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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建设生态强区为目标,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以“双基”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强生态文明创建以及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等系列工作,有效保证了辖区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年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标准,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为全区人民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现将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推进。
为保护和改善辖区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的环境监管,我局从2014年5月开始,相继对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以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辖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已出动人员125人次,车辆55辆次对35家畜禽养殖企业、11家石材加工企业以及4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摸底。6月中旬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石材加工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完成制定,近期将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整顿。
(二)永庄饮用水源和农村典型式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万无一失。
一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畜禽养殖、违法建筑、捕捞、非法采沙等进行整治,通过省、市、区各级人大的调研,配合推动对永庄水源保护的立法。此外,我局还积极呼吁,主动沟通,积极争取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对永庄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镇农村典型式饮用水源区巡查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监管,对环境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确保水质达标。半年来,共查处建筑垃圾污染二级保护区案件2宗,清理垃圾约30多吨,出动人员28人次、车辆14台次。
(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
开年以来,我们环保办全体同志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生态县建设和整洁要求,切实开展环保监督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印染企业污水进管控量达标排放。督促印染企业开展污水预处理和中水回用,内部挖潜,实行定量排放。全镇11家印染全部安装电子阀,做好按指标定量排放准备。鹰翔染整实施了“6000T/天印染废水处理回用项目”,采用沙滤、超滤、反渗透技术,膜处理产水水质好于自来水标准,处理水全部用于生产用水,得到了、市、县环保部门的认可,为全县面上企业树立了典范,为企业减排创造效益。三印印染、绿洲印染、栅溪染厂等企业加大污水预处理设施投入,改进工艺,努力做到既控量达标排放,又正常生产。
2、开展皮革小区企业专项整治。针对皮革企业COD和三价铬含量超标,结合全县重金属专项整治,我们配合县环保局对皮革小区企业实行专项治理。目前皮革、鸿宇皮革安装了污水预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兰华皮革、中海皮革、兰钢皮革合建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生产。越星皮革、紫兴皮革、兰联皮革已经关停。
3、开展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整治。配合县环保局对全镇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安装运作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印染、中漂印染、三印印染等企业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该安装进行了重新安装,该检修进行了检修,切实减少定型废气对大气污染。
4、开展联合打击小熔炼、小锡箔作坊行动。据群众举报和走访调查,目前有一些小熔炼、小锡箔作坊等从周边县市、乡镇迁入我镇部分村,我们下发通知组织各村开展排查,同时我们会同工商、派出所、城监分别对里木栅、阮港、冶金机械厂内等区域的小熔炼、小锡箔进行了联合打击,没收了生产设备,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
5、加大环保巡查监管力度。一是我们加强对印染污泥去向进行重点监控。针对印染污泥偷倒现象,我们要求印染企业建立好污泥去向台账,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同时建立环保协管和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印染污泥偷倒行为。二是我们对全镇印染企业、皮革企业和锡箔加工行业分地块开展重点监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逻检查,杜绝印染企业、皮革企业冒、渗、漏现象产生和锡箔加工行业死灰复燃。
6、积极处理好群众信访事件。上半年共接到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十余起,主要涉及河流水质、废气以及村内机器噪声等,该处理进行处理,该整改进行整改,该取缔进行取缔,努力做到环保信访处理在萌芽,处理在基层。
回顾2012年,我们力所能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企业经营者的期盼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部份企业管理人员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水质、大气环境不容乐观,群众环境信访事件还很多;环保巡查监管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提高。
2014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创模复查迎检为主线,以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系列创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核心,强化环境监管,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工业污染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各经济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落实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避免企业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效控制新污染。同时结合污染减排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新建项目应具备“两个高”、“两个低”即“高产值、高税利、低污染、低耗能”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建设。2014年至今我局共出具项目环保初审意见37份,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7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专项清查,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验收清理检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1年立项的195个项目进行排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进“三同时”工作开展。重点对化工、冶炼、钢铁、电镀、印染、造纸、矿山开采等重污染行业、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处于饮用水源周边等敏感区域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督促办理项目竣工验收30家。
(三)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力度,对列入201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0家(4家暂缓,6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目前有4家企业通过评估,审核报告已通过专家复审;列入2014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的8家企业(4家暂缓,4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中,有2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和所在地乡镇,督促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2011年关停的5家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恢复生产。
二、持续强化整改,抓好创模复核迎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创模复查省级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2014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重点任务分解表》中未达标的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模通过复核验收。通过强化整改,我县46家重点企业整理完善了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清洁生产整改,规范了排污口建设及其标志牌,改善了厂区环境和周边卫生,做到了“五个一”迎检工作要求;对国控、省控企业和重金属、危废等重中之重的企业按要求制作了企业环保简介展板。同时,对塘坂饮用水源地加大巡查和监测频次,巩固提升了塘坂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确保在迎检期间无污染隐患现象出现。加大环保创模宣传,在县城主干道张贴环保创模宣传罗马旗500面,利用各企事业单位LED屏滚动播放创模标语,设置12面公益广告灯箱和2面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创模广告片及宣传口号,开设“生态、你我共建”栏目,并发动环保志愿者在县城主干道沿途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了以“生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组织300名环保志愿者上街发放环保创模宣传材料,营造了深厚的创模迎检氛围。6月18日,环保部专家组对我县7家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和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抽查,专家组对我县的创模复检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我县顺利通过复核验收检查。
三、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三大一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建立“周上报、旬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高频高密度调度督促问题整改。我县共涉及上级交办转办突出环境问题250项,已申报整改销号208项,正在整改42项,整改任务序时推进。
(二)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有序推进。一是常态常效“治气”。统筹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扬尘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秸秆禁烧等工作,集中做好桃花片区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市下达的57家建筑工地扬尘整治、6家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整治、1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完成,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完成任务量的68%;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完成1796家;累计整改“散乱污”企业83个,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开展。上半年城关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78%,PM2.5均值39.0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59.3微克/立方米。二是综合施策“治水”。组织实施42项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协同推进湖湾圩片区及卞小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着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落实巢湖蓝藻应急防控措施。派河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上半年均值达到Ⅳ类要求,丰乐河、杭埠河水质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县26条河流达标率76%,18座水库达标率82%,整体地表水达标率80%,劣Ⅴ类断面下降至1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三是稳扎稳打“治土”。督促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及监测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固体废物情况督查整治。
