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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河南地处中原,交通便利,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简称“豫”,地域及文化优势明显,上古先秦时期有很多商人从这里生长、起步,后来发家致富。同时,伴随着中原文化的出现、繁荣及社会的进步,并逐渐孕育形成了根源深长和内涵价值厚重的先秦豫商文化。在先秦豫商思想文化中,其最富有生命活力的当属先秦豫商的德性文化,这是以河南为主体地域性儒家思想道德文化在古代商业活动中的集中体现与现实折射。由此,认真挖掘和仔细梳理其德性文化内涵及现代价值对当前中原经济的崛起是十分必要的,其现实的启示意义亦是重大的。
先秦豫商德性文化是指先秦时期在河南一带从事商业活动的儒性商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经验活动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一种共性的商业道德文化特性。这种文化特性是先秦豫商在生活和经商的双向互动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种语言行为习惯并夹杂多样的民俗文化及宗教思想等内外合一的商业德性文化意识,伴随着古代中原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及演变,并灵活的融合了儒家的一些仁义道德,常常把儒家的一些伦理道德文化作为从商的至高境界,明显带有商业伦理的儒化倾向。继而,后世的众多豫商加以传承和极力弘扬,这是一个儒家思想道德文化与古老商业时代文化不知不觉互动共鸣、共融发展的演化过程,也是一个先秦豫商不断改造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渐进过程。如中原第一儒商子贡秉承儒家“仁义”之德,从商富贾,终成“儒商鼻祖”;郑商弦高犒劳秦师退兵,倡导爱国重商;洛阳商人白圭治生有方,以智强仁勇的经营理念创造了商业致富神话而名满天下;还有豫商“陶朱公”范蠡以忠恕之道,仗义疏财,施善乡邻,惠济四方,成就“千秋商祖”之誉。在这些先秦豫商的身上,皆彰显了厚重的德性文化意识和幽深的商业文化品性,其内涵价值丰厚,现实功效明显,为新时期新豫商提供了鲜活的精神食粮,对重塑和建构新豫商精神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崇尚“仁义”之德
中华民族素来号称“礼仪之邦”、“文明古国”,极其推崇“仁义”之德,这是以完善社会的情感道德为理想目标的,而不是完全的以追求社会的物质富足为最终指向的,这与现代西方的纯粹物质文化是截然不一样的。此种道德标准更多合乎中华民族重义轻利的商业价值取向,在人生价值的实现路径中,道德价值的提升和完善是高于物质利益的需求和满足的。同时,这也是先秦豫商经济伦理思想的道德精髓,先秦豫商历来把崇尚“仁德”作为通商惠贾的基本伦理标准,要求商人要“本心仁厚”,把古代豫商从商远贾的道德完善由外向内进行自我超越。而在具体的经商实践中则表现为“以义制利”、“见利思义”,主张“仁中取利”、“以义生财”,要求商人正确对待物质利益的正当获取路径,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礼记・大学》),基本秉承儒家的“仁义”之道来经商处事,把为人处世的道德理念和从商致富的商业实践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是先秦豫商的一大特色,也是他们致富发家、为民立国的一大法宝。豫商之一的洛阳商人白圭,曾称自己的经商行为是“仁术”;孔子弟子儒商子贡,也极力倡导“博施济众”的“仁德”道德标准。
可见,以“仁义”之德经商是先秦豫商德性文化的显著特征,且内涵价值丰富,折射到他们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则表现为具有高度自觉的道德伦理意识。大家常说“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其实说的就是商人的道德伦理问题,商人在从商过程中以高超的商业技巧而大获成功,并深受儒家高尚仁义道德的情感熏染,那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儒商”典范。先秦豫商就一直秉承“仁义”之道的从商理念,主张“为富且仁”、“富而不骄,贫而不谄”,先秦豫商有正确的财富观念,孔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论语・尧曰》)。在孔子及其弟子子贡的眼里,富而仁德是从商惠贾的首要原则与思想核心。