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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我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7年工作回顾2007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大工作扎实推进的一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努力。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步推进地方立法2007年,常委会立足甘肃省情,努力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法规4件,批准和批准修订各1件、批准废止1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立法任务。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立法项目的科学论证,提高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保护和尊重公民直接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立法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联系协调沟通制度,整合立法资源,立法成效明显增强。
全年的立法工作,重点更加突出,质量又有新的提高。一是突出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制定了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批群众普遍关注,旨在促进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二是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常委会重点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基层民主、推进社会事业、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法规。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厂务公开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三是继续重视了经济立法。出台了著名商标保护条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一批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二)围绕社会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工作2007年,常委会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了监督工作。
常委会针对人大代表和社会关注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审结案件执行难”、“环境保护治理难”、“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执法检查,听取政府和司法机关专项汇报,提出审议意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政府和司法机关加强整改,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强、融资困难的局面长期困扰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针对此情况,常委会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掌握了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实际状况和主要原因。常委会在听取省政府的专题汇报和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审议意见。省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通过认真调查和研究,制定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关措施,推动了这项工作。
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社会对此反映也较多。我省各级法院尽管加强了执行工作,每年审结后没有得到执行的案件仍占20%左右。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为推动解决这一问题,常委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法院的专项工作汇报,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法院改进执行方法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更加重视民商案件的调解工作,使公正司法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问题,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多年来,常委会持之以恒地抓了这项工作。去年,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运营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陇原环保世纪行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对我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促使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初步得到处理,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曾经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显著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省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村社、农户,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图、卡、表、册、折等方式,重点对全省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和省政府关于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并向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
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一直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法修订实施后,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情况。针对教育经费不足、发展不均衡、民族地区实现“普九”难度大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提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分类逐年消化“普九”欠债等建议,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执法检查方面,去年,各专门委员会重点对前四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重点问题的落实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
我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是一部充分反映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重要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好这部法规,对保障和维护我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常委会对我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贯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6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06年决算。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的监督,重点对财政支出进度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和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加强了对财政转移支付和预算超收收入安排的监督,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把年度审计报告作为审查财政决算的重要依据,加强了决算的审查批准工作。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信访工作。常委会把接待来信来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441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1794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395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较多的一些涉法涉诉、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努力改进代表工作2007年,常委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名。其中,决定任命副省长3名,免去副省长2名,接受副省长辞职1名,决定任命政府其他组成人员3名,决定免职4名;任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8名;任命和批准任命审判、检察人员81名,决定检察长1名,接受辞职和批准接受辞职4名,免职32名。
各级人大换届选举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省委的领导下,常委会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精心安排,加强指导,圆满完成了我省86个县(市、区)、1224个乡(镇)人大的同步换届选举和14个市(州)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509名代表的选举。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常委会还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部在人代会前对本选举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初步培训和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
进一步加大了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力度。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建议766件,分别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办理。常委会通过采取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邀请代表参加办理等措施和办法,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230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314件,这两类占办理总数的71.02%,比上年提高了2.02个百分点。代表所提建议,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了代表。
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一年来,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0多人次。围绕“河西地区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利用问题”、“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等专题,以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视察和调研,完成视察或调研报告22份,提出建议和意见100多条,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结合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对1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0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在我省的主要媒体上进行了重点宣传。
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代表的水平和质量。主任会议成员和部分常委会委员走访原选举单位,联系基层人大代表200多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近百条。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为代表提供文件、报刊和资料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议政水平2007年,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学习监督法、物权法等国家新出台的法律。
常委会还加强了有关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修订了立法程序规则、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主任会议制定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使常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常委会机关按照务实高效、力戒形式主义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以“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和谐机关、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提高了常委会机关服务代表、服务常委会、服务代表大会的水平和质量。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理论研究和培训工作。针对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换届后的实际,举办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法制工作培训班,召开了人大理论研讨会,加强了各新闻媒体和《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对人大的宣传工作。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同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在不少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与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合进行,上下联动,增强了工作实效和力度。
