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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赵同志传达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今年以来我县计生工作的整体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他的讲话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县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盯紧目标,保持清醒
1、要盯紧“一个目标”:即全面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计生目标任务,确保全年总人口控制在14.78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控制在95%以上;“双查”到位率达到98%以上;当年长效节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值;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以上,努力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一类先进县”,同时抓紧做好争创国家级“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各项准备工作。
2、要深化“两个认识”。首先,要正确认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从大的方面讲,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抓人口计生工作就是抓生产力,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从小的方面来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帽子工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工程”,关系到集体的荣誉和个人的得失,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重要工作。其次,要正确认识今年来计生工作的形势。从今年前个月的情况看,计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更要看到我县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比如,一男超生未得到有效遏制;二孩政策符合率下降5.28%,降幅高居全市第二;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20.4;“两非”问题未得到有效突破;社会抚养费征收面和征收额度均未达到上级要求;计生常规工作存在不少缺陷,如“双查”、“双补”到位率不高,统计准确率不高,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出生人口数和初婚人数出现非正常大幅下降等。这些都我们的计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稍不注意,必将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全力抓好人口和计生工作。
3、要做到“四个清醒”:
一要清醒地认识到上级对人口和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省、市各级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如何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计生工作水平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研究,去探索。
二要清醒地认识到上级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目标要求越来越具体。县、市对我们的计生考核越来越严格,指标要求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细化,特别是政策符合率、出生性别比和统计准确率考核都相当严格。对于这些指标,我们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照自身工作,切实把各项指标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计生工作不出纰漏。
三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和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从我县看,由于进入婚育年龄的女性逐年增加以及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开始进入二孩生育期,这种叠加效应,使我县即将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从近几年看,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一部分群众的生育热情也随之提高,政策外生育的现象屡禁不止;从苗头看,一部分公职人员多子多福的观念有所抬头,近两年连续出现公职人员超生的现象。所有这些都表明计生工作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
四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无论对单位还是对个人都越来越重要。当前,各级对计生工作都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管业务工作有多出色,经济发展有多好、有多快,只要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均不能评优评先,相关奖金津贴也受到一定的影响。由此各见,计生工作对单位、对领导干部越来越重要,影响越来越大。
二、把握关键,突破难点
1、要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上求突破。要着力抓源头。各乡(镇)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的重点放在孕情跟踪上,不断完善孕情管理信息系统,指定责任人全程跟踪每一例孕情,定期了解孕情状况,不给怀孕对象从事“两非”的机会。要着力抓“双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查环查孕的常规工作,对那些连续两轮不到位的对象要逐一采取上门服务、外出督查等方式,了解其现状,力争“双查”到位率达100%。各乡(镇)计生服务人员还要进一步提高“双查”的真实性,有效辨别“假证明”现象,绝不能为了提高“双查”的到位率而放宽原则,给那些二孩抢生男婴的对象留出机会。同时,要在做好“双查”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双补”措施的落实。要着力抓“打击”。要建立健全“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在打击“两非”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对那些孕情发生意外的对象,各乡镇和计生部门要加强排查,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出的“两非”案源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和取证,做到立案一件,查处一件。各乡(镇)和计生部门还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计生部门的支持,强化与跨区域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及“两非”的违法机构和人员。这里,我提一个要求,即到月底,各乡(镇)必须确保突破“两非”案件2例以上。
2、要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求突破。流动人口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计生工作中的难点。为此,我们要不断创新思路,找准办法,区别对待,全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迈上新台阶。要强化流入人员的管理。对外县流入人员,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真正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各乡(镇)要定期开展清查工作,准确掌握流入人口的婚育情况。公安、卫生、劳动保障、民政、房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各种手续时,要主动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通报给计生部门,以强化对流入人口生育行为的清查监管。要强化对流出外县人员的管理。对流出外县的人员,要做到关口前移,严把流出关。计生部门要在人员流出前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属“双查”对象的,必须接受环情孕情的检查,刚生育的,必须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与村(居)委会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协议。要强化县际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本县内乡(镇)间的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可委托现居住地乡(镇)对流动人口进行常规管理和服务,委托方和受委托方事前签定“县区内流动人口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每季度向受委托方支付一定的报酬,以此来解决以往县区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3、要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上求突破。要加大征收力度。各乡(镇)要借助下一阶段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之机,认真开展生育秩序清理整顿,按照征收标准,依据法律程序,切实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早婚早育、一男超生的,一律高限、一次性征收。要创新征收方式。各乡(镇)要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列出应征人数、应征额,努力做到征一例清一例,一次性处罚到位;对确因困难不能一次性交清的对象,要与对象签订分期征收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分期足额征收;对拒不执行政策规定的“钉子户”,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强化征收合力。