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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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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温总理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廉政工作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年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工作,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监察部、审计署领导同志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天津市进一步完善交易监管平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

过去一年,在中央和省委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保证了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6300个,纠正和督促整改3136个;对10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省级挂牌督办;清理建设项目用地4400多宗,党政纪处分130人;对133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共查处涉农案件232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查处学校乱收费2070余万元,清退1470万元。1205家医院参加了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节约采购资金7000多万元,中标药品价格较上年平均下降21.9%。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265项,涉及金额6056.4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5284个,完成整改4505个,罚没补交相关款项7740多万元。四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599件,结案3567件,党政纪处分3977人,其中地(厅)级10人,县(处)级88人。通过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了党纪政纪,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违法违纪问题仍较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有的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也隐藏着腐败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等等。全省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全局高度,认识和处理好抓发展与抓反腐倡廉的关系,越是加快发展、越要坚持反腐倡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努力开创我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新局面。

今年既是新一轮十年西部大开发的起步之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省政府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狠抓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的治理,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根据温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我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维护民生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任务

反腐倡廉与推进经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统一、密不可分,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以后,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领导对做好贵州工作的新要求,将“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作为“十二五”时期的主基调,明确要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在全省深入推进“三个建设年”活动,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机遇,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逐步缩小我省与兄弟省区的差距,使城乡人民生活有明显改善。为此,“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将实施一大批重点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万亿元以上。其中,今年将安排项目900个,完成投资4500亿元。这些项目和资金涉及到基础设施、产业、社会事业等方面,通过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把这些项目组织实施好、资金管理使用好,确保发挥效益,是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绩效考核、重大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重点要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行动是否迅速及时,防止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项目安排是否科学合理,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程施工和质量是否安全合格,防止发生事故、出现“豆腐渣”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防止截留、挪用、贪污和浪费。

第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必须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群众更多参与到同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和意愿,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要强化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使人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惠。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管,从一点一滴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重点要加快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上学就医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与民争利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特别是要认真执行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过程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

二、坚持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全省政府系统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快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为明确全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今年3月1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政府系统的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自身职责,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项目过多、手续繁杂,既降低了办事效率,又不同程度滋生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今年要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对省直单位所有审批、审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减少30%以上。对保留事项,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对外承诺办理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20%。要严格执行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新设的审批项目要依法有序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规范和发展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无偿代办等制度。

第三,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公开透明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公共投资不出问题的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保证每个环节都透明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发生腐败行为的机会。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和增加政务公开的载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办理、信息、沟通交流等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

第四,要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

行政问责制度是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有效形式。要加快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改革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制度,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机制、招投标信息和投标单位从业人员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监管平台,防止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与企业串通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

第六,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政府机关掌握大量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要通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决策过程中发生腐败现象,防止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三、坚持把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

去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是全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政行为,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财物特别是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二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

三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行为,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遵纪守法、正确履职。

四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利用职务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五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六是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作风有明显好转,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要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不能流于形式。同时,要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执行纪律。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四、坚持把厉行节约作为反腐倡廉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力薄弱,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全省政府系统尤其要高度重视并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改善民生上。

一是要严格控制“三公”消费

继续对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各级政府机关不组织、不参与各类公款出国出境旅游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压缩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出境团组人数;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公务出差、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经费、严格执行标准,一律吃工作餐。

二是要严格控制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未经批准,各级政府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省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不为这些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

三是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

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严禁政府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以项计科目。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四是要深入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建立健全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五、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主线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之年。200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方案,其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量政策和制度建设的任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盘点所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在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要更加注重教育和预防,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胡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从教育抓起,预防是治本之策。开展反腐倡廉的目的,对党来说是为了巩固执政地位,对人民来说是为了维护其根本利益,对干部来说是为了更好地关心爱护干部、更好地让干部健康成长。全省政府系统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要更加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对重特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坚决遏制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和新成效。

同志们,反腐倡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