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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两会政协武汉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武汉政协网2007年时逢换届,是承上启下,开拓创新的重要一年。武汉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在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学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在新世纪新阶段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政策,始终坚持以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开拓了新的工作局面。在政协工作面临创新发展的大好机遇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凝聚民族宗教界人士,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不断谱写新篇章。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高委员整体素质
换届以来,我委新委员增多,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知识、宗教知识不甚了解,我们组织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同志讲话要点,传达学习了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委员进一步深刻理解中发〔2006〕5号文件中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联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的论述,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的思维能力,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界别的纽带作用和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做文章,讲求工作的实效性。开展专项调研、充分发挥《社情民意》、建议、提案的作用。许多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被采纳,委员整体素质和履行政协职能的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委员撰写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全会期间,我们积极组织委员提出主提提案56件。附议提案101件。专委会集体提案1件,民族界别提案1件,宗教界别提案1件。积极配合提案工作,搞好有关重点提案、集体提案、个人提案的督办工作,参加和组织协调会2次,与有关单位和委员协调6次。
全年提供政协信息24篇,《政协论坛》二期,议政建言专栏文章一期,反映《社情民意》4篇,《社情民意增刊》2期,市委采用2篇,市领导签署3篇。全国政协采用1篇。充分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的作用,助推难点问题的解决。在编发《社情民意》工作中,我们注重政治性、政策法规性和可行性,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如民权路清真寺土地规划部门在长江日报上登载了将该寺周边用地挂牌出售的公告后,引起了我市穆斯林群众极大波动的情况,及时编发了第39期《社情民意》,还就武汉照相机厂占用古德寺房产问题编发了第42期《社情民意》。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迅速召开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并实地考察,形成会议纪要,确定江汉区负责代拆迁,预留1500平方米用地划拨市伊协,由市政府筹资扩规原址重建民权路清真寺。同时决定由市、区两级政府和市佛协筹资,促成武汉照相机厂改制及腾退占用的古德寺房地产,做到各方都比较满意,受到了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赞誉。
三、组织学习考察和联谊活动
5月下旬,专委会举办了一期民族、宗教知识培训班。请专家为委员们讲授了国家、地方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的基本知识及教规教义。委员们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十三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也参加了培训班,他们希望市政协能经常举办此类培训班,能够学到很多专业知识,拓宽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素质。郑心穗副主席在培训班总结讲话中指出: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举办委员培训班很有特色,创意新,形式好,希望专委会进一步把委员的学习抓好抓实,为参政议政打下坚实的基础。换届后,我们到各区政协考察学习。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市、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探讨。郑心穗副主席指出,市区政协加强联系,采取联动形式进行调研,是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对推动市、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联系,增进友谊,今年6月,郑心穗副主席带领民族界委员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其所属的利川市、鹤峰县、宣恩县、巴东县等地学习考察民族工作及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学习考察中,郑心穗副主席寄语恩施州,要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作新贡献;9月,我委组织民族宗教界委员赴西藏乃东县慰问我市援藏干部并学习考察。
四、深入调研,围绕中心参政议政献良策
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委员优势,抓住相关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小中见大、既专又精”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并注重了解实情,促进问题的解决。
1、就加快武汉港口建设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我委围绕“发挥中心城市功能,就加快武汉港口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武汉港口的建设,在城市发展中要科学定位、既要保持港口航运的传统功能,又要通过产业升级和多样化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港口发展规划纳入交通部、省、市政府“十一五”规划,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要形成以港口航运为纽带,联结陆水与水水的交通枢纽,通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以及管道等多种形式,形成四通八达的集疏运交通网络。在城市的动态变化中,坚持发展与良好生态环境共存的长期建设规划,更好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建议,受到了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罗清泉省长作出了重要批示。据《长江日报》10月30日头版头条报道,交通部、省政府通过的武汉港口建设规划论证报告中吸纳了我委的许多建议。
2、提出扶持轿车运输业,促进轿车支柱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委针对轿车物流运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汽车是武汉现代制造业的支柱产业,轿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为其服务的物流运输业。而我市轿运行业目前是“小、散、杂”状况,将直接严重影响我市轿车支柱产业的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关于扶持我市轿车运输业发展的建议”,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以市场为导向,扶持轿运业做大做强,为轿车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该建议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苗圩同志的高度重视,要求“市交委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解决全部或部分问题并跟踪和反馈解决结果。”通过我委牵线搭桥,目前,20余家轿车企业,拟以“神龙”、“东风”两公司为依托,对现有轿运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后,组建成立武汉市轿车物流运输中心,走武汉轿运业的发展道路,为武汉汽车支柱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3、关注社会建设,提出工业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整改建议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武汉市委、市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但形势也不容乐观,有些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事故时有发生。郑心穗副主席还就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与市政协委员进行了约谈。提出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国有困难企业加快改制,加大国有困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投入,加强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规划、搬迁和建设;加强农村乡镇企业安全生产整改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把它同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不突破全市总编制前提下,对安全监管人员编制适当倾斜,加强和稳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的专项经费和安全生产监管的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的投入;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中,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建议,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4、助推宗教房地产政策进一步落实,为宗教和顺营造良好氛围
