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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总结暨表彰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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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总结暨表彰讲话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交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表彰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决定给予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等2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周剑明等35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法制办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战线上的广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近年来,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服从和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持广西发展的良好势头的总要求,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和重大决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涌现出一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先进集体,涌现出一批立足本职、敬岗爱业、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先进个人。今天受表彰记功的23个先进集体和35个先进个人就是其中杰出代表,刚才6个同志的典型发言就是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工作,默默奉献的生动缩影,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地诠释了“复议为民”的深刻内涵,集中展示了我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借这个机会,我谈两个问题。

一、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回顾

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后,行政复议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2007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至2009年,我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691件,受理14047件,不予受理1295件,其他处理349件,行政复议工作为维护广西的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趋明显。一是化解行政争议的范围不断扩大。全区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的行政争议每年3000多件,并呈现出案件类型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山林土地确权、行政处罚外,涉及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公务员录用考试、职工退休审批、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等新类型的案件逐年增加,行政复议成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二是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裁决,综合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例如,北流市法制办公室2006年以来以现场调查、听证、调解和解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以和解方式结案11件,调解和解率达55%,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7起,占案件总数的35%,经行政诉讼审理,法院作出裁判的维持率为100%,也没有因行政复议而引发上访事件。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得到有效促进。一是通过及时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据统计,2005年至2009年,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案件12962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义务等方式结案1795件,直接纠错率13.85%;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1707件,占结案总数的13.12%,两项合计,行政复议纠错率达27.02%。又如,玉林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2005年至2009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61件,受理691件,在已审结的662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中维持450件,撤销、变更或者责令履行130件,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71件,行政复议纠错率达30.36%。二是通过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但不足以撤销或变更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如百色市2006年以来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共86份,其中被申请人采纳了57份,并自行撤销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占发出文书的66.3%。三是建立行政复议要报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9年,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实行行政复议要报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者重要事项以《行政复议信息专报》形式及时向自治区政府领导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全年共报送专报5期,使自治区政府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一是注重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例如,南宁、梧州、北海、贵港、玉林、来宾等地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听证、和解、调解等办法,规范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如北海市本级政府200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56件,调解和解率达到62.22%。二是注重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认真组织实地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妥善化解争议奠定基础。南宁、柳州、梧州、北海、玉林、来宾、百色等市都设立了行政复议庭或者行政复议听证室,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逐步加强。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一是健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2007年1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2007]12号)下发后,我区法制机构逐步得到完善,设区的市一级政府法制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人员编制8名以上;县级为正科级,人员不少于4名;全区行政复议机构人员达500多人。二是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各地设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和办案场所,逐步建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配备了行政复议办案用车。例如,南宁、北海、来宾等地配备了行政复议专用车;贵港市2009年增加了两辆工作用车,很多行政复议机构增加了行政复议专用经费。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区政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及相关行政复议工作部门均配备了国务院法制办开发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备系统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系统,对推动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加强对行政复议机构的领导。如南宁、来宾、梧州、北流、岑溪等复议机关的领导经常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自治区法制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和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二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去年我们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完善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及时掌握行政复议工作动态,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当前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复议工作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广大行政复议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掌握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不断深化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进展。下面,我就当前的行政复议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行政复议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必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必须把行政复议自身定位、发展方向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结合起来。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主导的、既讲求效率、又注重公平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委和人民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需要而且能够在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背景下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人员,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行政复议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的根本价值。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行政复议作为表达利益诉求的机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复议请求权,取信于民;作为矛盾处理机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程序运作公开透明;作为权益保障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时,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促进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行政复议必须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行政复议必须把有效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的重点。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矛盾不断依法得到解决的动态稳定的社会。以有效化解矛盾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行政复议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行政复议机关要把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把是否有效化解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标准。既要注重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又要注重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既要注重合法性审查,又要注重合理性审查。要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关注个案效果和社会整体效果相结合,努力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坚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创新,是我国现阶段行政复议工作的特点,也是各级政府解决行政争议的必然要求。只有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才能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才能保证行政复议制度充满活力。推动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努力将行政复议建设适应依法行政阶段性要求,公正、有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特点的结案方式,进一步完善撤销、变更、行政复议撤回、被申请人自我纠错、和解调解等结案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证据规则等制度。

(五)必须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区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任务十分迫切,也十分艰巨,必须把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抓出成效。要按照行政争议主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的要求,重点解决市县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必须重视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努力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有效推动工作的能力。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手段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六)通过行政复议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工作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通过行政复议,纠正因决策失误引发的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决策;纠正行政执法中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对案件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要把行政复议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这一次记功表彰会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谋划新发展,不断推动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