先秦豫商鼻祖子贡,堪称儒商典范,他一生从商治生,崇仁立德,求实务本,既传播和弘扬了儒家思想,又成就了自己的商业理想,促进了古时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司马迁说:“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史记・货值列传》)。子贡是孔子众多弟子中从商致富为民立国的成功范例,他一边学习、信奉尊奉孔子的“仁义”之德,一边利用自己卓越的商业头脑从商致富,他善于学习,重德守义,讲究诚信,立公为民,较好的协调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实现古代商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由此,《论语・学而》曰:“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可以看出,子贡是先秦豫商中典型的文化商人,既有商业头脑,才思敏捷,又崇仁立德,义利兼顾,将仁义道德、贤智济世融合起来,开启了中华儒商文化的先河,为后世众多豫商所追随和效法。
而被司马迁誉为“治生之祖”的洛阳商人白圭,也是先秦豫商中崇尚“仁义”之德的成功商人。他经商的秘诀是“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予”,而不是一味用巧取豪夺来发财致富。《史记・货值列传》曰:“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他认为为商之道应善于决断和权变,具备智、勇、仁、强等多方面的综合道德素质,所以,他把自己的商业精神和经商之道称为“仁术”。豫商“陶朱公”范蠡也极其赞赏从商要把“仁义之德”一以贯之,他“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先秦豫商勤奋善良,踏实能干,行商千里,从不忘崇儒重教,乡情浓厚,并为富且仁,常常惠施乡邻,恩泽四方。其厚重的儒家德性文化涵盖了上古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法律、婚姻等各个领域,其中有豫商用于衣食住行的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居住文化、交通文化等,这些是古老的中原先民们在积极的商业实践和生活劳动中长期培育养成的价值观念、思想方式、个人情操、传统习俗、道德规范等重要的时代价值内涵,是他们在改造、征服自然和创造社会文明的过程中形成的现实活动、思维模式和道德意识行为,是先秦时期商业德性文化的高度概括和凝聚。这种经世济民的大爱思想,既是儒学仁爱精神的崇高体现,又是先秦豫商所追求的至高理想和目标。它提升了先秦豫商的商业智慧,也深化了先秦豫商的人文品性,成为先秦豫商精神的最高体现,对古代中原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影响和造就了后世一代又一代卓越的儒性文化商人。
先秦豫商严格尊崇儒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可谓仁矣”的思想教诲,把自己从事的商业活动看成自身实现儒家德性文化的最佳工具、手段或途径。他们大多发家致富立国为民,而不是将财富用于个人的奢华消费,而是热衷于赈灾济民、捐资办学、修桥筑路等为社会、为国家的公益性活动。先秦豫商这种以商为业,兼顾为国、为民、为社会的儒商修养受到了后世以来有识之士的高度认可,像后来的明代巨富沈万三、清代晋商翘楚乔致庸、红顶商人胡雪岩、华人首富李嘉诚、爱国慈善家邵逸夫等,他们不为一己之利而害天下苍生,而是以自己超人的才华、智慧、仁爱来服务社会、报效国家。
注重“仁智”之勇
商业的经营与管理不但需要以“仁义”之道来铸就商业道德,更需要仁者的智慧与谋略来勇创商业奇迹。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握市场规律,认清各种复杂的经济现象,正确预测未来经济形势,才能稳操胜券,致胜千里,永远立于商业的不败之地。先秦豫商把“仁德”作为经商之道的基本素养,同时倡导勤俭经营,善于用人,尤其看重经商时要眼光独特,坚决果断,出其不意,以“仁智”之勇,“乘势待时”,以眼疾手快抢占商机,从而赢得主动,获取成功。商人始祖殷人王亥落居于今河南商丘一带,在上古时期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王亥利用自己过人的聪明才智,驯养牛马,“牵牛车而远贾”,并用自己部落剩余的物品来换取周边部落的牛羊帛粟,开启了我国早期的商业活动,对后来商人认识到商业交换的市场规律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后世商人认识到“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同时也出现了商朝人及后世商人时常大规模用牛马羊等牲畜来祭祀王亥的现象。春秋时期儒商鼻祖子贡也拥有“仁智”之勇,并善于明察秋毫,认清时令变化和市场供需状况提出了“物以稀为贵”的商业理论,使他在经商活动中游刃有余,大获成功,就连他的老师孔子评价他擅长揣度市场行情,预测准确,常常“货殖屡中”。还有著名的郑国商人弦高以贩牛为业,一次在经商途中偶遇秦师入侵,他智谋超群,心生一计,用自己的十五头牛为代价主动犒劳秦军将士,暗地给郑国报信,最终智退秦军,保全了郑国,他以经商爱国的“仁智”之勇终止了一场战争,被传为商人重义的美谈与佳话。
