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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经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召开这次防火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一是统一思想,全面分析当前我旗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全旗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二是统一行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刚才,武瑞局长通报了全旗2008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新审视我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过去几年来,全旗各族干部群众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几十年的生态治理成果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2008年全旗累计发生各类森林草原火灾10起,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1起,进入2009年的短短两个多月就已发生火灾12起。总体上看,火灾呈现高发频发态势。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在客观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由于生态建设的大规模推进和全年禁牧政策的有力执行,使我旗的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随着林草覆盖率的不断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农村牧区人口的大量转移,也给防火工作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带来困难。二是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旅游区防火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们在阿镇城郊、阿大线、包茂高速、矿区、成陵等区域栽植了大面积的针叶类树种。这些地区一旦发生火灾,就现有的防火力量,难以从容应对,不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产生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火险等级高。入冬至今,全旗几乎无降雪。据气象部门预测,最近一个时期也无明显降水过程。由于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季节来临,风干物燥,加之今年林草可燃物累积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而且开春烧荒、烧茬、野外吸烟、清明上坟祭祀等使用明火行为增加,多种因素相互叠加导致着火机率大幅增加。在主观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心存侥幸,没有真正树立起火患意识,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事件屡屡发生。二是行政不作为、监管乏力。今年春节刚过,白玉岭副市长在包茂高速公路附近发现1处明显的火灾痕迹,过火面积约20余亩,但旗、镇防火部门却毫不知情。仅2月份,折家梁村就连续发生4起森林草原火灾。其中1起是在12月13日上午全市防火会议刚结束后的中午一点多发生的,过火面积近800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麻痹的思想,和由此产生的工作懈怠,极有可能造成惊天动地的大事故,这绝非危言耸听,务必要引起同志们的注意。三是部分地区防火责任有盲区。近年来,全旗建设了不少的开发区、园区,并进行了大面积的绿化,但部分镇未按照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这些开发区和园区的防火工作纳入当地防火任务,隐患较大。
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困难。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面临的严峻挑战,要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在思想上要倍加警惕,行动上要狠抓落实,措施上要细化强化,紧急动员起来,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隐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严防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严防重大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2009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举措,坚持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各方支持的工作方式。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的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一)完善应急预案,科学防火。
一要及时完善预案。《全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修改完善。各镇、国有林场站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本级的应急预案。今后,应急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改完善一次。旗防火办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应急响应程序、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二要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研究,逐步把握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蔓延的规律,根据火场环境、气候风向、植被类型等科学制订扑救方案,实行科学指挥、科学扑救。
(二)狠抓防火责任制落实。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和强化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行政辖区内所有派驻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要辩证对待防火和扑火工作,防火时,要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放在首位,力争不发生火灾。扑火时,要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镇、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将各自辖区的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直至分解到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各镇、有关部门、企业的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检查指导防火工作,要开展防火大检查,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的防火值班和护林员巡防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旗林业部门、镇林工站及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人员要加强巡逻和火情监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扑火预案要求,切实做好通讯、宣传、救护、扑火、运输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领导得力、防范到位、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镇、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予以重处重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又把旅游局、民族事务局、农机局、水保局、园林局、交警大队列为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旅游局要监督指导各旅游景区做好防火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游客的管理;民族事务局要对塔布乌兰公墓,园林局要对阿大线、包茂高速以及所属绿化区担负防火责任;农机局要把防火机具购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交警大队要对司机开展防火常识教育,严禁乱扔火种;水保局、农牧业局要对水保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项目区担负防火责任,要和农牧户签订项目区防火责任状。
(三)加强队伍建设。
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大力抓好管火、扑火、督查三支队伍。一要加强“管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镇林工站和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队伍的作用,加强火源管理。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兼职或专职的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草原,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切实加强对森林管护队伍的培训,使其掌握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能、程序。要严格按照我旗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林区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森林草原周围动用明火。各镇要对本地区的人为火源进行认真分析排查,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控制火灾源头。防火期内,防火责任单位要选配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的人员在重点地区把守巡逻,坚决禁止将火种带入林区草原。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旗9个重点火险区及坟头、路口等重点地段,防火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严防死守。二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去年底,我旗共组建了旗、镇、国有林场站及有关防火责任单位的扑火队伍19支、324人。有了队伍,还要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要明确每支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并按要求配备装备。旗防火办要对扑火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扑火队伍的火场作战能力。各责任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特别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关键时刻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灾,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带领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到位,并在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下,第一时间扑火。一旦发生大的火情,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旗防火办要立即组织旗专业扑火队伍赶赴火场灭火。旗专业扑火队由林业局、农牧业局、园林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抽调人员组成,上述单位的扑火队员在防火期内要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要迅速集结,听从调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督查队伍建设。旗镇两级防火办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能,不断健全常规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查,特别是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更要加强防火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旗、镇两级的禁牧工作队伍要同时肩负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的职能,做到禁牧、防火两手抓、两不误。旗党政两办督查室要会同旗防火办,对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四)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各防火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调度和火情报告工作,每年一进入防火期,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转接到手机上。要确保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上传下达通畅,为及时、快速、妥善处置火情提供保障。去年市政府督查室、市防火办来我旗督查时,发现个别单位有防火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今后不允许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不能及时发现火情、不及时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延误战机,以及火情火灾不报、漏报、瞒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防火工作在预防时不花小钱,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花大钱,蒙受更为巨大的损失,因此一定要防患未然,防火于未燃,再困难也要加大投入。今年旗财政已安排30万元用作防火经费,今后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投入,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今年计划投资500万元建立防火远程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火情监测的科技水平。各镇及其他防火责任单位也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要及时检修维护现有设备,充实防火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快推进9个重点防火区的治理步伐,采取得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出问题。今后,凡新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森林草原防火设施,旗林业局要抓好项目前期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六)积极推进依法防火。
强化执行和监督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发生火灾后,要在遵循火灾追究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依法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依法惩处违法行为,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新修订的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强化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要求,增加规定地方政府、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了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违反有关防火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增加了违反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四是为有效遏制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条例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10元—500元的罚款提高到对个人处以200元—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10万元的罚款。今后,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尽快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向法制化轨道。
三、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新晨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防火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和召开职工、村民大会的时机,广泛深入地宣传两个条例,要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够详细了解“森林草原防火怎么防?发生火灾怎么救?火灾责任由谁承担?”等关键问题。在林区草原区主要路口、重点火险地带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各镇、国有林场站、相关防火责任单位要在重点火险地段设立大型永久性防火宣传牌,每个行政村社必须在重点地带设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护林员要在责任区内挨门逐户开展防火宣传,签订防火公约,促使广大群众增强安全用火意识和防患意识。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新闻中心要做好全旗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报道,在防火期、高火险期,伊旗电视台要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协助做好防火公益短信的工作,每年要无偿发送防火公益短信3万条以上。旗气象部门要在天气预报中播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要注重宣传实效,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的意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我旗生态建设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构建和谐伊旗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