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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沧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下面,我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高规格的教育工作会议,相继颁布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关系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战略问题。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按照“优化结构,完善配套;突出重点,适度超前;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标准化小学、标准化初中的规范性标准,学区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但,目前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到2012年底,各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19年底,各县(市、区)必须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政府与市政府已经签订了责任状,时间紧、任务重。全市的义务教育还存在城乡、区域、校际发展不均衡,优质资源相对短缺,农村教师学历整体偏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导致了择校、分快慢班等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存在。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近年来,全市的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走在了全省前列。2006年成为全省首批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市,2009年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市。目前,全市拥有省级示范园13所,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已达91%。但与国家、省、市三级《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和与先进市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投入严重不足,县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偏少。省级示范园数量相对较少,且集中分布在主城区和个别县(市),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普遍存在占地面积小,园舍匮乏、老化破旧,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且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亟待加强。存在着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专业化水平偏低等问题。
把握当前教育事业难得的发展机遇,破解各项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是我们目前推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基本形势和重点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标准化学校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的突破口和支撑点。目前,全市已创建标准化小学535所、标准化初中173所,分别占全市小学、初中总数的38%和58%,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近期,《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将印发,我市要根据省颁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沧州市标准化初中学校标准》和《沧州市标准化小学学校标准》,指导和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各县(市、区)要把消除不标准学校、改造薄弱学校和强化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要任务来抓。要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结合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农村新民居建设,同步规划配套新建、改扩建中小学;结合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科学设置,合理布点,加快新建校建设;通过财政投入倾斜,建立专项投资机制,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
二是要以推进学区建设为抓手,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要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学校转移,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建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学校三级管理体制。在农村继续推进学区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全市已完成的157个学区建设成果,总结经验,确保2012年底所有县(市、区)完成学区建设任务,按新体制运行。在城镇要继续大力推广联合校、兼并校、建分校及新建校等“四种模式”,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建设标准化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
三是要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首先要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真正把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其次,要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扎实推进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第三,要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机制,完善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对口支援制度,将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作为校长和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第四,要努力提高教师待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要积极为教师办理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险,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控制作业量、考核频次和难度。建立健全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督查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同时,坚决清理、整顿各级各类社会补习、奥赛辅导机构和教辅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还给孩子们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五是要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要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应尽最大努力,积极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二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创设优良的教育环境;三要确保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四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力保障残障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是要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市校安工程调度会后,各县(市、区)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有了新进展。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开工面积187万平方米,累计开工率54%,累计竣工面积124万平方米,竣工率为35.9%。累计投入资金19.21亿元,占规划总需求的61.6%。累计消除D级危房76万平方米。虽然各县(市、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金缺口较大,县级财政投入不足;相关教育投入政策不能严格落实,如上级规定的将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的10%、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10%计提的教育资金用于教育投入的政策不能得到有效地落实。二是工程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工程进展缓慢。三是个别地方D级危房仍在使用。针对这些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要抓好有效施工期,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冬闲期,有计划地做好2012年项目的前期工作。所有D级危房必须无条件立即停止使用,仍存在D级危房改造任务的县(市、区),今年的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必须优先用于D级危房的改造。坚决杜绝将闲置的D级危房用于学前教育或其他教学场所,一旦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起点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最基础的环节。各县(市、区)必须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全面启动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独立项,单设科目,并做到逐年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中央财政在“十二五”期间仅学前教育一项就安排50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校舍改建、综合奖补、幼师培训、幼儿资助等4大类项目。同时,中央财政将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国家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专门力量做好项目的跑办工作,并落实配套资金,全力实施好各类建设项目。各县(市、区)也要在投入渠道、办园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有力的长效投入机制。
二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目前,河间、泊头、运河区、开发区没有直属公办幼儿园;孟村、献县、海兴县、盐山的直属公办园达不到省级示范园标准,很难发挥县域内幼儿教育发展的龙头作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强力启动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幼儿园。要加强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力争2012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有足够容纳能力的县直公办幼儿园。在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布点1所幼儿园,每3万人口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园;在农村,原则上按服务人口3—6千人、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布点1所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全日制标准的发挥示范作用的独立建制的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目标。
三是完善城镇幼儿园建设机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首期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建筑面积较小的按比例缴纳建园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当地政府要限期整改,予以纠正;企事业单位自办的幼儿园,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面向全社会开放;对于面向大众、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将给予大力支持;完善落实年检制度,全面排查无证办园问题,对于无证办园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后,可颁发许可证,仍不达标的要依法取缔。
四是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一要大力加强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建设,根据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师资缺口较大的现状,适度扩大幼儿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办好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模式。二要建立并完善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逐步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三要规范民办幼儿园教师招聘使用制度,切实把好入门关。四要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计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开展幼儿园转岗人员和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幼儿教师的任职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3年底,幼儿园园长全部持证上岗,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五是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各级教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促进幼儿园科学开展保教工作。要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和指导,不得使用小学教材。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儿童的天性和创造力,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保教并重,寓教于乐,坚决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要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开发特色园本课程。积极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自觉抵制拔苗助长等违反儿童身心健康的错误观念和做法。
三、加强督导,强化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狠抓落实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工作链条中最主要、最关键的一环。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管县(市、区)长要亲自抓,严格落实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问责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次,要落实政府责任。要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本级落实方案,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强化部门责任。教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改革管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责任,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要落实教育基本建设资金,加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与监管机制。编制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机构的编制标准和编制办法,并根据实际需要动态核编、适时调整。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教育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完善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以及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归口管理教师招聘、录用和考试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合理简化教育用地项目的审批手续,合理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住建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审查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新农村建设中学校(教学点)的设置,并按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征收学校建设补偿金,划拨教育部门用于新建学校。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及时划归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公安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预案和有力措施,强化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坚决取缔非法办学行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审计、监察和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法检查监督和教育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侵犯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和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机制。对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要加强教育项目的管理与审计,推行教育公告制度,对重大教育问题、重要决策部署等要向全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志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大家要继续发扬成绩,强化责任,积极行动,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把我市建设成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