事实上,先秦儒家自始至终都在提倡“仁智”之勇。在孔子看来,“智者不惑”,人是一种有理性的高级物种,“智”是一种道德的认知行为,是一个道德理性的范畴,学习智慧是人生一大快事、乐事。儒家所倡之“智学”,是学思与知行结合统一的,孔子指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道德智性是先秦儒家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理性原则,是明辨是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而运用“仁智”之勇是自我克制物欲泛滥和提升自我人性的最佳路径。或许正是在这样的儒性文化思想的引导下,“以智经商”就成为先秦豫商经营活动的突出特性。他们重视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总结,善于反思自我,不袭旧俗,一切商业实践皆按时、因事、依势而变,好学重智,通达善变,推崇人才的任用和创新的提升,使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大获成功。假若先秦豫商重德不重智,那就变成了迂腐的商人,俗话说的好,“经商不懂行,瞎子撞南墙”。先秦儒家把仁、智、勇作为三达德,而先秦豫商也只有把这三者在商业活动中运用好、发挥好,才能创造出惊人的财富和铸就成恒久不变的商业之德,这也是先秦豫商所追求的崇高的人格境界和至高的经商境界。
洛阳商人白圭是先秦豫商的代表人物,后世尊奉为“治生鼻祖”,他在长期的商业实践中总结出一套非常有效的经商之道,他看重“智”、“强”、“仁”、“勇”的经商素质。他强调商人要以“智”学识,多读书,勤思考,善于捕捉商机,从大处着眼,通观全局,勇于决断,以“智”取胜。同时他坚守仁义之心,有忧患意识,能深入了解市场和天象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式,保证经营管理发展要有强大的后劲,能守得住财富,白圭虽富甲一方,但自身生活简朴,省吃俭用,与家人、奴仆们同甘共苦,共创家业。白圭拥有高远的战略眼光和把握商业时机的超强能力,商业天分突出,他善于选择商业经营的方向,主张乐观时变,倡导“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经商原则,保证了自己经营的主动权,轻松获取丰厚的利润,客观上又调节了商品的自然供求和价格平稳,保护了个体农民、手工业者、消费者三者的利益,最终白圭以这样的“仁术”累积百万,成就了“商圣”之誉。豫商南阳范蠡年轻时曾拜早期的商业理论家计然学习理财之道,后来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业,此后弃政从商,隐居江湖,凭借自己超人的生财之道,曾“三致千金,财聚巨万”,后世誉他为“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名冠天下”。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认识到“仁智”之勇的重要性。在风云变幻、尔虞我诈的商海之中,更要依赖于优秀的经营人才,提升自己的创新智慧和管理谋略,方能克敌制胜,成为真正的“仁智”商人。特别是现代新豫商更应该认识到,在复杂多变、竞争残酷的商业实践中,不仅要积极的向先秦豫商那样“修心养性”,更应该深刻的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以“智”取胜,并能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经营活动中,灵活善变,充分发挥先秦豫商儒性文化的“仁智”之勇,彰显新时期当代新豫商的儒商风采和儒商德性魅力,方能恒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强调“忠恕”之情
