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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等“三项行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等重点工作作了部署,大家要认真贯彻,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下面,受陈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就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据统计,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87起,死亡62人,受伤342人,直接经济损失82.2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分别下降28.43%、13.89%、12.08%、68.99%。应该说,在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紧紧围绕环三域发展战略实施,千方百计“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促进步”的大背景下,安全生产取得这样稳定好转的形势实属不易。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同时,部分领域、部分单位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状况仍存在不确定性,稍有不慎,仍有可能引发较大影响事故。二是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职业危害等高危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仍比较脆弱。三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仍然停留在口头上,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深,工作力度不够,只是从文件到文件、从会议到会议,抓落实、抓现场、抓动态不够,抓突出问题、抓隐患整改、抓健全机制不够。五是较大事故有所抬头。月日发生的高速公路较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对于安全生产丝毫不能乐观、丝毫不能麻痹大意、丝毫不能松懈怠慢。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90周年,是全国的“安全生产年”全省“责任落实年”。中央和省、市都十分重视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推进“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月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办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三个具体行动的实施方案,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推进“三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工作步骤、重点范围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具体明确了这次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明确了不同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项行动的不同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省政府迅速下发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70号),市政府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70号)。今天省政府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的“三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趋好。
二、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是国务院在当前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也是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来。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监管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已经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项行动”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领导、统一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有关问题,把“三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安监、交通、建设、经贸、质监、消防、交警等21个部门、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制订和落实“三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指导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做到“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
(二)要突出重点,形成合力。这次“三项行动”涉及到的监管部门、监管领域比较多,因此要突出重点,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非法行为要形成打击合力,形成高压态势。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一是要把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休闲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网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公用设施、设备、场所等作为重点。二是要把依法打击非法生产使用危化品、非法使用特种设备、非法建设与施工、非法营运(特别是非法运土车)、非法营业(特别是非法网吧及娱乐场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行为作为重点。三是要有的放矢地把加强对建筑工地外来民工、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岗位作业人员、各类小型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旅游和校车司机等人员的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四是要突出重点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阶段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行动。市政府安委会将在月份结合上半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对各地“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迎接省政府安委会月的大检查督查行动。在“三项行动”中要加强上下联系与横向沟通,对于部分领域涉及到多部门的联合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将工作安排和意见与各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向牵头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主动做好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监管工作,形成“三项行动”工作合力。
(三)要量化目标,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三项行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本行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具体量化工作要求,对违法、非法的打击、排查整改的隐患数量、宣传教育培训对象数量与效果等,都要有明确量化指标要求。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与检查督促,对存在明显缺陷和严重问题的,要增加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检查频次,争取通过开展“三项行动”,在全市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和单位,整顿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和市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市政府安委会要加强对有关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三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各级安监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机构,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情况。从月份起,各县(市、区)应在每月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检查项目人次、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送市安办,以便汇总于月底前上报省安办。
(四)要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着手,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通过这次“三项行动”,抓紧建立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关监管部门既要督促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与渔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起企业内部的隐患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又要建立本部门内部的隐患排查与督办工作机制,健全重大隐患工作台帐和隐患目录,实行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
二要建立和完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机制。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和完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正常执法工作机制,使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三要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执法部门凡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首先发现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将发现的情况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工作力度。
四要继续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广大从业人员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抵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月份,市安委会将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第8个“安全生产月”),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安全发展的意识。
与此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保障三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重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职责关系,健全各级安办综合协调机制,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国家安监总局要求今年内90%的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目前市级应急救援中心筹建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各县(市、区)要争取在年内成立应急救援中心。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方面,重点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履职能力;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以加强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三项行动”的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开展“三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今年以来,虽然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态势,但是各领域的发展情况不平衡,监管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检查一下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在对照目标检查时,要重点检查以下三个内容:一是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情况和事故责任依法追究情况;二是重大隐患挂牌整改进度情况;三是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度情况,市安委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要推动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强化责任落实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硬化、再量化,将各项措施、实事和项目分解落实到基层,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考核,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要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推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活动,是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在推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既要重视提升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又要注重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督促企业加大在改造危险生产工艺、现场实时监控、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教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与此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推行结合企业工商年检,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告知承诺工作,督促中小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在落实中小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择1-2个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作坊型企业,通过集中整治的形式,依法打击、限制和淘汰一批危险程度较高、缺乏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作坊型企业,提高本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要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建设。近年来,上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明确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这些工作和任务都必须有部门、有人员去做、去完成。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既承担着当地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等监管职能,同时也承担着危化品等高危企业的专项监督与管理的责任。各县(市、区)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前沿、最基层,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因此,各县(市、区)政府,尤其是各乡(镇)政府一定要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监管人员,在工作经费和基本条件上保证应急处置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与此同时,我们要重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夏季是生产旺季,也是台风多发季节,加上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雷电多,安全事故往往易发、多发、高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把防台、防汛、防雷、防高温、防垮塌等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之中,一刻不放松,一点不马虎,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务必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宁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