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范文

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

下级纪委年中和年底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这是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工作需要。今天,我们召集大家向县纪委委员、效能党风廉政监督员作一次面对面汇报。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选取10个单位从不同角度、不同专题作口头汇报,交流探讨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从各单位书面报告和刚才10位同志口头汇报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对纪律检查工作思想上更加重视、认识上更加深刻、举措上更加实在、效果上更加明显,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和评价

上半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围绕年初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创新机制、聚焦主业、服务中心、狠抓落实,“规定动作”争先创优作示范,“自选动作”开拓创新有特色,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领导肯定和群众认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聚焦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有新共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县委、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该要求,全力推动我县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一是从严要求,以上率下全面铺开。林康书记在年初的县纪委全会上,就主体责任向与会同志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他坚持“率先垂范”,于4月15日专程到市纪委作了面对面汇报,并第一时间组织常委班子学习了市纪委的反馈意见,作了整改部署。4月28日,县委下发文件,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内容、下级党委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评议等工作予以制度化明确;5月初,我县全面启动了2013年度的主体责任报告工作。二是创新特色,分批择向听取汇报。5月下旬,7个乡镇(街道)和8家县直单位作为第一批汇报单位,“一对一”向县纪委全委会作了汇报,既汇报成绩也分析不足。在汇报中,一些单位大胆“晒”出亮点“不藏私”,如交通局的内审制度、部分乡镇实行的村级“零招待”制度等做法,措施具体,科学性、可操作性强,值得推广。7月中旬,第二批14个乡镇(街道)集中进行“问题”汇报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对照“9+7”责任条目,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揭短”,“辣味”十足,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不力、不为和不足等问题,讲得很到位、很透彻。三是量分考评,责任倒逼提振实效。县纪委对报告事项进行了细化量分,通过科室“一审”书面报告、委员“二审”量化评分,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打分。目前,21个乡镇(街道)的分值已经确定,东坑镇、大漈乡排名前两位,另有两家单位低于90分。根据评议情况,县纪委向相关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坚持治理与落实并重,聚焦执行力建设,政令执行有新载体。围绕“工作落实年”的主基调,我们在全县开展了“提速增效强执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主业职责,推进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维护了政令畅通。一是“列清单”编号预警。各单位围绕“决策部署、民生实事”等7个方面内容,逐项列出本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按照进度快慢、任务难易等要素进行编号登记,通过“红黄榜”显色预警难度任务事项。全县上报任务事项775项,其中红榜定级为“困难”的67项,黄榜定级为“较难”的103项。二是“建台账”动态监测。制订下发《计划月完成进度表》、《月完成进度表》以及《月未按进度完成情况表》等台账,由各单位对任务事项进行分解落实,按月按季向县纪委效能室报送。县纪委实时对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对上报“已完成”的任务事项,统一制定“待销号清单”,统一核实后进行销号登记。从6月25日前上报的第二季度进度表情况看,各单位均按计划进度开展工作。三是“强督查”解难增效。县纪委联合“四办”组成6个督查组,定向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于5月下旬集中对存在“政策处理难”问题的11个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问题3个,督促整改问题12个;坚持民生导向,对群众关心的“阳光招生”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督查;坚持工作导向,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三)坚持查摆与纠正并重,聚焦转作风工作,干部作风有新标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三大载体,盯住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对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树立了“畲乡清风”新标杆。一是狠抓“正风肃纪”行动。围绕“八项规定”、“六个严禁”、“远离两局”要求落实情况等重点,邀请新闻记者、职能部门等人员组成督查团,采取“定题暗访”的督查方式,开展了“一周一主题”正风肃纪循环督查活动,切实整顿干部队伍作风。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次,检查单位306家次,发现问题31起,问责干部32人;下发书面通报10期,并在电视台、畲乡报社、畲乡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的高压态势。此项工作得到省纪委肯定,具体做法录用在省纪委的信息组稿中上报到中央纪委。二是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厉行节约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扎实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其中公务接待同比下降51.4%,公车运行同比下降22.4%。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4个严禁”“12个一律不准”的通知》,并进一步强调“三亲近三远离”倡议,对干部公务应酬和八小时外生活严加约束。三是狠抓“服务基层”主题。进一步深化“双服务双支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去“四进四当”破难体验,到田间地头去“走村入户”记民情,到企业车间去“一线走亲”排解发展难题。其中,全县3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与53家规模企业建立了月联系制度,以实际举措助推规模企业的转型升级。各乡镇开展“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也结合乡域实情,开展的有声有色,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进一步上涨。