“仁义”之德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以仁生财”是实现儒性商业文化的主要手段,先秦豫商特别强调“忠恕”之情,尽心做事,同情弱者,以治国的胸怀来经商致富,赚取民心,赢得民意,从而立国为民、名扬天下。而对那些不仁者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为富不仁,把“生财”作为最终目的,为赚钱而赚钱,甚至不惜作奸犯科、以身试法、谋取暴利等卑劣商业行为应坚决摒弃。先秦豫商则是真正的仁者,他们超然物外、轻视功利、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有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和爱国意识,他们以“天下为己任”,不计个人得失,忧国忧民,甚至以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整体利益为重,这是先秦豫商经商之大道。豫商子贡在孔门众多弟子中,勤奋求学,孜孜不倦,有辩才,善外交,师从孔子立志从政,虽长期经商,家财万贯,最为富有。但他胸怀大众,博济广施,富而不骄,谦逊忠孝,他曾花重金救赎在外流落的鲁国奴隶,但从不索要赎金,他坚持“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的“忠恕”之道,以同情别人的眼光和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运用于商业实践,实现自我与大众的互惠共赢,且能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博爱胸襟而慷慨回报社会而名扬列国。
南阳豫商范蠡出身寒微,但聪敏好学,年少有才,他人生前期帮助越王勾践励精图治,成就霸业,人生后期专心经商,成为巨富。范蠡一生基本秉承“忠恕”之道,以圣人之资协助越王治国理政,富民强兵,提出本末并重、农商皆利的治国之道,终以铸就伟业。后来,他急流勇退,致力从商,与家人们开荒耕地,兼顾养鱼、饲养牲畜等副业,很快成为当地巨富,但他生财有道,富而能仁,时常仗义疏财,施善乡邻,曾三迁“天下之中”定陶,三聚千金,又三散家财于乡邻,可见,范蠡是忠国爱民、社会责任意识强、仗义疏财、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仁德”豫商,堪为后世豫商之楷模。郑国大夫子产执政护商,保护商人的权利,促进郑国商业的发展与繁荣,这种良好的从商环境造就了很多爱国商人,使得郑国及后世豫商中不断涌现出很多的爱国商人。春秋时期郑国商人弦高就是其中之一,能在郑国四面受敌的困境中,想方设法智退秦军,拯救郑国于危难,弦高从商为国,带动国家重商风气,提高郑国商人地位,成为古代中原第一爱国商人。
姜子牙,河南卫辉人,也是先秦时期的著名豫商之一,在殷朝末年他是有名的政治谋略家、思想家和军事家。后人大多认为他在军事和政治上是成功的,可他在经商方面却时运不济,生活上时常贫困潦倒,为了营生,他多次提篮街头叫卖,其结果往往十分悲惨,无功而返。为生活所迫,他还卖过竹篮、干面,经营过酒肆,在朝歌贩卖过牛羊等牲畜,大都失败。后来,在西周初期,得周文王、周武王赏识任用,得以施展才华,成为了运用经商来治国理政的政治大家。姜子牙文才武略,秉承心中的“忠恕”之情,对周王朝忠心不二,后来分封“齐候”,看到齐国之地贫穷落后,他根据自己早年丰富的从商阅历,积极带领齐国民众,励精图治,上下一心,种桑养蚕,并借助于天然的土地及气候优势,大力发展丝织业、捕鱼业、盐业等手工业和商业生产。姜子牙是一个聪慧睿智的“若愚”商人,他勤奋能干,务实精明,拥有高尚的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再加上他善于运用儒家推己及人的道德思维模式,仁义为先,处处体现着豫商乐善好施、以善济众的高贵品质,他关心大众百姓,尽心忠孝,为民为国。由此,他潜心经营的齐国很快就繁荣昌盛起来,成为当时全国比较有名的商业大都市,姜子牙也成为了以商治国、立国的成功典范,为后人所津津乐道。
子贡、范蠡、弦高从商的“忠恕”之情强化了古代先秦豫商所具有的仁政智慧和商业德性,在此理念的指引下,先秦豫商以积极的入世态度和自强图新的进取精神,把商业的德性文化落实到具体的个体生活和广阔的社会实践中去,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和道德完善。这样的从商义举深刻影响了后世豫商的道德思维方式,历代豫商都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忠信仁德”作为自己从商的首要职责,强调正己施人、经邦济世,使得“忠恕”之道的真正内涵和价值在不同的时期能充分展示,发挥它应有的意义和作用。秦代相国豫商吕不韦以经商起家,善于长线投资,颇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以“奇货可居”从商治国,为中国的统一贡献很大,这主要源于他能忠信报国,以宏伟之志成就千古商业奇才。西汉有名豫商卜式以耕田畜牧为业集聚财富,当汉朝边患四起,匈奴战争连年不断,他依然顾全大局,以国为重,愿意捐出一半家产来资助边防,甚得皇帝赏识,皇帝也以此来教化百姓,受此影响,当时还有豫商张长叔、李通等人曾帮助汉室复兴。后来清代河南巩义以康应魁为代表的康百万庄园,也是一个典型事例,如今庄园里遗留下来众多的匾、额、楹、联,皆体现了康家“修己安人”的“忠恕”之情,还有康家有名家训“留余”思想,也集中体现经商的“忠恕”之道。诸如这些豫商都非常自觉的把自己从商致富生财与服务人民、振兴国家、强盛民族结合起来,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一起,这些都是先秦豫商德性文化中“忠恕”之情的完美阐释。
