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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县被列为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下简称新农保),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于10月30日召开了全县新农保动员会,对新农保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全乡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新农保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我乡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实施。稍后自强乡长和陈永华副乡长还要作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在这之前,我先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10年左右的时间来推行新农保制度,并在年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而推出的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与当前的新农合及义务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农村地区福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为打破城乡差别,建设统一的国民福利体系,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与过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很大的不同。现在
实行的新农保体现的是政府保障和补助,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投入,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还有补助。这是由政府来推动的社会保障,由政府财政来保基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就是说,按照新农保相关政策规定,农民交了多少保险金,就可以依照规定领取相应数额的养老金。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养老金标准必定会逐步提高,使农民获得更多实惠。如我们现在实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年都会调整提高养老金标准。所以说,什么是“新农保”,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由政府保基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以解决农村广大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为什么要开展“新农保”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着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这五个问题。“学有所教”,就是我们一直在开展的“普九”工作,我们要坚持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劳有多得”,就是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收入和劳动所得,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有相关政策来保障劳动收入;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提高最低收入标准,还对各个行业的最低收入标准进行了细化,充分体现出对人民群众劳动成果的高度重视。“病有所医”,目前主要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国家不断提高补助比例,降低保险启付标准,等等,大家对在这方面得到的实惠应该都有所体会。“住有所居”,就是在城市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农村开展茅草房改造、民居安全工程、危房改造等一系列措施,以此解决群众的居住问题。“老有所养”,过去,农民老了只能靠子女抚养;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帮助群众改善生活;现在,我县作为第二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将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尽快受益,切实解决广大农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各村、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促和谐的政治高度,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与当前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新农保这一惠民利民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把握政策,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今年底,全县要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但我们乡参保率力争要达到80%以上,要自我加压,让这项惠民利民工程更多地惠及群众。
新农保工作目前正处于第二批试点阶段,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要围绕以上目标任务,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把握政策,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一)新农保筹集范围和缴费标准
我乡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乡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资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
1、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个人缴费分两种:一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在累计缴费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对其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二是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是政府补贴。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元的缴费补贴、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7元的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不能享受当年的财政缴费补贴。
(二)新农保待遇组成
年满60周岁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组成,参保农村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补助的基础养老金外,还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全部存储余额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帐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存储余额除以139。
2、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3、参保人死亡(包括60岁以前死亡和60岁以后死亡),其个从帐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三)新农保关系转移
参保人跨县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存储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存储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存储额。
(四)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待遇。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要在短短的1个半月时间内达到80%的参保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打一场硬战的思想准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养老保险的工作保障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最重要的任务,各村挂钩联系领导、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力亲为,村两委干部要全程参与。全乡将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开展工作的督查,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保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工作能否到位。要拓宽宣传面,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确保新型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深入到农户家中,挨家挨户上门讲解,帮群众算帐,真正让群众体会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群众的思想认识实际和种种疑难,有针对性地把新型农保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待遇等内容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让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保。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制度覆盖一步到位,参保率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为目标,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创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资金筹集办法,建立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义务相适应的保障模式,逐步达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要严格按照《澜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准确核定参保范围,准确执行缴费标准,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费征缴力度
保费征缴是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全部计入农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要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努力做到人人参保,不留死角。全乡要在12月20日前把全乡16周岁以上参保对象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征缴到位。
同志们,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希望各村工作组、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