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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讲话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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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目的是深刻吸取市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4·12”瓦斯爆炸事故和安顺市平坝县乐平镇大山煤矿“5·10”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5月14日全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月度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省、市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全县煤矿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下步煤矿安全、兼并重组等工作。

刚才,县安监局局长袁仕军同志、县能源局袁景超同志分别就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作了详细安排,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关于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出台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把煤矿生产安全直接转变到矿工生命安全上来,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安全生产理念,把矿工的生命放在了生产的第一位。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4月14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6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深入开展安全思想大整顿和教育培训,推进“十个严禁”落到实处。尽管全省召开了会议,出台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安排了工作,成立了督查组并启动了督查工作,但有些县还是出现了非法违规开采行为,一些煤矿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5月10日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遇难、2人受伤。其他省煤矿也有重大事故发生,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遇难、8人受伤。这一起起煤矿重大安全事故,让人心惊胆寒。煤矿屡次发生事故说明了什么问题,我认为归根到底,一是煤矿企业没有把矿工生命当做一回事,为了钱,为了私利,藐视各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想方设法生产挖煤赚钱。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包保流于形式。三是驻矿安全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省政府为了扭转这一严峻形势,5月14日,又召开了全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月度电视电话会议,对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进行了再次部署。各产煤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将全国、全省有关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煤矿管理各项工作中,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煤矿安全事故。一是要再提高认识。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七项规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务必以全国、全省已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不断警醒自己,加强矿工岗前培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二是要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县安监、能源、公安及产煤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生产。特别是当前,在煤矿兼并重组未到位、省市未给予生产建设政策之前,决不能贪短时利益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同时,要认真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期间的值班守护和汛期防雷、防电、防水工作,做好井下抽排水工作中的安全防护工作。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县安监局、能源局要按照我县保护

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关停矿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关停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各产煤乡镇要认真开展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要督促驻矿安监员24小时驻留在煤矿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即向县安监局、能源局等部门和乡镇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关于煤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当前,我县煤矿均属兼并重组对象,虽然处于全部关停状态,但前段时间也有个别煤矿在非法偷采盗采煤炭。对此,县安监、能源、公安等部门决不能掉以轻心,视而不见,要重点加以依法打击。当前,要以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等煤矿建设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依法依规依政策,集中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产煤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打非治违”要求和“七项规定”,对影响本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检查,深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对有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加以整改。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全面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和能源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要组织县安监、能源、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严厉打击煤矿建设项目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产生的主要根源,对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企业,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重点抽查,搞好全面检查。各产煤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认真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了解掌握“打非治违”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同时,要做好对所辖范围内煤矿企业的检查工作,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

行认真检查、清理,并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第三,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自省实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后,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县内煤矿企业的优势,成立了天仁矿业集团,并以该集团作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与周边产煤县相比,我们走在最前面,在省市政策上也得到了一定倾斜。目前,重组规划已按程序逐级上报,正待省市审查。按照政策要求,我县煤矿企业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一半,也就是从原来的9对煤矿企业减少到4—5对。鉴于我县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积极争取,争取至少保留5对,力争保留6对。在下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县能源局牵头,煤矿企业(集团)配合,主动加强与市能源局对接,争取市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预审中,我县煤矿企业保留至少5对,力争保留6对。

二是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集团)务必于2013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所属煤矿采矿权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完过户手续且不符合规模要求的煤矿企业(集团),将被撤销其主体资格。凡在2013年8月31日前未进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的煤矿一律被省列入重点整顿关闭对象。

同志们,只有煤矿安全了,矿工的生命才有保障。当前,要做到煤矿安全,煤矿企业只有集中精力搞好兼并重组工作,决不能有侥幸心理,不顾矿工生命安全,去搞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建设。各产煤乡、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关爱矿工生命、关注安全的高度,加大监管、巡查、执法力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实业、活力、满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