(四)坚持案查与案管并重,聚焦反腐败工作,惩治腐败有新成果。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强化监管、严守底线,全力推动安全文明办案,严厉惩治腐败。一是严守“零容忍”底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腐、涉农职务侵占、换届选举舞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2件次,提供案件线索12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6件,查处科级干部2名,大要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二是严守“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建立了案查业务周学制度,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由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给委局机关干部分析案查工作要点,传授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技巧;率先建立首个县级标准化信访谈话点,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硬件保障;健全完善安全文明办案制度8项,逐步实现将案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三是严守“规范线索管理”底线。进一步落实案件线索及其查办“上管一级”要求,向市纪委报告党员干部违纪线索46条次;6月中旬,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纪委、公检法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计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凝聚反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了线索转化利用率,有效预防了线索流失和失密泄密,目前,县纪委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接收案件线索6条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次。

(五)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聚焦预防腐败工作,廉政建设有新平台。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实践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打造廉政建设“微系列”,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易腐的防线。一是开展“微”宣传。围绕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通过廉政手机报、廉政短波、廉政专栏等“微”平台,开展廉政“微”宣传,实时新闻“微”,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感染力。深入开展“送廉政党课下基层”活动,上半年,县纪委机关向基层送廉政党课12堂次,其中,我本人到相关单位授课4次。二是培育“微”文化。依托“木马择匠”廉政文化,积极创作廉政文化系列精品,完成“木马择匠”廉政故事撰写,并积极筹备微电影、微动漫拍摄等工作,生动展示畲乡廉政文化。县纪委全会期间,在宣传栏和县文化中心开展了“清廉畲乡”廉政书法展,得到各界好评。三是实行“微”培训。在做好大量前期筹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大漈乡党委政府的配合协助下,4月28日-30日,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投标管理业务培训班在“中纪委监察部杭培中心教学实践基地”顺利开班,学员们“吃住在农家(垟心村农家乐)、培训在农村(田间地头访民情)、教育在基层(五水共治体验)”,接受“军事化”管理,为我县“微”培训创下了新样板。

(六)坚持转变与提升并重,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履职执纪有新定位。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狠抓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落实“转职能”要求。对全县各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的分工情况进行调研排摸,并下发《关于县直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对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的具体事务予以了明确和制度化限制,确保纪检组干部的工作精力能放在履行主业职责上。主动与民政等部门对接,及时移交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主动与农业部门沟通,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回归到监督上。二是落实“转方式”要求。坚持与上级纪委步调一致,出台《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的通知》,清理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4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真正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失位。进一步打造“六个纪检”,努力提升队伍的执纪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转作风”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工作,下大力气查摆和解决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规定”,在县一级率先从制度层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培养进行了规范;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今年以来,对2名不适岗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整。(纪检监察干部是要比较纯粹的,历史要没有污点,现在更要没有污点,将来也要没有污点)

此外,我们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聚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村级非生产性开展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专项治理工作,等等。这些工作,虽在进行时,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肯定和认可。

总得说来,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态势良好,许多工作超额或提前完成了年初全会确定的任务指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各位监督员的监督、协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应付敷衍现象,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代替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有的单位和干部执行力还不够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时有发生;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没有根绝;案件查办的力度还不够大,综合效果不明显;预防腐败的思维固化、举措陈旧,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薄弱环节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加以解决。

二、关于“三转”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三转”已经成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代名词”,成为今后一定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层面,今年5月19日,中央纪委举办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书记在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省级层面,省委、省纪委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5月26日,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了书记讲话精神,全力支持全省各级纪委推进“三转”,6月3日、4日,省纪委举办了“三转”培训班,专题学讲话精神,并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作了部署;市级层面,6月6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专题研讨会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26日上午,市纪委召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机关纪检组长就“三转”工作进行了研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夏建成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书记和任泽民书记关于“三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三转”作为政治纪律来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有关“三转”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体现在具体举措上:中央和省级纪委均已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改革、派驻机构统派统管等工作;市级进度也非常快,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到位,县级紧跟步调、有序推进。

今天的会议我们除了是作一次半年总结汇报外,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借此机会作一次“三转”的研讨。我想主要就从为什么要“三转”、“三转”转什么、“三转”怎么转三个方面和大家作一次交流。

(一)为什么要“三转”?