结论及启示
我国经济的改革发展从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儒家德性伦理文化映照下的商业经济发展模式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先秦豫商德性文化的内涵价值强调,商业经济的主体践行过程应该是在我国儒性道德伦理文化的支撑下才能正常运作,把经济发展的自我利益最大化和社会道德价值的最优化真正的契合起来,进行互补,达到统一。此种道德价值标准和先秦豫商经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先天的内在涵容性,像上面说到的“富而不骄,贫而不谄”的儒性商人子贡,“天下治生之祖”的商业祖师白圭,“富而好行其德” 的商圣范蠡,甚至包括后来“愿输家财半助边”的汉代商人卜式、“人有危难,倾财相助”,“义声遍及长安”的唐代商人宋清,还有近代有名儒商张謇、陈嘉庚、卢作孚都是此类经济思想和德性文化完美融合的典型代表。当前中原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种德性文化的内涵价值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思想引导作用,并指引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更好的向前推进,在我国平衡东西部发展中发挥更大、更广、更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国建筑一直以来以土和木为主要建筑材料,后来又伴随加工石料、烧制的砖瓦等材料构建而成,故中国又把建筑工程称为土木工程。建筑艺术则是为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应运而生的。在阶级社会,建筑艺术无疑打上了统治阶级审美的烙印,而众多民居则更多表现出了老百姓的喜好和追求。建筑艺术的产生首先来源于实用,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基础上,加上匠师们的美化处理,产生了建筑艺术。比如中国建筑的坡形大屋顶就是为了排水和遮阳的实际用途。被称作“飞檐翘角”的屋盖也是由于使排水抛远、多纳阳光的需要而创造的优美形象。在这技术与艺术构成的文化综合体中,建筑是由人创造的,作为文化,建筑的主角是人。所以,当我们认识中国建筑文化的本质时,必然要考虑处于一定建筑环境中的人的意识、观念、思想、情感和行为。因此,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典籍,不仅能帮助我们探究建筑的形式和技艺,同时发掘形式后面的哲学现象,还能使我们真正了解中国的建筑文化,掌握中国建筑的主体价值,从而在现代化浪潮中才不致失掉民族的特质。
二、中国先秦典籍中的建筑文化现象
源远流长、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中国历史,以及中国文化脉络的渐进历程,构成了中国建筑伟大的文化旋律。在漫长而灿烂的历史长河中,作为东方文化与哲学的物质载体,中国建筑的崇高形象,在世界建筑史中丝毫不亚于历经许多世纪业已发展成熟的西方建筑。在高超的土木结构技术与迷人的艺术风韵中,中国建筑文化,铸就了高雅的理性品格与深奥的哲思境界,这一切毫无疑问全部折射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
(一)中国建筑文化之“天人合一”的时空观
中国人最早提出了道德这样的东西,用来约束人类的兽性。然后把它投射到天上,这就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的开始。古代中国人在文化观念中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对应的,即所谓“天人合一”。这在中国先秦典籍《周易》与老庄的著述中表现很突出,《周易》关于“天地人”三才之说与老庄的“道法自然、我自然、返璞归真”等思想莫不如此。董仲舒甚至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而程明道则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语录》二上)。因而,中国建筑文化,令人深为感动地体现出“宇宙即是建筑、建筑即是宇宙”的宏大的时空意识。从自然角度看,天地是一所庇护人类生存的“大房子”,所谓“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为宙”。从人工建筑角度看,建筑象征宇宙,“天地入吾庐”也。中国建筑文化的时空意识,是一种自古就有的、人与自然合一的有机论。
