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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维权的方向
劳动关系是工业化时代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与否,已经成为衡量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尺。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新观点,为工会组织维权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调整,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二会工作的环境、领域、对象、内容等等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迫切需要工会组织要与时俱进地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按照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的维权方向,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新时期不可替代的协调作用,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推动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使职工、企业、家的利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全面认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从目前情况看,劳动关系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到企业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稳定运行,涉及到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和自身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程度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不断扩大。工会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维权工作的主要方向,既是有利于职工利益、有利于企业利益、有利于国家利益,也是工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所承担的历史责任。
1、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其他建设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劳动关系不和谐,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工作岗位经常处在不稳定状态,劳动安全卫生得不到保证,甚至职工的合法合理报酬不能得到,职工的生存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就会劳动关系的紧张或冲突,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职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和谐建设的主力军。让职工充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应该看到,企业与职工之间,职工处于被动、弱势的状态,形成和谐劳动关系首先需要企业主动作为。企业主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这一点,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
2、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
和谐社会实质上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等。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内容。其实,人有追求,皆源于利益。在建立和谐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不断加强协调和解决人与人之间经济利益过程。毫无疑问,劳动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利益的社会关系。
因此,在企业内部不断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促进企业文化和谐,着力维护好职工的经济等合法权益,就能够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由此,激发职工与企业潜在的劳动能量,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发展恰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和物质基础。在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里,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就高,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企业同心同德,风雨同舟,企业把职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的战略资源,善待职工,就能现持续健康的发展目标。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资本的强势地位和劳动力的弱势地位,使劳动关系中地位处在弱势一方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尤其在目前复杂的劳动关系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违背和谐劳动关系的现象,在一些企业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甚至于严重的侵犯,致使劳动关系恶化,诱发许多不正常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因此,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二、当前存在的不和谐劳动关系因素
劳动关系的和谐,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目前,我国仍然处在社会转型期,许多矛盾和问题不断暴露,尤其在劳动关系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缺规范有序的劳动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的建设。当前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为:
1、改制企业侵犯职工利益现象比较突出
有些改制企业无视职工民主权益,改制后的企业变成了“家长制”形式的管理,实行的是“一言堂”决策机制,职工分流方案和经济补偿方案不经过职代会审议或不征求工会意见,解瞬动关系无序化,致使矛盾激化,对立情绪严重,引发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
2、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现象比较普遍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用工不到劳动部门登记,少报、瞒报甚至不报用工数量,致使劳动部门失去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有效监督。此外,有的企业滥用“试用期”,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职工在企业的就业周期逐渐缩短,职业稳定性降低。
3、职工工资不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有的企业发展了,效益增加了,但职工的工资却不见增长或慢,职工无法享受到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有的企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标准给职工发工资。使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商业流通等企业,随意拖欠和克扣工资或对加班工资模糊支付等,使职工最基本的经济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劳资双方冲突,导致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案逐年上升。
4、侵害职工健康安全问题比较严重
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生卫生设施不愿投入,让职工超时间超强度工作或对职工加定额指标,让职工在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时有发生,使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因此,职工对企业的不法行为不满,没有工作的积极性,也阻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快速形成。
5、社会保障权益落实不到位
有的非公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愿意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为少数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更不愿意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不落实,既增加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又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三、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维权方向的主要措施
去年“两会”期间,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会议工青妇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了“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要讲话,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和谐发展与互利共赢相统一。
1、发挥三方协调会议制度作用
劳动关系的协调,已经由政府主导逐步过渡为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和职二代表三方利益协调机制。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工会维权的方向,在维权格局上,就要坚持党政主导性和发挥工会主动性相统一。工会组织要不断提高社会协调能力,善于借助社会资源,特别要注重同党政相关职能部门联手来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建立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工会代表组成的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机制,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为我市全面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奠定了基础。
2、健全完善三项机制
工会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维权方向,必须要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制化建设之中。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健全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通过调查研究,创新工会的各种维权机制,全面地、有力地、有效地调处好劳动关系。此外,工会要不断提高社会协调能力,建立和完善工会社会化维权协调机制,构建工会社会化维权格局。
近年来,六安市工会系统在这三个方面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加强与县人大、劳动、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大了对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等行为的执法检查,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3、发挥协商机制作用
资方和劳动者共同处在企业这个经济体中,各自以对方作为自已存在的前提。资方追求的是以投入的最小化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而劳动者追求的则是付出劳动的最小化来获得待遇、报酬的最大化。这是始终存在于企业中最突出、最鲜明的矛盾。两者之间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不能采取激烈对抗方式化解矛盾,必须运用协商的方法进行调和。在强资本弱劳动繁荣的背景下,应通过平等协商平衡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合作共赢。工会要运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多种协商机制,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近年来不断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协商机制,出现了劳资双赢的良好势头。
4、力求使工会干部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
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力工会维权的方向,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首先,工会干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立足于改革发展的实际,不断创新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模式、活动方式等。其次,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工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对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然于胸,并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期盼的问题。再次,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掌握劳动经济、劳动法律、社会保障、民主管理、劳动保护的专家,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职工认可、操作性强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新方法。近几年,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使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5、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
创建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工会要利用传统的阵地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方法,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企业经营者自觉遵守《劳动法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和谐氛围。特别要对经营者进行“和谐双赢”的理念宣传,真正使企业经营者尊重职工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等合法权益。近几年,我市工会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宣传和沟通,如开展“创争”活动和“双爱双评”等活动,充分调动了非公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了广大员工投身企业、扎根企业、奉献企业的热情,潜移默化地营造了经营者尊重职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