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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避灾扶贫迁置大会的发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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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避灾扶贫迁置大会的发言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省长在我市调研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2011年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考核迎验工作,全力推进2012年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目标任务。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白河县三个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建设。刚才,立新同志通报了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市委方书记、市政府郭市长、省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建设指挥部李指挥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先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化认识,提高水平

省委、省政府去年5月6日正式启动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得到有力有序推进。2011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在我市召开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暨启动仪式;陕南避灾搬迁安置工作现场会议。一年多来,广大干部群众付出了艰辛努力,创造了许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移民搬迁工程的全面实施和纵深推进,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到位、配套资金到位差、规划水平不高、集中安置率较低、产业发展不足等方面,必须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务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提高。

(一)抓根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除了要让易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的危居群众和贫困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子,保证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外,更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于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加快城镇化步伐,彻底改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缩小城乡差距。我们过去更多的是偏重于对这项工程避险扶贫功能的认识,更多的是对其民生工程属性的认识,而对通过实施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根本转变,为群众创造更多幸福生活机会的认识不足,对这项工程是发展工程的认识不到,仅仅停留在“安居工程、民生项目”的认识层面。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实施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决策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单纯任务观点,避免就搬迁抓搬迁、就县区抓县区、就镇办抓镇办,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提高全域规划统筹水平和推进力度,全力把我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搞上去。

(二)抓关键,进一步提高规划水平。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能否取得实效,能否有效推动城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前提和关键。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切实加大统筹力度,更加自觉的把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放在市域、县域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中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围绕区域人口布局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完善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规划,分解落实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年度计划,使移民搬迁规划同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各项专项规划有机地融合为一体,成为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布局调整的有力抓手,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成为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有效载体。要积极探索,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行跨村组、跨镇办、跨县区安置,这方面白河县、平利县、镇坪县已进行了比较好的探索。白河县规划通过实施“11135”工程,即通过打造1个宜居县城、建设11个集镇、35个新型农村社区,到“十二五”末,使全县70%的群众搬入县城、集镇和农村社区居住;平利县结合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着力构建“一城、十镇、三十个社区、一百个新村”的城乡发展布局;镇坪县完善了县域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目前正在着力实施。他们的探索都是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层面来谋划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值得认真总结提高并加以推广。

(三)抓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是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原则,集中安置率达到80%以上是硬性指标,是省委、省政府考核这项工作的红线要求,也是这项工作与以往移民搬迁的区别所在。80%以上的集中安置率这个标准不仅是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的集中体现,更是这项工程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能避免“复制”农村,才能从根本上加快城镇化进程,缩水城乡差别,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我们在集中安置上的差距,既有土地利用条件差等客观原因的限制,也有思想不解放,视野不宽阔,受制于“有土安置”、“本土安置”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有因配套资金落实难,图省事省钱省力等主观原因。我们必须要站在新的高度上,围绕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一批跨县区、跨镇办集中安置小区,确保80%以上集中安置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分散安置,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提倡进城落户,鼓励投亲靠友和向已有村组并建,坚决杜绝出现新的单庄独户,努力提升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

二、认真抓好2011年政策兑现与迎验工作

当前,省对市、县区2011年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考核验收工作正在进行,政策兑现是验收工作的重点。各县区要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各项考核迎验准备工作,抓紧政策兑现,确保2011年任务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

(一)明确工作要求。一是硬件要达标。2011年,省下达我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目标任务是2.2万户、8.8万人,各县区要紧盯各自的目标任务,以房屋达到入住条件、住房落实到搬迁户名下为基本验收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和工作进度,引导搬迁对象及时入住。特别是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对居住在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及危房中的搬迁安置对象更要创造条件促使其尽快迁住新居,确保安全度汛。二是软件要齐全。要按照省上考核要求,核准对象,登记造册,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同时,对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布局规划、各集中安置点规划以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核准、土地报审等手续必须逐一完善,不要因为软件不齐不准不配套影响考核验收。

(二)严格政策兑现。政策兑现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刚才,立新局长就政策兑现问题讲了市上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是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兼顾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应该说比较符合实际,有一定的操作性,并给县区结合实际搞好兑现留有一定余地。关于政策执行,大家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房补助要求兑现的3、4、5万元是下限标准,各县区在具体兑现中只能高,不能低;二是坚持全市相对统一,县区大体平衡;三是政策兑现指导意见主要作了一些原则规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执行方案;四是要算清账。市上对2011年省、市、县区各类资金总量算了账;县区在具体操作中要切实做到“政策优惠算清帐、基础配套算清帐、资金来源算清帐、收补双线算清帐”,明明白白兑现建房补助政策。五是要体现导向,实行差别化政策。坚持集中安置为主,鼓励上楼安置,要通过政府补助的差别化体现政策导向。2011年政策兑现有一些特殊性,省上也在进一步研究,今后如果省上制定了新的标准,我们要按照省定新标准执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量大面广,涉及人员多,政策性强,补助资金额度大。各县区必须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任务实、对象准、手续全、兑现公”。一是要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市兑现2011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建房补助资金工作纪律规定》,坚决落实“十个严禁”,特别是要实实在在地核准对象,不属于搬迁安置对象的,不能纳入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补助范围;不在规划期间建房的,不能享受补助,更不能将以前实施的扶贫移民、生态移民、灾后重建等安置建房纳入补助范围,重复享受建房补助。二是市、县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资金监督管理,落实“专人专账,封闭运行”管理机制,防止和杜绝“吃空头”和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从这次核查和平常的信访处理中,我们已经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对政策理解不准的、有反映落实政策不公的、有举报干部违纪的,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坚持好事办好,严防引发上访和诱发不稳定事件。

