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哈尔滨学院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ISSN:1004-5856 CN:23-1485/G4
《哈尔滨学院学报》是一本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哈尔滨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25 《哈尔滨学院学报》主要内容栏目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哲学·政治、经济学研究、法学研究、文学研究、历史·文化、语言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
《哈尔滨学院学报》主要发文机构有:哈尔滨学院(发文量96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学;教育;高校;文化;英语”;黑龙江大学(发文量32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哲学;文化;英语;政治;主义”;广西师范大学(发文量28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育;社会;主义;文化;行政”。
《哈尔滨学院学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教育、教学、文化、高校、主义、英语、政治、社会、哲学、文学。其中又以”教育(842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教学”(76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文化”(54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文学”,仅发文25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教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教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教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哈尔滨学院 | 960 | 教学;教育;高校;文化;英语 |
黑龙江大学 | 326 | 哲学;文化;英语;政治;主义 |
广西师范大学 | 280 | 教育;社会;主义;文化;行政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278 | 教育;教学;主义;高校;哲学 |
安徽大学 | 173 | 法律;刑事;司法;教育;政治 |
华侨大学 | 147 | 主义;文化;高校;政治;小说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141 | 教育;教学;英语;文化;高校 |
安徽师范大学 | 118 | 主义;政治;教育;社会;大学生 |
福州大学 | 109 | 法律;侵权;环境侵权;救济;企业 |
大连大学 | 98 | 文化;黑龙江流域;金;东北亚;文明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63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47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84 |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 79 |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66 |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 62 |
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 41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 | 29 |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28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