(二)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
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是与人和自然相亲和、天人合一时空意识相一致的,是中国人所一向独具的淡于宗教、浓于伦理的文化传统。中国人头脑中的神大多是自然神,并且神人不分,很多神是我们尊敬的人,没有绝对服从与崇拜的宗教主神,释迦牟尼、上帝、真主这些宗教主神。都是舶来品。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在中国建筑文化史上的影响,远不及作为哲学文化的老庄道学。自古以来,中国人崇尚现实主义,对于宗教没有真诚的信仰,处理一切精神问题时,都给人以务实的感觉。中国人不是宗教民族,也不是内省的民族,所以内省性的精神生活不是中国人的专长。相比来说,日本民族把握禅宗精神,开拓了一套精神生活方式,包括茶道、花道。而中国人喝茶是为了解渴,插花是为了美观,并没有进一步的精神价值。反映在建筑上也是如此,现实主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西方建筑追求表里如一,使用材料以及外观构造表达了一定的建筑精神。而中国建筑则不同,没有人注意材料的品质和建造的方法。通常外观是加上去的,或用瓷砖、或用面砖、或用石片;木材结构亦如此,外表上漆、加彩。这都是中国人务实精神所促成的发明。然而,这种淡于宗教所留下的历史空白必须得到填补。淡于宗教者,容易浓于伦理。以伦理代替宗教,正是整个中国文化的基本品格之一。因此,城市、宫殿、陵墓、坛庙、民居、寺观、坊表、园林建筑以及屋顶、斗拱、门牖、台基、装饰形制等,无一不是或者强烈、或者平和、或者显明、或者隐约地体现一定的伦理文化主题。比如中国建筑为了覆盖有缺陷的材料,使用表面的装饰,这本来是物质上的需要,但因此使表面的装饰成为制度,象征了社会地位,维护了伦理制度。
(三)中国建筑文化之生命观
中国建筑文化的主要物质构架是以土木为材。有的学者以为中国古代少有石材建筑,认为所谓用石方法的失败,是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哲学只有金木水火土而独缺石之故。事实上,所谓阴阳五行学说,一般认为起于周代,成于战国时期的邹衍。在周代之前,中国建筑的土木构制早已形成,如果说,中国建筑少用石、多施土木的文化传统与阴阳五行说缺石有关,那么周人之前许多世纪的中国土木建筑文化传统又如何理解呢?从另一角度分析,阴阳五行说实际是包含了石的。周易有云,八卦中的坤为地,为土,艮为山、为石。土者,五行之一。艮卦的母体是坤,表示艮卦所象征的山石原是大地的一部分而,比平原大地更富于刚性罢了。因此,建筑文化主要以土木为材而少用了石材,与阴阳五行说没有必然联系。有学者认为,中国人选择土木而少用石材只是代表了一种生命观。中国古代墓室几乎全是用石材砌成,墓室是向下的,暗示着死亡。而木材是向上生长的树木,代表着生命。五行说中的木象征生气,以青龙为标志,方位为东。土也是吉象,居中央,主方正。土木配合,相辅相成。而石材质地近金,有肃杀之气。事实上,木材的建筑是亲切近人的,手触之有温暖的感觉,而室内的柱子也暗示了树林之象。生命的感觉对中国人而言比永恒更重要。除了在环境上感受到生命之气,在材料的使用上执着于土木之外,造型的生气尤其重要,石材太厚重,缺少飘逸感。唯有土木,采用木柱支撑系统,翼角起翘,才可以建构出一种生动的气韵。中国古代园林建筑中,石是重要的材料,但也不是厚重、坚实又自然的山石,而是合乎“瘦、漏、透、皱”原则的怪石。起初这样的造型与仙山有渊源,到后来,文人们对这种弱不禁风的怪石产生了直接的感情,不但成为画家笔下之宠,一般文人案头也少不了它了。
(四)中国建筑文化之人本精神
在殷周之间,逐渐产生的人文精神,以礼制为代表,即儒家数千年的正统中国文化的标志。这种以礼为代表的人文精神,建立了中国文明的伦理秩序,而秩序的目的是和谐。儒家把人世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关系设定了行为道德标准,就是用著名的五伦。这种秩序反映在建筑的空间上,形成中国特有的空间观。第一个特色是均衡、对称。我们知道自古中国人就不相信神,宗教意识淡泊。很多事物都很能务实,以人为本,视人为性灵的整体。古人对人体形态的看法产生了对称的观念,把世界上的一切返回到人体去解释,这是中国文化里的重要观念。由于人体是对称的,以人为本的建筑也是对称的,从而产生了中轴线。因此,对称的空间与人的环境感受是相配合的。而欧州在文艺复兴之前,没有对称的建筑。