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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强行动工作会领导发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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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强行动工作会领导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三强”行为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为我县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刚才,文俊同志宣读了集中整治“三强”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辉、明华二位同志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何茂同志对集中整治“三强”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整治职责

“三强”问题(强揽工程、强拉强运、强行阻工),危害极大,影响恶劣:一是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从表面上看,“三强”损害的只是部分客商、部分企业,拖延的只是少数工程、少数项目的进度,但影响的是保增长的大局,扰乱的是正常经济秩序,延误的是发展机遇和“三个”建设进程。二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少数人法纪意识淡薄,霸气十足,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包强揽、强索硬要,一旦目的不能得逞,动辄强行阻工,引发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三是严重影响形象。在工程建设中,有的流氓地痞参与其中胡作非为,有的不劳而获、漫天要价,有的居心不良、暗中操纵、蛊惑群众闹事阻工等等,让客商望而生畏,严重影响了对外开放的形象。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三强”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铁的决心、铁的作风、铁的手腕整治“三强”,努力推动经济起飞、后发赶超、跨越发展。

(一)把整治“三强”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今年,我县共争取到国家投资项目181个、投资总额19.73亿元,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78个、引资总额52.81亿元,截止12月26日,国家投资项目下达计划10.46亿元,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47.09亿元。这些项目的落户建设,将极大地增强跨越发展后劲,有效提升经济实力。“三强”行为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大敌,是加快发展的绊脚石,务必严惩。要出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整治“三强”的实际效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把整治“三强”作为检阅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三强”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屡纠屡犯、治而不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措施落实不到位,衍生了一些矛盾,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各级党政机关、党政干部是经济发展的服务者、推动者、参与者、维护者,对整治“三强”、优化发展环境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务必要强化执政为民的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项目基地、深入引资企业,明实情、出实招,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狠刹“三强”歪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三)把整治“三强”作为展示执政能力的重要“实践”。“三强”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从经济上看,“三强”会严重阻碍工程建设,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从社会上看,“三强”激发工农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和谐环境;从政治上看,“三强”问题屡禁不止,说明那个地方政令不畅、工作不力、执政能力不强。如果不有效解决“三强”问题,阻碍的是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的是党委、政府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提升领导水平、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把整治“三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四)把整治“三强”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良好的环境,能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聚集,能使人民安居乐业、客商安心创业,让环境的受益者成为宣传者,收到“一花引来百花开”的效果。作为基层特别是村(居)委会,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要大批量招商引资具有很大难度,那么就要将主要任务放到治理“三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做到引进来一个、服务好一个、抓成功一个。德党办发〔2012〕196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整治“三强”行为的工作职责,希望大家切实担起责任,不负重托,以强有力的举措抓好治理“三强”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始终突出整治重点

“三强”问题,必须狠下决心,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重点突破,努力从源头上治理。

(一)突出加强教育引导。治理“三强”,教育是治本之策。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导向和浓厚的舆论氛围,使整治“三强”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认真开展法纪教育,使广大群众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明白“三强”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于己于家不利,于民于国有害。要调查摸准情况,全面掌控“三强”人员,集中进行训诫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深刻认识“三强”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明是非、讲正义、守法纪。

(二)突出查处典型案件。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整治“三强”工作的重心来抓,以此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分子。一是态度要鲜明。对“三强”的姑息纵容,就是对发展的破坏。对“三强”行为,决不能容忍迁就,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打击、查处。二是办案要依法。讲事实,凭政策,依法律,严格区分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分类处理各种问题。对因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关费用不到位、安置方法不妥当等引发群众阻工、上访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少数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教育不听、劝阻不依、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经反复训诫无效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讲究策略,依法打击,不能因整治工作引发新的矛盾和事端。三是打击要严厉。对“三强”人员,要张扬法纪,露头就打,努力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严重阻碍工程建设,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三强”分子,对胡作非为、独霸一方的街霸、村霸、路霸和黑恶势力,对带头阻工闹事的组织者、指挥者、幕后操纵者,要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威力,发挥警示作用。

(三)突出从严追究责任。整治“三强”必须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县监察局要加强检查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好,失职渎职的干部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三强”保护伞,以权谋私,煽动、唆使、参与“三强”行为的,索拿卡要、贪污受贿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村(居)委会干部组织、参与、纵容、包庇“三强”人员闹事,情节轻微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四)突出解决实际困难。整治“三强”,既要依法保护项目建设方利益,又要明确其在发展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引导工程项目和企业业主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妥善处理工农矛盾,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既要对当地群众的不法行为予以制止,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又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失去土地、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暂时无法落实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三、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整治“三强”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紧迫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措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整治“三强”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研究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强化事项督办,限期落实涉及整治“三强”、优化环境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承担预防和处置辖区“三强”事件的第一责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承担打击“三强”行为的主体责任,以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以落实求得工作成效。

(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整治“三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敢于碰硬、较真,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的“三强”行为,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遇到重大问题,要联合协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县整治办要精心筹划,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及时沟通上下、联系左右,树立信心、坚定决心,排除一切干扰,狠抓不放,确保集中整治“三强”行为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集中整治只是权宜之计,关键还得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处、防范应对、情况反馈等工作网络,构建信访举报、快速处置、督查通报、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有效整治的新办法、新举措,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县纪委、县委政法委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县整治办要组织开展阶段性“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逐项逐件抓好落实。县效能办要将整治“三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优化环境工作测评范围,认真组织开展问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排名,并把排名作为年终考核综合评分的重要内容。

同志们,集中整治“三强”行为、着力优化投资环境,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开放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全面小康进程的重大举措。我们务必要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扎实抓好集中整治“三强”行为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为全面建设“实业、活力、满意”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