多年来,我委就妥善处理旧城拆迁中宗教房地产补偿问题,三次作为集体提案、五次作为联名提案提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为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作了大量的工作,全市佛、道、伊、天、基五大宗教房产权属问题已基本解决,旧城改造中拆迁补偿金标准现已达到100%。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苗圩书记曾两次批示,李宪生市长、程康彦副书记也作出重要批示,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勇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较好解决了“城市和城镇旧城改造中拆迁补偿过低,宗教团体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
但我市宗教房产租金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民用住房租金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五大宗教团体自管房产向社会居民发租住房89,499.26平方米,月租金86,298.68元,平均每平方米租金约为0.95元。全市宗教房屋90%以上都是砖木结构,年久失修,屋基下陷,墙体倾斜、腐朽、断裂、电线老化起火等隐患,维修每平方米至少需120元。房屋租金与维修之间收支严重失衡,维修投入大,宗教房产居民承租房租金过低的问题日显突出。租不养房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宗教团体的居民承租房租金收入是解决宗教团体“自养”的最主要经济来源,因而宗教团体的经济收入受到很大影响,给宗教自养造成困难。针对此情况特建议:在当前住房完全商品化过程中,宗教房产居民承租房租金应按目前市场价格确定租金标准。对于特困户无力承担市场价格住房租金,增加部分建议由政府给予相应租房补贴,任何使用宗教房产者在租金上均不享受减免,以确保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巩固和加强宗教自养基础,以利抵制渗透。
我委还配合省政协副主席陈春林带领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部分委员完成了“提升湖北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调研。
五、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履行职能,积极开展界别活动
发挥界别作用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优势,我们充分利用界别这一反映社情民意的民主渠道,团结带领广大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别委员中,有不少专家、教授,他们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我们充分发挥这些专家的优势,由界别组织开展调研,如民族界对“加快轿车物流运输产业发展”的调研、宗教界对“我市五大宗教基本情况和教职人员生活状况的调研”等等,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组织界别调研活动时,我们注意尽量让委员们都参加活动,以增强界别的凝聚力。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界别活动,既调动了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较好发挥了委员主体作用,又增强了委员的界别意识。
六、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拓宽政治参与的渠道,是专委会组织委员进行参政议政的主线。
专委会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及部分委员,征求工作意见,增进感情交流,凝聚了人心,促进了团结。本着关爱人民,慈善助乐,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活动,佛、道、伊、天、基五大宗教,每年都募捐60余万元资金支持两个少数民族村(黄陂蔡店土家族村、蔡甸龙湖回族村)加快经济建设,资助贫困山区办学和扶持特困学生。武汉市基督教救世堂开办的爱心敬老院,不仅解决了部分信教老人的养老问题,而且也面向社会服务。宗教界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等公益事业中,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专委会会同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不利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突发事件,妥善调处来信来访30余起,为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委还将每年的中秋、国庆联欢活动形成例会。专委会在今年召开的“迎中秋、庆国庆、讲团结、话发展”座谈会上,委员们聚在一起畅谈社会的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国家的繁荣昌盛。市政协主席叶金生参加了座谈会。在气氛活跃的座谈会上,委员们亦歌亦言,以表达民族之情,爱国爱教之举。委员们认为,叶主席等领导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之中,参加我们的座谈活动,体现了市政协领导对委员和全市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关怀和关心,使我们备受鼓舞和鞭策。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做好市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参政议政畅谈心得和感想。叶金生主席就民族宗教工作如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出意见和要求。强调指出: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凝聚更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
12月3日,全国及地方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五年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合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给大会发来贺词。马奇明副主任和工作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大会总结中对武汉市政协“虚中求实,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民族发展和睦、宗教和顺,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的积极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和谐献智出力”所作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委的工作要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委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以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为重点,为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积极献计出力。
(一)组织委员学习,举办有关会议等活动。
1、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
2、紧跟当前形势,适时举办座谈会等,使委员多方面了解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
3、定期不定期走访委员,进一步加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力度,扩大交往,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二)组织委员调研视察
1、根据常委会安排,调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视察做大做强我市轿运业进展情况;
3、调研危化品生产、储运、销售、状况;
4、调研“武汉轮渡两江游览”发展情况;
5、调研我市包括清真牛肉在内的“放心肉”供应情况;
6、协调有关提案办理情况。
(三)组织工作会议、联谊活动和报告会。
1、走访宗教团体和对口联系部门;
2、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知识报告会;
3、举办联谊活动;
4、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