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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年度工作和廉政情况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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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年度工作和廉政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局党组带领全局上下一班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艰苦奋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年终考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领导班子全年学习、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为载体,把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一)坚持学习

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带领各处室努力去完成本职工作。我局班子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平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书记栗书记、省长赵书记在市调研时重要讲话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们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督促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文化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剖析

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80余份,收集整理汇总,根据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并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整顿作风

严格按照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考勤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抓纪律作风整顿,机关人员的思想觉悟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变化,工作效率明显增强,营造出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机关氛围。

(四)兼顾下属

我局始终坚持对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开展局属领导述职述廉、述廉评廉、廉洁谈话等,引导局属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除尘降噪”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比例为93.9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和环境噪声平均值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省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

自年底我市开展创模攻坚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攻坚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和创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模工作。并要求举全市之力、全市动员、协力攻坚,全面推进创模工作。为确保顺利完成环保系统创模攻坚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市环保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环保系统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创模工作组,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全力推进创模工作。同时,我局作为创模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创模攻坚工作。

一是加强与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陪同李书记和袁市长赴环保部汇报创模工作的任务。同时,局领导多次赴环保部污防司、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汇报创模工作,争取到上级部门对我市创模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工程、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改造工程,危废中心建设等创模控制性工程;

三是积极协调市编办、市人劳局等部门落实各区(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和编制;

四是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抽调市“三创一办”工作人员的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号)文件精神,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到创模指挥部办公室;

五是积极收集、整理资料,开展创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特色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是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工作宣传;七是督促协调各攻坚目标单位全力推进建设工作,清污分流、饮用水源保护、处境水质达标、危废中心等工作成效显著。

在月份国家环保部创模专家组的对我市的检查指导中,我市的创建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评议,对我局创建工作表示满意,创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

年,国家环保部将我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我市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袁为组长的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我局开展了三县一市生态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拟定了《市开展生态文明试点第一阶段(建成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编制《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按要求顺利开展。

(三)继续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减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督促新庄污水处理工程、息烽县污水处理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5.5万吨;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督促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筑府发〔〕61号),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制定密详实的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火力发电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我局抽调19名环境监察人员,派驻到发电厂、清镇电厂和小河一、二期、花溪污水处理厂等共19家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环境监督管理。监督员按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减排督察有关要求,督促、指导火电厂环保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日常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查处。

经国家和省两级核算组的核查,我市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48万吨和8.93万吨,完成半年减排目标任务。目前,国家总量减排核查组已对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评价,尤其是全市污水处理厂的全面正常运行表示满意。

(四)加强“两湖一库”为重点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保护和治理“两湖一库”的工作;实施了“两湖一库”边重点工业污染源超低排放工作;督促开展了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取缔关闭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排污口取缔关闭工作的区、县(市)政府,报创模指挥部已达了督办通知;完成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同时,我局将“两湖一库”准保护区内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两湖一库局,完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指导,严查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按照省环保厅黔环办()3号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框架、目标指标体系,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建设、环境安全、环境监管等方面着手,编制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时,我局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参与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六)实施环境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为有效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拟定了《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文化等责任单位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拆除、重点工业烟尘(粉尘)堆渣场、露天堆场等市政工程中的扬尘污染,及对社会生活噪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进行了整治,按照“除尘降噪”职责分工,我局开展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堆放煤炭、水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工业堆场及围群众反映强烈的堆场逐家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发电厂、贵州水泥厂等7家工业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对边环境的污染。

为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我局与建设部门进一步严格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关,所有需要办理夜间施工审批的建筑工地,必须先到建设部门进行审核。中、高考期间,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实施了“绿色护考”行动,停止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噪声超标违法行为。

(七)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

今年月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政府6号令)正式颁布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年检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该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作为贵州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社会化试点城市,我市共建成八家“简易工况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运用及远程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管理模式。从月日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机动车“黄绿标”发放管理工作。截止月日,全市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32121套,占应发放数量的87.4%。

(八)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

在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按照《环评法》规定,对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要求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年共召开15次项目审查会,对391个项目进行了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20个项目做出不同意受理的决定,涉及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管理范围内的项目有7个,其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规定的1个项目做出不同意受理的决定,其余6个均要求提供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前置审查意见。共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58个。