也可以说,中国建筑自始即应合自我的形象,从而建立了空间秩序。第二个特色是建筑配置的井然有序。中国的个体建筑都是极其简单的长方形匣子,因此,凡建筑皆成组。四合院几乎是最起码的组合;每一个组合都反映了天命的观念,都是一个小的宇宙。在北方,建筑都要坐北朝南,左右厢房围护。如果是大型建筑,则有数进、重复合院的组合。在成组的建筑中,从个体建筑的高低大小,可以看出何者为主,何者为从,建筑群因此可视为人间礼制的反映。在住宅建筑中,按身份分配居住空间,有前后之分,左右之别,秩序井然。中国传统建筑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要寻找其根源,必从先秦典籍透露出的哲学观及美学思想出发。不读这些典籍,就不能深刻知晓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起源。比如儒家的“真”、“善”、“仁”的美学思想在《论语》、《国语》、《孟子》、《荀子》等散文中得到全面体现,道家“虚无”、“意境”的美学思想也在《老子》、《庄子》等文学作品中体现,这些美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建筑中都有所体现。中国先秦典籍不仅是研究中国传统建筑起源的重要依据,其所蕴含的文化思想也影响中国后代的建筑营建活动,无论是宫殿、陵墓、祭祀建筑还是住宅、园林等。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离不开对中国古代典籍的解读与研究。
三、结论
[论文摘要]《尔雅·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称谓的专著,它比较系统地记录了我国古代亲属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及家庭形态。
称谓,正如戴昭铭所说:“是人类社会中体现特定的人际关系中的特定身份角色的称呼,这种称呼总是反映着一定社会文化或特定语言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亲属称谓之丰富完备在世界上都是无与伦比的,《尔雅》中的《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称谓得专著,所收古代亲属间称谓语二百有余,分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四大类。其中多数称谓语今天已不复使用,有的词义发生了变化,也有一部分已演化为现代汉语的基本词汇,在今天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亲属称谓不仅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血亲婚姻关系,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文化信息。文化的载体是语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语言在变化,作为语言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称谓语所传承的汉文化信息也不可避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一、《尔雅·释亲》中直系亲属以男性祖先为主.女性为辅,体现了男尊女卑的观念
我们最早阐述亲属称谓的历史文献《尔雅·释亲》中曾记载了五代亲属的称谓:“父为考(父亲称为考),母为姚(母亲成为批)。父之考为王父(父亲的父亲称王父,即祖父),父之姚为王母(父亲的母亲称王母,即祖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祖父的父亲称曾祖王父,即曾祖父),王父之姚为曾祖王母(祖父的母亲称曾祖王母,即曾祖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父的父亲称为高祖王父,即高祖父),曾祖王父之姚为高祖王母(曾祖父的母亲称为高祖王母,即高祖母)。”“考”和“姚”是对已逝的父母的称谓,“考”的含义是成,即一生的德行已完成;“姚”配也。指与考相配。这说明在经过母系社会进人到父系氏族社会之后,母亲—女性的地位已显然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是男尊女卑观念在称谓上的早期体现。
“夫—妻”本是表明配偶关系的基本称谓,但“妻”在汉语的亲属称谓等级中并无相应的位置,《释亲》以“夫”“妻”分类,并立有“妻党”一节,但却无夫妻的解释,这或许同样是由封建社会中妻的地位所决定的。在封建社会中,“妻”始终处于从属地位,以“夫为妻纲”为宗旨的“七出之条”,头条便是“无后”。可见“妻”直至养育儿女之后,才有可能取得正式合法的地位。而有了儿女便升格为“母”,在亲属中的等级地位也立即会有质的变化—特别是有了儿子之后,母亲—女性的家庭、宗族地位才为稳固。
