执法“遮风挡雨”,全力保护干警的执法权益,让广大干警在执法工作中无后顾之忧。在当前财力不宽裕的情况下,要下大功夫解决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问题。要认真落实科技强警要求,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政法队伍的技术装备。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切实解决政法干警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政法干警排忧解难,改善政法干警、特别是一线干警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使广大干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