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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在认真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在解决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年累计开工的廉租住房面积达263.1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87亿元,到去年底共解决了11.88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更重要的是,通过近几年的工作,省在城镇廉租住房建设上探索出了一条租售并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实践证明,当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年将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目标和“租售并举”的工作思路,完全符合国家要求和实际。只要全省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扎实实地做下去,完全可以把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解决得更好。
林书记强调,要认真领会贯彻中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他说,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不矛盾,一方面在城市中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可能买商品房,要靠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好后,城市往往更能理性发展,反过来有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级城市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城市路网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有效增加房地产和廉租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城市投资、建设、发展的良性循环。要继续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林书记指出,在推进下一步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省四个地级市非农人口和五个州地中心城市非农人口占全省非农人口的80%左右,只要下决心把这些地方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为完成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任务提供根本保障,而且可以为其他城镇提供示范。要切实把握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几条重要原则:
一是要搞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衔接,逐步统一为政府保障性住房;
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中央和省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城廉租住房建设,今后有条件向乡镇和独立工矿区延伸;
四是要坚持租售并举,对于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群众,要在自愿的前提下,分别采取实物配售、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
林书记强调,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标准将会不断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在深入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中长期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可持续发展。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确保在今年底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通过财政资金、售房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切实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来源。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特别是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一批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同志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合力攻坚。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申请、核准、公示、档案、统计等制度,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把中央安排给省的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调度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争取中央更大支持。他特别强调,廉租住房主要目的是满足广大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在当前的条件下,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将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