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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河南地处中原,交通便利,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简称“豫”,地域及文化优势明显,上古先秦时期有很多商人从这里生长、起步,后来发家致富。同时,伴随着中原文化的出现、繁荣及社会的进步,并逐渐孕育形成了根源深长和内涵价值厚重的先秦豫商文化。在先秦豫商思想文化中,其最富有生命活力的当属先秦豫商的德性文化,这是以河南为主体地域性儒家思想道德文化在古代商业活动中的集中体现与现实折射。由此,认真挖掘和仔细梳理其德性文化内涵及现代价值对当前中原经济的崛起是十分必要的,其现实的启示意义亦是重大的。
先秦豫商德性文化是指先秦时期在河南一带从事商业活动的儒性商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经验活动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一种共性的商业道德文化特性。这种文化特性是先秦豫商在生活和经商的双向互动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种语言行为习惯并夹杂多样的民俗文化及宗教思想等内外合一的商业德性文化意识,伴随着古代中原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及演变,并灵活的融合了儒家的一些仁义道德,常常把儒家的一些伦理道德文化作为从商的至高境界,明显带有商业伦理的儒化倾向。继而,后世的众多豫商加以传承和极力弘扬,这是一个儒家思想道德文化与古老商业时代文化不知不觉互动共鸣、共融发展的演化过程,也是一个先秦豫商不断改造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渐进过程。如中原第一儒商子贡秉承儒家“仁义”之德,从商富贾,终成“儒商鼻祖”;郑商弦高犒劳秦师退兵,倡导爱国重商;洛阳商人白圭治生有方,以智强仁勇的经营理念创造了商业致富神话而名满天下;还有豫商“陶朱公”范蠡以忠恕之道,仗义疏财,施善乡邻,惠济四方,成就“千秋商祖”之誉。在这些先秦豫商的身上,皆彰显了厚重的德性文化意识和幽深的商业文化品性,其内涵价值丰厚,现实功效明显,为新时期新豫商提供了鲜活的精神食粮,对重塑和建构新豫商精神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崇尚“仁义”之德
中华民族素来号称“礼仪之邦”、“文明古国”,极其推崇“仁义”之德,这是以完善社会的情感道德为理想目标的,而不是完全的以追求社会的物质富足为最终指向的,这与现代西方的纯粹物质文化是截然不一样的。此种道德标准更多合乎中华民族重义轻利的商业价值取向,在人生价值的实现路径中,道德价值的提升和完善是高于物质利益的需求和满足的。同时,这也是先秦豫商经济伦理思想的道德精髓,先秦豫商历来把崇尚“仁德”作为通商惠贾的基本伦理标准,要求商人要“本心仁厚”,把古代豫商从商远贾的道德完善由外向内进行自我超越。而在具体的经商实践中则表现为“以义制利”、“见利思义”,主张“仁中取利”、“以义生财”,要求商人正确对待物质利益的正当获取路径,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礼记・大学》),基本秉承儒家的“仁义”之道来经商处事,把为人处世的道德理念和从商致富的商业实践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是先秦豫商的一大特色,也是他们致富发家、为民立国的一大法宝。豫商之一的洛阳商人白圭,曾称自己的经商行为是“仁术”;孔子弟子儒商子贡,也极力倡导“博施济众”的“仁德”道德标准。
可见,以“仁义”之德经商是先秦豫商德性文化的显著特征,且内涵价值丰富,折射到他们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则表现为具有高度自觉的道德伦理意识。大家常说“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其实说的就是商人的道德伦理问题,商人在从商过程中以高超的商业技巧而大获成功,并深受儒家高尚仁义道德的情感熏染,那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儒商”典范。先秦豫商就一直秉承“仁义”之道的从商理念,主张“为富且仁”、“富而不骄,贫而不谄”,先秦豫商有正确的财富观念,孔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论语・尧曰》)。在孔子及其弟子子贡的眼里,富而仁德是从商惠贾的首要原则与思想核心。先秦豫商鼻祖子贡,堪称儒商典范,他一生从商治生,崇仁立德,求实务本,既传播和弘扬了儒家思想,又成就了自己的商业理想,促进了古时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司马迁说:“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史记・货值列传》)。子贡是孔子众多弟子中从商致富为民立国的成功范例,他一边学习、信奉尊奉孔子的“仁义”之德,一边利用自己卓越的商业头脑从商致富,他善于学习,重德守义,讲究诚信,立公为民,较好的协调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实现古代商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由此,《论语・学而》曰:“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可以看出,子贡是先秦豫商中典型的文化商人,既有商业头脑,才思敏捷,又崇仁立德,义利兼顾,将仁义道德、贤智济世融合起来,开启了中华儒商文化的先河,为后世众多豫商所追随和效法。
而被司马迁誉为“治生之祖”的洛阳商人白圭,也是先秦豫商中崇尚“仁义”之德的成功商人。他经商的秘诀是“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予”,而不是一味用巧取豪夺来发财致富。《史记・货值列传》曰:“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他认为为商之道应善于决断和权变,具备智、勇、仁、强等多方面的综合道德素质,所以,他把自己的商业精神和经商之道称为“仁术”。豫商“陶朱公”范蠡也极其赞赏从商要把“仁义之德”一以贯之,他“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先秦豫商勤奋善良,踏实能干,行商千里,从不忘崇儒重教,乡情浓厚,并为富且仁,常常惠施乡邻,恩泽四方。其厚重的儒家德性文化涵盖了上古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法律、婚姻等各个领域,其中有豫商用于衣食住行的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居住文化、交通文化等,这些是古老的中原先民们在积极的商业实践和生活劳动中长期培育养成的价值观念、思想方式、个人情操、传统习俗、道德规范等重要的时代价值内涵,是他们在改造、征服自然和创造社会文明的过程中形成的现实活动、思维模式和道德意识行为,是先秦时期商业德性文化的高度概括和凝聚。这种经世济民的大爱思想,既是儒学仁爱精神的崇高体现,又是先秦豫商所追求的至高理想和目标。它提升了先秦豫商的商业智慧,也深化了先秦豫商的人文品性,成为先秦豫商精神的最高体现,对古代中原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影响和造就了后世一代又一代卓越的儒性文化商人。
先秦豫商严格尊崇儒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可谓仁矣”的思想教诲,把自己从事的商业活动看成自身实现儒家德性文化的最佳工具、手段或途径。他们大多发家致富立国为民,而不是将财富用于个人的奢华消费,而是热衷于赈灾济民、捐资办学、修桥筑路等为社会、为国家的公益性活动。先秦豫商这种以商为业,兼顾为国、为民、为社会的儒商修养受到了后世以来有识之士的高度认可,像后来的明代巨富沈万三、清代晋商翘楚乔致庸、红顶商人胡雪岩、华人首富李嘉诚、爱国慈善家邵逸夫等,他们不为一己之利而害天下苍生,而是以自己超人的才华、智慧、仁爱来服务社会、报效国家。
注重“仁智”之勇
商业的经营与管理不但需要以“仁义”之道来铸就商业道德,更需要仁者的智慧与谋略来勇创商业奇迹。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握市场规律,认清各种复杂的经济现象,正确预测未来经济形势,才能稳操胜券,致胜千里,永远立于商业的不败之地。先秦豫商把“仁德”作为经商之道的基本素养,同时倡导勤俭经营,善于用人,尤其看重经商时要眼光独特,坚决果断,出其不意,以“仁智”之勇,“乘势待时”,以眼疾手快抢占商机,从而赢得主动,获取成功。商人始祖殷人王亥落居于今河南商丘一带,在上古时期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王亥利用自己过人的聪明才智,驯养牛马,“牵牛车而远贾”,并用自己部落剩余的物品来换取周边部落的牛羊帛粟,开启了我国早期的商业活动,对后来商人认识到商业交换的市场规律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后世商人认识到“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同时也出现了商朝人及后世商人时常大规模用牛马羊等牲畜来祭祀王亥的现象。春秋时期儒商鼻祖子贡也拥有“仁智”之勇,并善于明察秋毫,认清时令变化和市场供需状况提出了“物以稀为贵”的商业理论,使他在经商活动中游刃有余,大获成功,就连他的老师孔子评价他擅长揣度市场行情,预测准确,常常“货殖屡中”。还有著名的郑国商人弦高以贩牛为业,一次在经商途中偶遇秦师入侵,他智谋超群,心生一计,用自己的十五头牛为代价主动犒劳秦军将士,暗地给郑国报信,最终智退秦军,保全了郑国,他以经商爱国的“仁智”之勇终止了一场战争,被传为商人重义的美谈与佳话。
事实上,先秦儒家自始至终都在提倡“仁智”之勇。在孔子看来,“智者不惑”,人是一种有理性的高级物种,“智”是一种道德的认知行为,是一个道德理性的范畴,学习智慧是人生一大快事、乐事。儒家所倡之“智学”,是学思与知行结合统一的,孔子指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道德智性是先秦儒家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理性原则,是明辨是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而运用“仁智”之勇是自我克制物欲泛滥和提升自我人性的最佳路径。或许正是在这样的儒性文化思想的引导下,“以智经商”就成为先秦豫商经营活动的突出特性。他们重视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总结,善于反思自我,不袭旧俗,一切商业实践皆按时、因事、依势而变,好学重智,通达善变,推崇人才的任用和创新的提升,使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大获成功。假若先秦豫商重德不重智,那就变成了迂腐的商人,俗话说的好,“经商不懂行,瞎子撞南墙”。先秦儒家把仁、智、勇作为三达德,而先秦豫商也只有把这三者在商业活动中运用好、发挥好,才能创造出惊人的财富和铸就成恒久不变的商业之德,这也是先秦豫商所追求的崇高的人格境界和至高的经商境界。
洛阳商人白圭是先秦豫商的代表人物,后世尊奉为“治生鼻祖”,他在长期的商业实践中总结出一套非常有效的经商之道,他看重“智”、“强”、“仁”、“勇”的经商素质。他强调商人要以“智”学识,多读书,勤思考,善于捕捉商机,从大处着眼,通观全局,勇于决断,以“智”取胜。同时他坚守仁义之心,有忧患意识,能深入了解市场和天象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式,保证经营管理发展要有强大的后劲,能守得住财富,白圭虽富甲一方,但自身生活简朴,省吃俭用,与家人、奴仆们同甘共苦,共创家业。白圭拥有高远的战略眼光和把握商业时机的超强能力,商业天分突出,他善于选择商业经营的方向,主张乐观时变,倡导“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经商原则,保证了自己经营的主动权,轻松获取丰厚的利润,客观上又调节了商品的自然供求和价格平稳,保护了个体农民、手工业者、消费者三者的利益,最终白圭以这样的“仁术”累积百万,成就了“商圣”之誉。豫商南阳范蠡年轻时曾拜早期的商业理论家计然学习理财之道,后来辅助越王勾践成就霸业,此后弃政从商,隐居江湖,凭借自己超人的生财之道,曾“三致千金,财聚巨万”,后世誉他为“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名冠天下”。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认识到“仁智”之勇的重要性。在风云变幻、尔虞我诈的商海之中,更要依赖于优秀的经营人才,提升自己的创新智慧和管理谋略,方能克敌制胜,成为真正的“仁智”商人。特别是现代新豫商更应该认识到,在复杂多变、竞争残酷的商业实践中,不仅要积极的向先秦豫商那样“修心养性”,更应该深刻的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以“智”取胜,并能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经营活动中,灵活善变,充分发挥先秦豫商儒性文化的“仁智”之勇,彰显新时期当代新豫商的儒商风采和儒商德性魅力,方能恒久地立于不败之地。
强调“忠恕”之情
“仁义”之德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以仁生财”是实现儒性商业文化的主要手段,先秦豫商特别强调“忠恕”之情,尽心做事,同情弱者,以治国的胸怀来经商致富,赚取民心,赢得民意,从而立国为民、名扬天下。而对那些不仁者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为富不仁,把“生财”作为最终目的,为赚钱而赚钱,甚至不惜作奸犯科、以身试法、谋取暴利等卑劣商业行为应坚决摒弃。先秦豫商则是真正的仁者,他们超然物外、轻视功利、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有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和爱国意识,他们以“天下为己任”,不计个人得失,忧国忧民,甚至以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整体利益为重,这是先秦豫商经商之大道。豫商子贡在孔门众多弟子中,勤奋求学,孜孜不倦,有辩才,善外交,师从孔子立志从政,虽长期经商,家财万贯,最为富有。但他胸怀大众,博济广施,富而不骄,谦逊忠孝,他曾花重金救赎在外流落的鲁国奴隶,但从不索要赎金,他坚持“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的“忠恕”之道,以同情别人的眼光和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运用于商业实践,实现自我与大众的互惠共赢,且能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博爱胸襟而慷慨回报社会而名扬列国。
南阳豫商范蠡出身寒微,但聪敏好学,年少有才,他人生前期帮助越王勾践励精图治,成就霸业,人生后期专心经商,成为巨富。范蠡一生基本秉承“忠恕”之道,以圣人之资协助越王治国理政,富民强兵,提出本末并重、农商皆利的治国之道,终以铸就伟业。后来,他急流勇退,致力从商,与家人们开荒耕地,兼顾养鱼、饲养牲畜等副业,很快成为当地巨富,但他生财有道,富而能仁,时常仗义疏财,施善乡邻,曾三迁“天下之中”定陶,三聚千金,又三散家财于乡邻,可见,范蠡是忠国爱民、社会责任意识强、仗义疏财、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仁德”豫商,堪为后世豫商之楷模。郑国大夫子产执政护商,保护商人的权利,促进郑国商业的发展与繁荣,这种良好的从商环境造就了很多爱国商人,使得郑国及后世豫商中不断涌现出很多的爱国商人。春秋时期郑国商人弦高就是其中之一,能在郑国四面受敌的困境中,想方设法智退秦军,拯救郑国于危难,弦高从商为国,带动国家重商风气,提高郑国商人地位,成为古代中原第一爱国商人。
姜子牙,河南卫辉人,也是先秦时期的著名豫商之一,在殷朝末年他是有名的政治谋略家、思想家和军事家。后人大多认为他在军事和政治上是成功的,可他在经商方面却时运不济,生活上时常贫困潦倒,为了营生,他多次提篮街头叫卖,其结果往往十分悲惨,无功而返。为生活所迫,他还卖过竹篮、干面,经营过酒肆,在朝歌贩卖过牛羊等牲畜,大都失败。后来,在西周初期,得周文王、周武王赏识任用,得以施展才华,成为了运用经商来治国理政的政治大家。姜子牙文才武略,秉承心中的“忠恕”之情,对周王朝忠心不二,后来分封“齐候”,看到齐国之地贫穷落后,他根据自己早年丰富的从商阅历,积极带领齐国民众,励精图治,上下一心,种桑养蚕,并借助于天然的土地及气候优势,大力发展丝织业、捕鱼业、盐业等手工业和商业生产。姜子牙是一个聪慧睿智的“若愚”商人,他勤奋能干,务实精明,拥有高尚的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再加上他善于运用儒家推己及人的道德思维模式,仁义为先,处处体现着豫商乐善好施、以善济众的高贵品质,他关心大众百姓,尽心忠孝,为民为国。由此,他潜心经营的齐国很快就繁荣昌盛起来,成为当时全国比较有名的商业大都市,姜子牙也成为了以商治国、立国的成功典范,为后人所津津乐道。
