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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建设,坚持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下面我就开展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中央和省、市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纪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几个文件都对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乡镇财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指出:“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要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省、市纪委也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列入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近年来,我们大家在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从目前的状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从而导致农村“三资”问题诱发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开展清理农村“三资”工作就是要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诱发和导致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开不到位、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影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破坏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削弱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三资”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基层党组织公信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实践证明,凡是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发展就快就好。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的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体现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树立科学发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了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从这一重大意义上说,我们目前开展的全县范围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既是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客观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要通过清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
一要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全县会议精神,迅速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扎实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统一群众思想,把政策、方法、任务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公开信,宣传栏(单)等形式宣传清理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对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要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工作,首先要清理和规范农村财务,对农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乡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乡镇要组织各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要进行重点核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力量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各纪工委和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从中发现和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进行集中整改。各乡镇和村、街都要对核查分析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各自实际,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妥善处理好被擅自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对清查出来的各种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逐一进行处理,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停止侵权并纠正。做到在资金管理上账账相符,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避免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涉及债权债务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和审批,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投资收益及时入账。
五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繁重的任务,不能靠一朝一夕的行政命令和突击活动取得长期效果,要依靠健全的制度、完善的机制和长期不懈的管理,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实行村财乡管;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步入正规化、科学化轨道。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把握政策,务求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各纪工委都要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副书记和各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要尽快成立相应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动员会后迅速全面启动。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效果如何,关键在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不仅认识要到位,而且在具体工作上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乡镇要做到有固定场所、固定人员,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工作设备和充足的经费保障。各纪工委、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要具体抓好检查监督,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要深入到村、到部门、现场指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同时,要切实做好这次专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阶段任务,把握重点,逐步推进,做到宣传发动深入,登记摸底仔细,自查自纠到位。
二是明确职责。县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这次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积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这次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尤其是各乡镇和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作为这次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更要做到领导、人员、措施、落实“四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督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各个阶段的具体督导标准,提出督导意见,深入乡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制造障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把握政策。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努力提高把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既要掌握面上的总体情况,又要注意掌握一些具体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确保这次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按照“全面、真实、细致”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和运用好政策,绝不能出现任何偏差。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一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集体的管理决策机制,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议事制度,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程序和时间,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要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把加强“三资”管理作为当前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住规范公开这一关键环节,提高公开质量,增加监督实效;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监督作用。三要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并列入村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综合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依纪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理。四要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强化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是确保实效。要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贯穿始终,既要通过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消除基层干群的顾虑,又要防止存在侥幸心理;既要发现纠正问题,又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既要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通过专项清理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理顺群众情绪,建立长效机制,以村级财务规范有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真正达到政治、经济、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志们,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希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务必要将清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