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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关键一年。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加强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和培育,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以上;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1.8%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
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按照着力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企业大产业。
稳定优化一产。围绕农产品保障供给和农民增收两大任务,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力大、服务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实施农业主导产业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产品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主攻调整二产。加快推动工业调整转型,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实施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年度实施计划,继续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扩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试点覆盖面,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支持生产加工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拓展,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推进工作,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特别是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提升扩展三产。努力做大服务业总量,加快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编制实施一批服务业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商贸、旅游、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主要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着重培育100家左右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城市、经济强县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支持服务业经营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二、着力扩大内需和稳定拓展外需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努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加快实施以“三个千亿”工程为主体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完成计划投资1780亿元,其中千亿基础网络工程计划1163亿元,千亿惠民安康工程计划386亿元,千亿产业提升工程计划231亿元。加快以“七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项目和一批公路、航道、机场项目建设,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核电等电源项目和电网建设,力争新开工建设电力装机350万千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思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浙商回归创业发展。
推动消费较快增长。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继续推进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家政等服务消费。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大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营销网络,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等平台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浙江设立采购中心。加快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健全大通关体系,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支持工程建设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先进技术和装备进口,增加紧缺资源性商品进口和储备。
三、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
切实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快省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新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及试验基地、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切实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快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节能技术推广等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推进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组织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抓好一批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开展国家级标准化项目试点工作,综合运用技术标准、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措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和节能环保。深入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加快生态省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集约节约利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拓展企业上市等融资渠道,努力争取中央国债投资、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产业,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市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完善低丘缓坡、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规划和利用机制,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深入推动节水、节材等工作。继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八大水系、平原河网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森林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10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
四、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和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抓紧做好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在稳定发展集装箱业务的同时,重点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成我国重要的枢纽港,大力推进全省港口航运联盟建设,积极发展江海联运和内河航运,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积极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布局和提升石化、船舶、钢铁、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选择一批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建设空间条件较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要区块,纳入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培育。加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力度,加强梅山保税港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监管区建设。
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以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为重点,推进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和发展,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积极推进规划、社保、户籍等相关制度改革。结合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步伐,有序推进高山村搬迁、自然村撤并、空心村改造和特色村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交通、水利、电网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山区资源,发展特色制造业、来料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和高效生态农业。深入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工作,促进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和异地开发。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主动服务和对接上海世博会,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做好上海世博会相关安保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继续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全面完成地震灾后援建任务。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信贷、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把免费创业培训对象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退伍军人培训,加强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见习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认真做好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责任,推动各地制定实施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优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支持教育。加强公共医疗卫生工作,做好各类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村村通”、“村村响”的入户率,深入开展“种文化”、“送文化”活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事业。
六、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全面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年度重点任务,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全面启动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11个方面的试点,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的突破。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建设用地退出等机制。积极推进宅基地换住房、生产生活用房相分离等改革试点。建立阶梯式水价和水权交易制度,推进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改革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推进24个县(市、区)的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推动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开展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四减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制定出台加快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意见。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行政效能和行政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