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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总结我县两年多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年的工作。刚才,局长对两年多来我县新农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局长对年农民参合资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都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两年多来我县新农合工作
我县新农合制度自年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积极努力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逐年上升,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新农合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补偿模式日趋完善,促进了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对新农合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二是参合资金征收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参合资金的征收工作欠细致、欠规范、欠力度,很多农民群众反映乡、村干部政策宣传、资金收缴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参合率较低。三是新农合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既要考虑到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也要充分考虑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四是新农合的监管不到位、不规范,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合作医疗基金带来了较大风险。
二、扎实抓好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年起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级补助48元,县财政补助12元),农民自筹资金从年的20元提高到30元,每个参合农民的筹资总额达到150元,新农合制度的保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是农民自筹资金从20元提高到30元,客观上也增加了参合资金筹集工作的难度,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理顺筹资、运行和监管体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的参合资金筹集工作。
(一)要明确筹资任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各乡镇要以上年度全县统计公报农业人口为基数,确保实现93%的参合目标;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年参合农民每人每年30元;三是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县内常住农业人口,必须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四是要明确筹资时间,10月份要重点做好筹资的前期宣传动员、筹资对象摸底和安排部署,11月份集中筹资,12月份上中旬抓差补缺,12月15日至31日汇总上报。年1月15日前,由乡镇财经所搞好参合信息录入,2月5日前合作医疗证必须由村干部统一在乡镇合管站领取发放到户。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本辖区新农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特别是要领导、组织和落实好资金筹集工作。各村委会要认真履行新农合村级管理小组的职责,切实做好农民参合的政策宣传与发动,协助收缴农民参合资金,对照户口簿准确登记农民的参合情况,确保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民参合资金筹集工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工作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年农民参合自筹资金标准从20元提高到30元,在参合宣传工作中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特别是农民的筹资标准增加了,而补偿标准是不是也要再增加一倍的想法要细致的进行宣传,达到消除群众顾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三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准确宣传开展新农合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政策,用实例宣传参加新农合得到的好处和实惠,特别是年全面启动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让农民搞懂。四要注重方法的实用性。要务求实效,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合的主动性。
(四)要规范筹资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筹资工作必须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手续要健全、责任要清楚。要规范筹资程序,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专用发票、核发合作医疗证的“四步程序”进行筹资发证;要严肃筹资纪律,禁止为片面追求农民参合率,强迫农民缴费,强迫乡镇卫生院、村组干部和乡村医生代缴,更不得挪用农民参合资金。纪检、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上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口、特困优抚对象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审核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解决;要做到原参合农民继续参合,未参合农民积极参合,特别要关注整户外出务工农户的参合,努力提高参合率。
(五)要规范登记程序,确保参合信息准确无误。一是各乡镇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照户口簿进行参合对象的登记和基金收取,内容要全要真实;二是财经所人员凭参合登记表以户为单位出具参合票据,做到人、钱、票三统一;三是财经所干部要认真核对参合登记表,凡登记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表、票、钱不符的要和村干部共同核对后,再进行资金的界定。
(六)要明确部门职责。合管委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县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
县卫生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按照“管办分离、人员轮岗管理”的要求,加强工作管理和政策指导,全面负责做好新农合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计划、培训、组织实施、评估总结及承担日常事务等工作。一是要根据省、州有关新农合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实施办法。二是要不断加强经办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建全县、乡镇新农合管理体制与组织体系,确保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有序运行。三是要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门诊统筹提供服务保障。四是积极稳妥实施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医德医风,诚信服务于参合农民,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多发病不出乡镇、重病不出县,切实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五是县合管办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订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医疗监管,严禁医疗机构大处方、人情处方和弄虚作假,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凡县合管办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将严肃查处。
县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及时做好基金的筹集、管理、信息录入,加强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及时拨付补偿资金。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经办机构人员、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制定参合农民个人筹资办法、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以及相应的财经纪律。乡镇财经所要加强对乡镇合管站基金运行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县民政局要确保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准确和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部分及时解决,对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因患大病经新农合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救助。
县医保局要搞好居民医保政策和新农合政策的衔接。
县公安局要提供准确的全县农业人口花名册,确保参合农民信息的准确性。
县广电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免费开展新农合政策及运行情况的专题报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县发展改革局要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新农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医药价格监管。
县审计局要依法对新农合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和纠正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县监察局要依法对新农合基金的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事件。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整顿和净化全县药品市场,做好药品质量监管,保证农民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县信用联社要做好新农合基金的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县、乡、村卫生服务和信息管理网络建设。
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县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
(七)要强化工作督查。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宣传发动、资金筹集情况和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知晓率等。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要按照旬报告制度的要求,定期向县财政局报告,县财政局汇总后报县合管委,对工作进展缓慢、应付了事的乡镇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参合率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三、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运行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农民参合资金筹集的长效机制。农民参合资金筹集的主体是乡镇,从年起,各乡镇要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参合资金筹集工作,使这项工作步入常态化。
(二)要建立新农合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是新农合制度成败的关键。财政部门要制订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确保运行安全。随着国家补助标准和农民自筹参合资金额度的提高,基金规模大幅度增加,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在基金管理上,一是要严格实行“乡镇政府筹钱不管钱,财政金融管钱不用钱,合管办用钱不见钱”的封闭式基金管理机制。二是要坚持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的原则,继续实行基金支出二级审批制度,确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安全。三是要切实搞好新农合基金管理、监督约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工作制度、办事规章、业务程序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四是要建立健全组织纪律监督、社会公示监督、行业自身监督三重监督机制,把新农合报销公示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要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贪污、挪用以及村干部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农合医疗基金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处罚措施,坚决打击,对出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建立新农合相关部门联系配合的长效机制。建设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县新农合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责无旁贷。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成员单位也要将新农合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来落实,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县新农合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建设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关系到我县43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为和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