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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
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参与了常委会重新制定文物保护法规工作。该立法项目在上届委员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本届委员会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听取立法起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立法中的有关问题,对起草、论证工作给予了指导。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委员会及时召开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会议,征求各区意见,并协助常委会组织召开法规草案立法说明会。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就文物保护的管理体系、保护经费、保护范围内非文物建筑的改建、重建和文物调拨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审议报告。该法规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后施行。
二、大力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围绕保障和推进我市教科文卫事业健康发展,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于7月至9月,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各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了检查;先后到黄陂、新洲、武昌、江汉、汉阳、洪山、硚口等区18所学校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了各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教师座谈会;听取了市教育局、财政局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这次调研的侧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和城区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通过调研,委员会认为我市在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校缺乏制度保障,有的区义务教育经费不能及时拨付到校;城区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严重滞后,局部地区出现了新的入学难问题。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会就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城区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相继在我市举办。委员会分别组织委员、有关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琴台大剧院、中南剧场、武汉体育中心综合馆、跳水馆等一批场馆建设情况,听取了有关情况的汇报。委员会对我市大幅增加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场馆建设的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我市在筹备工作中仍存在诸如市容环境、道路交通、个别场馆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了要将举办会节作为“四城同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做好全市上下的发动工作,市区各级机关要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等意见和建议。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委员会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审议发言。委员会还针对光谷华中科技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中有关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督办,经过委员会多方协调、反复磋商,主馆旁两栋居民楼被及时拆除,使该馆最终得以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确保了六城会赛事如期举行。
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委员会对洪山、江夏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调研;邀请十余位工作在农村的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并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专项报告时,就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收支透明度、建立管理与培训机制、制定药品采购补偿标准以及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年来,委员会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把握一手资料,为常委会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质量而不懈努力。
调查研究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委员会就制定《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和《武汉市职业教育条例》开展了认真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委员会及时召开立法准备工作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准备工作情况;走访有关基层单位,掌握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和职业教育工作的现状,了解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结合我市特点,对其他城市的同类法规及实施情况进行比较研究,重点把握我市立法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年底,为使立法项目的选择更加准确,委员会再次召开对口部门负责人会议,在广泛筛选和重点研究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将制定《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的建议。
科技创新是委员会近几年持续关注的重点。委员会先后到凡谷电子、市生物制品研究所、天澄环保等高新技术企业实地调查,了解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武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重点了解了市科技局关于市十大科技专项有关资金投入、使用及成效情况,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有限的科技专项经费管好、用好,真正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重点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和监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等情况。委员会察看了武汉亚格激光设备、九州通医药、健民药业等企业,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此外,委员会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四、认真督办代表重点意见和建议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委员会重点督办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四件代表意见和建议,其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均衡医疗资源和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建等三个领域。
在办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食品安全》的代表建议时,委员会组织提案代表两次听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专项调研餐具集中消毒及餐饮业餐具消毒情况;推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使我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委员会在督办270号代表建议关于要求均衡医疗资源的意见中,先后走访了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汉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有关代表进行了座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形成了调查报告并在市人大决策参考上印发。目前,该项意见得到市和有关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区政府拟对汉阳区重点医疗机构予以扶持。有关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建议的办理表示满意。
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快玫瑰园东路建设步伐,尽快解决赫山地区中小学校学生出行难的建议》也受到委员会重视,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和代表到学校施工现场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赫山中小学旁道路建设项目尽快落实。
《落实教育配建政策,解决上学难问题》的代表建议是今年委员会督办的重点。委员会将该建议的要求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与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就如何解决我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问题进行了反复沟通;与有关方面配合,在长江日报专版报道了我市教育配套问题及市人大督办进程,力促该项意见办出成效。
五、注重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换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中除少数同志留任外,大部分是刚从事人大工作的新成员。为此,委员会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就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以及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依法监督与工作调研紧密地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使工作更具有成效性。二是从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加快转变,尽快从思想上适应人大工作的要求,转变工作方式,变行政管理为依法监督,更加感悟到在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三是学习兄弟城市人大工作经验。通过参加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研讨会和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等形式,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城市开展人大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并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从组织结构上调整和充实力量。委员会根据委员的构成,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并增补了2名委员,从组织上保证了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新一届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刘家栋同志的带领下,由于各位委员积极工作和有关市人大代表的参与、支持,保证了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一年来,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加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研究还需进一步增强等。为此,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履行职责,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工作,促进委员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