(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稳步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完成各类环评文件审批62个,建设项目登记表网上备案934个;开展企业建设项目固废环保“三同时”验收70家;完成固定污染源清查登记1511家,排污许可证发放152家;精心策划“六·五”世界环境日“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氛围浓厚。
(四)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22家,罚款269.5万元;实施配套措施20起,其中查封扣押10起,停产限产8起,行政拘留2起。办理群众信访投诉599件。上半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派河水质虽持续改善,但距离Ⅲ类水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乡镇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现象仍然存在;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护机制有待完善。引江济淮工程、安置点、市政道路等项目实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市级下达的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不断收紧,持续削减难度大。二是重点任务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湖湾圩片区及卞小河流域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进展总体缓慢,少数道路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于与引江济淮工程冲突,暂时无法实施。
一、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区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签订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书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二、区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对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环保责任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承担区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签订的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考核工作。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按照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区),结合各自的环保工作实际和重点,编制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区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所签订主要环保目标,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汇总。
四、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对所签年度环保责任书的实施情况应建立和实施定期检查、督办及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每年6月20日前将上半年各项环保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人民政府;每年年底前,对年度环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总结,并将自查、自评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区人民政府。
五、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在对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总结时,要认真做好与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关的原始材料、记录和数据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及接受区人民政府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六、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的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核实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等,结合日常管理情况,以及参考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的自查、自评结果,确定最终的考核结果。
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分为全面完成(100分)、完成(95分以上)、基本完成(90—95分)和未完成(90以下)四个档次。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开展省级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示范工作,为建设“绿色、人文、生态”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2014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和全体环保干部职工的指引和帮助下,管理科积极围绕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计划工作
1、完成2014年度安县汇财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000吨有机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省古洞河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县鹏程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有机肥项目三江三河及松花江流域国家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并上报省环保厅。
2、按照省环保厅、州环保局对2012年环境统计工作的总体安排,4月份圆满完成了全县25家工业污染源及农业源数据上报工作。
3、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方案的通知》的安排,6月初编制完成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2年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并上报省环保厅。
4、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完成了《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并把调查报告及调查数据上报了省环保厅。
5、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中旬完成了15家加油站、4家重点工业源、垃圾处理场、3家矿山开采业、重点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再生水农用区的基础信息调查表并上报了省环保厅。
6、根据2014年年初州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协调和督促各相关单位汇报环保工程、污染减排及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在汇总材料的同时,完成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技术报告的编制,为县政府迎检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010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区建设为契机,强化环境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1、全面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作为市、区二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废气规范化整治。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一是限期治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三批对12家废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二是学习交流。先是组织医化企业去黄岩联化、天台药业等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废气治理经验,后来又组织中小企业去海正、九洲等企业学习,请企业介绍治理情况,推广成功的治污经验。并建立了大企业每周例会和中小企业半月例会制度,进行技术和进度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是标本兼治。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都要兼顾。四是控新促治。始终坚持“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与整治进度挂钩相结合,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新、改、扩建医化项目。五是技术服务。整治期间,我们邀请了一些有资质的单位为企业设计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帮助企业完善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予以否决。六是加强督查。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上报废气整治进度。增加了督查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局领导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在节假日和晚上到企业进行检查。七是公众监督。今年3、4月份,对列入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的废气整治情况在**日报上公布,并公开环保监督电话和企业法人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废气整治。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上报了设计方案,投资6000多万元,其中海正药业(外沙厂区)、海正化工、新东港、九洲、海翔、信友等6家企业已通过预验收,6家企业已完成进入调试,新东海、一洲已报告申请验收。
2、实施废水在线监控。针对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水污染突出问题,我局在前几年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XX年重点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化工区的废水在线监测网络已建成(36家企业39套装置投资1000多万元),区级自动监测平台正在建设;黄岩**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正在筹建。3、开展三山化工集中区整治。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又多次召开三山区域医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会议,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整治。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对该区域5家医化企业中的4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废水限期治理决定。目前4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整治。其中3家企业已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另一家企业正在委托监测。4家企业的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尚在实施之中。并要求企业在废水、废气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抓清洁生产,厂容厂貌等工作,确保三山化工集中区年内顺利“摘帽”。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
1、严把项目审批关。继续把宣传贯彻《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作为项目环保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局建设项目审批六项原则,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管理分类目录》,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分类管理,分类审批。今年上半年,共审批项目27个。其中登记表9个,报告表18个,上报市局初审意见10个,否决项目10个。执行区批“三同时”项目4个。办理及审核排污许可证38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40家,上报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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