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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首先,我要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专程前来我市指导工作的省消防总队叶有林总队长表示感谢!“4.27”全国消防工作会议和“4.29”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已经召开了一个多月,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传达学习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我市消防工作的开展。刚才,少山同志作了全市消防工作报告,总结得全面,分析得透彻,对下一步重点工作的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完全同意。叶有林总队长代表省消防总队党委对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两年多来,我市消防部队不仅在博鳌亚洲论坛、三亚国事活动和奥运圣火境内首传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到了万无一失,而且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07年“3.28”锦母角绝壁游客大营救、2008年“7.26”工程车抢险救援和“9.5”天涯水泥厂气体泄漏重大抢险,以及2009年“5.13”大茅隧道交通事故处置和绕城高速公路迎宾隧道塌方事故抢险救援等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消防官兵顽强拼搏,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体消防部队官兵、派出所民警和对消防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作为旅游城市,三亚的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消防”的格局,推动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落实好这一指导思想,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消防”的格局
刚才,叶有林总队长讲了全国近期火灾的一些情况,数字触目惊心。深圳一把火,福建一把火,再加上我市红旗街那把火,应烧起我们的紧迫感。新《消防法》已于5月1日实施,明确了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法定责任,全市上下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构建社会“大消防”的格局。
一是“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统一领导”,就是各级政府要从总体上指挥、部署、支持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市政府、两区管委会、六个镇政府和四个农场要切实肩负起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之责,将消防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任期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领导要经常过问消防工作,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和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特大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等工作。
二是“部门依法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就是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责任,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强大合力。市政府刚才已经和各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将定期进行考评,对未完成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出了消防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单位领导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三是“单位全面负责”。“单位全面负责”,就是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自主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班组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电、油、气的安全管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管理、消防设施维护、职工消防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将火灾防控工作前移。
四是“公民积极参与”。“公民积极参与”,就是在防火和火灾扑救中注意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网络。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强化全民的消防意识,把消防安全观念植根于每个人的头脑中。要结合今年宣传贯彻新《消防法》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宣传的新思路、新举措,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二、加快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近两年来,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都有很大的改善,但与三亚的消防安全需求,与国家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4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三亚市消防工作整改意见》,提出了海上消防站建设等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我们要继续加大消防投入,逐步予以完善。
一是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三亚以建设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为目标,潜在的大量国际游客和国际会议、会展,将大大增加我市应急救援的任务。因此,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能力、技术装备、管理水平、技战术水平、实战经验等都需要全面提高。要抓紧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真正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目前,三亚市公共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的建设用地已规划完成,要抓紧筹备,争取今年动工建设,明年投入使用。
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市的消防站建设还严重不足,《三亚市城市消防规划》已将鹿回头、东岸、崖城、海棠湾、海坡、临春及特勤消防站列入近期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建成消防站。特别是远离市区的崖城、海棠湾,更要抓紧筹备。消防站建设是保民生、保稳定的政府工程,各部门在消防站建设问题上要给予全力支持。
三是提高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近两年,在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消防部队装备质、量上的许多不足逐步凸显,无法满足消防安保需求。要继续加大投入,想方设法解决消防部队急需的后勤保障车、通讯指挥车等现代化消防装备的问题。消防局要抓紧调研,条件成熟后报市政府研究,争取尽快解决。
三、坚持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当前,我市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老城区等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各类致灾因素还十分突出,发生亡人火灾的危险性还很高。因此,要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做到“隐患不除,整治不止”。
一是继续深化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2月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契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坚决查处,通过处罚促进整改。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若因工作不到位,被验收小组通报批评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二是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经过“6.11”火灾后的大力整治,我市红旗街、新民街、商品街及崖城镇等区域“三合一”场所的部分火灾隐患得以消除,但根本性的火灾隐患仍未得到有效整治,突出表现在:大部分居民住宅楼存在商业网点、仓库、居住、做饭“三合一”、“多合一”,人货混居现象严重;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营、仓储和住宅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仅设有一个室内疏散楼梯,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安全疏散;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各商业网点从业人员消防素质低,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这些隐患不消除,消防安全就无法保证。目前,市政府已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标准,市政府办和安监局作为总协调,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区管委、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实施好,力争年底前完成红旗街、新民街“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新晨
四、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4月29日,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2009—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刚才,我代表市政府与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确保责任书的内容落到实处,必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每年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因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进行问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
同志们,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区镇、各农场、各部门、各单位同心协力,切实肩负起这一重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开创我市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