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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继续坚持"争创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法律职责,努力使法律监督适应西安率先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新形势、新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开展诉讼监督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12人、提起公诉5096人,同比分别上升9%和8.2%。
加强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的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对重大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节奏,批捕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19人、起诉179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50人、起诉2268人;批捕犯罪嫌疑人174人、起诉107人。
依法办理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在查办经济犯罪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35人、起诉140人;依法惩治商业欺诈犯罪,对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犯罪批捕57人、起诉77人。
注重协作增强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183件2173人,参加现场勘察223件410人;坚持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效率,先后成立了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金融涉税犯罪、家庭暴力犯罪、轻微刑事案件、严重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等办案小组,抽调专人办理相关案件,促进了办案的专业化、流程化。认真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分析、"辨疑析难"活动,对2006年捕后判无罪、不诉、撤案及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的案件全面复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3件201人,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135件14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55.54万元。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作为工作重点,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79件,占立案总件数的43.2%,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3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4.4%。
依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制定了《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方案》,紧紧抓住城镇建设招投标、城中村改造以及工程预决算等环节,集中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件42人,占贿赂犯罪总人数的60.6%,同比上升2倍。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经验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法律监督,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6件18人,分别占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件数和人数的47%和52%,涉及土地、社保、工商、环保、医疗、林业、街道办事处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法律监督,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9件10人。
建立健全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实施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意见》,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业务领导,试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实行要案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领办协办、干扰阻力大的案件参办协调等制度,指导异地管辖线索8件、立案4件,帮助基层检察院突破嫌疑人及涉案人员48人、立案查处79人。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发展与和谐的重要保障,依法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对有罪不究的监督立案189件,对不该立案的监督纠正11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9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法院改判3件。集中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清查监外执行罪犯3984人,核查纠正脱管257人、漏管315人。加强执法合作,与有关部门联合会签了《西安市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监外执行罪犯法律文书送达、交付执行、考察管理的监督,努力形成共同防止脱管、漏管问题的长效机制。
坚持民事行政抗诉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相结合。着力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同步监督19件,提出抗诉14件,法院改判8件。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注重对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保护,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生态环境恶化的2起案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坚持纠正诉讼违法与查办司法腐败相结合。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1件次;制定了《对病(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监督暂行办法》,通过技术鉴定纠正违法保外就医5人;依法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初查案件线索44件,立案侦查9人,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二、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与和谐的核心内容,把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突出查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非法集资犯罪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一方面注重研究分析规律,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快捕快诉,先后查办此类案件23件73人。在办理涉案金额8600余万元、涉及五省市3万余名受害人的"益万家"集资诈骗一案中,检察机关及早部署,提前介入,认真审查,依法起诉,同时注意针对一些受害人的不正确认识,做好释法解疑和思想稳定工作,联合公安机关追缴赃款3000余万元并做好发还等善后工作。该案主犯郝永生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8名从犯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两年有期徒刑。严肃查办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共立案侦查教育系统、医疗系统、社保系统职务犯罪24人;围绕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利益受损问题,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76人;围绕农业资金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征地安置补偿等环节,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村官"17人。妥善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针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增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成立专门小组依法妥善办理的同时,对22件此类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从促进家庭和谐、关注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环境的角度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对社会矛盾的司法调处化解。加强控告申诉受理审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4928人次,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1557件,两级检察长通过接待群众批办案件252件,均及时作了妥善处理。认真抓好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对于诉求正当的信访案件,注重法理、情理的有机结合,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国家补偿或救济;对于无理缠诉的信访,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通过完善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听证座谈、督导交办、证据和事实两公开、与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两见面等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办结30起涉检信访案件。
依法落实"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继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捕、分案起诉和不起诉制度,累计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3人,分案起诉42人,不起诉15人;先后对53名失足青少年进行心理测试和社区矫正,对32人进行了法律援助,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积极探索建立对未成年人的救助机制。与市律协、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等部门联合签署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备忘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助学奖励基金项目、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资助项目、免费医疗和心理救助项目,在建立对有罪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救济、诉讼、医疗援助机制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
三、服务和谐西安建设,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西安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方式和途径。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我们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西安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理论、制度和实践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加强理论研讨,提高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水平。在4月28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再动员大会上,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了总体部署并确定了十大课题。我们既注重理论指导,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对有关课题从理论层面进行研究,又注重办案实践,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从制度建设、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最终形成理论、制度、经验、案例等各种类型的研究成果222篇,其中81篇编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探索与实践》一书。11月15日,我们举办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西安建设论坛,邀请专家教授对这些调研成果进行了论证完善,并制定下发了《西安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西安建设指导意见》,使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效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先后制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反贪污贿赂、刑罚执行监督等方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制度67个,明确了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标准和条件。同时,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严重犯罪案件的基础上,加大落实上述制度的力度,积极探索非监禁化、轻刑化、刑事和解等处置方式,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2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63人,开展不捕说理案件157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24件417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22人,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立足检察职能做好犯罪预防,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在打击中体现预防,在办案中贯穿教育,在治标中加强治本,不断加大预防违法犯罪的力度。努力推动"平安西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城市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和领域、治安隐患突出问题和环节开展专题调研,发出检察建议113份,提出防范措施,促进机制完善。积极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网络。建立了8个大型国有企业预防联络站,预防范围涵盖近20万国企干部职工。联络站积极发挥预防监督职能作用,开展宣传活动90次,接受法律咨询1507件次,提供职务犯罪线索126件,移送侦查部门40件,初查后立案22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廉政准入、诚信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受理有关单位查询32件次,并依法出具了检察意见。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先后建立农村预防联系点323个,聘请预防监督员170人,发出检察建议207份,开展法制教育446次,举办"村官"预防培训班17期,参加培训2000余人。
