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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今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动员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回顾总结去年上半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二是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安排部署今年筹资工作。
一、全县新农合工作的简要回顾
去年11月底,我县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在省、市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早在年8月,全县就成立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和人员编制等问题。目前,县合管办核定编制6人,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年安排启动经费17万元,去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加强调研,制定方案
年10月,县人民政府组成考察团到云县、宣威市进行新农合考察学习,借鉴外市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基线调查,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的管理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特别是在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上,严格把关,认真落实。
(三)加强培训,熟悉政策
年11月28日至29日召开了全县新农合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12月1日至7日各乡镇相继召开动员培训会,各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加强了村医的培训力度。县乡村共进行新农合相关政策、知识、业务培训42次,参加人数达2500人次。
(四)加强宣传,做好筹资工作
县委、政府始终把宣传动员工作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一是各乡镇先后抽调了250多名基层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县电视台于每晚黄金时间滚动播放《致农民朋友的信》,连续播放40天,制作新农合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关注**》上连继播放两周;三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截止3月10日,全县医务工作者、通讯员在市、县报纸及网络上刊登新农合进展消息14则;四是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五是创新宣传方式,由县合管办与教育局联合行文,把新农合有关政策带进课堂,让学生知晓、了解新农合相关政策,使农村学生向其家长进行家庭式宣传,动员其家庭积极参合;六是县合办编制《合作医疗信息》12期,及时宣传报道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新农合相关政策;七是设立咨询电话,共接受电话咨询80人次;八是在主要街道、路口、人群密集的地方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0块,制作各类宣传标语150多条;九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组成新农合宣讲团到“三村”点宣传新农合政策。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动员,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使农民由原来的“要我参加”变为“我要参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筹资工作中,我们坚持向参合农民开俱票据,帐钱分开管理,资金专人保管,实行当天收缴,当天上交。为管好、用好农民的“救命钱”,取信于民,根据《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县合管办设立了专职会计,独立建帐,实行帐钱分离管理,封闭运行,强化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各乡镇、村每月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一次,确保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委员会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为加强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相继制定了《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度》、《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和《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办事规范有序、内部监管有力、工作与管理透明高效。县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工作制度上墙公布,统一运行、规范管理,制作全县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相关表、证、册、处方、台帐,严格痕迹管理。全县共审批定点医疗机构97个,其中县级2个,乡级14个,村级81个。自实施以来,县政府组织政府办、县合管办、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深入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新农合工作督查、指导,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七)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夯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基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年-年国家安排了我县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9个、村卫生室建设23个及县医院住院大楼、保健院业务用房、孟定疾控分中心业务大楼建设等,总投资995万元。乡村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条件得到了改善,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同时,我县还积极开展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年全县开展乡村卫生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共有155人参加学习。去年选派了25名县级医务人员到乡卫生机构服务一年。
(八)探索创新,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农村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实现了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夯实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全县正在启动的“药房托管”工作,将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对建立稳定、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作了有益探索。除进村入户宣传动员直接收费外,采取了滚动式缴费、村主任和村医入户随访动员收费、民政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合等多种方式。逐步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卫生主动、部门互动、三级联动”为一体的筹资工作路子,筹资工作时间短、进度快、参合率较高,大大提高了筹资工作效率,降低了筹资工作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今年试点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对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实施方案还不够完善,筹资难度还比较大,基金管理及运行安全还存在隐患,乡(镇)经办机构编制及工作人员尚未完全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技术手段落后,规章制度不健全,我们要认真吸取和借鉴,避免走弯路。
(一)地处边疆,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支柱单
一、群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多数群众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全县目前有11万贫困农民,约有5万多贫困农民无法缴纳每人每年10元参合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新事物,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社会服务系统工程,由于筹资工作中宣传动员时间短,农民群众接受政策还有一个理解、认识、接受的过程,部分农民群众还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三)从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重视不够,缺乏对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影响工作良性发展。特别是乡(镇)合管办机构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不到位,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医药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看病贵问题依然还很突出。
(五)从今年督查的情况来看,全县今年筹资金工作进展不一,快一点的乡镇(勐永镇)已经基本过半,慢一点的乡镇基本上是等着人家上门来交,一个乡镇交了几十个、百来个,甚至不到1%,由于态度和方法的问题,进展很不平衡。导致全县的进展很慢。
三、准确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目标和原则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及今年的筹资工作
经过半年的试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广大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为切实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当前及今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提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决策,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把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把试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眼光,解决新的问题。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领导责任制,做到领导负责,严格执行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让广大农民切实参加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
(二)明确目标和原则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县,按照农民个人筹资10元,省财政补助2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的筹资标准开展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常见疾病的诊治。同时,将少量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纳入到大病统筹。适当扩大受益面。
二要坚持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筹资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行新农合制度,一定要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四项原则。自愿,就是在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民意愿,注重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因势利导,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互助,就是要坚持互助共济的性质。公开,就是要坚持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管理和办事制度。重点是基金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做到规范操作,加强监管,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服务,就是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和审核报销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让农民受益,得到比较满意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做好筹资工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宣传动员的力度,大力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参合农民受益者的现身说法,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利益,特别是要将各级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积极组织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今年度的筹资工作,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县、乡合管办要加强对农民参合资金的管理,要指定专人、指定地点、分片收缴,并按时将所收缴的农民参合资金及时足额上交,确保资金安全。各乡(镇)要与县民政局、县残联进一步核对、核实辖区内五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数和人数,并采取相应措施,让所有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县合管办要加强筹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好筹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乡(镇)合管办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整个筹资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工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落实,要迅速组织精干队伍开展今年筹资工作,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90%以上参合率,确保本乡(镇)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县今年度筹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保障经费
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一是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卫生财政、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尽快落实经办机构和人员编制,认真落实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三是要成立有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合管办建设,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效率高、作风硬的管理队伍,确保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县乡两级要加强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能,使管理干部全面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点及内函,熟练掌握开展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步骤和监督管理程序,使经办机构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就医环境。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临床用药安全,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执行诊疗规程,合理检查,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要积极推行“药房托管”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医疗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使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尽快充实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力量,并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县级网上审核报销,切实提高效能。通过计算机管理,减少手工操作,降低管理成本,并能动态掌握县、乡、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各乡(镇)、县合管办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县、乡合管办配置计算机和管理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八)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对此,一是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暂行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要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做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帐”。三是要便民利民,做到县、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合管办对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病人病历和补偿情况进行入户核实;乡(镇)合管办对村、乡两级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
(九)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机制。一是要继续探索农民筹资缴费办法,建立群众自愿、方便、安全、低耗的筹资机制;二是要继续探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办法,建立科学合理、方便快捷的费用补偿机制;三是要继续探索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建立质优、价廉、规范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四是要继续探索农村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农村药品供应机制;五是要继续探索贫困医疗救助办法,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的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机制。
同志们,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关系到我县与全市、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一定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