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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3日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郝洪涛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3年以来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和2008年的工作建议,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2003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在最高法院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服务工作大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92807件,审(执)结586376件,结案率98.9%。其中2007年受理122435件,审(执)结116002件,结案率94.7%,审判工作稳步发展。
(一)围绕维护稳定,提高刑事审判水平。受理刑事案件59506件,占案件总数的10%,审结59307件,结案率99.7%,生效判决判处犯罪分子58586人。其中2007年共受理11617件,审结11416件,结案率98.3%。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案件19186件,判处犯罪分子2441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1459人,占46.9%。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811件,生效判决判处犯罪分子261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的84人。审结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46件,判处犯罪分子834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11924人,免予刑事处罚1189人,宣告无罪495人。依法办理减刑27842人、假释1438人,促进罪犯改造。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围绕和谐发展,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共受理案件376064件,占案件总数的63.4%,审结案件374055件,结案率99.5%。其中2007年受理78350件,审结76341件,结案率97.4%。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投资、发展、生活环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和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164819件;依法审结借款、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56919件;依法审结国有大中型企业破产、改制案件693件;依法审结金融、证券纠纷案件467件;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4006件;依法审理非公有制经济纠纷案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及时审结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山林确权和劣质种子、农药、化肥损害赔偿等“三农”纠纷案件1557件;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21件;依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361件,其中审结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81件。重视调解工作。依法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30108件,占案件总数的37.6%。平凉市灵台县十字法庭、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法庭荣获“全国调解工作模范法庭”称号。
(三)围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判水平。共受理案件6513件,审结6456件,结案率99.1%。其中2007年受理1363件,审结1306件,结案率95.8%。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案件1633件,占25.3%。审理国家赔偿案件453件,决定赔偿181件,赔偿金额753.41万元。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8077件,执结率98.7%。
(四)围绕司法公正,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水平。共审结二审案件3688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0579件,占28.7%。重视信访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再审案件的审理,审结案件2365件,改判、发回1084件,占再审案件的45.8%。重视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170件,改判307件,占26.2%。
(五)围绕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共受理执行案件150268件,占案件总数的25.3%,执结案件146105件,标的额103.08亿元。其中2007年执结26881件,标的额24.54亿元。强化执行措施。对抗拒执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罚款处理80件,拘留670人,追究刑事责任92人。讲究执行艺术。五年来,以执行和解、当事人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的分别占执结案件总数的12.7%、46.1%。加强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执行分权运行机制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共清理历年积案23602件,执结15545件,执结金额9.56亿元。
二、提高司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全省法院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
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确保法官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省法院有175个集体、44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提高业务技能。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学历教育。有4760人接受本科学历教育、76人接受了研究生学历教育。重视司法考试,2007年通过315人,目前已有650人通过司法考试。加强岗位培训。全省法院有9364人次参加了西部法官培训,6772人次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培训学院组织的在职培训,2007年有3385名基层法官通过了最高法院的轮训考核。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调研和交流。形成调研报告1963篇,48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交流中获奖。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读书演讲、体育竞赛、摄影书画等活动,建设以积极向上、公正效率、清正廉洁、集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司法能力。狠抓思想教育、落实制度、表彰先进、查处案件、有效监督等环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8件41人,其中受党政处分的24人,受刑事处罚的5人。2007年立案查处5件6人,其中受党政处分2人,受刑事处罚2人。
三、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深化法院改革
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一五”、“二五”改革纲要,深化各项改革,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自2006年7月1日起,死刑案件二审全面实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强化庭审功能,规范庭审环节。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裁判文书。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调整和完善内设机构。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定期分析审判形势。深化审判组织改革。推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和司法技术辅助机构职能转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协助地方党委对法院班子进行考核。全省法院调整、转任、交流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133名,39名到下级法院任职锻炼。推行法官遴选制度,实行司法警察归队管理。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080人。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行使审判权,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600多件。
四、关注民生,落实司法为民全省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完善、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各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设立审务公开栏、编印诉讼指南,强化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对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保险金、抚恤金、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尝试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共缓交诉讼费6737.76万元,减、免诉讼费529.94万元。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处理来信70165件,接待来访126989人次。其中2007年处理来信11721件,接待来访17745人次。建立和完善涉诉信访预防机制、领导责任制、通报督办制。开展集中“大接访”活动。与2003年相比,全省法院信访总量下降了20.3%、集体上访下降了13.8%、上访老户下降了9.2%。
五、重视司法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省法院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多沟通的工作方法,基层基础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两庭”建设成效显著。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省委办发[2004]73号)和省委书记陆浩同志、省长徐守盛同志的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共争取到审判法庭国债计划项目87个,建成42个,在建45个;共争取到人民法庭国债计划项目313个,建成246个,在建67个;“两庭”建设规模达到67万余平方米,资金投入约9.3亿元。物质装备明显改善。2003年以来,共为基层法院配备交通工具376辆、办公自动化设备1871台(套)、音视频技术设备194套、法台法椅303套。完成了最高法院与省法院之间的一级专网、省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的二级专网、电视电话会议传输系统建设。省法院与财政厅联合制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省法院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锐意进取、和谐发展的五年。五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要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一要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是人民法院履行法定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的政治保障。二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工作的必然要求。三要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把服务大局渗透到审判、执行各环节中去,是确保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关键。四要强化公正效率意识。审判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五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关注民生,不断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六要强化素质意识。法官素质决定审判质量,审判质量决定法院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七要强化管理意识。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加强管理是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全省法院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法院司法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三是司法环境不够理想。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消极影响仍然存在。四是经费不足依然困扰着法院发展。
2008年工作建议2008年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全面加强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正、诚信、和谐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强行政审判,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努力克服“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裁判权威性。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的比例。二要切实关注民生。注重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不断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三要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继续建设学习型法院,开展岗位练兵和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严把进人关,强化法院管理,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五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完成“两庭”建设目标。加强“两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