四、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努力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始终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努力使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加强作风建设教育、"五比五看五倡导,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等活动,总结宣传了全国先进基层院--莲湖区检察院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公正执法、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区县检察长人选的换届考察工作,配强区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对干警法律职务和行政职级的调整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调动了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召开了司法鉴定人素质研讨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鉴定人素质和鉴定公信力的途径,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在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竞赛中,1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称号。与市律协组织了公诉人与律师的论辩对抗赛,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了以"打造铁军,练就精兵"为主题的业务技能拓展培训,提高业务骨干的实战能力。加强司法考试备考工作,2007年有41人通过,通过率为46%,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9.3个百分点。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在灞桥区检察院召开了现场会,全面推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回访、案件初查工作内部监督等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理和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检查,涉案款物的扣押、管理、移交、发还及办案安全进一步规范;完善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制度,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2007年11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巡视,给予了良好评价。
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过程控制。制定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四个阶段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检务保障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共建立健全各项制度72项。强化内部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累计同步录音录像227件次。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细化监督程序,对13起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拟撤案或不起诉的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同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相关活动、视察派驻监管改造场所检察室等途径,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途径。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人大执法检查制度,今年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检察官法》进行了自查,并向人大汇报了改进措施。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加强了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组织建设。坚持办理前、办理中、办结后与代表"三见面"制度,办结人大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9件。强化司法公开,改进监督方式,于11月8日邀请12名人大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主动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检察工作报告、办理交办案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代表提出的涉及检察工作报告方面的建议,均在本次报告中予以采纳。
去年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整体效果与建设"三个"西安的司法需要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方面的工作力度还需加大;部分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不足、意识不强,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规范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的程度还不高,执法办案的运转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在设计和运行上都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检务保障整体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需要还有差距,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较低,全市大多数检察院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办公办案信息化;今年预计有2个基层院不能达到高检院确定的2008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完成"两房建设"任务的标准。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08年检察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HT3H〗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始终围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改善民生、服务大局、促进和谐工作,努力为西安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更加积极的职能作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居;继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度,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创建"平安西安"活动。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采取领办、参办、协办、异地管辖等方式,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全面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加强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注重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和附带民事诉讼,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二是积极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建设"三个西安",加大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保护劳动者的创造成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权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农村综合改革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积极为西安的生态建设、国企改制、新农村建设服务;继续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刑事案件和解方式、未成年援助机制、量刑建议办法,把这一政策体现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和消极因素。
三是更加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参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医疗卫生、教育部门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案件,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分批进行十七大精神、作风建设、思想解放专题培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对区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推行检察长带头办理社会关注、重大疑难、影响恶劣的案件,健全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指标体系;抓好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业务骨干、专家人才和领军人物,推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逐步建立检务督察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和自身廉政建设;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研究制定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育检活动。
五是着力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注重各项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衔接的流畅性和运行的实效性,真正使制度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水平的目的。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建设、应用、管理、培训并举,力争今年年底前在检察业务、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四个方面的应用系统顺利试运行,从2009年开始市检察院和大多数基层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以目标考核为抓手,从纪律、作风、管理等具体环节入手,利用一年时间初步形成一套统一有序、科学高效、规范严格的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民主监督。在坚持定期报告工作、认真进行述职、接受执法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拓宽接受人大宪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或有影响案件的审查,邀请他们参加群众的来访接待活动,邀请他们担任有关业务竞赛的评委,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及时、依法、公正地办理代表和委员交办的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地依法办理交办的案件。
各位代表,面对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新形势,面对西安率先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新要求,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西安这座前景无限美好城市的稳定发展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