1、“三转”是党章所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委员会一样都是在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的,《党章》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作了专门的阐述,对于纪委的职责定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此,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

2、“三转”是形势所迫。关于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中央用了“依然严峻复杂”来概括,为此,同志讲:“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央惩防体系五年规划也明确指出:“把坚决遏制腐败势头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这是中央根据当前反腐败斗争最大的形势、最大的实际,对反腐败战略重点作出的重大调整,也体现了反腐败的客观规律。认识了这个道理,就应该明白当前为什么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查办案件上来。我们通过“三转”,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这三项工作上来,实际上就牢牢把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点、“牵住了牛鼻子”,目标就是要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

3、“三转”是改革所需。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改革部署,总的导向是要突显反腐败改革的重要性,对于进一步增强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推进“三转”并不是否定过去,而是与时俱进。这也体现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对纪检机关的高度信任与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按原来的老思维、老方法、老套路履行职责,就难以管好这支队伍,难以发挥反腐败主力部队的作用,就不可能应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就有可能辜负中央和省、市委的信任和期待,让人民群众失望。

4、“三转”是现实所求。近些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不少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越到基层,这种泛化越严重。这里,我们可以用一项数据来看工作泛化。前段时间我们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经统计,近几年来县纪委共参与了155项议事协调机构,对照主业清理后,我们只保留了12项。前些年,社会上说“你纪委权力大啊、单位好啊”,我想他们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你管的太宽了”,管的太多、战线绵长,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精力势必削减,震慑力就达不到预期效果;只有通过“转职能”聚焦中心主业,监督执纪问责才能更有力度,形成更大震慑,实现“管的少了才能管得精”的效果,才能真正让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易腐。另外,大家也可以对照自身查一查精力分散问题。乡镇纪委书记身兼数职,纪委副书记专职不专干(多数还是单位骨干,兼职十余项);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也分管着多项业务,有的同志甚至不清楚纪检工作的主责有哪些。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近两年来,各级纪委都特别重视乡科级、科局级单位的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我们也向大家提过很多要求、出台过很多制度,但是,多数的单位还是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前段时间,干部室的同志就对全县纪检组长的分工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问题非常突出。结合路线教育,如果大家也查摆查摆自己是不是存在着“不作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多数人自己可能也会背部流汗、背脊发凉。借着这个机会,我想也对“履职不力”问题作一次不点名批评:有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开展摸不着头绪和门路;有的单位抓工作的主动性依然很低,县纪委要求做什么才做点什么,“如果没有要求也就这样了”,有时候还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比如“提速增效强执行”活动的任务清单,有16个单位要过了时效还要效能室反复催报,主体责任书面报告有22家单位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写,这次年中工作书面报告,到现在还有个别单位没有上报,等等;一些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不敢担当、不善监督,在处置信访投诉件上敷衍了事、姑息包庇,造成事态扩大化,在查处案件后没有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导致连续出现违纪违法案件,有的还是连续出现同一类型的违纪违法案件,等等。我想,这些问题都倒逼我们要加快“三转”的进度,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二)“三转”转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刻总结和反思近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中央纪委领导要求搞清楚纪委是干什么的、监察机关是干什么的,我们的工作应如何布局、力量如何摆布、重心如何把握等等。去年5月27日,同志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上提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进一步明确定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实践证明,这个要求非常符合实际,很快取得明显成效。在去年纪检监察系统自上而下地开展了一系列的“自我革命”后,“三转”要求经提炼总结,成为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新标杆。

1、转职能——就是要进一步聚焦主业,明确应该干什么。要厘清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围绕主题、主线,做强做优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知道应该怎么干。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防止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上,放在事后纠错上,对主责部门监管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纠正、问责,决不能越俎代庖;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任务,要突出组织协调,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来理解:在监督检查上,从过程参与转变为结果监督,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在惩治腐败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更加注重安全文明办案,等等。

3、转作风——就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己,应该带头作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要正,要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首先自身硬的要求,锤炼党性、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系列严格的作风建设举措扑面而来,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就首先接受了这一“整风”行动的考验,去年中央的15道禁令,今年再次强调的远离“两局”等,都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先行、要带头、要作表率、要解决“灯下黑”问题。今年,中央纪委就查处了四室主任魏建等多名干部;7月23日,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接受组织调查,这些都足以说明,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切实消除“进了纪委就是进了保险箱”的错误想法。

(三)“三转”怎么转?