三、认真抓好2012年下半年工作

今年是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新老任务交替之年、攻坚之年。从市政府刚刚结束的核查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各级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克难攻坚,此项工作进展顺利,好于预期。但是,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必须开足马力、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关于任务与要求。今年既要完成2011年2.2万户8.8万人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扫尾工作,又要完成2012年3.1万户11.4万人年度建设任务,且集中安置率必须达到80%以上,2012年搬迁安置任务比上年增长40%,任务重、压力大。因此,我们一定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扭住全市规划的456个集中安置小区不放松,加快建设步伐,未开工的要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456个集中安置小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与此同时要全力抓好跨村组、跨镇办、跨县区集中安置小区的启动建设。市上规划在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建设两个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跨县区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示范小区,鼓励各县区有条件的搬迁对象搬迁入住,目前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计划7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各县区在布局今后的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时,一定要改变将任务层层分解到镇办、本地土地安置本地人的做法,打破行政区划,加大县区政府直接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小区的份额,建设一批跨镇办统筹利用土地资源的集中安置示范区。要采取有力的规划措施,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搬迁群众向县城、集镇、农村新型社区、撤乡并镇后原乡政府所在地聚集,充分利用这些地方原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挖掘集中安置潜力,降低搬迁安置成本,加快搬迁安置进度。同时,要加强分散安置管理,市、县区要制定分散安置管理办法,核准分散安置对象,严格规划审批,严格控制用地、特别是要科学选址,坚决避开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区,确保新居安全。

(二)关于面积与标准。一是面积问题。要按照“奖补规定面积、引导建房面积、严控占地面积”的总体要求,严格兑现省政策规定面积补助资金,超面积部分不在奖补范围。要顺应农村人口结构变化的大趋势,引导群众合理确定建房面积,坚持省定60、80、100平方米的标准,有些地方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总的建房面积应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不能再出现200、300平方米的大户型。特别强调的是,要严格控制建房占地面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省上政策规定,分散安置建房占地面积必须控制在0.25亩以内,集中安置建房占地面积必须控制在0.2亩以内(含公摊面积),超占地面积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纠正,占地要求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各县区务必要提高工作水平,切勿撞线。二是标准问题。要做到功能性标准优先保证,装饰性标准讲究适度,服务性标准逐步配套。对小区内必须的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优先配套到位,保证搬迁户能够正常生活;对绿化、亮化以及房屋装修、装饰等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配套到位。

(三)关于资金与保障。一要加强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资金监督管理。各县区都要设立“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资金专户”,省、市县区建房补助资金和项目整合资金都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最近,市发改、财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办按照省上要求联合印发了《市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市监察局、市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办联合制定了《市兑现2011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工作纪律规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专户、统一对象、统一标准”的“三统一”要求,坚持“计划不变、项目管理不变、渠道不变”的“三不变”原则,切实管好用好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各类建房补助资金和项目捆绑资金;二是打好项目捆绑基础。避灾扶贫搬迁安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考虑群众住的问题,又要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生产发展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上报项目计划时,一定要结合集中安置小区配套建设需要来编制项目向上申报,做到有的放矢,打好基础。三是重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自然条件差,每个集中安置小区都需要规划先行、基础先行。因此,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县为平台”的作用,捆绑交通、电力、通讯、水利、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重点解决道路、桥梁、河堤、饮水、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四是积极落实县区本级配套。省委、省政府为推进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在资金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市委、市政府也克服困难,按照市、县区1:9的比例落实了配套资金,目前省市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区。各县区也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尽快将2011年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兑现到户;2012年度省、市财政建房补助资金也将陆续下拨到县区,希望各县区发挥好这笔资金的作用,切实加快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设进度,同时,对县区2012年的财政配套资金也要早作安排,同步到位。五是要提供必要保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部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办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打好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硬仗,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把握关键,着眼长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今年是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工作规范之年。

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发现问题,正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在稳得住、能致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一是要更加注重将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与统筹城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鼓励农民进城、重点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相关政策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体操作办法,着力建设一批穿“三件衣服”的集中安置小区,打造一批“三结合”示范样板,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二是要更中注重产业配套和创业就业工作。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坚持把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与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相结合,为搬迁安置群众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为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创造平台,为搬迁安置户增加收入提供门路;同时,加大技能培训与劳务输出,增强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由有土安置向有业安置的转变,稳步增加搬迁安置户收入。三是要更加注重特困户的搬迁安置工作。坚持“三优先、抓两头、促均衡”的原则,“三优先”就是要实行地质和洪涝灾害高易发区优先,生存条件恶劣区优先,危房户和特困户优先;“抓两头”就是要一手抓有搬迁能力、有搬迁愿望的农户,一手抓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五保户、空巢老人、留守家庭这些需要政府重点帮扶的对象,促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总体均衡。特困户搬迁安置要推行“交钥匙工程”,由政府负责建设30—50平方米的住房,或通过入住敬老院、调剂闲置户资产等多种途径解决。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现象发生。四是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方式创新。集中安置后,广大搬迁安置群众生产活方式发生了改变,特别是由原来的自然村落变成了新型的城乡社区,群众的引导管理、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等都是需要长期探究的问题。各县区要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社会管理方式,以便更好的服务广大搬迁安置群众。五是积极开展产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心居住,放心发展。

同志们,实施避灾扶贫搬迁安置既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重要发展工程,希望大家不畏艰难,真抓实干,奋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任务,为建设美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