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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保护我市环城林带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环城林带毁损情况的报告》所列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今天下午,市政府组织了相关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现场检查了保利房开项目、顺海林场、高穴打石场、三联乳业恒建砂石场等地森林资源被毁的情况;刚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吴主任代表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了宝贵建议和意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吴主任和各位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以及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市已拥有472万亩的森林,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1%,成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享有“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美誉的城市。森林资源和宜人气候已经成为我市发展与进步的灵魂。但近年来,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较为严重,其中环城林带和城郊结合部尤为突出。去年,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保护以环城林带为标志的森林资源,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也将无颜面对全市人民。所以,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我们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吹响了城市森林保卫战的号角,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打了一场漂亮的森林资源保卫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全市人民的好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工作还要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因为“林中村”、“林中街”、开山毁林、倒渣毁林和违法占用林地建房、建坟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森林资源特别是环城林带的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今天检查的结果已佐证了这一事实。针对今天检查的情况我提几点需要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
一是对顺海林场因包坟毁损的林地,要尽快补植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二是市林业绿化局要尽快依法查处乌当奶牛场发现的那座“林中墓”;
三是乌当区政府要核查高穴砂石厂的开采手续是否完备,核实开采范围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并制定下步处理措施报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是由乌当区政府牵头,市农业局、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积极配合,限期恢复乌当奶牛场区域内违法毁林倒渣场的植被,并将落实恢复植被的情况报市政府。
下面,为了更加有效的保护我市的森林资源,结合当前要开展的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李书记、袁市长的重要批示,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结合部门的职责和职能,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动的相关工作,对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区(市、县)长、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制度,尤其要建立村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奖惩制度。对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频发且制止不力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区(市、县)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虚报、瞒报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对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任务出色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会后,请市林业绿化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奖惩制度,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文下发执行。
第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工作。要真正把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特别是群体性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矿产、砂石资源开发秩序,在开采矿产和砂石的办理程序中要增加林业部门和规划部门许可的前置程序。从今天起,凡在林地内开采矿产、砂石资源的,未经林业、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新的矿产、砂石开采证。矿产、砂石资源开发要本着科学规划,集中开采的原则进行。
第六,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牢牢把握预防为主,严防死守的原则,切实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加强巡查,确保“看住人、管住火”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七,环城林带绿线界定由林业绿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经过细致勘测已经完成,绿线已经划定。今后凡非公益性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征占用绿线内林地。
第八,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今后,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选址定点和审批前,依法先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核,本着生态优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严格把关。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省林业厅或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之前,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将林地改变为建设用地。也不得将林地对外实行招、拍、挂。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严禁未批先占、不批也占、边申报边占林地的情况发生。
第九,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相对稳定的林政资源执法队伍是搞好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增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自觉性,要对资源林政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使他们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林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越权乱批占用林地及对违法占用林地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和市民对我市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建立全社会关注、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机制。为更好地保护好的山绿水,市林业绿化、城管、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箱、举报电话,以利于公众对违法占用林地从事经营活动等进行举报,此项工作要长期坚持。
同志们,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大规模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发生,积累了不少环城林带保护的经验。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李书记“不如此,环城林带保不住;不如此,贵阳有愧于‘森林城市’称号;不如此,市委、市政府有愧贵阳人民”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工作力度,力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作为,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