子贡、范蠡、弦高从商的“忠恕”之情强化了古代先秦豫商所具有的仁政智慧和商业德性,在此理念的指引下,先秦豫商以积极的入世态度和自强图新的进取精神,把商业的德性文化落实到具体的个体生活和广阔的社会实践中去,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和道德完善。这样的从商义举深刻影响了后世豫商的道德思维方式,历代豫商都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忠信仁德”作为自己从商的首要职责,强调正己施人、经邦济世,使得“忠恕”之道的真正内涵和价值在不同的时期能充分展示,发挥它应有的意义和作用。秦代相国豫商吕不韦以经商起家,善于长线投资,颇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以“奇货可居”从商治国,为中国的统一贡献很大,这主要源于他能忠信报国,以宏伟之志成就千古商业奇才。西汉有名豫商卜式以耕田畜牧为业集聚财富,当汉朝边患四起,匈奴战争连年不断,他依然顾全大局,以国为重,愿意捐出一半家产来资助边防,甚得皇帝赏识,皇帝也以此来教化百姓,受此影响,当时还有豫商张长叔、李通等人曾帮助汉室复兴。后来清代河南巩义以康应魁为代表的康百万庄园,也是一个典型事例,如今庄园里遗留下来众多的匾、额、楹、联,皆体现了康家“修己安人”的“忠恕”之情,还有康家有名家训“留余”思想,也集中体现经商的“忠恕”之道。诸如这些豫商都非常自觉的把自己从商致富生财与服务人民、振兴国家、强盛民族结合起来,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一起,这些都是先秦豫商德性文化中“忠恕”之情的完美阐释。
结论及启示
我国经济的改革发展从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儒家德性伦理文化映照下的商业经济发展模式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先秦豫商德性文化的内涵价值强调,商业经济的主体践行过程应该是在我国儒性道德伦理文化的支撑下才能正常运作,把经济发展的自我利益最大化和社会道德价值的最优化真正的契合起来,进行互补,达到统一。此种道德价值标准和先秦豫商经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先天的内在涵容性,像上面说到的“富而不骄,贫而不谄”的儒性商人子贡,“天下治生之祖”的商业祖师白圭,“富而好行其德” 的商圣范蠡,甚至包括后来“愿输家财半助边”的汉代商人卜式、“人有危难,倾财相助”,“义声遍及长安”的唐代商人宋清,还有近代有名儒商张謇、陈嘉庚、卢作孚都是此类经济思想和德性文化完美融合的典型代表。当前中原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种德性文化的内涵价值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思想引导作用,并指引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更好的向前推进,在我国平衡东西部发展中发挥更大、更广、更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国建筑一直以来以土和木为主要建筑材料,后来又伴随加工石料、烧制的砖瓦等材料构建而成,故中国又把建筑工程称为土木工程。建筑艺术则是为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应运而生的。在阶级社会,建筑艺术无疑打上了统治阶级审美的烙印,而众多民居则更多表现出了老百姓的喜好和追求。建筑艺术的产生首先来源于实用,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基础上,加上匠师们的美化处理,产生了建筑艺术。比如中国建筑的坡形大屋顶就是为了排水和遮阳的实际用途。被称作“飞檐翘角”的屋盖也是由于使排水抛远、多纳阳光的需要而创造的优美形象。在这技术与艺术构成的文化综合体中,建筑是由人创造的,作为文化,建筑的主角是人。所以,当我们认识中国建筑文化的本质时,必然要考虑处于一定建筑环境中的人的意识、观念、思想、情感和行为。因此,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典籍,不仅能帮助我们探究建筑的形式和技艺,同时发掘形式后面的哲学现象,还能使我们真正了解中国的建筑文化,掌握中国建筑的主体价值,从而在现代化浪潮中才不致失掉民族的特质。
二、中国先秦典籍中的建筑文化现象
源远流长、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中国历史,以及中国文化脉络的渐进历程,构成了中国建筑伟大的文化旋律。在漫长而灿烂的历史长河中,作为东方文化与哲学的物质载体,中国建筑的崇高形象,在世界建筑史中丝毫不亚于历经许多世纪业已发展成熟的西方建筑。在高超的土木结构技术与迷人的艺术风韵中,中国建筑文化,铸就了高雅的理性品格与深奥的哲思境界,这一切毫无疑问全部折射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
(一)中国建筑文化之“天人合一”的时空观
中国人最早提出了道德这样的东西,用来约束人类的兽性。然后把它投射到天上,这就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的开始。古代中国人在文化观念中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对应的,即所谓“天人合一”。这在中国先秦典籍《周易》与老庄的著述中表现很突出,《周易》关于“天地人”三才之说与老庄的“道法自然、我自然、返璞归真”等思想莫不如此。董仲舒甚至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而程明道则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语录》二上)。因而,中国建筑文化,令人深为感动地体现出“宇宙即是建筑、建筑即是宇宙”的宏大的时空意识。从自然角度看,天地是一所庇护人类生存的“大房子”,所谓“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为宙”。从人工建筑角度看,建筑象征宇宙,“天地入吾庐”也。中国建筑文化的时空意识,是一种自古就有的、人与自然合一的有机论。
(二)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
中国建筑文化之伦理观是与人和自然相亲和、天人合一时空意识相一致的,是中国人所一向独具的淡于宗教、浓于伦理的文化传统。中国人头脑中的神大多是自然神,并且神人不分,很多神是我们尊敬的人,没有绝对服从与崇拜的宗教主神,释迦牟尼、上帝、真主这些宗教主神。都是舶来品。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在中国建筑文化史上的影响,远不及作为哲学文化的老庄道学。自古以来,中国人崇尚现实主义,对于宗教没有真诚的信仰,处理一切精神问题时,都给人以务实的感觉。中国人不是宗教民族,也不是内省的民族,所以内省性的精神生活不是中国人的专长。相比来说,日本民族把握禅宗精神,开拓了一套精神生活方式,包括茶道、花道。而中国人喝茶是为了解渴,插花是为了美观,并没有进一步的精神价值。反映在建筑上也是如此,现实主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西方建筑追求表里如一,使用材料以及外观构造表达了一定的建筑精神。而中国建筑则不同,没有人注意材料的品质和建造的方法。通常外观是加上去的,或用瓷砖、或用面砖、或用石片;木材结构亦如此,外表上漆、加彩。这都是中国人务实精神所促成的发明。然而,这种淡于宗教所留下的历史空白必须得到填补。淡于宗教者,容易浓于伦理。以伦理代替宗教,正是整个中国文化的基本品格之一。因此,城市、宫殿、陵墓、坛庙、民居、寺观、坊表、园林建筑以及屋顶、斗拱、门牖、台基、装饰形制等,无一不是或者强烈、或者平和、或者显明、或者隐约地体现一定的伦理文化主题。比如中国建筑为了覆盖有缺陷的材料,使用表面的装饰,这本来是物质上的需要,但因此使表面的装饰成为制度,象征了社会地位,维护了伦理制度。
(三)中国建筑文化之生命观
中国建筑文化的主要物质构架是以土木为材。有的学者以为中国古代少有石材建筑,认为所谓用石方法的失败,是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哲学只有金木水火土而独缺石之故。事实上,所谓阴阳五行学说,一般认为起于周代,成于战国时期的邹衍。在周代之前,中国建筑的土木构制早已形成,如果说,中国建筑少用石、多施土木的文化传统与阴阳五行说缺石有关,那么周人之前许多世纪的中国土木建筑文化传统又如何理解呢?从另一角度分析,阴阳五行说实际是包含了石的。周易有云,八卦中的坤为地,为土,艮为山、为石。土者,五行之一。艮卦的母体是坤,表示艮卦所象征的山石原是大地的一部分而,比平原大地更富于刚性罢了。因此,建筑文化主要以土木为材而少用了石材,与阴阳五行说没有必然联系。有学者认为,中国人选择土木而少用石材只是代表了一种生命观。中国古代墓室几乎全是用石材砌成,墓室是向下的,暗示着死亡。而木材是向上生长的树木,代表着生命。五行说中的木象征生气,以青龙为标志,方位为东。土也是吉象,居中央,主方正。土木配合,相辅相成。而石材质地近金,有肃杀之气。事实上,木材的建筑是亲切近人的,手触之有温暖的感觉,而室内的柱子也暗示了树林之象。生命的感觉对中国人而言比永恒更重要。除了在环境上感受到生命之气,在材料的使用上执着于土木之外,造型的生气尤其重要,石材太厚重,缺少飘逸感。唯有土木,采用木柱支撑系统,翼角起翘,才可以建构出一种生动的气韵。中国古代园林建筑中,石是重要的材料,但也不是厚重、坚实又自然的山石,而是合乎“瘦、漏、透、皱”原则的怪石。起初这样的造型与仙山有渊源,到后来,文人们对这种弱不禁风的怪石产生了直接的感情,不但成为画家笔下之宠,一般文人案头也少不了它了。
(四)中国建筑文化之人本精神
在殷周之间,逐渐产生的人文精神,以礼制为代表,即儒家数千年的正统中国文化的标志。这种以礼为代表的人文精神,建立了中国文明的伦理秩序,而秩序的目的是和谐。儒家把人世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关系设定了行为道德标准,就是用著名的五伦。这种秩序反映在建筑的空间上,形成中国特有的空间观。第一个特色是均衡、对称。我们知道自古中国人就不相信神,宗教意识淡泊。很多事物都很能务实,以人为本,视人为性灵的整体。古人对人体形态的看法产生了对称的观念,把世界上的一切返回到人体去解释,这是中国文化里的重要观念。由于人体是对称的,以人为本的建筑也是对称的,从而产生了中轴线。因此,对称的空间与人的环境感受是相配合的。而欧州在文艺复兴之前,没有对称的建筑。也可以说,中国建筑自始即应合自我的形象,从而建立了空间秩序。第二个特色是建筑配置的井然有序。中国的个体建筑都是极其简单的长方形匣子,因此,凡建筑皆成组。四合院几乎是最起码的组合;每一个组合都反映了天命的观念,都是一个小的宇宙。在北方,建筑都要坐北朝南,左右厢房围护。如果是大型建筑,则有数进、重复合院的组合。在成组的建筑中,从个体建筑的高低大小,可以看出何者为主,何者为从,建筑群因此可视为人间礼制的反映。在住宅建筑中,按身份分配居住空间,有前后之分,左右之别,秩序井然。中国传统建筑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要寻找其根源,必从先秦典籍透露出的哲学观及美学思想出发。不读这些典籍,就不能深刻知晓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起源。比如儒家的“真”、“善”、“仁”的美学思想在《论语》、《国语》、《孟子》、《荀子》等散文中得到全面体现,道家“虚无”、“意境”的美学思想也在《老子》、《庄子》等文学作品中体现,这些美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建筑中都有所体现。中国先秦典籍不仅是研究中国传统建筑起源的重要依据,其所蕴含的文化思想也影响中国后代的建筑营建活动,无论是宫殿、陵墓、祭祀建筑还是住宅、园林等。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离不开对中国古代典籍的解读与研究。
三、结论
[论文摘要]《尔雅·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称谓的专著,它比较系统地记录了我国古代亲属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及家庭形态。
称谓,正如戴昭铭所说:“是人类社会中体现特定的人际关系中的特定身份角色的称呼,这种称呼总是反映着一定社会文化或特定语言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亲属称谓之丰富完备在世界上都是无与伦比的,《尔雅》中的《释亲》是我国最早研究亲属称谓得专著,所收古代亲属间称谓语二百有余,分宗族、母党、妻党、婚姻四大类。其中多数称谓语今天已不复使用,有的词义发生了变化,也有一部分已演化为现代汉语的基本词汇,在今天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亲属称谓不仅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血亲婚姻关系,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文化信息。文化的载体是语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语言在变化,作为语言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称谓语所传承的汉文化信息也不可避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一、《尔雅·释亲》中直系亲属以男性祖先为主.女性为辅,体现了男尊女卑的观念
我们最早阐述亲属称谓的历史文献《尔雅·释亲》中曾记载了五代亲属的称谓:“父为考(父亲称为考),母为姚(母亲成为批)。父之考为王父(父亲的父亲称王父,即祖父),父之姚为王母(父亲的母亲称王母,即祖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祖父的父亲称曾祖王父,即曾祖父),王父之姚为曾祖王母(祖父的母亲称曾祖王母,即曾祖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父的父亲称为高祖王父,即高祖父),曾祖王父之姚为高祖王母(曾祖父的母亲称为高祖王母,即高祖母)。”“考”和“姚”是对已逝的父母的称谓,“考”的含义是成,即一生的德行已完成;“姚”配也。指与考相配。这说明在经过母系社会进人到父系氏族社会之后,母亲—女性的地位已显然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是男尊女卑观念在称谓上的早期体现。
“夫—妻”本是表明配偶关系的基本称谓,但“妻”在汉语的亲属称谓等级中并无相应的位置,《释亲》以“夫”“妻”分类,并立有“妻党”一节,但却无夫妻的解释,这或许同样是由封建社会中妻的地位所决定的。在封建社会中,“妻”始终处于从属地位,以“夫为妻纲”为宗旨的“七出之条”,头条便是“无后”。可见“妻”直至养育儿女之后,才有可能取得正式合法的地位。而有了儿女便升格为“母”,在亲属中的等级地位也立即会有质的变化—特别是有了儿子之后,母亲—女性的家庭、宗族地位才为稳固。
《尔雅·释亲》据传记载的是周代的亲属称谓词,距今已有近三千年的历史了,但是其中的多数称谓词语时至今日仍在沿用。《尔雅·释亲》是亲属称谓研究的奠基之作,此后的有关著作大多在此基础上加以调整、补充,深人引发。由此可见,《释亲》中的称谓词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家庭结构及家庭成员间的复杂关系:周代社会是父系社会,以男J胜祖先为核心,父系称谓以同姓为标志;此后的一夫多妻制,又因财产的继承权问题而必须确定嫡庶、妻妾的不同地位,母系称谓则愈发复杂化了。这对封建家庭女性称谓体系一直维系了几千年。
二、《尔雅·释亲》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家庭形态
《尔雅·释亲》:“父之姊妹为姑”,“母之昂弟为舅”。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姑舅。但在《尔雅·释亲》又云: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为姑”。夫称“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从这样的称呼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姑舅”相当于今天的“公婆”。“妻之父为外舅”古人为了和指公婆的舅姑有所区别,就在妻子父母的称谓前加上“外”。即男子称岳父为“外舅”,岳母为“外姑”,妇人称公公为“舅”,婆婆为“姑”。把公婆称舅姑、岳父岳母称为外舅外姑,据考证是源于人类母系氏族时期的族外群婚制,不同血缘的两个氏族之间的男子互相婚配到对方去延续生命,“出嫁”的男子还是自己氏族的成员,而所生子女却归属女方,这样当下一代的男子再互相“出嫁”到对方去的时候,就有了对上一代“舅姑”的称谓。只是当时的舅姑不只指公婆,还兼指岳父岳母,因为互配的男女双方是群体的兄妹关系。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确立之后,民间婚姻习俗还崇尚亲上加亲的“姑舅交表婚”,即男子娶舅舅的女儿或姑母的女儿为妻,于是舅当然被称为岳父(外舅),姑母则是岳母(外姑);女子亦以舅舅的儿子或姑母的儿子为夫,于是舅当然被称为公公(舅),姑母则是婆婆(姑)了。这种交表婚制直到现在一些偏边农村还存在。姑舅即“公婆”的亲属称谓在古代诗文中很常见,如唐朱庆徐《闺意》:“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人时无?”唐杜甫《新婚别》:“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嶂。”“姑舅”相当于“公婆”的称谓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曾存在一种特殊的家庭制度。随着这种家庭制度的取消,这种文化现象也载入了历史史册。
