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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关会议和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秋冬季,特别是国庆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去冬今春以来,全市各地温度偏高、降水偏少,遭遇了年一遇的特大旱灾,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偏高,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建国周年,要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作为的“护城河”、“防火墙”,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维护生态安全,确保国庆活动顺利进行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外出旅游人员急剧增加,加之秋收期间传统的烧秸秆、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屡禁不止,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做到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疏漏,行动上不能有丝毫的怠慢,确保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并逐级派出工作组、督查组,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带队,深入林区、草原,进驻基层单位督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督促县区将防扑火经费和专业扑火队伍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
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十一”期间外出人员增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既要重视向林区群众、景区游客的宣传,也要强化向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新的《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安全扑火的常识。要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真正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在进入风景旅游区的主要路口、售票点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卡的方式,切实提高旅游人员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同时,对市防火办为县区提供的“森林防火宣传牌”,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安装。
四、严格火源管控,清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特别是的等县区要紧紧围绕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政府公告,确定高火险期,划定高火险区,严禁燎地边、烧茬子、野炊、上坟烧纸等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并严格落实“五增”、“六看”措施,投入重兵,加强巡护,严格入山检查,实行死看死守。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地方公安、林业执法,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灾就抓”,重拳出击,合力打击,同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五、完善扑火预案,快速处置火情
月日,将正式进入秋防期,各级要提前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落实岗位责任,检验预案的整体性和各个环节的衔接性,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各级指挥员和管理人员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另外要充分调动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做到各相关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整体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组织扑救。
六、严格备岗执勤,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专业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做到集中食宿、统一管理,并开展好扑火演练;各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好组织准备、扑火准备,开展好战前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各级要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根据防火实际需要,备足扑火器具和物资,做好防火器具的检修和维护,要把扑火物资储备重心下移,向重点林区、草原延伸,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武装,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同时要牢记扑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严格火案查处,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要严格按照新《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政府出台的《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细则》,严肃法纪,依法治火,对每起违法违章用火特别是故意纵火、报复纵火行为,都要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严查、严抓、严处,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火犯,绝不姑息。对每一起火灾,都要坚持“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强化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各级政府及防火办要坚持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漏岗、脱岗。各级护林员、瞭望员等,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市防火办要对有关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要严格执行火灾归口报告制度,有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瞒报,确保信息通畅,处置有力。国庆期间,各级防火办人员不准休假,防火任务较重的县区及乡镇特别是临近的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许外出,保证随时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情和突发事件,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