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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全体会上的总结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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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全体会上的总结讲话

一、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旅游立市、园区建设、涉暑工程等2000余个项目的实施和20多亿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执行县、乡党委换届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构建防腐模式,不断完善提升。对“机制+科技”防治腐败模式的五大平台、五大机制进行了充实完善,去年暑期该项在“全国科技成果巡回展”进行了展示。三是继续查办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去年全市立案541件,结案5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6人。四是注重教育监督,强化干部自律。开展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展开。五是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公务用车问题等专项治理,排查工程建设项目21个,整改问题259个。六是适应工作需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换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的看,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在实现了五个转变:即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约束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由侧重传统和常规化手段向注重运用科技手段转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别单位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力,惩治腐败力度不大;工程建设、土地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预防腐败中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有的还没有突破等。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要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是在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个考验”、“四种危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迫切。二是要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三是要认真分析判断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坚定必胜的信心。应当看到,当前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十分突出,并且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治理难度加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还应指出的是,我们个别干部对腐败现象警惕性不高,甚至麻木不仁、听之任之,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肃纪律、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今年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防止令不行、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严肃政治纪律的重要体现。当前要突出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围绕我市实施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围绕我市作为“全国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旅游综合改革、创新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四个国家级试点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围绕我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围绕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对外开放和沿海开发开展监督检查。此外,还要围绕市委、政府部署的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双打”整治行动等重点专项工作和有关事项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要以换届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载体,在全市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助推经济发展。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要突出解决好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不解放、因循守旧,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精神状态不佳问题;推拖掣肘、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问题;官僚衙门作风、浮在上面,工作不深入问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艰苦创业劲头不足问题;坐而论道、只说不干,做表面文章问题;蜻蜓点水、抓而不实,执行力不够问题;躲避困难、回避矛盾,不敢担当问题;能力平庸、业务不精,办不成事办不好事问题等。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创先争优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想干事上,把勇气用在敢干事上,把本事用在会干事上,把目标定在干成事上,把底线把握在不出事上。要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都要集中一段时间,对照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在思想、行动和制度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抓正反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作风建设上的先进典型,同时集中查处一批反面典型。要坚持领导带头,作风建设领导是关键,尤其是领导机关和主要干部必须身体力行,发挥表率作用,带动整个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要围绕解决效率不高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部门审批项目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中心项目向网上审批集中的“三集中”和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审批人员到位的“三到位”,切实解决好两头受理、体外循环问题。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继续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和延伸服务、延时服务、无差错服务等服务措施,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围绕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公正廉洁的法制环境。全面推行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等行政执法“五规范”,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各种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围绕解决涉企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打造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发展环境。要尊重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保护企业和经济组织创业发展。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排查整顿,对以罚代管、不教而罚、搞罚没提成奖励等坚决予以纠正。规范入企检查行为,严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围绕解决诚信不够问题,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研究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企业信用评级。建立诚信体系征信和公开平台,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三、完善模式、构建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防治腐败模式。“机制+科技”防治腐败模式是我市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和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对这一模式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探索,不断完善提高。首先,要创新理念,明确思路。要从体制制度机制上研究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和办法,尤其是要针对权力高度集中问题,逐步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针对权力配置资源不合理问题,发挥行政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并逐步实现市场配置最大化、行政手段配置最小化;针对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公开、民主、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其次,要丰富完善,规范运行。继续完善廉情预警平台,改进和提升功能,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专项资金监管平台,要着力在扩大监管覆盖率、提高监管部门使用率、提升群众参与率上下功夫,加大对监控中发现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平台的成果运用。抓好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建立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防止因诚信问题而产生的腐败现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监控、廉政风险防范、事务公开和社会监督等五大机制。再次,要适度整合,优化提高。根据市委、政府要求,今年要在五大平台、五大机制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提升的基础上,统一规划,总体整合为“三大中心”。一是继续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中心性质进一步明确,职能重新定位,运行模式加以规范,机构充实加强,健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抓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市直政府部门网络资源整合、市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联网审批。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按照监、管、办三分离和信息、进场交易、招标程序、管理规则、专家管理、中标公示、收费标准“七统一”的要求,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项目进行统一整合,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把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医药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中心进行,做到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有序竞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及预防腐败的作用。三是着力加强廉政风险网络监控中心建设。在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预防腐败相关实体平台运行的基础上,将廉情评估预警、专项资金监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建立廉政风险网络监控中心,逐步实现各平台间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实时监控,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力争经过不懈努力,在全市初步形成统一与分散相结合,实体与虚拟相结合,前台与后台相结合,多方位、全覆盖的预防腐败监控体系。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中央和省市委在预防腐败方面上的一项新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指导意见》、省委要求和市委《意见》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要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优化权力结构,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尤其要注意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科技防控。要实施预警处置,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廉政风险。要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建立思想教育防控、程序规范防控、权力制衡防控、市场配置防控、问责惩戒和民主监督防控机制,形成有效的农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同时,还要抓好国企业、学校、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完善查办案件机制,着力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坚决查处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要正确区分为公与谋私、工作失误与违法违纪、查办惩处与挽救保护的界限,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地教育、帮助、挽救干部,最大限度地惩处少数腐败分子。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完善案件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切实加强教育和监督。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教育,扎实推进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抓好对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市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抓好山海关甲申史鉴馆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监督的制度措施,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

(四)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务公开。要继续抓好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和公共事业单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认真解决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高校扩建债务风险。加强城市社区、公共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介机构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化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推行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村务公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深入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省市先后对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刹风整纪、专项治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中介服务、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四是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52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要通过教育和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纯洁社交圈、规矩工作圈、净化生活圈”。

集中狠刹“三股歪风”。根据省委要求,今年要集中刹住“三股歪风”:一是狠刹跑官要官之风。要配合组织部门抓好这项工作,尤其要严肃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典型案件。二是狠刹精力不集中、干事不认真不作为之风。要加大治庸、治散、治懒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对那些作风涣散、工作懒散、贻误工作的干部要严肃查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对无故脱岗或在岗不在状态、在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要批评教育、告诫乃至问责。要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对不能坚持正常上班或工作平庸、无实绩的干部,要与奖励和工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三是狠刹组织纪律不强之风。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等各项纪律制度规定,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要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要扎实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环境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工作,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探索建立纠风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五、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完成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新修订的《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要强化责任意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要强化责任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和配合工作任务。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深入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工作规律,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要创新制度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保证政令畅通;健全防治腐败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最大限度地惩治腐败行为;健全群众利益维护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创新手段载体。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在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原创和借鉴、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理论与实践、实用性和新颖性的关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换届后的新特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道德修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要目标和抓手,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加强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市直派驻机构的建设,巩固和扩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成果,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岗位练兵、科技强兵活动。开展绩效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围绕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切实抓好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