三、《尔雅·释亲》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婚姻制度
亲属称谓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作为亲属关系的起点和纽带的婚姻制度。一般认为,人类社会的蒙昧时期实行群婚制,野蛮时期实行对偶婚制,文明时期实行的则是一夫一妻制。而在从群婚到偶婚的过渡时期,大约还有伴侣婚制和交表婚制。《尔雅·释亲》作为我国研究亲属称谓的开始,它比较全面地阐释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人际亲疏关系,系统的记录了先秦时期的亲属称谓制度。据此,我们可隐约窥见这种上古婚姻制度发展演变的轨迹及与之相应的婚姻家庭形态。
《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姐,后生为娣”故郭璞《尔雅注》云:“同出,谓俱嫁事一夫。”意即共夫的姊妹互称“娣拟”,即女子同嫁一个丈夫,年长的女子称谓“姐”,年幼的女子称谓“娣”;古代兄弟之妻也可以互称“女以娣”。《释亲》又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姐妇”,意为兄长的妻子称弟弟的妻子为娣妇,弟弟的妻子称兄长的妻子为姐妇。可见,“娣姐”实有两层不同的含义:(1)共事一夫姊妹间的互称;(2)兄弟之妻间的互称。从表面来看,二者差距较大,但结合我国古代社会婚姻家庭形态的发展来理解,就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一脉相承关系。
论文摘要:先秦哲学是中国文化的发源地,本文从先秦诸子百家中的主要派别:儒、墨、法、道等诸家的学说来阐明中国文化的源头。
一般来说,人们称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哲学为先秦哲学。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基本完成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在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哲学思维从原始时代人们对精神和自然界关系问题的两种自发的对立倾向,经过殷周奴隶社会的天命神权论和早期阴阳、五行观念,发展到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之学,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中形成了反映各阶级、阶层利益的各种对立的哲学体系和哲学派别。它们之间互相辩难,百家争鸣,成为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第一个辉煌时代。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文明的开拓、创新时代。当时,礼崩乐坏,天下大乱,诸侯争霸,列国交兵,忧国忧民的学者们有感于时局之不稳,纷纷提出自己的救世主张。他们或周游列国、献计献策,或退隐林下、聚徒讲学,或独善其身、著书立说。一时间,学派峰起,百家争鸣。特别是儒、道、墨、法、阴阳等学派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主张。这是中国古代一次思想大解放、大飞跃,一批哲人迸发出的原创性精神智慧,在中国文化史、东亚文化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谱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
《史记·太史公自序第七十》有载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疆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 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龄大道之要,去健羡,细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刮。食土篡,吸土刑,析粱之食,黎霍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疆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长弗 能废也。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朴法,则亲亲尊尊之 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砖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J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簌。簌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翟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由于他们的出身不同,立场不同,因而在解决或回答:现实问题时,提出的政治主张和要求也尽不同,他们著书立说,虽然各有优缺,但是为我们留下了宝贵且丰富的文化遗产。
他们面对社会的大变革,诸侯争霸,群雄割据,战争频仍,连年不绝。而社会变革的剧烈,也正因为各诸侯国力争霸主地位,以主宰中国,所以采取了种种政治和经济的改革措施,富国强兵,励精图治,推动了社会的快速向前发展。与此同时,诸子百家之说应运而生,“九流”、“十家”异说纷呈,学术思想空前活跃。因此,先秦这个大动荡的时期,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大变革时期,同时成为雅斯贝斯称之为“轴心时代”的历史分界线。“轴心时代”不仅是一种有说服力的新的史学观念,而且这种理论为所有历史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在中国,“轴心时代”大致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空前繁荣,诸子峰起,百家争鸣,出现了儒、墨、道、法、名等许多学派,产生了孔子、老子、墨子、孟子、庄子、孙子、杨朱、惠 施、公孙龙、商鞍、申不害、荀子、邹衍、韩非子、李斯等一 大批思想家。
我国今日的思想,试默察之,无不有先秦学术之成分在其中者。不知本原者,必不能知其支流。欲知后世之学术思想者,先秦诸子之学则不可不知也。也就是说,先秦哲学是中国哲学的发端,是形成学派和建立哲学体系的重要历史时期,具有自己的历史特点。它广泛地探讨了宇宙本原和自然规律问题、天人关系问题、人性善恶问题、认识论和逻辑学问题等,把哲学研究伸展到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内容极为丰富,已包含着以后各个历史时期各种哲学观点的胚胎和萌芽,对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就其探讨问题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可以和古希腊哲学相媲美,是中国亦是世界哲学史上的灿烂篇章。
我国学术,大略可以分为七个时期:先秦之世,诸子百家之学,两汉之儒学,魏晋以后之玄学,南北朝、隋唐之佛学,宋明之理学,清代之汉学,现今所谓新学。七者之中,两汉、魏晋不过承袭古人,佛学受诸印度,理学家虽辟佛,实于佛学人之甚深,清代汉学,考证之法甚精,而于主义无所创辟,最近新说,则又受诸欧美者也。历代学术,纯为我所自创者,实止先秦之学耳。(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
[论文摘要]文化的核心体现在价值体系和价值原则上。先秦诸子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通过激烈的论争,首先提出了人道原则、自然原则、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这些重大价值原则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所在。先秦诸子在价值问题上的论争对中国文化有奠基之功。
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深深扎根于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在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之中,有一个历史阶段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奠基阶段,这就是先秦时期。先秦诸子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一些重大问题来展开论争,并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在群己关系上提出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从此开启了一扇古代中国哲学价值问题探讨的大门。应当承认,先秦诸子各家在这些问题上的探讨,一开始并非十分合理,各派各家各有所偏,但经过他们激烈的论战,各派的一些继承者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学说,吸收、融合其他各派的合理观点,最终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价值原则、价值体系,即中华文化中的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统一、既尊重个性又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的群己统一原则,这也正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
先秦诸子之所以能率先提出这些重大的价值原则,与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密不可分,先秦诸子能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展开激烈的论战,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首先,从社会性质来说,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学术上提倡百家争鸣,迎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其次,这个时期由于铁器的广泛应用,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促使社会分工加剧,出现了一个知识阶层—士阶层。士阶层打破了奴隶社会的“学在官府”局面,大兴私人讲学之风,著书立说,创立学派,从而促使学派林立,学说各异。再次,在这一时期中华文化已经经历了长达几千年的积累,从仰韶文化,经过夏、商、周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突变时期。最后,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没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思想可以自由地进行论争。就像庄子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原来统一的“道术”分裂了,于是诸子百家纷纷创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先秦诸子在价值问题上的论争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展开:
一、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哲学主要通过天人关系来探讨这一问题。在中国古代,天既被赋予自然的因素,又被赋予道德因素。儒家倡导“天人合一”,这里的“天”侧重于天的道德因素,所以,儒家教化人要做“圣人”;而道家更多强调天的自然因素,所以,道家提倡人要做“真人”。孔子说:“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他认为尧效法“天”创造出了一套制度,于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代代相传,而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仁,是永远不变的,这就充分体现了儒家天人关系上的人道原则。老子用天道来与孔子的人道对立。老子提出“无为”思想,“无为”即自然。所谓“道常无为而不为”,就是说道对万物的作用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尧效法天地,而天地之道无非是自然法则。显然,道家所倡导的是自然原则。
在人与人的关系,儒墨倡导的人道原则与老庄讲的自然原则之争更为明显。儒墨讲仁爱,孔子贵仁,墨子贵兼,二人的说法不同,但都肯定了人道原则,即肯定爱的价值、人的尊严,主张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建立爱和信任关系。孔子说:“鸟兽不可同群,无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意思是说人要和人相处,必须要有爱心,要有同情心。孔子认为,行仁之方在于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墨子也主张:“兼即仁矣,义矣。”后期的墨家更明显地表达了人道原则,《墨经》里讲:“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者。”意思是说,真正的爱就是爱别人如同爱自己,把每个人都看成像自己一样的主体。孔墨讲人类应该在社会生活中发展自己的能力和德性,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培养自己的理想人格。
与孔墨相对立,老子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当狗。”意思是说自然界无所谓仁爱,圣人对百姓也不施仁爱,就像束草为狗,用作祭物,祭祀完了,就把它丢掉,根本无所谓爱憎。老子认为,培养人的理想人格,不能靠人与人之间的仁爱关系,而应该复归自然。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否认人为的重要性,认为自然就是无为,这是道家自然原则的体现。
儒墨强调人道原则,老庄侧重自然原则。先秦诸子各家在激烈的论战中既相互攻击,构建自己的学术观点,同时又相互融合、吸收其他学派的合理观点。如果任何一家将其观点绝对化,就会造成其理论向极端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背离是正常的,符合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同时,这种背离是短暂的,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支流,中国古代哲学发展总的趋势是人道原则与自然原则的统一。儒家继承者荀子提出的“化性起伪”说,就是指在自然上面加上人工。后来王安石说:“礼始于天而成于人。”就是说礼义都是人在自然之上附加人工的结果,他主张“以道扰民”,“扰”就是尊重人,因其天性之自然而加以诱导。这就充分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结合。王夫之更是强调:“性日生而日成,习成而性与成。”这种成身成性,循环定性,源于自然(天性)而归于自然(德性)的习性观,进一步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结合。
二、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墨重视群体利益倡导人要过社会性的生活。与儒墨相对立的是道家杨朱的“为我”、“贵己”说,道家杨朱把个人的生命与社会的利益对立起来,主张“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不一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这显然是避世之士的主张。与儒墨讲的人道原则,提倡人要过社会生活完全不同的是,孟子批评说:“杨朱为我,是无君也。”荀子进一步发挥了儒家关于群体的理论,他指出,人要生活,要假物以为用,必须靠集体的力量。由此进而指出,为了合群,便须有一定的社会分工和分配制度,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政治法律和道德规范予以保证和约束。荀子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可见,在荀子看来,礼义等一切精神创造的价值都是为了“明分使群”。当然,荀子当时讲的“群”,实质上是封建的宗法制和封建等级制度,荀子的目的仍然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进行辩护。杨朱的“为我”当然是片面的,荀子强调“群”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辩护,也是片面的。
[关键词]先秦诸子; 价值论争; 中国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8-0039-02
