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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培训班上领导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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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培训班上领导讲话

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和我市社团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天举办了这期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刚才,同志们认真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文件,使大家对社会团体方面的一些规定和要求有了大体的了解。为进一步促进社团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团在建设中的作用,我再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举办社团秘书长培训班的目的、意义

我市现有社会团体99个,其中非法人资格的社团44个,分支代表机构65个,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学术性社团18个;二是行业性社团41个;三是专业性社团30个;四是联合性社团10个。这些社团大部分是通过清理整顿后,复查登记过来的。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们在社团管理方面的主要精力着重于注册登记,组织大家搞的活动也较少,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抓上手。为改变这种状况,我局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决定举办这期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其目的、意义有三个:一是加强联系,增进了解,积极引导社团正常发展。社会团体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群的集合体,是人们按照共同的宗旨、任务、原则、经过法律程序自愿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也通过一定的形式取得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社团依法进行登记,正是正确认识其合法性的基本形式,也是依法取得社会承认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为社团正常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

过去由于我们联系少,相互了解不够,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大家会在社团管理和社团建设方面有新的认识。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我们要与大家多联系,多沟通,加强服务,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我们也希望各社团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我们多沟通,在安排重大活动时提前通知我们参加,有重大情况多通报。从而达到加强联系,增进了解,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认识社团在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原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在年9月召开的全国社团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小政府,大社会,社团的兴起就是大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的发展方向应是社会上的事要由社会来办,不能都由政府包下来”。社会团体的兴起和发展正是适应了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社团组织有别于行政组织,它不以行政强制手段为纽带,而以自愿、约定、俗成的形式为主构成集体。这种集体更具群众基础,在群众中便于开展活动,因为他直接代表群众的利益,为群众所拥护,所以社团以民间的形式开展活动,发挥人民管理国家的作用,效果非常明显。如我市已登记注册的“个私经济协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群众代表集体,负责组织个私劳动者,从事个私经营活动,教育个私工商户,规范经营行为,使其守法经营;如“计划生育协会”,计生工作面广量大,群众传统观念顽强,人们一时难以理解政府的计生法规,给政府贯彻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由计生协会出面,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自我教育,协助政府开展管理,效果显著。由此可见,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占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我们社团工作者本身,更应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所处的位置,从而更注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配合管理的自觉性。近年来,由于政府机构及人员的设置,人少事多,对社团的监督管理抓得很不够,致使不少社团档案资料保存欠缺,会费收取、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报批,社团财务管理不规范严谨,年检不及时,社团内部组阁不民主,活动场所、负责人等登记事项有变化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社团管理所不允许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一是少数从事社团工作的具体人业务不熟;二是社团本身组织设置不健全;三是与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联系不多,服从双重管理自觉性不够。通过这次培训,我们要求各社团特别是今天参加培训的同志,今后对社团工作要重视起来,按法律法规做好社团工作,缺什么补什么,凡是登记事项有变化的都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按照要求抓好社团建设。总之,我们登记管理机关将加大管理力度,经常对社团进行检查监督,加强指导,抓好服务。同时,各社团也应自觉接受监督、配合管理,真正使社团管理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

二、对今后社团工作的几点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对社团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作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信心和广大社团一道,努力工作,开创我市社团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先,我们要严格实施分级双重管理。

《条例》规定了我国对社会团体实行分级双重a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就是哪一个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即由哪一级负责管理,省、市、县属社会团体分别由省、市、县各级有关部门管理,社会团体没有纵向的隶属关系。双重管理即是指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实行依法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业务指导,资格审查,两者分工协作的关系。

实行分级双重管理,我们必须澄清两种不够正确的认识,一是认为设立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必要,反而多了一个“婆婆”,实践证明,设立统一的社团管理机关非常必要,它可以对社会团体统一管理、统一审批,促进社团完善制度,依法办事,大家知道,在这以前,各部门分头审批社团,社团审批社团,还有个别非法人资格的社团,不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成立分支代表机构,擅自刊刻印章,拒不服从管理的表现突出。分散审批管理的现象,已经产生了一些社会负效应,特别是少数乃至个别社团政治方向不够明确,稍有风吹草动易于迷失方向,这种情况无论如何再不能任其发展,为此国务院于一九九八年十月重新颁布了新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今后审批新建社会团体,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办理,防止重新出现多头审批现象。这样既理顺了社团管理体制,也明确了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于加强社团管理,保障公民结社自由,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再说,建立社团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是世界各国通用的一种做法,因此,绝不能把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认为增加一个“婆婆”,而是促进管理、促进社团建设、促进社团稳定的综合需要。社团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条例》已作了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实施双重管理,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积极性。在前几年的市属社团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作中,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与我局积极配合,一个把好业务关,一个把好依法审批关,共同做好对社团的统一管理。

第二,要加强社团自身建设。

社团的自身建设是社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凡办得较好的社团,都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同样,凡是自身建设搞得好的社团,工作也就做得出色。社团的自身建设主要包括社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等方面。

思想建设是社团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奋斗目标的保证。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阶级斗争虽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国际反动势力的和平演变战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活动。颠覆反颠覆、和平演变反和平演变,渗透反渗透的斗争将长期存在,因此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我们社会团体的成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广泛的社会性必然带来一定的复杂性,所以,我们必须重视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经济建设服务按法律法规办事。

