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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扶贫开发和定点帮扶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推动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年以来,省直各定点帮扶单位始终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通过帮思想、帮管理、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技术等灵活多样的帮扶手段和内容,使定点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年,省直各帮扶单位共派出蹲点挂职干部977名,落实帮扶资金3018.65万元(含物资折价),帮助引进项目274个,引进资金1.55亿元,在全省39个县、110个乡镇、220多个贫困村中,实施了物资捐赠、小学援建、校舍修缮、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建设、暖棚建设和种养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贫困生资助等项目。共修缮校舍38所,资助贫困生202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81期,培训农牧民3.38万人(次),帮助劳务输出5900人。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贫困村人均收入从年的795元,提高到年的1055元,有46.7万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省直各帮扶单位把定点帮扶与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活动相结合,抽调人员认真宣讲1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年以来,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共抽调宣讲干部5530名,在宣讲1号文件活动中为贫困农牧民办实事7000多件。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定点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把定点帮扶视作兼职工作,有的甚至认为是单位的负担;有的单位把定点帮扶简单地理解为捐款捐物,只是过年过节慰问一下。二是制度不落实。有的帮扶单位调查研究不够,帮扶方案的确定缺乏针对性;有的帮扶单位考虑自身困难多,工作落实不力。三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组织同帮扶单位衔接沟通不够,只把希望寄托在资金的投入上,组织发动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的主动性不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进入新世纪后的七年,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最大、贫困农牧民受益最多、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扶贫开发解决了110.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全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扶贫开发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任务极其艰巨。
我省是全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一,贫困是我省最大的省情,与贫困做斗争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最艰巨、最紧迫的任务。全省尚有86.6万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占农牧民总数的24.8%,全省常年返贫率在13%,比例仍然过高。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合力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群众为消除贫困做出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党政机关定点帮扶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把定点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对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执政为民,不仅要落实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也要落实到机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上。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首先要关心贫困群众的疾苦。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方面大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年,为集中力量在上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本世纪初,又组织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定点扶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开展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帮扶单位定点联系到县,扶贫到村到户,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积极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机关单位定点帮扶的县、乡、村,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地区。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实现稳定脱贫,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参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影响和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显得尤为重要。机关单位多数承担着指导或带动全行业发展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行业发展的重任。贫困地区也是机关单位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的试验地,加强与贫困地区的联系,有利于机关单位直接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及时调整政策,促进工作开展。社会扶贫能否取得重大突破,能否加快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关键要看各级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党政机关单位的表率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政机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引领、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历史重任。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关系,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三个层次的和谐。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贫困产生的心理失衡,会导致少数群众与社会的不和谐;贫困心理引发的社会行为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使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定点帮扶是社会力量关爱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手段。
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实践证明,机关单位干部定点挂职扶贫,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基本国情、省情,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可以近距离体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精神,从群众中吸取思想营养,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干部只有到基层去实践,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在实践中提高,发挥其能力水平。尤其是年轻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定点挂职扶贫不仅为我省党政机关干部施展才智、锻炼成长提供了一个广阔舞台,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加强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大扶贫理念,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救济式”、“输血式”、“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围绕“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结合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引进、人才支持、技术导入、信息提供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政机关单位参与定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工作任务,应当纳入业务范围,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从实现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保持经常的沟通渠道,主动了解定点帮扶地区的情况,积极献计献策,帮助解决扶贫开发中的实际问题。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三)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健全机制,使定点帮扶工作与单位荣誉和个人进步联系起来,以此来促进工作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扶贫办,已决定将省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成效纳入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条件;对基层挂职扶贫满一年,经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双方认定后,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挂职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表现优异、工作突出的挂职干部可以优先提拔。这些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帮扶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推动定点帮扶工作来讲很有必要。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表现差的单位进行通报。省扶贫办每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帮扶单位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
(四)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证,只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点帮扶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到定点乡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帮助帮扶村查找贫困根源,理清发展思路,研究脱贫对策,并依据帮扶县扶贫开发规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和帮扶计划。二是落实挂职扶贫制度。把定点帮扶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关心、爱护和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教育挂职干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严格自律,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挂职扶贫干部的各项职责。三是落实帮扶资金整合使用制度。帮扶资金使用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和载体,整合各方面资金,在帮扶村实施综合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四是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帮扶单位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审批、公示公告、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考核和后续管理等制度。
三、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贫困地区需要资金、需要技术、需要理念、需要人才,归根到底就是需要实实在在的帮助。党政机关单位参与扶贫开发,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贫困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是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上下功夫。我们有的贫困地区的农牧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帮扶单位要与当地政府联合起来一起扶志,也就是扶贫先扶志。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富裕要靠勤奋来创造,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靠新型农民去建设。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因此,帮扶单位要多宣传勤劳致富的典型,多宣传科技知识和农村适用技术,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农牧民的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更新观念,拓宽致富门路,坚定艰苦奋斗改善生活的信心。
二是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帮扶上下功夫。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扶贫,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布局,是源于实践、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经验总结,是实现贫困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因此,定点帮扶必须突出重点,才能在提高扶贫效益上取得突破。各定点帮扶县政府和扶贫部门一定要积极协调帮扶单位围绕年度扶贫重点开展帮扶工作,将帮扶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基层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帮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积极汇报工作,衔接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
三是在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要定点联系到村,扶持到户,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持。要围绕整村推进重点工作,突出六个方面的建设,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群众收入的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新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根据帮扶村实际,在考虑资源优势、市场需求、群众技能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按照因地、因村、因户制宜的原则,帮助贫困群众合理确定到户项目。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培训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致富信息服务和技能技术培训,使贫困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发展信心,提高素质技能,加快帮扶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要引导贫困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搞好配套服务,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要积极推进科技扶贫工作,立足不同生态地区的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农牧民。
四是在实现贫困农牧民群众稳定脱贫上下功夫。扶贫开发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有效措施和手段让贫困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我省自然环境脆弱,干旱、雨雪、雹霜、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扶贫开发难度大,帮助贫困群众脱贫任务艰巨。作为省级定点帮扶机关,应当在帮助贫困农牧民群众实现稳定脱贫上下功夫。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要形成稳定的优势产业,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区域优势。三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帮扶单位的行业优势,结合帮扶乡村实际,通过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等有效方法,使贫困群众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从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四是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力度,想方设法让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达到“出得去,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同志们,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经济欠发达的我省来讲,更应该举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党政机关定点帮扶的表率作用是建立大扶贫格局的关键,希望各单位肩负责任、不辱使命,全身心投入,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努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