二、过去五年工作体会各位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五年任期中,在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年来,共制定和修订法规94件,批准和批准修订兰州市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件,废止1件;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汇报、报告35件;办理答复代表议案8件,意见、建议4285件;对20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6名政府组成人员、3名法院院长副院长、3名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对8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9名,撤销职务1名。
五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人大依法行使每一项职权,都是党的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既是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必然要求。本届任期中,省委非常重视并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召开了甘肃省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省委主要领导发表了重要讲话;转发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召开的两个会议、出台的两份文件,为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围绕落实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工作,把省委的决定、决议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的实践中,都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与省委确定的全省工作合拍同步,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在人大工作中充分体现党委的领导、实现党委的领导,从而把甘肃的事情做好,把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是五年来常委会开展人大工作最基本的经验。
第二,人大工作必须抓住科学发展的主题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甘肃这样的欠发达省份,增强加快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认真解决好科学发展的问题,动员、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围绕科学发展做好文章,实现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五年任期中,无论是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都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五年来,常委会制定了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草原保护条例、供用电管理条例、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批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政府的专项汇报、组织了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白银市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和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就是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后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从而得到较好解决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将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在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依法行使职权,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社会的好评。
第三,人大工作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做好人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五年来,常委会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作为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在组织代表视察、委员调查,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汇报,制定地方性法规等一系列工作中,都立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常委会在紧扣群众利益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纠正了一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关注民生,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人大工作就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人大工作就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四,人大工作必须突出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最大特点。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常委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工作,造成“越位”,也不能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造成“缺位”。人大工作的运行机制不同于“行政首长负责制”,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程序集体决定问题,常委会任何组成人员都只有一票的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严格按照人大工作的特点和机制,在依法履行职权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始终把有利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构建起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和谐、健康的工作关系。为了使常委会的工作符合人大的特点和运行机制,我们通过增设六个人大专门委员会,调整、理顺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加强了组织建设;通过举办各种研讨班、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通过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程序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各种机关工作制度,加强了制度建设。实践证明,只有定位准确了,制度健全了,充分发扬了民主,坚持了依法办事,人大工作的政治优势才能较好地发挥。这也是常委会五年工作中的一条重要体会。
第五,人大工作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本届常委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建立、改进和完善了立法顾问制度、立法联系点制度、法规委托起草制度、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制度、法规草案公示制度、立法听证制度、立法质量标准和保障措施、立法跟踪评估制度,搭建起了面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专家学者法律咨询、法规实施情况评估、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立法工作部门与高校合作等多方面的工作平台,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受到社会好评,甚至引起省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常委会每年选择一两件事关全省大局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并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汇报,最后形成诸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增收工作的决议》、《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关于将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指标补充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考核目标的决定》等决定或决议20多件,从而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了新的进展。在代表工作中,建立了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制度、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制度、代表异地视察制度和代表培训制度。五年来,常委会副主任和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3件,组织代表异地视察4批60人次,集中培训代表660人次。这些工作,都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具有开拓创新的意义。今后应继续坚持创新的精神,不断开拓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五年来,本届常委会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但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地方立法上,个别立法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不太紧,个别法规还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建立起来的立法制度和制定的立法措施在发挥作用和实效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形式主义的问题,在实效上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服务的常委会机关建设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专业队伍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和问题,都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对我国的未来发展做出了宏伟规划,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站到了新的起点上。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工作,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能。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使人民意愿充分体现,法定职权得到充分行使,为推进我省科学发展、促进我省社会和谐发挥更大作用。现对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省情,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与方法,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对重要法规草案以及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涉及权属变更、机构整合等敏感问题,先由政府协调,达成共识后再行审议。地方立法要把握住国家改革的走势,给地方改革和加快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前瞻性,地方特色要鲜明。要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扩大部门权力和局部利益、地方利益。适当控制立法数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继续加强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对《监督法》的学习和认识,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要善于综合利用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手段和形式。要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的监督实效和力度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继续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职权,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取得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要在吃透省情、掌握全局上多下功夫,充分运用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要在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上做进一步努力。
第四,继续加强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抓好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地位,努力做好代表服务工作,主动为代表搭建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平台。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为代表提供“一府两院”的主要信息资料,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听证、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等,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
第五,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议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不仅政治上要清醒,而且要懂法律、懂经济,了解社会发展,熟悉省情民意,善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自觉地、积极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夺取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全省工作的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