组织建设是社团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条件。社会团体所以称为团体并在社会事务中有一定的地位,关键在于它是一个有组织的集体。离开必要的组织建设,社团的存在和活动的开展都将成为空话。同时,社团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最大不同是任何决策都应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而其民主程序的实现,主要依赖健全的组织机构。因此,社团成长的过程中应当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建设,尤其是党组织建设,中组部、民政部6号文件《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社会团体要建立党的组织或党的联络员,加强党组织对民间组织的领导与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团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提高社团办事人员的素质是社团管理的重要因素。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上对社团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管理社团的人事安排组织上不注意素质。实际上,社团在社会上的作用对社团干部在素质上要求是很高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社团也具有上层建筑和上层社会的属性,社团不但业务性强,而且社会联系广泛,因此社团工作人员不仅应当是熟知业务,而且还应当具备社会工作的才能,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的知识,而且还要有更宽广的知识面。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也是社团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合理的规章制度是社团各级组织、领导人、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及广大会员从事各项活动的规范,对社团可以起到协同步调,减少内耗,保证社团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作用。它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会议制度、责任制度、选举制度等。其中重要的是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制度。我市社团资金来源虽然有限,但也有一定的渠道,如果制度不健全,势必一定造成一定的混乱。有些社团就是因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搞得内部纷争迭起,甚至对簿公堂。还有些因为制度不严,给一些人贪污、挪用社团的资金留下了可乘之机,不但使社团蒙受经济损失,还败坏了社团的声誉。人事制度也是社团重要的制度建设。社团干部的聘任、任免的权限、条件要求等都要严格按章程进行。

要具体地实施社团的各项任务,还要认真地抓好业务建设。业务工作要明确目标,能够及时预测客观情况的变化,提出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其次,业务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服务机构和服务手段的创立等等,都是业务建设不可忽视的内容。

这些工作都需要脚踏实地一件一件地去做,并要求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使我市社团的能量和对社会的作用以及工作水平有一个新的发展,力争以我们所研究的业务和工作对象对社会各个领域产生更大影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

第三,要以主人翁的精神为国家为社会分忧。

社团和国家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双方的总目标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一个从官方(行政)的渠道运行,一个从民间(社团)的渠道运行。两个渠道相辅相成。平时,我们大家都能体会到,很多事情是政府不便出面做的,而这些恰恰是民间团体便于做的或能做好的。社会团体应当积极地多为政府、为社会分忧,承担起政府想做而无力去做的工作。如果我们的社团都能积极地来做这些工作,就能更好地发挥社团作用,社团所从事的事业的凝聚力就会更强,作用就会发挥更大。

在这方面我想提出两点:

一是要维护国家的大局稳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社团的性质看,在社团内部思想活跃,能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这是有益的。但是,社团的社会联系广泛,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接触各种各样的思想观点,其中难免有不健康的东西。社团组织应当利用自己在成员中的特殊号召力,加以引导,引导他们自觉坚持党的原则,自觉抵制来自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引导他们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多做有益的工作。

二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社团的活动中心,社团应当努力使之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具体化。当前,各行各业都在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为加快我国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各社团应当根据这一工作中心制定本团体的工作规划。比如:中央提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抓紧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特别是要服务“三农”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央1号文件又作出了对农民减负增收的决定,我们社会团体应当做什么,行业协会怎样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搞活企业服务?与农村工作有关的社团应当为农村发展做些什么具体实事?社会科学方面的社团怎样为工人、农民提出所需要的思想武器和精神食粮等。离开了这些中心工作,社团的工作就可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第四,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的特长,促进深化改革。

我国的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对于加快开放步伐,把我国的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社会团体具有信息灵通、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灵活超脱的优势,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具有其他组织不能替代的优势。我们希望社团要发扬自己这种优势,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改革开放,积极为政府、为企业和部门当好参谋助手。

第五,要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马克思曾经说过:“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社团作为一个社会成分在各项活动中遵纪守法,不仅是自己的责任,而且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有效措施。所有依法取得登记证书的社团,应当说都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为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但登记完了不是一劳永逸,一个社团的生命可能是几十年,甚至更长,注册登记只是一个工作程序和手续,关键在今后的实践中依法开展活动,做到依法办事。《条例》和《章程》是我们开展活动的基本依据,此外,对于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及管理措施,我们也应严格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例如,年检制度、重要活动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团的法人(负责人)、名称变更、办公地点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等。再如,兴办第三产业,开展有偿服务,必须遵守工商行政法规;要办一个培训中心或学校,就要向教育部门申请;要办报纸、杂志,就要向新闻出版部门申请;建立文艺机构,要向文化部门申请;有经济收入,要了解和遵守税务法规等等。总之,要学会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今天在座的都是直接从事社团工作的负责同志,具有一定的社团工作经验,你们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当然也有专职的,不管兼职专职和我们社团管理机构都有密切的工作联系,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增加理解,增进友谊,可以不拘形式地反映社团对管理机关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设想,帮助管理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使社团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所有社团工作者和所有社团成员,团结在一起,为促进我市社团建设,为推动我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