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ISSN:1007-4937 CN:23-1407/C
《黑龙江社会科学》由那晓波担任主编,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类省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90年。主要刊登教育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220.00元。邮发代号:14-238,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黑龙江社会科学》是一本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51 《黑龙江社会科学》主要内容栏目有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党建理论研究、经济思考、国有企业改革、今日东北亚、黑龙江研究、文艺理论。
《黑龙江社会科学》主要发文机构有: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发文量90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主义;文化;企业;社会主义;社会”;黑龙江大学(发文量51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主义;文化;哲学;社会;社会主义”;吉林大学(发文量23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政治;主义;民主;政府;哲学”。
《黑龙江社会科学》主要发文主题有主义、社会、文化、社会主义、企业、政治、文学、政府、教育、马克思主义。其中又以”主义(51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社会”(38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文化”(37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马克思主义”,仅发文157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教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教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教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 904 | 主义;文化;企业;社会主义;社会 |
黑龙江大学 | 519 | 主义;文化;哲学;社会;社会主义 |
吉林大学 | 233 | 政治;主义;民主;政府;哲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202 | 社会;主义;心理;企业;资本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76 | 文化;教育;主义;社会主义;诗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51 | 主义;政治;社会;马克思主义;中俄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133 | 社会;教育;企业;邓小平;主义 |
北京师范大学 | 118 | 文学;世界史;文化;大历;大历史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116 | 法律;主义;企业;文化;国共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105 | 企业;文化;主义;教育;社会主义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515 |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 140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34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29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 | 70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64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42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32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2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