1、要理顺“四对关系”。“三转”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转职能是核心和根本,转方式是途径和关键,转作风是动力和保证,其中重点要理顺四对关系:一要解放思想,理顺转变思想与务求实效的关系,勇于打破传统桎梏、利益藩篱,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上级纪委的要求上来。二要突出主业,理顺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主业工作上去,让监督执纪问责转化为推动县域发展、保障县域和谐、促进民族团结的“生产力”。三要改进方式,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要对过去的一些工作理念和方法进行梳理总结、扬精去粗,推进执纪能力现代化、科学化。四要打造“六个纪检”,理顺转变作风和提升能力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进一步强化守纪意识、担当意识、能力意识,围绕打造“六个纪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得罪人,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处在矛盾的风口浪尖,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违纪危害会更大,这些都要求我们要格外的细心,特别在一些小节问题上都要非常注意,哪怕是作风方面的一点小问题,都会让我们整支队伍处在非常被动的局面。

2、要严防“三个隐患”。一要严防上转下不转。目前,中央、省、市纪委围绕“三转”要求,已经完成了职能清理、机构调整等多项工作。相关工作自上而下推进顺利,这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素质高是一个关键,但同时,也是因为各级纪委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有些工作到我们县一级可能会有所不同,但绝不是“不转”,更不能“空转”,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完成相关转变。各单位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不分管业务”等要求。二要严防内转外不转。实行“三转”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做到有权有责、权责对等。对于过去错位、越位的地方,我们要坚决“放”手、“收”手,将不该管的事情归还给主责部门。当然,“放”手不是“放任”,我们“转方式”是把精力放在监督和问责上。相关主责部门务必要接手工作、承担主责,严禁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三要严防明转暗不转。要做到“心口如一、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切不能嘴上唯唯诺诺、心里打着马虎眼,阳奉阴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姓“纪”,就一定要把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任何改革和转变都会有一定的过渡期,需要调适,但这不能成为借口。(前段时间我们的“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干部任用标准(参考)”等要求出台后,就有许多单位的同志向我们抱怨,说“职数少”、说“年轻干部少”,问能不能暂时分管业务,能不能配备“老龄”纪委委员,我想客观原因存在,但如果制定的制度不执行、束之高阁,就会成为稻草人。)

3、要强化“两个责任”。“三转”就是要转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上来。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亮剑、敢于问责。

三、关于下半年重点工作的安排和考虑

下半年,要以“三转”要求为指导,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为引领,按照县委“工作落实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责任、量化任务,继续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一要做好相关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方面,已经作了汇报的单位,要按照限时整改的要求,对县纪委反馈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抓紧时间上报整改结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好此项工作。在纪检工作职能清理方面,要严格落实上级纪委要求,将重心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县纪委及时移交“村务平台”工作;纪检组长明确不分管文件中要求的“不得分管业务”、少分管其它“次要业务”;乡镇纪委要将精力主要放到从事纪检工作上来,专职副书记最好专职专用。二要积极谋划即将开展的工作。中央纪委要求,要探索向党和政府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工作的“全覆盖”。今天的会议,我们要求全县各单位(包括未设纪检组织的单位)从事纪检或分管纪律的领导参加,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让大家提早知道“三转”、提早知道相关工作,相关单位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并积极向我们献言纳策。中央纪委还要求,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目前我省金华、舟山等地已经在试点,核心是对派驻机构实行人、财、物的集中管理,市里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调研,所以,请纪检组的同志回去后也要做好准备,想一想思路,提一提意见。同时,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二)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数据上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县受理的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总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明显,但是成案率偏低、大要案偏少,查处乡科级干部较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自查能力还不足,案件来源还比较依赖几项常规性违纪线索;各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职能还难以发挥,少有几个单位有案件的,主要也是依赖于县纪委的交办。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线索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办案力度,继续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提高惩治腐败的震慑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和线索沟通,真正发挥协同反腐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的精神,开展农村基层“四项”治理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村干部职务犯罪、优厚亲友等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问题和案件线索。