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深深扎根于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在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之中,有一个历史阶段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奠基阶段,这就是先秦时期。先秦诸子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一些重大问题来展开论争,并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在群己关系上提出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从此开启了一扇古代中国哲学价值问题探讨的大门。应当承认,先秦诸子各家在这些问题上的探讨,一开始并非十分合理,各派各家各有所偏,但经过他们激烈的论战,各派的一些继承者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学说,吸收、融合其他各派的合理观点,最终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价值原则、价值体系,即中华文化中的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统一、 既尊重个性又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的群己统一原则,这也正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
先秦诸子之所以能率先提出这些重大的价值原则,与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密不可分,先秦诸子能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展开激烈的论战,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首先,从社会性质来说,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学术上提倡百家争鸣,迎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其次,这个时期由于铁器的广泛应用,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促使社会分工加剧,出现了一个知识阶层――士阶层。士阶层打破了奴隶社会的“学在官府”局面,大兴私人讲学之风,著书立说,创立学派,从而促使学派林立,学说各异。再次,在这一时期中华文化已经经历了长达几千年的积累,从仰韶文化,经过夏、商、周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突变时期。最后,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没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思想可以自由地进行论争。就像庄子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原来统一的“道术”分裂了,于是诸子百家纷纷创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先秦诸子在价值问题上的论争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展开:
一、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哲学主要通过天人关系来探讨这一问题。在中国古代,天既被赋予自然的因素,又被赋予道德因素。儒家倡导“天人合一”,这里的“天”侧重于天的道德因素,所以,儒家教化人要做“圣人”;而道家更多强调天的自然因素,所以,道家提倡人要做“真人”。孔子说:“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他认为尧效法“天”创造出了一套制度,于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代代相传,而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仁,是永远不变的,这就充分体现了儒家天人关系上的人道原则。老子用天道来与孔子的人道对立。老子提出“无为”思想,“无为”即自然。所谓“道常无为而不为”,就是说道对万物的作用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尧效法天地,而天地之道无非是自然法则。显然,道家所倡导的是自然原则。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墨倡导的人道原则与老庄讲的自然原则之争更为明显。儒墨讲仁爱,孔子贵仁,墨子贵兼,二人的说法不同,但都肯定了人道原则,即肯定爱的价值、人的尊严,主张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建立爱和信任关系。孔子说:“鸟兽不可同群,无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意思是说人要和人相处,必须要有爱心,要有同情心。孔子认为,行仁之方在于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墨子也主张:“兼即仁矣,义矣。”后期的墨家更明显地表达了人道原则,《墨经》里讲:“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者。”意思是说,真正的爱就是爱别人如同爱自己,把每个人都看成像自己一样的主体。孔墨讲人类应该在社会生活中发展自己的能力和德性,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培养自己的理想人格。
与孔墨相对立,老子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是说自然界无所谓仁爱,圣人对百姓也不施仁爱,就像束草为狗,用作祭物,祭祀完了,就把它丢掉,根本无所谓爱憎。老子认为,培养人的理想人格,不能靠人与人之间的仁爱关系,而应该复归自然 。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否认人为的重要性,认为自然就是无为,这是道家自然原则的体现。
儒墨强调人道原则,老庄侧重自然原则。先秦诸子各家在激烈的论战中既相互攻击,构建自己的学术观点,同时又相互融合、吸收其他学派的合理观点。如果任何一家将其观点绝对化,就会造成其理论向极端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背离是正常的,符合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同时,这种背离是短暂的,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支流,中国古代哲学发展总的趋势是人道原则与自然原则的统一。儒家继承者荀子提出的“化性起伪”说,就是指在自然上面加上人工。后来王安石说:“礼始于天而成于人。”就是说礼义都是人在自然之上附加人工的结果,他主张“ 以道扰民”,“扰”就是尊重人,因其天性之自然而加以诱导。这就充分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结合。王夫之更是强调:“性日生而日成,习成而性与成。”这种成身成性,循环定性,源于自然(天性)而归于自然(德性)的习性观,进一步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结合。
二、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墨重视群体利益,倡导人要过社会性的生活。与儒墨相对立的是道家杨朱的“为我”、“贵己”说,道家杨朱把个人的生命与社会的利益对立起来,主张“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不一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这显然是避世之士的主张。与儒墨讲的人道原则,提倡人要过社会生活完全不同的是,孟子批评说:“杨朱为我,是无君也。”荀子进一步发挥了儒家关于群体的理论,他指出,人要生活,要假物以为用,必须靠集体的力量。由此进而指出,为了合群,便须有一定的社会分工和分配制度,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政治法律和道德规范予以保证和约束。荀子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可见,在荀子看来,礼义等一切精神创造的价值都是为了“明分使群”。当然,荀子当时讲的“群”,实质上是封建的宗法制和封建等级制度,荀子的目的仍然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进行辩护。杨朱的“为我”当然是片面的,荀子强调“群”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辩护,也是片面的。
摘 要: 文学的本质特性,使其与伦理学之间“自然而然”地存在联系。分析特定历史时代文学作品的道德意蕴,是理解和把握当时代伦理学的重要途径。中国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主要表现在赞美王者风范和劳动者向往的理想人生、公私分明的道德观念和先公后私的行为准则、鞭笞统治者制造不和谐伦理的不良品行、憧憬婚姻的欢愉美感和重视男女有别的操行伦理等。它们具有昭示中华民族道德文明发展史之源头、奠基中国伦理思想史之逻辑起点、开启“文以载道”之道德文化建设先河等方面的意义。
中图分类号: B82-09;I0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3)01004906
Moral Connotation and Ethical Significance of PreQin Literature
QIAN Guangro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3, China)
Key words: preQin literature; moral connotation; “writings are for conveying truth”; ethical significance
Abstract: The intrinsic property of literature is the “natural” relation with ethics. The analysis of ethical connotation in literary works in specific historic period is an important way to understand and grasp modern ethics. The ethical connotation of preQin literature is mainly expressed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praise of king, ideal life pursued by the working class, clear mind of public and private, conduct of public first, criticism of the ruling class's creating inharmonious ethics, pleasant beauty of expecting marriage, different virtue ethics between the male and female, and so on. They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revealing the sourc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development history, basing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Chinese ethics thought history, and initiating the moral construction of “writings are for conveying truth.”
日本文艺理论家浜田正秀指出:“所谓文学,就是依靠‘语言’和‘文字’,借助‘想象力’来‘表现’人体验过的‘思想’和‘感情’的‘艺术作品’。”[1]9他所说的“人体验过的‘思想’和‘感情’”,以道德价值生成与传播的“文以载道”范式而论,所指主要就是渗透在文学作品中的道德意蕴,包括善恶观念、评价标准、行为倾向即态度与情感。文学的这种本质特性使其与伦理学具有“自然而然”的联系。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先秦文学①
蕴含的道德价值观念及其伦理学意义发表几点看法。
一、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分类概览
先秦时期,许多文学作品的体裁和样式已见雏形,诗歌和散文如《诗经》《楚辞》《韩非子》等甚至已开始走向成熟。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便是其内含的道德价值。
其一,赞美高大、纯洁、完美的理想人格。《韩非子·五蠹》对尧和禹严于律己、身先士卒的王者风范,作了如是描述: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也。[2]1183(尧王天下时,住的是不经修剪、不架椽梁的茅草屋;吃的是粗糙简陋的食物,连喝的汤也是用灰菜和豆叶做的;冬季披着小鹿皮,夏天穿茅茎编的草衣,即使是一般官家的生活也不会比这等状况差啊。禹王天下时,翻土挖地身先士卒,大腿上的汗毛都磨尽了,小腿上根本就长不了毛,即使是臣下也没有这样的吃苦啊。)
用此等夸张的表现手法描述王者的理想风范和伦理情怀,是先秦文学的一大特色。后来收入《淮南子》的神话传说“女娲补天”,虽不同于的《韩非子·五蠹》赞美的严于律己、身先士卒的理想人格,但其歌颂的博大伦理情怀,显然也不失一种王者风范。今天读起来仍然散发着古朴的伦理芬芳!在先秦文学作品中,还有许多赞美士大夫高尚人格的道德故事,如《尚书·康诰》记述的周公姬旦训诫其弟康叔要“顺天治民”和“体恤民怨”、《战国策》纪录的“邹忌讽齐王纳谏”等。
其二,表达普通劳动者的伦理祈求和道德态度。这类道德意蕴与赞美王者风范是直接相关的,虽记述和描写的篇章不多又多采用“非历史”的神话或传奇的手法,但对其道德文明史的价值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王道”之下普通人欣赏伦理和谐之田园生活的豁达情趣,即如后来《帝王世纪》之《击壤歌》(晋皇甫谧编撰)所描绘的那种风景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3]8太阳升起就起来劳动,太阳下山就休息;凿井可以取水饮用,耕田劳作获取食物;上天的力量大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二是普通劳动者之间的合作期许和杰出个体的英雄气概。这方面的理想人格,可以从《山海经》的相关篇章窥得一二。
西次三经之首,曰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崇吾山》)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夸父逐日》)
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填海》)
这些文字,其实不是在写人,而是在写“神”和“怪”,它们所舒张的神性和神力,不过是为了表达原始先人力图超越自身的局限和征服自然的理想而已。
其三,描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鞭笞统治者制造不和谐伦理关系的不良品行。《韩非子·五蠹》最早用散文的形象语言比喻了“公”与“私”的含义及其不可相容的价值对立:“古者仓颉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所谓“自环”,用今日之语表达亦即“以我为中心”。那时的“公”,既不是国家意义上的公,也不是“三人为众”即个人联合体意义上的公,而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公”,实则是专制帝王的一家之私。 那时的“自环之私”,也不同于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之私,而是如同杨朱说的“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的私,因为“人人不损一毫(于他人),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也”[4]217。简言之,也就是“利己不损人”之“私”。
《诗经》在方面有许多传神的描写,表达了普通劳动者的道德心理。如《小雅·正月》:
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维号斯言,有伦有脊。哀今之人,胡为虺蜴![5]八九
(说起来天是很高的,但我们走在下面不得不弯腰,说起来地是很厚的,但我们走在上面不得不提心吊胆,我们产生这样的感受是很有道理的,如今的我们真的很可怜啊,象被毒蛇咬着一样!)