(九)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对不达标企业的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根据年达标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促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贵州三山研磨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加强对火电厂和其他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管,对擅自停运设施、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三是按照污染总量控制要求,按计划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在新划入金阳新区和南明区管辖的朱昌镇、金华镇、永乐乡、小碧乡行政区划内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

(1)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为确保辐射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全市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我局于年初开展了全市辐射设备清查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业主建立和规范辐射运行台帐等资料,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全市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89家,收储年至现在闲置、废放射源共260枚,开展辐射安全上岗培训共计1000人。

(2)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危废产生、利用、处置、转移或贮存情况。开展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感光材料及涉汞行业等的调查工作,实施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及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计办理中国振华集团红州无线电厂、贵州电力线路器材厂等35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

(3)切实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为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我局狠抓污染源现场监控,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在征收工作中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年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4688.54万元。

年月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检查工作考核情况,我市两项考核分值均名列全省第一。

(4)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实施环保专项行动

年,我局加强对各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现场监察力度,对重点污染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实行了日查夜检等多种形式的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1836人次,现场检查污染源单位1027家次,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185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8件。

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局代市政府拟写了《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取缔、南明河沿岸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年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21人次,现场检查污染源单位3183家次,对91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5)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年,我局及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污染问题,在信访工作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切实解决“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上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095件,其中属于环保职责范围内的为847件,目前除20件在办理期限内,其余827件办理回复完毕。

(6)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性,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进行清理排查,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健全污染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从源头消除环境突发事件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分别对金阳新区上寨村搬运化学危险品爆炸等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置。

(7)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我市作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制定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及责任分解表印发各责任单位严格实施。通过项目申报,积极督促实施了南明区永乐乡柏杨村、花溪区党武乡摆贡寨、花溪区麦坪乡康寨村、小河区金山村等四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修文县大石乡、花溪区麦坪乡分别申请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5万元和45万元。

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目前,我市申报省级示范乡镇共计6个乡镇已通过了省环保厅厅验收。已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验收标准,省环保厅已向国家环保部进行申报。

(8)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我局环境监测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全市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测等各项监测任务。年共计完成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796家(次);完成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90家;完成环境质量水质(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出境断面、湖库)监测162次;完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及预报。

在全省环保系统“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我局监测部门代表队获得得了团体和个人双第一的优异成绩。

(9)以创模宣传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大力宣传,完成市政府网和市环保网创模专栏设置和更新。今年以来,各类媒体累计报道创模信息和新闻3300余条(篇),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中央媒体16条(篇)(月日《中国环境报》刊登了李书记署名的《创环保模范城市,建生态文明市》的创模专版文章、年月日《中国环境报》刊登了袁市长访谈文章《依托生态特色打造魅力》)。印发《创模市民手册》、《创模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省级媒体401条。在市政府网站刊登创模相关信息700余条。在喷水池等处共计6处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创模宣传视频及广告宣传片。在市区50辆公交车上张贴了宣传标语,并在10个公交车站上设置了公益广告。开通了创模热线电话5966789。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市政府召开了市环境状况新闻会,公布了《市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为“饮水思源——水环境调查市民行动”图片展揭幕,水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了上千人参加的“绿色出行—公益健步走”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创模工作深入人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职双责”、“一肩双挑”责任制,确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年月日,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在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与每位党组成员签订了年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市环保局年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与各支部、党小组、各处室开展学习的方式,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认真组织了全局系统的干部职工共149人对《廉政准则》知识进行了测试,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插翅难逃》。同时,我局还参加,及时认真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了一些应作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深知离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程度不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情况的能力不够强;

(二)、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还不够,工作中存在布置多、检查少的现象;

(三)、面对当前环境形势和污染减排任务,还需加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队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我将与局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穿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发展动员大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自觉履行党员干部义务,为群众做表率,努力成为贯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为把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做出积极贡献。具体来说,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

(二)继续做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三)开展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四)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任务。

(五)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继续做好排污权交易有关工作。

(六)抓好水和空气等污染的突出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两湖一库”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