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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副局长在2016年安全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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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副局长在2016年安全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分析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3月14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坚持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出发点,以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主攻方向,全面排大事故风险,严格重大风险管控,着力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突出重特大事故防范、油气管道隐患攻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转型升级以及改革创新,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以新举措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市虽然发生了“2.19”较大事故,但在市委市政府、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扭转了不利形势。

(一)圆满完成各项迎检工作。2015年8月、12月,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一督查组两次到枝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单位积极配合,效果明显,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2015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和安监局聘请专家进行安全审计制度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危化企业安全审计制度,督促企业查、改隐患。全年共开展了安全审计3次,查出问题隐患115项,通过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安全审计,夯实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三)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2015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一是紧抓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过程指导;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局对逾期未报和逾期未整改单位的高频次检查,全年共开展检查400余次,有效督促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督导,指导危化品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编制隐患排查清单,提高“两化”系统的实用性。2015年,全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共进行一般隐患检查3972次,整改一般隐患5678条,全面建成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两重点、一重大”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针对我市现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存在评价单元划分不明、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我们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评价单位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新评级并计算了周边安全距离。经重新辨识审定,我市原有14个重大危险源已调整为12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6个,二级重大危险源1个,三级重大危险源4个,四级重大危险源1个。

(五)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15年来,我局积极服务企业,为全市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帮助12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

(六)积极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和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工作。目前,湖北香青化肥有限公司在化工园区的新建项目已经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开始施工建设;三友化工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华威氯化锌厂已着手在化工园区内投建新厂,淘汰未经正规设计的老厂装置。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一是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开展宣贯活动,参与人数近3000人。二是以会代训,在各类会议上及时宣讲和传达国家、省、宜昌市关于危险化学品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八)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成效明显。一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2015年,我局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每年执法检查平均达到4次以上,下达执法文书86份,排查整改一般安全隐患279余处。二是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加大了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联合执法力度和密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查处超载危货车辆28辆,查处、纠正违章行为327次。三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存储单位(户)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015年,全市共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172起,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8起,收缴非法、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1054件,罚款1万元。

(九)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局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积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企业开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市各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15次,参演人员3167余人。同时,由我局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甲醇运输车辆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作战能力。

(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持续深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2015年3月10日至5月30日,我局从“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罐区安全管理、仪表安全管理和八大作业安全管理等十三个方面着手,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计排查事故隐患192处,有效防范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着力解决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省化油罐区和亚娃水产品市场安全间距不足问题、省化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城镇燃气管理秩序混乱、合众气体一分公司气体充装站的搬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积极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切实解决了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未能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未能主动地排查整改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仍停留在过去被动应付和消极付待的状态,造成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长期存在。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与安全生产条件不上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员工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安全投入欠帐严重,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程度低,装备落后,远远跟不上安全生产要求。

(二)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行业监管单位简单的认为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应有安监局统一监管,对自身如何履行监管职责认识不清,没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动进行监管。遇到疑难问题后,缺乏担当精神,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

(三)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缺乏对设备及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造成设备性能下降和安全设施不能发挥作用,设备及管道锈蚀严重、压力容器和安全阀超期未检测、储罐呼吸阀和阻火器疏于检查导致堵塞失效、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仪探头失效、防爆灯具损坏失效等。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程度不高,多数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的反应压力、温度、液位等工艺参数靠人工读取,自动化程度低;反应过程中物料投放等工序靠人工手动操作,少有自动调节控制。

(四)现场管理水平待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部分危化企业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全面,作业审批不严格甚至没有审批程序,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控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不规范,存在隐患排查不愿查、不会查、不能深入查的问题。

四、扎实做好2016年安全监管工作

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宜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控制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我市是一个化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县市,目前,全市共有危化品企业106家。其中生产企业11家,危化品经营企业26家,加油站56家,危化品使用企业7家,危化品运输企业6家,新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8个,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2015年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共创造工业生产总值131.59亿元,利税15.76亿元,从业人数6135人。可以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市经济发展的命脉、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督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相关从业人员要落实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到位。二是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自的监管范围和特点,拟订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管执法计划,并落时到位,做到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执法程序化、闭环化、痕迹化。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联动,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继续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严格开展安全审计。按照《关于在全市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和安监局聘请专家进行安全审计制度的通知》,今年我局将全方位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审计工作和“两重点、一重大”专项安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全面审计企业的每一个环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工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广先进技术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别是对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必须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并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年底,对于未落实以上措施的,我局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和处罚。三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根本在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按《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确实有效的、操作性强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对涉及特殊工作岗位的,必须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四是推进园区一体化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严格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安全准入,加强园区一体化监管,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园区管理工作机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集中分布在化工园区,要整合园区内各企业所配置的自动化监控措施、构建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要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企企联合、政企联合等方式,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园区气防站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并依托信息平台,对园区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及时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安监局危化科要根据行业监管的特点,按照拟订的计划,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和安全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地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三同时”手续,严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实现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今年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同时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两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两化”体系提质、扩面、增效。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努力推进“两化”体系全覆盖,通过指导、督促和检查,在现有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充分发挥“两化”体系作用,让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觉得“两化”体系有实效、起作用。

(四)依法依规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查处力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如果发生事故,将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彻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同志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不能因为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发生事故而丧失信心。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