再如《魏风·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5]四四
(砍伐檀树声坎坎啊,棵棵放倒堆河边啊,河水清清微波转哟。不播种来不收割,为何三百捆禾往家搬啊?不冬狩来不夜猎,为何见你庭院猪獾悬啊?那些老爷君子啊,不该吃闲饭啊!砍下檀树做车辐啊,放在河边堆一处啊,河水清清直流注哟。不播种来不收割,为何三百捆禾要独取啊?不冬狩来不夜猎,为何见你庭院兽悬柱啊?那些老爷君子啊,不该白吃饱腹啊!……)
屈原在《离骚》中用比兴的手法,十分生动形象地鞭笞了统治者集团内部不和谐、相互倾轧的政治关系,表达了一位正直的“智者” 向往和追求政治伦理和谐及恪守人格的心态: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叶之峻茂兮,愿竢时乎吾将刈。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6]6
(我栽培了许多春兰,又栽植了大片蕙兰。还分垅种植了揭车,并套种了杜衡和芳芷。希望它们都能枝叶茂盛,等待我收获的那一天。它们枯死又何妨呢,让我痛心的是它们已经质变。)
阶级社会出现以后,公与私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整个道德的基础,关于公私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一切道德体系的核心。由此观之,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公私观,应给予特别的关注。
其四,憧憬婚姻的美感和重视男女有别的操行伦理,批评统治者及其纨绔子弟无视婚姻和性别伦理的不道德行经。如《诗经·周南·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
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5]一
这首诗生动地描写了爱慕美貌女子和憧憬美好婚姻的“君子”之复杂心态。
再如《诗经·召南·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5]九
(一个美貌少女在郊外遇到美男子猎人,为他所引诱,爱上了他,但羞于男女有别的伦理的道德意识、担心惊动乡邻而婉言拒绝。)
正因如此,庶宅少女对纨绔子弟不循婚姻伦理之举多有设防,如《 诗经· 豳风·七月》中就有这样的描写: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5]六十
(夏历七月,大火恒星向下行,九月把裁制寒衣的工作交给妇女去做。夏历三月开始暖和,黄莺鸣叫。年轻姑娘手持深筐,沿着那小路,在这儿寻找嫩桑叶。春天的昼长日落晚,采摘众多白蒿。女子内心悲伤,恐怕遇到国君之子,被公子胁迫同归。)
与此相关,《诗经》的《汝坟》《卷耳》《江有汜》等篇章,还用细腻辛辣的笔触描写了妻子与劳役他乡的丈夫两厢思念、倾诉衷肠的悲情,描写了苛政致使庶人夫妻分居的凄苦人生。
上述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归根到底上都是先秦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反映。它形成于“民神杂糅,不可方物”[7]515的原始社会末期,经历由流动式的游猎和游牧转而为定居式的农耕的社会发展和演变过程而得以发展和丰富。其间,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必然会特别尊重克勤克俭、率先士卒之强者或英雄的农耕品格,而这样的人一般都可以为王或已经为王,致使希冀在王者的统领之下获得安居乐耕的田园伦理和道德生活,同时成为人们基本的伦理追求。又由于西周确立井田制的公私分立和贵贱有别的社会基本制度,并规定“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田)”[5]一0七的耕作次序,必然会生发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同时也就必然会产生阶级对立和对抗及与此相关的伦理道德问题,并反映在文学作品之中。
二、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历史嬗变
经过先秦社会“礼崩乐坏”的激烈动荡和“百家争鸣”的文化洗礼,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发生了历史性的嬗变,原先文史哲融为一体的文本和思想发生解体,出现了相对独立的文史哲文本及思想体系,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为哲学伦理学提供最初的动因”[8]28的质料。其“载道”的文学样式也逐渐为直接言说道德的哲学伦理学的文本所替代,如《论语》《孟子》《荀子》等。然而,这种替代过程在初始阶段并不是那么彻底,今人仍然可从这些文本中看到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历史标记。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9]11 、“《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9]30等,表达了孔子对《诗经》相关篇章之纯正品质的怀思和敬仰之情。
这一历史文化现象,展示了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固有的价值本性和永恒性元素,也开启了先秦之后中国传统哲学伦理学区别于西方的叙述方式。中国传统哲学伦理学,多为直白式宣示“知其然”的道德主张教条,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9]166、“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9]65、“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9]129等,缺乏“知其所以然”的形上抽象和思辨精神。
[注:虽然,两汉尤其是宋以后的伦理学说多注意追求形而上的抽象,具有某些思辨特色,但从诸如“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等命题来看,其所关注的对象实则还是多为形下层面的经验范畴,所谓“天理”、“天性”、“天命”不过是“地理”、“人性”、“人命”的代名词而已。真正的抽象特别是科学的抽象,旨在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而不是变换名词概念。]西方的哲学伦理学,从古希腊开始就关注伦理道德的本质和必然性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指出:“必然性有两种:一种出于事物的自然或自然的倾向;一种是与事物自然倾向相反的强制力量。因而,一块石头向上或向下运动都是出于必然,但不是出于同一种必然。”后一种“必然”,缘于人“为了某一目的” 或“为了某种目的”的择善动机。[10]328这种注重运用形而上学方法分析和揭示事物本质联系的研究范式,后来成为西方哲学伦理学研究遵循的学术原则。
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对儒学所发生的影响特别值得一提,这就是:促成先秦儒家对“以德治国”的理性自觉,而这种自觉精神形成的“最初动因”,就是先秦文学内含的道德“实践理性”。今人可以从屈原的《离骚》理解和把握其逻辑线索: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天赋予我很多良好的素质,我要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只觉得老年渐渐来临,担心美好的名声不能确立……我要向古代圣王学习啊,这不是世间俗人能够做到的……宁可马上死去魂魄离散,我也决不取媚俗之态……保持清白节于直道,这本为古代圣贤所称赞的……)[6]613
先秦文学所承载的道德意蕴多是以宣示“做人”的理性原则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它的主旨在“做”而不是在“说”。这表明,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在中华民族道德文明发展史的源头上便展现了道德的价值本性。
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历史嬗变,大体上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上升”为社会意识形态,并与政治法(刑)制联姻,成为封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孔孟儒学伦理文化推崇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体系。在这种嬗变过程中,尧禹之严于律己、身先士卒的王者风范逐渐转化为统治者的道德理想和人格要求,转化为“为政以德”和实施“仁政”的道德力量。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9]11这种历史演变,是合乎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规律的。经过秦末社会的再次震荡,“大一统”的封建专制国家最终确立,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客观上需要统治者集团“为政以德”,以得民心而得天下,同时也需要将道德政治化、法(刑)制化和教条化,以便对庶民实行教化而固民心和平天下。
另一个方向,是道德意蕴的其它成分如普通劳动者朴实的伦理精神、憧憬婚姻的美感等,没有被列入以孔孟儒学为代表的哲学伦理学的“正册”,渐渐地以小说、戏剧、评书、民间故事等文学样式承载、“下移”和散落到庶民社会中,嬗变成为另一种非文本记述却也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致使人们只能在诸如《太阳山》《牛郎织女》《螺蛳精》《画中人》等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的“口头文学”中,才能回溯和联想它们在先秦文学中的原先风貌。
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历史嬗变,强化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道德成分,淡化了多带有“人民性”的成分,“牺牲”了先秦文学中一些庶人喜闻乐见的道德元素,却为封建社会某些非主流道德文化如道学和佛学的孕育和发展提供了历史机缘,使之赢得“附儒”的文化地位和在庶民社会中广为传播的土壤。
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历史嬗变,合乎道德发展的辩证法。道德在社会变革的特定历史阶段总是要以“牺牲”一些的传统成分来赢得自己的进步,因而在进步与“倒退”之间上演“自相矛盾”的历史剧,谱就“自然历史过程”的轨迹。因此,不可仅凭道德文本记述史来理解和把握一国一民族的道德发展进步史。
三、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的伦理学意义
文学与伦理学是真正以人为本的 “人学”,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尤为突出。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对于伦理学的意义,可从如下几个向度展开。
首先,昭示了中华民族道德文明发展史的源头。中华民族道德文明发展史源远流长。然而,对“源”究竟有多“远”、“流”究竟有多“长”多缺乏具体的说明,使得人们对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缺乏根的意识和真实的历史感。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缺憾。它的存在,与我们没有对其源头给予应有的关注、或者虽有所关注却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是很有关系的,而之所以如此,又与伦理学研究长期不能走出“道德哲学”的思维窠臼、忽视先秦文学内涵的伦理精神和道德价值有关。从逻辑推理来看,“人”在劳动中创造人与创造人必须的伦理与道德本应是同一种过程。不难想见,在远古的渔猎“劳动”中,经验每天都在提醒“人”们彼此之间需要一种“心心相印”“同心同德”的配合,以获得行动一致的 “思想关系”即伦理和谐,哪怕这种关系极为简单粗犷,也是必须的。于是,在某时或某些情况下,会有“人”伴随肢体动作脱口发出诸如“吆”、“呵”之类的呼喊或呼唤。这是一种具有后来被称为“道德意识”的伟大创举,它的“启蒙意义”在于:向肢体方向发展便有了后来的舞蹈,向声音方向发展便有了后来的音乐(故尔后人说“乐者,通伦理者也”[5]二0五),而向文字的方向发展便有了后来的诗歌。这种演化的成果,使得舞蹈、音乐、诗歌成为人类维护和建构伦理和谐的最早的道德意识形式。
关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的教育,旨在培育受教育者的历史意识和民族精神,而要如此,从源头上“娓娓道来”是必要的。从这个角度看,让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走进基础阶段的道德教育课堂,不可不为一个值得重视的话题。
其次,奠定了中国伦理思想史之逻辑起点。学科的逻辑起点,从根本上影响学科科学体系的结构及实际功能。逻辑起点,既是逻辑问题也是历史问题,正确把握逻辑起点问题需要把逻辑与历史统一起来。
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1]603伦理学以道德为对象,以研究道德的发生与发展的规律为己任,应当确立“道德从哪里开始,伦理思想也就应当从哪里开始”的逻辑观。因此,中国伦理思想史的研究与建构,应当从先秦文学的道德意蕴起步。如阐述“仁学”伦理思想可以考虑从“女娲补天”起步,阐述德政伦理思想可以从尧禹的王者风范起步,等等。中国伦理思想史的文本多没有关涉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而是从儒学文本起步的。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伦理思想史的建构范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它多是从著名的《荷马史诗》起步的。如果中国伦理思想史的逻辑起点是放在先秦文学的道德意蕴上,如严于律己和身先士卒的王者风范、公私分明和先公后私、尊重伦理和谐和性别伦理等,而不是一开始就大谈“推己及人”和“为政以德”之类的抽象理念和道德教条,那将会是一种何等贴近社会生活因而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样式呢?
再次,开启了“文以载道”之道德文化建设先河。在中华民族道德文明发展史上,文学以“文以载道”
[注:“文以载道”是宋代周敦颐在《通书·文辞》中正式提出来的。在此之前,韩愈已提出“文以明道”和“文以贯道”的主张,广涉文学与道德的关系。然而,由于周敦颐的思想体系和倾向比较复杂,其“道”也并非如同韩愈那样专指封建社会的主流伦理文化——儒学道德体系,所以学界凡涉论文学与道德的关系多采用周敦颐的“文以载道”语型而采信韩愈的“文以明道”语义。]的文明样式传播着社会主流道德价值,因其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口头文学”(尤其是戏剧和民俗文学),而实际上一直充当着道德教科书。这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统治阶级认可或默许乃至推崇、因而堂而皇之地活跃在民间的“文以载道”;另一种是被统治阶级列为“禁书”和“禁戏”,只在民间悄悄传播。前一种“文以载道”是封建统治者实行道德教化的主渠道,其盛势始于明末,此后连绵不绝,真正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连平生“没有看戏的意思和机会”的文学巨匠鲁迅,在偶然涉足京城戏场时,也为那种“连插足也难”的盛况感到惊讶。
文学以其大众化的文化形式和“人民性”的道德内涵,而成为传播道德文化的最丰厚的土壤和最重要的途径。就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传播和建设而言,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文学的“文以载道”,就没有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道德传统。有学者认为:“所谓的‘文学’,如散文、诗歌、辞赋等文学体裁,只是一种形式,是一个空空的口袋’,形式必须要有内容,空空的‘口袋’本身没有意义,必须装进东西才有价值。”[12]3此言甚佳却又有失偏颇。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不同事物在这种关系上仅是内容的多少与优劣的差别,所谓“空空的‘口袋’”的文学作品并不存在。
[注:如时下的一些“贺岁片”,其“口袋”看似空空如也,其实不然,正是其表达的形式主义、唯美主义之“道”,才令一些趣味相投者趋之若鹜,让其占据了相当份额的文化市场。]理解和把握“文以载道”,重要的不是看其“文”,而是要看其所“载”之“道”。纵观中国文学史,诸如《孔雀东南飞》《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之所以成为传世佳作,皆与其所“载”之“道”的喻世意义有关。
如果说,先秦文学及整个封建社会的“文以载道”多是直觉、直观地告诉接受者们“‘道’是什么”,具有脸谱化的特征,那么现代社会的“文以载道”则不然。它承载的“道”多为“‘道’是什么、也不是什么”的内涵,反映的是生活世界中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难以分辨的“道德悖论”问题,多带有“颠覆”却又张扬传统道德文化之历史价值的“自相矛盾”的性征,因而特别具有“大众化”的艺术震撼力。我们大体上可以从《深海长眠》
[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深海长眠》:雷蒙因事故高位截瘫,在床上躺了26年后向政府申请安乐死,政府以违背(传统)道德和(现行)法律为由拒绝,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最后,雷蒙在妻子协助之下,驾船沉入他深爱的大海。]《求求你表扬我》