计生、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开展社会抚养费工作,确保把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全面净化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4、要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试点上求突破。新农村新家庭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开展试点的濉溪、里心两个乡镇要创新思路、创新理念,先行先试,扎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全面铺开积累经验。要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根本目标。要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促进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要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要任务。要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促进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要以倡导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为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形成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尚。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1、要落实领导责任。要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对人口计生工作特别是重难点问题的解决,要亲历亲为,抓大局,抓具体,抓细节,认真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要层层细化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把责任延伸到点,落实到每个环节,明确到责任人,真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以责任的落实来促进工作的落实。
2、要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实际,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协助人口计生部门抓好计生工作。要把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内部考核,与下属单位、科室签订计生工作责任书,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干部评先和考绩的范畴。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督促部门干部职工晚婚晚育,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领取独生子女证、兑现法定奖励,并要求干部职工做好直系亲属的计划生育工作,督促亲属严格遵守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协助抓好挂钩村(居)的计生工作,多关心、多过问、多参与,与所挂村(居)共同解决计生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挂点村(居)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3、要落实乡村责任。各乡(镇)是计生考核的责任主体,乡镇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计生工作责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认真抓好本乡镇的计生工作,努力在提高本乡(镇)计生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各行政村(居)是计生工作的前沿阵地,要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机制,分年度、分阶段、分重点任务制定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确实引导村两委干部主动履行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全力抓好本村(居)的计生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问题长期突出、整改不力的行政村,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撤换村支部书记、罢免村主任职务,真正把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延伸到最基层,不断提高村自管理水平。
4、要落实创优责任。近年来,市对乡(镇)、县对村(居)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促后进转化,推动工作平衡发展,全县“恐后”的意识基本形成,但争先创优的氛围仍然不够浓厚,一些乡(镇)和村(居)甘居中游,不思进取,工作主动性不强、争先积极性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对此,各乡(镇)要积极转变观念,切实把争先创优作为己任,扎实做好计生各项工作,力求争先进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就今年而言,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要争创省级“一类先进县”的目标,只有村(居)勇创一流、乡(镇)勇争先进,进一步树立争一流、创先进的理念和信心,瞄准一流做工作,盯紧一流抓落实,全县争创“一类先进县”的目标才能够实现。
5、要严格责任追究。计生责任追究有没有到位,具有明确的导向性,直接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败得失。为此,要强化计生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重点要追究以下七个方面对象:一是当年计划生育出现滑坡的;二是计生责任目标未全面完成的;三是在上级抽查或检查中被发现突出问题的;四是乡镇部门内部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五是所挂包村计生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六是部门在协助计生工作中未尽力尽责的;七是常规工作不落实的,对出现这些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县委、县政府将采取适当的形式,给予严厉的问责。此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还将把各级各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干部和兑现奖惩的重要内容,以确保计生各项责任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
四、凝聚合力,强化保障
1、计生服务要保障到位。要强化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计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我县作为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示范作用,为计生对象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计生服务。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关爱女孩”、“幸福工程”等活动,主动为计生对象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2、利益导向要保障落实。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对计生对象的优惠政策,继续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女家庭贡献奖制度,全面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同时要在农村低保、造福工程、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就业就医、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计生户家庭重点倾斜。各乡(镇)、村(居)还可以就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出台计生奖励帮扶政策,通过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部门配合要保障得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支持,需要方方面面的广泛参与。县、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形势,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的作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动计生工作的合力,当前重点要在打击“两非”、遏制政策外生育、利益导向、信息通报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各成员单位在制定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都要把落实基本国策作为一个重要目标体现出来,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体系。要对本系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开展督促检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4、计生经费要保障拨付。这几年,县财政对计生经费都给予了有效的保障,相关标准也逐年提高,今后,我们还将在经费方面对计生工作给予倾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的计生工作经费也要优先保障、优先拨付,要按要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年初预算,确保法律规定和政府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生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得到落实,保障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志们,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性工作,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知难而上,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