《尔雅·释亲》据传记载的是周代的亲属称谓词,距今已有近三千年的历史了,但是其中的多数称谓词语时至今日仍在沿用。《尔雅·释亲》是亲属称谓研究的奠基之作,此后的有关著作大多在此基础上加以调整、补充,深人引发。由此可见,《释亲》中的称谓词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家庭结构及家庭成员间的复杂关系:周代社会是父系社会,以男J胜祖先为核心,父系称谓以同姓为标志;此后的一夫多妻制,又因财产的继承权问题而必须确定嫡庶、妻妾的不同地位,母系称谓则愈发复杂化了。这对封建家庭女性称谓体系一直维系了几千年。
二、《尔雅·释亲》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家庭形态
《尔雅·释亲》:“父之姊妹为姑”,“母之昂弟为舅”。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姑舅。但在《尔雅·释亲》又云: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为姑”。夫称“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从这样的称呼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姑舅”相当于今天的“公婆”。“妻之父为外舅”古人为了和指公婆的舅姑有所区别,就在妻子父母的称谓前加上“外”。即男子称岳父为“外舅”,岳母为“外姑”,妇人称公公为“舅”,婆婆为“姑”。把公婆称舅姑、岳父岳母称为外舅外姑,据考证是源于人类母系氏族时期的族外群婚制,不同血缘的两个氏族之间的男子互相婚配到对方去延续生命,“出嫁”的男子还是自己氏族的成员,而所生子女却归属女方,这样当下一代的男子再互相“出嫁”到对方去的时候,就有了对上一代“舅姑”的称谓。只是当时的舅姑不只指公婆,还兼指岳父岳母,因为互配的男女双方是群体的兄妹关系。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确立之后,民间婚姻习俗还崇尚亲上加亲的“姑舅交表婚”,即男子娶舅舅的女儿或姑母的女儿为妻,于是舅当然被称为岳父(外舅),姑母则是岳母(外姑);女子亦以舅舅的儿子或姑母的儿子为夫,于是舅当然被称为公公(舅),姑母则是婆婆(姑)了。这种交表婚制直到现在一些偏边农村还存在。姑舅即“公婆”的亲属称谓在古代诗文中很常见,如唐朱庆徐《闺意》:“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人时无?”唐杜甫《新婚别》:“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嶂。”“姑舅”相当于“公婆”的称谓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曾存在一种特殊的家庭制度。随着这种家庭制度的取消,这种文化现象也载入了历史史册。
三、《尔雅·释亲》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婚姻制度
亲属称谓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作为亲属关系的起点和纽带的婚姻制度。一般认为,人类社会的蒙昧时期实行群婚制,野蛮时期实行对偶婚制,文明时期实行的则是一夫一妻制。而在从群婚到偶婚的过渡时期,大约还有伴侣婚制和交表婚制。《尔雅·释亲》作为我国研究亲属称谓的开始,它比较全面地阐释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人际亲疏关系,系统的记录了先秦时期的亲属称谓制度。据此,我们可隐约窥见这种上古婚姻制度发展演变的轨迹及与之相应的婚姻家庭形态。
《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姐,后生为娣”故郭璞《尔雅注》云:“同出,谓俱嫁事一夫。”意即共夫的姊妹互称“娣拟”,即女子同嫁一个丈夫,年长的女子称谓“姐”,年幼的女子称谓“娣”;古代兄弟之妻也可以互称“女以娣”。《释亲》又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姐妇”,意为兄长的妻子称弟弟的妻子为娣妇,弟弟的妻子称兄长的妻子为姐妇。可见,“娣姐”实有两层不同的含义:(1)共事一夫姊妹间的互称;(2)兄弟之妻间的互称。从表面来看,二者差距较大,但结合我国古代社会婚姻家庭形态的发展来理解,就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一脉相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