[注: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杨胜利在雷雨交加的深夜从歹徒手中救下女大学生。他为了实现老模范、病入膏肓的父亲弥留之际的“唯一心愿”——希望儿子获得一次表扬,便要求报社表扬他的见义勇为行为。然而,记者鉴于“查无证据”和顾及女大学生的名誉,不予理睬,于是陷入“为了荣誉”和“顾及名誉”的“自相矛盾”的两难选择之中,最后“不得不”选择了辞职。]《天下无贼》等这类“家族相似”的影视作品中,体味到这种源于又高于生活的艺术逻辑。当然,也可以从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获奖理由”中
[注:诺贝尔委员会颁奖词: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中国经济网,2012-10-11)],窥得一斑。现代社会“文以载道”的变化表明,其所“载”之“道”的价值正如格罗布曼(Grobman)指出的那样:“文学形成的价值在于问题,而不是答案。”[13]1
从以上的历史考察和学理分析,大体上可以看出先秦文学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之发端的逻辑关联及其伦理学意义。这些议论,严格说来还只是基于一种“历史感做基础”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是伪问题的话,那抑或就正是本文的价值所在。若可作如是观,关于先秦文学之道德意蕴及其伦理学意义的
探讨,就没有理由打住。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平台上审视文学与伦理学的内在关系,进而观照当代人类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文以载道”现象、反思道德文化建设及伦理学研究等现实问题,当是一个有待开发和拓展的重大学术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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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叙事详尽的编年体史书,
相传是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为儒家
重要典籍之一,在史学、经学等研究方面具有极为
重要的价值,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历代学者
研究《左传》的成果汗牛充栋,本文拟就管窥近十
年来部分研究成果,尝试对目前学界《左传》研究
动态进行初步把握。
一、《左传》字句注疏考证
近几年不少学者在前人训释解注的基础上对
《左传》文本中尚存疑滞的字词、段落或篇章进行
疏通考证,涉及文字、音韵、训诂、句读、文法诸方
面。如:赵生群《(左传)志疑》一文对《左传》杜
预注、孔颖达疏,以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竹添
光鸿《左传会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等重要文
献在训释、校勘中存在的疑误,进行了较为详细地
考辨,并提出不同的看法(《中国典籍与文化》
2005年第2期)。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陈恩林《(春秋左传注)
注文商榷五则》一文中认为,《左传》隐公五年的
“未及国”,非杨注的“城郭内”而是“郊以内”;庄
公四年的“荆尸”,非“正月”,而是“军阵之法’;
庄二十八年的“小戎子”,非“狐姬之妹”,而是“别
一戎而子其姓”;“楚言而出”,非楚军“复操楚语
而出”,而是郑“出兵而效楚言”;僖公五年的“天
策厚淳”之“策星”,非“傅说星”,而是“王良五
星,前一星为策,是天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
报》2000年第4期)。另外,陈恩林《关于(春秋
左传注)中(春秋)名称的辨正》从天文学与民族
学视角出发,利用古代文献资料与历代学者研究
成果,证明古代先有春秋二季,后出现春夏秋冬四
时(《古代文明》2008年,第2卷,第3期)。又
如,张淑一《(春秋左传注)勘误四则》针对杨注中
桓公二年、闵公二年、文公十八年以及宣公四年的
相关注文提出不同见解(《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05年第6期)。
吕蒙《(左传)“野人与之”的“”字辨正》
认为“野人与之”的“”字,或训为“土”;或认
为是“蒉”的假借字,训“盛土的草器”。他分析了
“瑰”字的本义、引申义及“蒉”与“”的关系;探
究“枕”与“枕草”的不同。他主张“”字本义
为“土”,“蒉”、“”不能互通,“枕”与“枕
草”不同(《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
第7卷第3期)。又如,南京师范大学吴柱2011
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春秋左传考证》也对“掀
血”、“读书”、“执牛耳”等问题进行探讨。另有萧
旭《(左传)杨注商补》(《古汉语研究》2000年第
3期)等文章对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的相关注
解提出异议并进行商榷。
东北师范大学马秀琴2006年完成的硕士学
位论文《(左传译文)献疑》针对沈玉成所著《左传
译文》进行探讨。
二、《左传》与先秦文献关系及成书时间考证
关于《左传》与先秦文献关系研究,学者多从
其引用先秦文献进行考察,诸如对于《诗》《易》等
的征引。此外,关于《左传》成书时间学界历来颇
有争议,“浙大简”的问世无疑使学界对于这一问
题更加关注。
徐建委认为,某些《诗・国风》部分“本事”或
“背景”,是《左传》春秋早期历史,尤其是卫、郑历
史的主要史料来源之一(《(左传)早期史料来源
与(风诗序)之关系》《文学遗产》2012年第2
期)。同年,江西师范大学张俊强在硕士学位论
文《(左传)引文释例与研究》中提到《左传》的引
文包括引《诗》《书》《易》,以及谚语、古志、古语
等。山东大学张倩的硕士学位论文《(左传)征引
古文献研究》,认为前人对《左传》所征引的古文
献资料的全面研究,呈零散状态,相对欠缺。她分
析了征引文献风气形成的原因,并对征引文献进
行全面整理与研究,认为“信而好古”的历史观与
“信而有征”的言辞观、学术下移、内政外交需求
以及言谈品评风气诸因素共同促使征引文献成为
一种风尚。论文涉及古人言谈与习语、谣谚等古
文献。
关于《左传》的成书时间,梁涛在《20世纪以
来(左传)、(国语)成书、作者及性质的讨论》一文
冲认为20世纪以来学术界关于《左传》成书的讨
论最大的成果是否定了刘歆伪造说,而肯定其成
书于战国时期,部分学者甚至认为成书于春秋末
年。另外,一些出土文献如马王堆帛书《春秋事
语》等受到学者关注(《邯郸学院学报》2005年第
4期)。
浙江大学2009年入藏一批竹简,经专家学者
整理检测鉴定后,认定为战国楚简,约为公元前
340年。竹简的全部照片刊于《浙江大学藏战国
楚简》,并于2011年12月出版发行,因其内容多
以《左传》为主,一经问世便备受学界关注。对于
这批竹简的真伪争论尤为激烈。
清华大学邢文根据浙大藏简的竹简形制、文
字内容、书法风格、文本复原的关联性等分析,认
为“浙大简,实为赝品”,言辞亦较为犀利(《光明
日报》国学版2012年5月28日、6月4日《浙大
藏简辨伪》,6月25日《浙大藏简再辨伪――文
本复原的关联性与浙大伪简再批判》)。另外,邯
郸学院杨德春也指出:“《浙江大学藏战国楚简》
是伪作中之最拙劣者”,“是无知妄人之伪作昭然
‘若揭”(《浙江大学藏简辨伪》,《辽东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浙江大学曹锦炎于2012年6月18日在《光
明日报》撰文,从文本角度论述浙大楚简的真实
性,认为竹简的真伪毋庸置疑。中国文化遗产研
究院刘绍刚亦对竹简的真实性作出了肯定的判断
(《从文字形体和书法看“浙大简”》,《光明日报》
2012年7月2日,第015版)曹锦炎2012年7月
19日再撰文《再论浙大简的真伪――答邢文先
生》,从物质性证据、非物质性证据两个层面对邢
文提出的质疑进行了针对性的回复,再次肯定浙
大简的真实性(《南方周末》“阅读”版)。
如果确为战国楚简,那么“浙大简”将“终结”
历代《左传》真伪之争。这也是继汉代孔壁古文
《左传》出土近两千年后的又一次重大发现,其学
术价值不可估量。
三、《左传》内容及思想研究
《左传》是记录春秋时期社会状况的重要文
献。主要记录了周王室的衰微,诸侯争霸的历史,
对各类礼仪规范、典章制度、社会风俗、道德观念
等都有涉猎,史料价值及思想内容极为丰富。因
此,学界对《左传》思想内容的研究也是一个重
点。
作为研究先秦历史丰富的文献资料,《左传》
记录有大量灵验如响的神秘卜筮,对于卜筮的研
究是《左传》思想内容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张
厚知认为《左传》一书因其记载了大量的神秘预
言一直受到人们的非议,但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其
产生的文化背景和生成机制作出理性的解释
(《(左传)卜筮的理性解读》,《贵州师范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关于《左传》的人物研究,何新文的《(左传)
人物论稿》一书对《左传》中的人物及刻画艺术、
影响等进行了专门探讨,资料翔实、持论谨严(中
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版)。闫丽、唐
晓天的《(左传)女性人物称名的文化意义》一文
认为《左传》中人物的称名十分复杂,反映了春秋
时期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文化现象,《左传》中女性
人物的称名较男性简单,而且命名规律更为明显,
体现了当时的血亲家族观念和婚姻文化(《古籍
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第4期)。华中师范大学
张银2010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左传)霸主
形象研究》从人物形象的类型划分、特质分析、意
蕴传达等几方面对《左传》中的霸主形象进行了
分析,以便更好地反映春秋时期的历史面貌。另
外,杜云辉认为《左传》对男性的称谓,常结合地
域信息、个性记号和个人身份等内容。对女性嫁
后称谓,通常将父姓结合丈夫的国、氏、谥等信息
加以称谓,偶尔也结合个性记号特征。春秋时期
对人称谓的总特点是个性特征不甚突显,这与当
时重礼观念有关(《(左传)对人的称谓及其特
点》,《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辽宁大学张凯2007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
《孔子之“仁”新解》,对“仁”这一哲学名词赋予
了新的理解。首先他对孔子仁学体系产生之前
“仁”的概念进行了探讨,认为在此之前,“仁”往
往被用来表述秩序与等级;其次,论述了西周至春
秋信仰的转变以及孔子本人的信仰,认为西周至
春秋信仰的转变是由“天道”转向“鬼道”,孔子也
不是由“天人之际”转向“人人之际”,而是具有深
厚的人格神信仰;论文最后探讨了孔子“仁”学所
体现的人生理想。同年,首都师范大学孟宪岭的
硕士学位论文《(左传)中的孔子言语研究》,在前
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左传》中孔子的言语存在形
式与评价模式进行梳理,并研究了它们所体现的
基本思想,认为孔子言语总体上表达了尊崇君王、
维护周礼、崇尚仁义诚信和“君子”人格、重视民
生等思想内涵。
山东大学赵顺顺2008年提交完成的硕士毕
业论文《(左传)礼学思想研究》强调《左传》礼学
思想在礼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作用,认为它上承
三代之礼,下接孔、孟、荀儒家礼学思想。礼不只
是形下的礼俗规范、制度仪式,而已具有了形上本
体意蕴,并从礼的本义与礼的起源以及礼与天道、
民、仪、德、孝、敬、祭等进行探讨。2012年河南大
学郭芳《(春秋左传)“忠”观念研究》,对《左传》
的“忠”进行了剖析,认为《春秋左传》不仅融通孔
子思想中的“忠”观念,还赋予了“忠”更广泛的意
义。“忠”在《春秋左传》里的涵义不仅有为国家
社稷、君主尽忠,还有为民尽心,以及代表着公平、
公正、俭朴、美德、无私、忠信等一般社会性道德概
念。另有,郑州大学周玉生2010年完成的硕士学
位论文《先秦儒家忠孝观念变迁研究》指出《左
传》对把握孔子忠孝观的时代背景的积极价值。
2012年陕西师范大学李凯完成的硕士学位
论文《(左传)“君子曰”研究》,在对历来相关“君
子曰”研究进行梳理归纳基础上,从“君子曰”文
化背景透视、文体形态剖析以及“言志”角度看
“君子曰”文体地位与影响等进行分析研究,认为
“君子曰”是春秋诸侯、史官藉“君子”以“立言”,
实为抒发己愿、志向的手段。
此外也有关于《左传》的综合性研究,如邵炳
军、梅军著《左氏春秋文系年注析》(上、下)采用
编年体例,全面辑录《左氏春秋》中所存各类作者
的各类文体,辑录全面,注释精慎,简析扼要,具有
一定的史料和工具价值(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12月版)。
四、现代学者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梳理
《左传》研究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现代学者
剖析前人关于《左传》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近
几年学者对于前人研究成果的梳理,既包括对经
学大家杜预、孔颖达、洪亮吉等大师的研究,也包
括对各代《左传》研究整体上的把握。
南京师范大学王巍2004年完成的硕士学位
论文《(春秋左传)杜预注研究》,以杜预《春秋左
氏经传集解》为研究对象,深入探索杜预训诂的
内容、体例和方法,挖掘其训诂思想和训诂理论,
并对杜预训诂的主要成就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另
外,山东大学胡晓青亦有《杜预“(左传)学”研
究》。
兰州大学武群2010年完成的学位论文《(春
秋左传正义)训诂方法研究》,从训诂方法角度整
理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的训诂材料,为《五经
正义》训诂研究提供新的语料和理论参考。2011
年山东师范大学王宝翠的学位论文《(春秋左传
正义)研究》从成书、作者及其主要版本,《春秋》
学价值、贡献与不足、征引文献考述等诸方面研究
《春秋左传正义》。
湖南大学程晓峰2009年硕士论文《洪亮吉及
其(春秋左传诂)评述》认为《春秋左传诂》是集中
体现洪亮吉经学成就的著述,它基本上建立了一
种以辑存旧注来解释经典的新注释体系。论文对
洪亮吉学术认识和治经方法作了再探讨和再评
价,并肯定其学术成就与影响。同年,扬州大学金
永健《洪亮吉(春秋左传诂)的经学成就》认为洪
亮吉的经学成就具体表现在“在《春秋左传》之古
学”,注重搜采古训,匡正杜《注》,补充注解,为
《左传》新注疏奠定了学术基础(《四川师范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另外,金永
健的博士论文《清代(左传)考证研究》考察有清
一代最具影响力的《左传》考据学成果,研究他们
考证《左传》的内容要义、学术思想和方法,兼顾
其他《左传》著述,并尝试作横向和纵向比较。
河南大学王晓敏2005年硕士论文《唐代(左
传)学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注重新材料
的引入,探析了唐人《左传》的研究、运用和《左
传》的地位以及传播情况,使唐代《左传》学得到
较为全面地展示。吉林大学付丽敏2008年硕士
学位论文《中晚唐(春秋)学研究》,通过考察目
录、辑佚辨疑、纵向分析、横向比对等方法,对这一
时期新《春秋》学派的理论和观点进行研究,试图
总结中晚唐时期的《春秋》学成果,揭示其在《春
秋》学史中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四川大学印宁波2004年硕士论文《宋代(左
传)学三论》,对宋代《左传》学的道统论、经学观、
疑古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山东大学刘宗棠博
士2008年的学位论文《清代(左传)文献研究》利
用文献学与计量文献学、学术史、目录学、文学理
论等知识,对以考据学为本质特征的清代《左传》
学研究成就,从经义解释、校勘、辑佚、史学以及文
学角度进行分类研究,并进一步概括清代《左传》
学的研究特征。
2012年曲阜师范大学潘华颖的硕士论文
《(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左传之属)提
要》,针对傅璇琮、赵昌平主持编纂的《续修四库
总目提要》中《左传》相关研究的四十六部著作,
进行研究梳理,涉及汉唐宋明清等几个朝代,尤以
清代《左传》学研究为甚,每篇提要包括著者生
平、内容要旨、学术评价、版本情况四个部分。同
年,黑龙江大学柳琳的《20世纪(左传)文献学研
究》,从性质、文本内容、注释以及史学等多角度
对20世纪的《左传》文献学研究成就,进行分类
研究,对把握当前《左传》文献学研究的进程与现
状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近十年来对于《左传》经学研究,
多集中于字词、文义等的疏通考证以及《左传》与
先秦文献的关联探讨,并多以《左传》征引其他文
献为关注点。在对《左传》内容解读研究以及对
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把握方面也颇有成绩。
“浙大简”的问世无疑将学界视野再次集中于《左
【关键词】湖南 先秦时期 湖湘文化 时空结构
Research on the Time-Space Structure and Causes of Pre-Qin Culture in Hunan
Taochu Xiang
Yuelu academy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city Hunan province 410082
Abstract: Based on researching the archaeological culture’s development and its spatial contribution in Hunan before the Qin dynasty, the paper basically restores the system of time-space structure about Hunan regional culture in the pre-Qin period and analyzes its main causations.