(三)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通过上半年的高频率明察暗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举措,各地、各单位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方面的一些“病症”明显减少。但是严查之下,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省委督导组、市督查组几次在我县暗访时,均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已经多次上了“问题”榜,个别单位已累计3次上榜,被我们通报批评。可见,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风肃纪行动还是需要常态化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一周一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予以通报曝光,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将启动约谈问责程序,以高压态势努力消除作风建设中的沉疴顽疾。请各单位回去后要做好查纠、总结和整改,完善相应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并落到实处,严防作风问题反弹。(统计局安装的头像识别签到系统很管用)。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上半年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要继续保持良好势头防止反弹,上半年超指标的单位,下半年要收紧开支,决不能逾越红线。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县两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4个严禁”“12个一律不准”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务应酬和八小时外私人应酬行为,保持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大提速增效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喜忧参半,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多数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特别是工业投资后劲不足、部分续建项目未达时序(40个中有9个未达时序)、新建项目开工不足(上半年应开工54个,未开工31个)、重大前期项目进展不平衡(29个中8个没有实质性进展)。为此,各单位要把“提速增效强执行”主题活动作为下半年的重中之重,把活动作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的抓手,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各单位纪委要强化对“任务清单”事项的跟踪和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近期,县纪委联合“四办”组成的6个督查组将到各片区开展专项督查,这次督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看看各单位的任务进度怎么样、看看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看看是否存在阻挠工作推进的问题,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来倒逼各单位的工作推进,请各单位加以重视,真正做到提速增效。

(五)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一要提升现有“廉政套餐”。县纪委通过廉政手机报、廉政专栏、廉政短波、廉政电教片等形式向大家传播的“套餐”内容,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自学、督促干部学,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筑牢廉政防线。二要丰富“廉政套餐”的内涵和形式。廉政教育不能局限于读几个故事、讲几个案例,不能局限于报纸登一登、电视播一播、短信发一发。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相关法纪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做到反复学、对照学;要探索利用受众面更广的新媒体、新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比如开通微博、微信平台,做强廉政“微”系列;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教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要健全“廉政套餐”教育制度。下半年,我们将出台《县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套餐”教育暂行规定》,开展任前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检验干部是否符合“廉”的要求,作为提任依据之一;开展新任干部“廉政承诺”工作,由县纪委与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开展新任警示教育工作,由县纪委组织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任前“震慑”;实行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由县纪委常委会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或个别谈话。这些工作,要在领导干部任前或新任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在这些环节中发现问题的,将如实向县委反映。这些都是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求的具体举措,大家一定要认真执行,并加以对照完善本单位、本级的相应工作,努力遏制腐败滋生和腐败蔓延。

(六)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理顺农村“三务”管理机制。县里将于下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马上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务”公开和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量化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运行四项组织监督制度》、《关于禁止全县公务人员接受村组织吃请和其他消费的通知》等文件,7月底前动员部署,8-9月份提升规范,9月中下旬检查评估,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体系。按照市里要求,今年要力争50%的村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任务,同时,完成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清理工作(四不准、七不得)。各乡镇要扭转固有思维,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开展好相关工作。二要着力治理村级“机构多、牌子多”问题,理顺农村工作机制。村级机构乱、牌子多问题,群众一直反映强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县委高度关注,将该问题列入全县十大集中整治整改事项,由程巧琴书记和我牵头负责。县委将于近期下发文件明确相关整改方案和要求,各单位要先行谋划,抓好落实。县直各单位要主动与乡镇(街道)以及相应的村(社区)做好对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各乡镇(街道)要细化工作计划及整治时限,抓好工作落实和工作指导,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要强化工作督查,确保9月底前整改到位。三要进一步推进村(居)监会建设,理顺村(居)监会履职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正确认识村(居)监会的地位和作用,农村是“三委”、不是“两委”,村监会是选举产生的法定机构;要明确村(居)监会具有哪些具体职责,找准履职着力点,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要加强对村监会主任、委员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完善村(居)监会主任考核办法,纠正“搞平均”、做人情等突出问题,完善激励奖惩和退出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校务、企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同志们,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能切实围绕“三转”要求,根据今天会议的精神,聚焦主业、开拓创新、服务中心、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县委和畲乡干群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