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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年月日,市政府在召开了由各县(市、区)长参加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当时,市长就解决“让老百姓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给看病”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两年过去了,我们如期实现了新农合的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基本达标,我们还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乡村两级购置了急需的设备,开展了乡村医生培训,新农合服务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从目前情况看,各个县(市、区)基本兑现了市政府要求三有中的两有(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问题,有医生给看病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市卫生工作新局面。刚才,局长对去年的全市卫生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思路
农村卫生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村卫生工作,不但是促进和保障健康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是因为农村卫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一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减轻农民看病就医负担,消除因疾病带来的贫困;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农民满意度这三个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可有效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对生命和健康的损害,起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作用。三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可改善民生,使人民生活得更健康、更幸福、更快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真正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重点,加大投入,以城带乡,把这项事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威信、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真正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总抓手,以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匮乏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今年是我市实施新农合制度的第个年头,参合率达到了,创年来的最高,这充分说明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还是满意的,对政府还是信任的。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巩固提高参合率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如果在运行中出了问题,哪怕是一点点疏忽,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都会使他们对新农合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影响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确保新农合制度不出现任何问题。一要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确定的编制人数,选拔素质高、业务精、敬业精神强的同志充实到经办机构,对人员构成不合理的经办机构要抓紧进行调整。要保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开支,办公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二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基金严重透支,管理混乱的要追究县(市、区)政府的责任;对发生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的要追究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举报不断,屡屡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要追究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责任。三要研究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次均医疗费用、住院率和基金使用情况等重点运行指标的波动,科学测算控制指标,建立分析预警机制。要研究制定各级医院费用控制措施,对定点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检查、用药、治疗和收费等方面的评价,试行单病种收费和限额收费,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尽最大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四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律机制。各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也是新农合制度的受益者。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特别是市级大医院和各县(市)医院要做出表率,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制度,真正把参合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五要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新农合制度同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结合起来,使患大病的贫困农民在获得新农合补偿的同时,得到一定的医药费用补助,防止贫上加贫,保证这些困难群众正常生活。
(二)完善政策,有效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匮乏问题。当前,农村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与农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极不适应。因此,必须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向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今年,要重点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每万人口配备名执业医师或临床医学类高校毕业生的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引进人才可通过两条途径:一是从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录,二是从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个体从业人员或待业人员中通过考试公开招录。对所引进人员享受当地县级全额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含“三险一金”)并实行聘任制,由用人单位和被引进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工资待遇和补助人来即给,人走即失,不搞铁饭碗。卫生、人事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引进人员坚持一年一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于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辞退。
(三)以城带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纵向合作新机制。加强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是促进以城带乡、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今年起,由市卫生局负责,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纵向合作机制,市带县,县带乡,乡带村,一级带一级,通过托管、重组、技术协作、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医疗技术、设备、人才合理向下流动,以尽快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市级医院还要承担起带动社区卫生发展的责任,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协作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一要继续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培训。年市政府提出了“用年时间对乡(镇)村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的要求,从工作推进情况看,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但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年要着手制定下一个年培训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此,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一方面,要加强在职教育。依托市、县骨干医院的技术优势,采取免费进修、对口支援、下乡讲课等有效方式,对全市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要推进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教育。借助医专的教学优势,动员鼓励乡村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二要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临床住院医师和具有中等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支援所乡镇卫生院,保证每个卫生院-名。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规定,卫生、人事部门要联合把关,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送医下乡活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在职医务人员定期下乡帮扶,使广大群众就地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四)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公共卫生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意见》,对补助的项目和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从年落实情况来看,除市本级财政和黄骅市已全部落实外,其余县(市、区)都没有按文件要求足额落实。市长反复要求各级政府要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个政策。今年,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加大督查力度,督查情况要在全市通报。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要对以下项目从经费上予以保证。一是各县(市、区)要落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对纳入国家、省、市建设规划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要全部落实配套经费;对本级政府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和购置项目,按不低于总投资的标准落实配套经费。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院长及卫生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任务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乡镇卫生院其他在编人员按不低于工资总额的予以补贴。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服务人口计算,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元,到年不低于元。二是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三是对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基本建设项目和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市县两级财政按不低于总投资额30%的标准予以补助。四是市县两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人员经费要予以保障。
(五)建立药品集中配送制。新农合制度的巩固需要农村医药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合作医疗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都是基本药品,为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各县(市、区)要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制度,有条件的可建立药品配送中心,使参合农民用上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农村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广大人民群众兑现我们的承诺。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四个到位”。
(一)领导要到位。各级政府领导要主动听取农村卫生工作汇报,掌握本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研究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卫生部门交任务、指路子。同时,要关心和爱护农村卫生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一把手要经常过问、主动关心,分管领导要时刻关注,狠抓不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职尽责,用心做事,用情做事,用力做事,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强化服务职能,完善服务措施,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努力为农民群众服好务。
(二)规划要到位。各县(市、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和阶段目标。重点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和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制定规划,要有重点,有可操作性;制定措施,要切实可行,易于落实。实施规划,要选准突破口,搞好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
(三)督查要到位。各级各部门在推动农村卫生工作时,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杜绝形式主义,坚持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市政府已将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培训等农村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制》重点督办事项,定期调度和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督查方案,将农村卫生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问题较多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协调要到位。农村卫生工作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整个政府系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卫生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及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要负责经费和配套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配合新农合管理机构做好基金的监管;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人员参合资助和因大病造成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二次救助工作;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落实工作;宣传、农业、药监等部门也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全力支持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做好农村卫生事业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当前我市卫生事业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改革和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一定要以崇高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把这件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大事抓实办好,为提高全市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