Key words:Hunan Pre-Qin Period Hu-Xiang Culture Time-Space Structure
“湖湘文化”理所当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今湖南境内(以洞庭湖和湘江流域为代表)自古至今存在过的人群所创造的包括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的一切成就。在这种含义之下,湖南地区先秦时期的文化不仅是湖湘文化的早期阶段,也是湖湘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文化其本土性特征最突显的阶段。因此,本文对于湖南先秦文化时空结构及成因的考察,无疑是有意义的。笔者才疏学浅,难免以管窥豹、坐井观天,拙陋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湖南先秦文化的发展历程与阶段划分
传世文献中关于湖南先秦时期的记载极少,我们对湖南先秦文化的认识主要来自考古学。建国六十年来湖南的考古发现及研究成果斐然,为湖南先秦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宝贵材料。虽然考古材料主要反映的是物质文化层面的内容,但在文献资料匮乏的条件下,它是我们唯一所能依据的素材和研究对象。不仅湖南如此,即便是文献记载较丰富的中原地区,研究先秦时期特别是史前时期的历史和文化同样离不开考古学。因此,湖南先秦时期的考古学文化是本文讨论的基础。
到目前为止,湖南境内发现或确认的先秦时期考古学文化已达30余种,其中有的已正式命名为“某某文化”,有的因为相关材料较少而未正式命名,仅暂称为某某“遗存”或“类型”。下面先作一个简要介绍:
湖南旧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目前已知有“澧水类群”和“潕水类群”两大系统[1],均分布于雪峰山脉以西的湖南西部地区。前者主要分布于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下游地区,包含了旧石器时代早期偏晚阶段(距今约40万年)、旧石器时代中期、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末期连续发展的四个文化——虎爪山文化、鸡公垱文化、乌鸦山文化和十里岗文化;后者主要分布于沅水中、上游地区,尤以上游支流——潕水流域最为集中,故称“潕水类群”。目前该类群还未正式区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此外,在东部地区的长沙、浏阳、益阳、安化等地点也发现有旧石器地点,因材料较少,未予命名。
湖南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发现较多,几乎分布于境内各个地区。具体来说:
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有澧水下游以澧县八十垱遗址下层为代表的“八十垱下层遗存” 和南岭山区的玉蟾岩遗存(发现于永州市道县寿雁镇一名“玉蟾岩”的石灰岩洞穴中)。
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下游和洞庭湖区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汤家岗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文化、松溪口文化;洞庭湖东岸及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等。
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中、下游、沅水下游及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上层文化、屈家岭文化高坎垅类型、斗篷坡文化;湘江、资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地区的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及石家河文化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湘江中、上游地区的“望子岗一期遗存” 等。
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中、下游地区的皂市文化(或称“皂市中层文化”,年代相当于商代早期至西周晚期);澧水上游、沅水中游西侧武陵山区的朱家台类型;洞庭湖东岸地区的铜鼓山一期遗存(商代早、中期)、费家河文化(商代晚期);湘江、资水下游的樟树塘类型(夏代至商代早期)、炭河里文化(西周时期);湘江中、上游地区的坐果山类型(商代晚期至春秋时期)等。以上考古学文化的年代多为商代至西周时期,到春秋时期,澧水下游、洞庭湖区及洞庭湖东岸地区出现楚文化遗存,洞庭湖东南的湘江、资水流域为古代越族文化分布区。战国时期,湖南大部分地区为楚文化所占据。
通过以上考古学文化,我们可以梳理出湖南先秦时期历史的大致过程为:距今约40万年左右,湖南境内开始有人类活动;在距今1万年前进入新石器时代;商周之际,由于中原文化的传入,湖南被带入了青铜时代;战国时期,楚文化占据湖南后,进入早期铁器时代;秦帝国的建立,湖南被正式纳入以中原华夏文化为主体的历史体系,成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当然,这是从人类社会发展水平来区分的。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湖南先秦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从本土文化(湖南文化)到区域文化(长江文化)的过程,秦代开始成为中华文化一员。在具体论述之前,先就“地域文化”、“本土文化”和“区域文化”等的涵义进行界定。
本文“地域文化”,泛指一定地域内(含自然地域、政治地域等)所出现过的人类文化,不涉及文化的各个层面或各种性质的判定。一个文化必有其生存地域,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人类文化都是地域文化或其某个部分。但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地域文化应该是一个大的文化系统或文化区内不同地理区域的文化分支或文化小区,这个分支或小区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不一定具有独立性,但文化的面貌或传统一定具有共同特性,且该共同特性为相邻地区其它地域文化所不见。湖湘文化应该是这种意义上的概念,如果这个概念成立,它就是中国文化或中华文化范畴内的一种地域文化。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湖南境内自古至今生存的人类文化是否具备上述文化面貌或文化传统的共同特征,如果“否”,则“湖湘文化”不成立,不如依现代行政区划称“湖南文化”更合适。当然,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本文“本土文化”是指湖南境内起源或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的文化,且其分布空间未超出湖南境域。而“区域文化”是指分布空间包括湖南但必须超出湖南境域的文化,该文化的中心区或起源地可以在湖南境内也可以为境外地区,而实际上湖南在先秦时期未曾成为过区域文化的中心区。在区域文化中,湖南的地域文化只是其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来看,任何地区人类文化的发展都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过程,且总的趋势是“区域”范围不断由小变大,国家和民族的形成就是区域文化不断扩展的结果,其动力机制就是文化之间的互动。但是,不同地区从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具体过程不完全一致,可以表现为发展阶段性、演变节奏、文化互动方式等多方面的差异。
与长江流域多数地区一样,湖南先秦地域文化在由本土文化发展为区域文化、最后成为中华文化组成部分的过程中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又回归到本土文化再到区域文化的反复而曲折的道路,这一点与中原文化的发展过程是不同的。本文将其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分别称为“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
史前时期是湖南先秦文化从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第一个阶段,时间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偏晚阶段到新石器时代末,结束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夏代初,湘南、湘西等边缘地区可能晚至商代早、中期。本期又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为本土文化阶段,后段为区域文化阶段,前、后两段的时间界限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之交。
史前时期前段湖南的地域文化有十余种。其中旧石器时代文化有湘西北洞庭湖区的“澧水类群”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潕水类群”文化及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旧石器群;新、旧石器过渡时期及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的文化有洞庭湖区的八十垱下层遗存和南岭山区的玉蟾岩遗存;新石器早期后段和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存有洞庭湖区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汤家岗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文化、松溪口文化,湘江下游地区的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等。这一阶段湖南的地域文化具有强烈的本土文化特征,即:均为本地起源并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分布区均未超出湖南境域;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与周邻地区同期文化的互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更多的是向外输出或传播。例如,江汉平原西部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城背溪文化就是彭头山文化的一支向北迁徙形成的;高庙文化、皂市下层文化开始出现、汤家岗文化盛行的白陶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分别传到长江下游、岭南珠三角、江汉平原和汉水上游地区,鄂东皖西地区的黄鳝嘴文化、江西赣江流域的樊城堆文化、太湖流域的马家浜文化、珠三角地区的咸头岭文化、大黄沙文化、江汉平原地区的大溪文化等均发现了白陶器,器型和装饰风格与洞庭湖区的白陶亦接近,只是年代稍晚些。本阶段湖南地域文化的发展水平之所以相对较高并处于文化传播的主体地位,应与湖南境内稻作农业的最早起源和发展有密切关系。
史前时期后段湖南的地域文化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高坎垅类型、岱子坪·舵上坪类型、高庙上层文化、斗篷坡文化、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望子岗一期遗存等。这些地域文化多数已开始具备上述区域文化的特征,虽然本地文化传统仍占较大比重,但已不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尤其是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中、北部地区已不再是本土文化的中心区而成为了以境外为中心的区域文化的边缘区,文化的演变节奏也与境外的文化中心区同步。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是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地方类型之一。高庙上层文化与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关系非常密切,而且其形成的主因实际上就是大溪文化向沅水中、上游地区的扩展;其后的高坎垅类型就是屈家岭文化在该地区直接存在的反映。湘江、资水下游流域的堆子岭文化一改本地从黄家园类型到大塘文化以釜为核心的炊器传统,代之以鼎为核心的来自长江下游或东方的文化传统,虽然湘江流域是堆子岭文化的中心区,但因堆子岭文化从更加宏观的视角来看属于东方文化系统,故实际上已是以境外为中心的文化边缘区。岱子坪一期文化是一个较短的过渡时期,到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时期,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石家河文化取代东方文化将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纳入了其政治版图。从大溪文化开始,以境外为中心区的区域文化一步步向湖南内陆地区挺进,到石家河文化时期,湖南一半以上的地区都被纳入了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区域文化体系。仅湘南、湘西部分地区还处于以自身传统为核心的本土文化阶段,如斗篷坡文化、望子岗一期遗存等,这并不妨碍湖南大部分地区所呈现的区域文化特征。
原史时期(亦称原史时代)是湖南先秦文化发展历程中第二个大的阶段。此前笔者已专文就包括湖南在内的整个长江流域的“原史”时期进行了首倡和概论性阐述[2]。该文认为,长江流域从新石器时代末至秦帝国建立前这一段历史既不属于史前时期,也不属于历史时期,而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并建议借用西方史学和考古界通行的“原史时期”这一概念称之。
理由是:长江流域的整个历史过程很明显分为三个阶段。秦帝国建立后,长江流域被纳入以中原地区或黄河流域为主体的历史体系,应与先秦时期分开;而先秦时期又须分为两个阶段,其分界点应在新石器时代末。因为从目前大量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来看,长江流域相当于中原地区夏商周三代的考古学文化与新石器时代文化明显表现出一种文化传统的断裂。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末期高度发达的几个大的区域文化集团(可称为早期国家或酋邦)几乎同时衰落并消亡,而此后在当地再次兴起的地域文化均不是先前区域文化的遗裔,也就是说,长江流域各个地区先秦时期历史文化的过程在文化传统层面上是断裂而非连续的。与这种断裂特征相匹配,再次兴起的地域文化本土性特征重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形成的大范围的区域文化圈不复存在,而各小地理区域间的文化独立性和差异成为主流。关于长江流域历史时期的起点,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吴越和巴蜀已属历史时期,但按照“历史时期”的涵义即“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时期”这一点来衡量,它们均未进入历史时期。传世文献中确有不少相关记载,但均非其本民族自己的历史记载而是来自它族(华夏族),如《越绝书》、《吴越春秋》、《巴志》、《蜀志》等;考古出土的铜器铭文、简帛文字等不过是些零散的、片段的纪念性文字、日常记录或专类文书而非“史”书,也没有较完备的编年系统,这些特征恰好符合西方通行的“原史时期”的概念属性。所以,本文亦将湖南新石器时代末至秦这一时段称为“原史时期”并以楚进驻和统治湖南为界分为前、后两段。
