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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部分县(市)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做法,研究解决当前我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和交通安全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以确保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学生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能否保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一)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小学适龄人口的减少,我省加大了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提高了中小学教育规模效益,促进了教育事业发展。但是,随之带来的是一些学生尤其是城区周边和农村的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运力不足,学生上下学乘车困难。目前,全省共有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345.6万人,需乘坐车辆上下学的学生占14%左右,约为48.4万人,如果按26座标准车辆配备,大约需要校车18600台。据统计,目前我省现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只有9600台,而登记造册、管理比较规范的校车仅有2500台,根本无法满足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绝大多数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都存在“乘车难”问题。二是校车市场相对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由于规范化管理的校车运力不足,学生家长不得不自发雇用私人车辆,致使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五花八门。目前,除政府统一购置、学校自备、雇用运输企业和整合社会运力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少数正规车辆外,绝大多数为私人经营的“黑校车”,有的甚至用马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这些车辆无运营资质、车况较差、从业司机素质参差不齐,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交通安全隐患极大,我省近几年发生的有影响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基本都是这类车辆。三是责任不明确,缺乏规范化管理。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使该项工作职责不清,疏于管理。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县(市、区)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从全省范围看,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和交通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成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最不放心的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保障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省义务教育条例〉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发〔〕24号),要求对超过规定入学半径就读的学区内学生,由县级人民政府妥善解决交通、住宿问题。依法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第一,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解决生存性、发展性和安全性的民生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解除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第二,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完善群众基本权益保障机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和交通安全问题必须从创新社会管理入手,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到制度设计、方法创新和具体执行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工作机制。
第三,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要把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平安畅通县区、平安畅通乡镇创建中优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为有效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及交通安全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6号),这个意见就解决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及交通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对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采取有效方式,切实解决中小学生“乘车难”问题。目前,我省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值得借鉴:一是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车辆接送学生;二是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置车辆接送学生;三是政府委托专业经营运输公司接送学生;四是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组织社会运力接送学生。各地要借鉴上述经验和做法,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方式,大力增加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切实缓解运力不足、解决供需矛盾。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专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由乡镇政府或学校管理;具备条件的可由政府委托专业经营运输公司接送学生;政府统一购买车辆有困难的,可实行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车辆,或政府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运力参与学生上下学的运送工作。总之,要积极研究解决增加运力的办法和管理模式,满足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需求。
(二)加大管理力度,把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建立完善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准入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五个统一”,实行规范化管理。即: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专用号段、统一检验管理、统一驾驶人教育。同时,要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范围,结合开展平安建设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开展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排查整顿行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大对运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彻底取缔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面包车等无资质、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创造条件。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运力充足和交通安全。要在国家现行政策范围内,采取即收即退或先收后退的办法,减免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车主必须缴纳的车辆、承运人、第三者投保等各项保险要予以最大限度的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运输企业,在申请从事道路旅游包车等客运业务时要给予必要支持;要为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提供方便快捷的车辆年检服务,并减免牌照工本费等各种费用。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及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各项政策措施,预计超收和新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倾斜。从年到2013年,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市县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师生、家长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是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要强化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各级教育、公安、宣传等部门要以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要对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驾驶人员实行统一资格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责任意识。
三、加强领导,紧密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和交通安全问题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已经明确,当务之急是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成立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教育、公安、交通、财政、税务、物价、安监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签订管理责任状,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市(州)政府也要成立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调度汇总工作,督促各地及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的指导和检查,为车辆年检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严厉打击“黑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行驶路段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桥梁、渡口安全畅通,对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运输企业尽可能给予必要的支持;税务部门要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相关税收减免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收费的监管,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保险机构对相关保险项目要予以最大限度优惠,并及时做好事故理赔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车辆购置、运营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按照应配置数量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全部落实到位。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立即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省政府将建立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听取各地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评估办法,建立评估制度,并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10月份起,省里将每月对各市(州)、县(市、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达标的市县将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如果发生中小学生上下学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