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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租赁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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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因承租方不熟悉本地交通需出租方安排司机代驾,代驾费为:A、免费B、收费。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3、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6、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租赁车辆状况:车型: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

第三条收费标准

1、日租金4小时内算半天,4-24小时内算一天。

2、空驶费:以下几种情况需支付150-300元的空驶费;海口租车三亚还,三亚租车海口还。

3、超公里费:日限里程400公里,超限按1元/公里计,租期2日以上不限公里数。

4、超时计费:超过约定还车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外按全天计算。

5、配司机:配司机需承担司机薪金50元/天(节假日100元/天)及食宿费用,司机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

6、定金:黄金时期预订需预付定金,取消预定者定金不退还。

7、送车还车费:海口机场取车还车免收送车还车费,三亚机场取车还车租期3天及以上者,可免收送车还车费。

其它地点取车还车,适当收取油费30-50元/次,也可根据租期长短灵活协商。

8、租车押金:不同车型2000-10000元不等,现金支付,还车后退还押金。

9、交通违章罚款押金:退还押金时暂押1000-2000元做为违章押金,45日后查无违章则原额退回你指定

的帐户,有违章则扣减罚款并提供罚款凭证,余额退还。

10、油费:油费由旅客自行负责。海南的油费略高,油费中包含了养路费及过路费。

第四条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2008年05月___日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2008年___月___日____时止,将车交回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交租金时间: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

第六条出租方责任

1、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3、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4、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5、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6、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承租方责任

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2、保险责任:

(1)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2)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

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3)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4)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5)如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

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3、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

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4、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6、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7、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8、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9、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

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0、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11、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3、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结束后交纳1000元红灯押金待45天后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

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

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

1000元,剩余款退回。

3、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

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4、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5、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

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6、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

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1、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附表。

2、对交接的车辆按附表内容确认、验收;如交回车辆验收不合格,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

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委托人签章:

租车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承租方(章):

担保人(章):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