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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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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建设

近年来,惠阳县纪委、监察局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如何搞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较牢固地确立了政策法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特别是省和(上级市)县纪委把我们确定为政策法规工作联系点后,我们以此为动力,切实把政策法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着眼工作实际,争取县委支持,专设了政策法规室,强化了工作措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化进程,保证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努力使法规制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在新形势下,政策法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态势、新动向、新问题、新挑战。为此,我们注重贴紧基层实际,把建立健全各种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作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别不同情况,适时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制定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是廉政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在转换经济体制,诸多社会矛盾交织的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会遇到许多新问题,面临各种考验和挑战,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对党员干部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予以严格的纪律明示,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起到警示作用。为了规范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行为以及规范公务员具体行政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树牢“两个务必”思想,强化宗旨观念和大局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廉洁勤政为民。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在遵循和把握好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适应基层实际,搞好上下衔接,抓住干部乘车、住房、通信工具配置和话费补贴以及公务接待、收受礼品、公款出国(境)旅游、婚丧嫁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完善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和“小立法”,使各级党员干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此基础上,为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对科级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意见》等,确保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这些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纪律保障措施,对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抓住市场经济出现的新情况,制定惩戒规定加强纪律约束。近年来,我们在法规制度建设中,始终注意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违纪行为的惩戒条规,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纪律保障。我们从惠阳的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关于行政审批改革中严肃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支持保护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为处理相关违纪行为提供了纪律依据,保证了廉政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我们还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提供惩戒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据。如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市)市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我们积极响应惠阳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从本职业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关于全力推进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十条意见》,明确了有关政策规定,严明了有关纪律,形成了一整套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我县监察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现了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洁现象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既是上级政策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又有规范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反腐败法制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纪观念,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加强自身建设。几年来,我们始终注重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为加强自身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惠阳县纪委常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全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惠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若干纪律规定(试行)》等。这些规定的实施,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两项职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强化检查指导,进一步推动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抓点带面,典型引路。我们选择基础条件好、法规工作规范、制度健全的10个乡镇、部门和企业,作为县纪委的法规工作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并利用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组织乡镇和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实地观摩学习,带动全县面上法规工作的平衡发展。二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夯实基层法规工作基础。按照上级关于基层规范性文件起草审议、备案管理及政策法规解答等工作要求,对基层法规工作明确职责,确定重点,提出目标,规范程序。对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制定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小立法”等,都由县纪委统一把关,逐项审议,及时纠正存在的偏差;对基层法规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释疑解难,搞好政策咨询,使基层法规制度建设既避免因宽大无边把违规问题“合法化”了的现象,也防止因要求过头使法规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同时,着力加强基层法规工作网络化建设,逐级建立政策法规工作联系点,并从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议事会、党员议事会成员中层层选聘政策法规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政策法规宣传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干群矛盾调解员、党委政府信息员的作用,把法规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规工作网络体系。三是搞好督查,严格考核。我们把法规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半年和年终两次定期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不能参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帮助分析原因,查找症结,限期达标。日常工作中,除注意做好结合文章,把对法规工作的检查考核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外,不断强化执纪执法监督,认真排查和纠正执行政策法规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逐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三、搞好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条规意识

提高各级对政策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使政策法规在基层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宣传教育是关键。工作中,我们坚持多种方式并举,从多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宣传教育不断线,强化正面灌输。我们会同组织部门,在每年举办的各级干部培训班上,都把党风党纪、法律法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汇编成册的党风廉政有关制度文件发放参训人员人手一份,作为必读书目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强化培训。同时,结合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还采取以会代训、开展教育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党纪法规专题培训,对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条规逐一进行学习辅导、座谈讨论,强化法纪意识。今年,我们创办了《纪检监察案审教育专刊》,集政策法规宣传、案例通报教育、业务疑难问答和解释、工作经验介绍等于一刊,发送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使政策法规与案例警示融为一体,有效地增强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教育形式多样,创新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每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行政监察法》集中宣传周活动、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规制度的强大舆论声势。县纪委会同电台、电视台开办了“廉政建设在基层”专题栏目,定期播出;并结合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组织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竞赛等一系列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党纪条规得到了普及和推广,深入人心。特别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后,我们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通读原文,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党内法规知识有奖答题。根据两个条例的具体内容,有选择、有重点地编发了230题的学习资料,发动面上再学习、再传达、再落实。5月10日通过报刊进行有奖答题50道,全县80%多的党员参加了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同时,在前段层层推选的基础上,从全县组织29支代表队,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决赛中,除紧密联系实际,精心设置竞赛题目外,还邀请县艺术团穿插表演文艺节目等形式设置出题,形式生动活泼,进一步加强了对两个条例的领会贯通,扩大了宣传教育效果。

实践证明,我们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开展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不但能够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而且能够不断拓宽政策法规工作的视野和领域,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下步,我们要在不断加大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政策法规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基础上,提高调研质量,发挥好我们联系点应有的作用。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