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副市长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上的发言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同志们:
这次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刚才,会议宣读了《关于加强2014年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请各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就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中组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和标准化库房提升改造工作,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打非”工作的力度,认真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成绩值得肯定,但当前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市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还时有发生,一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没有做到守法经营,存在很多隐患。各部门在监管环节上还有不到位、不严格、不认真现象。如果我们放松监管,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因此,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工作中决不能有松懈情绪,要把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遏制事故发生。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本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源头管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我市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二、强化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要强化部门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新修改的《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暂行规定》,严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准入关,严格控制固定网点数量,监督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产品流向登记。监督检查批发企业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的资质条件和产品合格证书,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查处,要依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许可焰火燃放活动,查处违规燃放行为。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严格查封假冒伪劣产品,严防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无运输危险货物许可证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无证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城管部门要对不按占道件审批地点经营的业户进行严厉打击。
供销部门要对本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包括已改制或新派生出来的企业)负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实施安全管理。
安监、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规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力度,非法产品不准流入市场,按照《烟花爆竹双响(升空类产品)》标准要求,严查超大超粗双响炮和拉炮、摔炮擦炮等违规烟花爆竹产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检查产品的分级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和打非专项行动,纠正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从现在开始到元宵节前,全市要开展经常性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人员,增加检查频次。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方式,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排查,不留死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安全意识。要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近期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加大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力度
今年是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改造提升工作的第二年,所有企业都进行了改造提升工作。各批发企业库房要按设计核定药量进货,不允许超能力、超范围存储,超出部分由安监部门负责查封处理。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一律不准经营储存礼花弹和A级产品。举办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由有燃放资质的燃放企业燃放,所燃放的烟花爆竹必须由燃放单位直接运到指定的燃放地点。要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季节性零售网点,固定网点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保证安全距离。按营业室面积核定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60箱。专店专营,店内不准设置生活起居设施,严禁固定零售网点从非法渠道进货,进行批发零售。为保证安全,零售摊点积极推广使用活动式阻燃棚,“一点一棚”销售模式,烟花爆竹只准在零售摊点内存放。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集中的销售集市或销售一条街,要按照规定地点设摊销售。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要为职工交纳安全责任保险,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否则安监局不得为其办理经营许可。
四、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监管
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加强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和燃放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作业标准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燃放方案,监督、指导主办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要严格检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对违规燃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