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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农村综合改革在整个农村改革历程中占有重要位置,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以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目的是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农村综合改革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中央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精神融入到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决策、部署中去,把这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
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程中,起步早、抓得紧、布置实,抢得了改革先机,总体进程快于全省。从年月日的开化试点,到年 月日的全面推开,再到今年月日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工作扎实,改革各个阶段环环紧扣,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的工作框架。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已由个精简为个,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由家精简为家,事业编制从名精简为名。同时,在其它四项改革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是十分初步的,改革中涉及的体制性、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充分暴露,离中央提出的“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乡镇机构改革虽然基本到位,但工作方式尚未有效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虽然基本建立,教育布局得到优化调整,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目标和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要求,各地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但要建立农村公共财政框架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在乡村两级债务管理方面,目前只能说是基本摸清了家底,出台了控制发生新债的管理制度,要消化长期积累形成的乡村债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在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方面,各地对经济薄弱村的财政专项补助制度基本建立,村级办公场所建设进展顺利,但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等方面还有待于深入探索。
下一步,我们要着力在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消除片面认识,更加重视改革。
当前,有两个认识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对农村综合改革的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没有必要再花更多的精力去抓了;二是对进一步推进改革存在畏难情绪,对体制性、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不敢触及,担心会激化矛盾。特别是有的同志对转变乡镇职能感到无从抓起、对化解乡村债务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心理、对涉及利益格局调整存在矛盾心理。这些认识对于推进改革是十分不利的,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应该看到,农村综合改革虽然走在全省前列,但“万里长征”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改革正逐步由“浅水区”进入“深水区”,随着改革的深入,难度将会越来越大。但难度越大,越要深入推进,否则改革就会功亏一篑。特别是对于我们欠发达地区来说,只有通过更加强有力地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才会有更强大的动力。各级各部门对于改革的难度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估计,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持之以恒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二)把握工作重点,务求改革实效。
从实际看,下一阶段的改革要突出把握两个重点。一是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总的要求是,通过改革,增强乡镇政府改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使乡镇能切实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稳定,以及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各地要在乡镇机构、人员调整基本到位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疏理,真正明确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能,并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培训教育,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确保职能转变落到实处。关于乡镇必须的审批权、执法权授权问题,各地可大胆探索,摸索出一些既符合法律基本精神,又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办法。二是要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当前我们面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历史任务,根本上要靠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来保障。突出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第一,要逐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户籍、财政、教育、卫生、就业等多方面内容的配套改革。去年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已作了专题部署,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个配套文件,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探索,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第二,要着力建立便民高效的办事机制,主要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如何规范运行的问题。目前,各乡镇设了“四办三中心”或“三办两中心”,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块”与“线”的关系还要做很多的工作,要着力在乡镇干部面向农村、服务农民上下功夫,继续发扬民情沟通日等一些好的做法,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便民、高效。第三,要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这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整合力量,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级调解机构的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第四,要健全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重点是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力争三年内全市农村基本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地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要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委、市政府将通过现场会的形式进行总结和推广。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这项工作是党政一把手工程,根据年初全省工作会议和省领导的要求,要继续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市委组织部、市财政、人事劳动、农业、教育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任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县(市、区)要根据改革进程,充实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