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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刚才,同志传达了《县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开展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奖补范围及操作程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下面我讲三点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收取的“三提五统”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规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教育、卫生、通讯等条件大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原则得到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一事一议”筹劳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整体覆盖面较小,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部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城乡公益服务均等化发展仍然滞后,有的地方农民行路难、吃水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村“一事一议”制度落实难度大,成效不明显,筹劳工作流于形式,“事难议、议难决、决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很多公益事业建设效益不高,甚至有的成为“半拉子”工程,群众意见很大,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年,国家启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通过近两年的试点,为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是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推动农村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为契机,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探索破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努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二、准确把握政策,规范管理操作,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为广大农民造福的民生工程。总体要求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坚持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把好事办好,使更多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一)严格审核,规范操作
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加强“一事一议”筹劳适用范围、筹劳对象的审查。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的议事项目,坚决不得审批。在审核项目时要注意量力而行,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切忌不能加重农民负担,不能新增村级债务。二是要严格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先易后难”的原则,认真调查筛选、组织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要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透明、规范。
(二)加强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广大群众是否满意上。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筹劳、奖补资金和项目实施的管理,要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帐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对筹劳情况、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项目实施
一是要本着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的原则,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按照我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五年规划,有计划地分步组织实施。防止出现一哄而上、乱批乱干和只要数量不求质量等行为。二是要在兼顾公平、保证农民普遍受益的前提下,做到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偏远农村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三是在实施财政奖补项目过程中,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优化整合各类涉农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理解,把握政策,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组织者,乡镇党委书记是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成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一事一议”筹劳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抓好“一事一议”工作。
二要搞好协调配合。奖补工作重心在县级,基础在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和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做好资金的筹集、监管和项目的审批、奖补资金的兑付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指导乡村开展筹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审计;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技术指导;各乡镇要引导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组织做好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相关政策。要严格按照《省村民“一事一议”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劳。议事内容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发放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劳任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上级立项、农民配套的“钓鱼”工程,严防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新政策,群众是否支持直接影响政策落实的好坏。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做到进村、入户、到人,增强农民群众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和筹劳的自觉性,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运行,取得实效。
同志们,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