原史时期前段,年代上限为新石器时代末,下限为楚国统治湖南之前(约当春、战之际)。本段湖南的地域文化包括: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中、下游的皂市文化,澧水上游和沅水中游西侧武陵山区的朱家台类型,洞庭湖东岸地区的铜鼓山一期遗存、费家河文化,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樟树塘类型、炭河里文化,湘江中、上游地区的坐果山类型 等。本阶段楚文化已传入湖南境内,如湘西北澧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地区春秋中、晚期已见部分楚文化的居址和墓葬,但大量研究表明,楚人在战国以前并未大规模进驻湖南,春秋时期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仍为当地土著文化所占据,东部湘江、资水流域为百越文化分布区,西部澧水和沅水流域应为苗蛮文化分布区。从总体上看,本阶段湖南地域文化的面貌又回复到本土文化特征,各地域文化的分布区多未超出湖南境域(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除外),并基本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也非境外文化的分布区,但较史前时期前段的本土文化有新的特点。例如:外来文化传统在各地域文化中均占一定比重;各小地理区内前后交替的地域文化间文化传统的继承性较弱;文化更替的原因多为外因且基本跟随境外文化的演变节奏。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是,中原文化的明显优势使其时刻对长江流域文化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牵制作用,以致在两湖地区难以自发形成分布范围稍大的区域文化,但中原文化又无力完全征服和控制这一地区,没有可能将其直接变为中原文化的分布区。因此,这一阶段湖南的本土文化传统反复出现突变、复归的循环过程,不过每次复归后的本土文化传统又加入了新的区域因素,因而并不是简单重复而是一种向新的区域化不断迈进的过程。
原史时期后段,即楚国统治湖南时期,具体年代为战国时期。本阶段湖南全境基本上为楚文化所占据,仅雪峰山高原山区情况不明(目前邵阳地区尚未发现战国楚墓),也有可能仍为本地土著文化分布区。楚文化是以江汉平原地区为核心、以长江中游为主要分布区的区域文化,战国时期扩展到长江下游和淮河流域,成为“地广千里、带甲百万”的泱泱大国,湖南遂成为楚文化的大后方,史称“南楚”。湖南境内战国时期的楚文化面貌上与江汉平原核心区已非常接近,楚文化亦将湖南境内古代越人的某些传统(如越式铜鼎)融合吸收并传播到其它地区。关于楚人大规模入驻即统治湖南的年代问题,学术界仍存在争议,传统意见认为当始于春秋晚期,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应为战国早期或稍晚。湖南境内考古发掘的楚墓五、六千座,然春秋楚墓不超过50座,战国早期楚墓数量也不多。这一现象与楚国公元前四世纪初吴起变法后“南平百越”的历史记载基本吻合。
以上就是湖南先秦文化的时间框架和文化传统演进的总体趋势。
二、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及其变化
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是指在湖南全境这样一个相对较大的自然空间内,“先秦”这样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过程中,各地域文化在空间分布上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一个文化生存的空间范围在其不同发展阶段是有变化的,但其基本的空间范围又是相对稳定的,否则该文化就不存在或演变成为另一种文化。所以说,文化的生存空间,变化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但相对稳定是主要的,变化是其次的。文化空间格局及其变化规律的探索,对于一定区域内人类文化史演进模式、动力机制及其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研究意义重大。
通过对湖南先秦时期不同阶段地域文化的内涵、面貌特征、分布范围、兴亡时间以及相互间交流融合、更替传承关系等的考察,我们发现其在空间布局上一个总的特征就是:在每一个不同的时间段内,大体同时的地域文化其分布空间在南北方向上联系紧密,而在东西方向上有所隔离,很明显地可以先划分成东、西两区而不是南、北两区,而且从历时角度来看,在大多数时间段之间,东、西两大区的空间范围也是基本稳定的;同时,在东、西两区内,大体同时的地域文化其分布空间呈南北方向排列,而在不同时期这种南北排列的文化分布区空间位置经常发生变化。本文将这一特征用八个字概括为“东西分野、南北进退”。下文进行具体阐述:
从字面上理解,“东西分野、南北进退”的首要特征是东西分野,其次才是南北进退,而且分野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进退则表示有变化。统而观之,这八个字非常贴切地概括了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
东、西两区的分野情况,在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期因为东部地区材料太少还难以看出,但新石器时代中期已经成形,新石器时代晚期直至战国前都十分明显和典型,战国时期由于楚文化非常强势,致使湖南东、西两区的文化面貌逐渐趋同,东、西分野才渐趋模糊,但东、西部的楚文化仍有较大的差别,且有研究表明,楚人进入湖南东、西部的路线和经营策略也是不同的。东、西分野的具体界限,南段以雪峰山脉为分水岭,北端沿洞庭湖南缘东行、再北折沿洞庭湖东岸直至城陵矶,略呈东北—西南走向。那么,东区范围涵盖湘江、资水流域全境和洞庭湖东岸地区,即今行政区划的岳阳(除华容)、长沙、益阳(除南县)、湘潭、株洲、娄底、衡阳、永州、郴州、邵阳十市所辖地区;西区范围为澧水、沅水流域及洞庭湖区,含今常德、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四州市所辖地区。
在东、西两区内一般又可分为南、北小区,但不同时期南、北两小区的界限会有差别,总的趋势是从北向南移动,但也有反复。西区的南、北小区一般沅水中、下游之交的沅陵县五强溪一带为界限,北小区包括澧水中、下游、沅水下游及洞庭湖区,南小区包括澧水上游和沅水中、上游,后来南移至麻阳、怀化市一线。东区的南、北小区一般以湘江中、下游之交的衡山一线为界,北小区包含湘江、资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区,有时(如原史时期前段)洞庭湖东岸地区与湘江下游地区分开形成单独的文化区;南小区总体为湘江中、上游地区。为后文叙述之便,笔者将西区北、南小区分别简称湘北区、湘西区,东区北、南小区分别简称湘东区、湘南区。
旧石器时代,由于东部地区考古材料太少,情况不明,但西部地区可以明确地区分为北(澧水类型)、南(潕水类群)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新石器时代早期地域文化发现太少,难以对比。
新石器时代中期,湘北区先后出现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和汤家岗文化,继承关系明显,分布区东抵南县、华容一带,南至石门、慈利、桃源一线;湘东区先后有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在存续年代上,黄家园类型文化跨彭头山文化晚期和皂市下层文化时期,大塘文化跨皂市下层文化晚期和汤家岗文化时期。虽然两区地域文化面貌有相近之处,但文化的兴亡时间完全不同步。湘西区先后出现的高庙文化和松溪口文化,文化传统有传承关系,年代与湘北区皂市下层文化和汤家岗文化相当,但主体面貌差别较大。湘南区的情况目前不明。
新石器时代晚期,湘北区先后为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分布区。而湘东区首先是属于东方系统的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分布区,其后为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石家河文化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所替代,本区的石家河文化与湘北区差别甚大,并非由湘北区传播而来,而是来自汉东地区。湘西区高庙上层文化虽仍具本土文化特征但受大溪文化较多影响,表明外来的区域文化开始向沅水中游地区渗透,接下来屈家岭文化高坎垅类型和石家河文化进一步深入到沅水中游地区,仅上游渠水流域的斗篷坡文化仍保持本土文化传统。湘南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面貌尚不清楚,末期的望子岗一期遗存仍属于本土文化。
原史时期前段,湘北区商代至西周晚期为本土传统的皂市文化所控制,范围包括沅水中游在内,春秋时期早、中期楚文化进入该区北部澧水下游一带。湘东区又可细分为两个小区,北部洞庭湖东岸地区先后有铜鼓山一期遗存、费家河文化和楚文化。其中铜鼓山一期遗存为早商文化在湖南境内的分布,范围仅为岳阳市以北的长江沿岸一带,费家河文化为商代晚期本土文化,西周时期情况不明,楚文化于春秋中期进入该区。南部湘江、资水下游地区先后有樟树潭类型、炭河里文化和百越文化。其中樟树潭类型文化面貌与湘江中、上游望子岗一期遗存有共同之处,表明后者所代表的文化传统曾经北传;炭河里文化虽是以商末周初殷遗民南迁为契机形成的,文化构成中也包含有较多商文化因素,但它仍是以本地土著文化传统为主的地方青铜文化,与此前的樟树潭类型及春秋时期以“越人墓”为代表的遗存同属古代越族文化的一支。湘西区沅水中游商代至西周时期为皂市文化分布区,春秋时期有可能为楚文化分布区,澧水上游和沅水中游武陵山区商代至西周时期有朱家台类型,春秋时期情况不明;沅水上游地区商代仍为斗篷坡文化延续生存之地,西周、春秋时期情况不明。湘南区坐果山类型继承了新石器时代末期望子岗一期遗存的土著文化传统,并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亦属百越文化,战国时期逐渐为楚文化所同化。
原史时期后段,楚文化基本分布于湖南全境,但四个小区的楚文化面貌均略有差异,其中湘北区与湘西区、湘东区与湘南区相对较为接近,亦可看出东、西分区的格局。随着楚文化从北向南一步步推进,东区的本土文化越文化、西区的本土文化苗蛮文化逐渐向南及东西边远山区退却,前者主要向岭南地区和雪峰山高原迁徙,后者主要退避到武陵山区。
我们相信,以上所论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分布——“东西分野、南北进退”之格局,将会随着考古资料增多及研究的深入更加显现和完善。以往多数学者在涉及湖南先秦时期或某一阶段文化相关问题的讨论中,一般也是首先将它们分为与本文基本相同的四个小区来展开的,但尚没有人注意到这四个区之间空间层次的差别,本文指出的其在东西方向上相对稳定而南北方向上时有变化的现象,对于湖南先秦文化的深入研究当有所裨益。
三、湖南先秦文化时空结构成因探索
前文关于湖南先秦文化发展历程及空间分布特征的研究,得出两个非常重要的结论:
其一,湖南先秦文化发展的时间框架可明显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每期又分为前、后两段。而从文化发展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演变趋势来看,在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都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基本相同的过程,而且两个时期的地域文化之间缺乏明显的传承关系。
其二,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布局表现为“东西分野、南北进退”的特征,即整个先秦时期湖南地域文化空间分布的东、西分区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在东、西两大区内文化的空间变化呈南北向移动,且总体趋势是从北往南推进。
关于第一点,我们认为与整个长江流域距今4000年左右自然环境和文化发展的大背景有关。这一特点不仅仅为湖南先秦文化所独有,长江流域其它地区的先秦文化同样具备。大量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表明,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末期的文化如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等,已经发展到了高水平的区域文化阶段,不仅空间分布范围很大,文明社会的诸多要素如城、大型宗教礼仪性建筑、礼器、社会的等级分化等都已出现或达到相应水平,与同时期的中原文化比较,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这些“准文明社会”却几乎同时衰落并消失了,长江流域相当于中原地区夏商时期的地域文化一致呈现出倒退的景象,原先的区域文化特征消失,各地又退回到了本土文化阶段。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前学术界提出过多种假设,或以为如良渚文化等在宗教生活中的过度侈靡奢华,耗尽了大量社会财富,加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制约了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的发挥,而对自然界的无节制索取造成了生存环境的破坏终致盛极而衰;或以为洪水泛滥直接所致;也有人认为是中原文化入侵造成的。笔者曾提出,洪水泛滥是起因,中原文化南侵是在洪水泛滥对长江文化造成巨大冲击之后的乘火打劫,并最终导致了长江文化的消亡。许多线索告诉我们,距今4000年左右的长江和黄河流域大范围内,可能的确经历了一个洪水泛滥的高发期。如:大禹父子两代治水的故事;当今西南地区许多少数民族创始神话都有洪水传说,他们的祖先可能就是当时大洪水的劫后幸存者,后来才迁到了西南地区;文献记载尧、舜、禹在征讨三苗的檄文中也提到洪水等自然灾害并归咎于其所编造的三苗的种种劣行,这当然是“欲加之罪”、是入侵长江流域的借口,但也正好说明当时自然环境的异常。另外,长江下游地区不少考古遗址发现了年代在新石器时代末期与商周时期之间的洪水淤积层。试想,如果不是洪水泛滥(包括接踵而来的瘟疫等)已经让长江流域区域文化大伤元气,中原文化(显然因为治水工程卓见成效而受洪水灾害影响较小)也不敢如此随意编造借口、无端用兵南下。考古证据表明,新石器时代末期,中原文化确已开始南下。河南伊洛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或称中原龙山文化)经南阳盆地、过随枣走廊,深入到了江汉平原腹地,江汉平原“肖家屋脊文化”及宜昌地区“白庙文化”的形成与此直接相关。夏商时期,江汉平原地区先后为夏文化(二里头文化)、商文化直接控制,长江上游的三星堆文化、下游的马桥文化包括湖南境内的皂市文化、铜鼓山一期遗存、樟树塘类型、费家河文化等无不或多或少地烙上了中原文化印迹。中原文化的南侵无疑打破了长江流域区域文化的原有体系,从而导致了包括湖南在内的长江中游区域文化传统的断裂,但是,外来的中原文化又无力在本地再建一种新的秩序,原区域文化各组成部分遂四分五裂、很自然地回复到松散的本土文化状态。此为湖南先秦文化史前时期与原史时期两大阶段形成及发展道路重复而曲折的主要原因。
关于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与湖南的自然地理环境相关,其次为境外文化对湖南的影响。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北临长江,东、西、南三面以罗霄山脉、云贵高原和南岭山脉为屏障,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大体形状呈开口朝北的簸箕形,它与长江以北的江汉平原共同构成了两湖盆地,成为长江中游的主体。簸箕形的开口处、长江南岸为洞庭湖所在,它与长江对岸被称为“云梦泽”的大片低湿地通过长江连为一体,实际上构成了湖南北部的一道屏障。如此看来,湖南确为一个较为独立的地理空间。更为独特的是,在湖南中部从南到北隆起着一条雪峰山脉,向南穿过南岭、向北直抵洞庭湖南岸,与洞庭湖水网湿地一起将湖南分开为东、西两半,且雪峰山脉峰峰相连,从北至南几无缺口,完全阻断了东、西两侧的交通。在无现代化交通工具的时代,唯一的通道就是沿洞庭湖南岸与雪峰山脉北端之间的狭窄地带。故此,在历史上多数时期,东、西部对外交流的主要对象不是彼此之间而是湖南境外的其它地区,即使在当代,湖南东、西两部在语言、饮食、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差别。这是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东西分野”的根本原因。
湖南先秦文化空间范围在东西分野的大框架内呈南北向分布的主要原因亦为地理环境所致。境内湘、资、沅、澧四大水系基本上从南往北最后流入洞庭湖。由于境内中央为雪峰山脉,东、西两面又有罗霄山脉和武陵山脉,湖南的东、西两部分境域均呈南北狭长形,东西方向上纵深很短,不可能为人类文化提供较大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最适宜古代人类集中居住的地域往往为水系干流所在的盆地和宽谷地带,这些宜居地与河流走向一致,必呈南北向分布,这就决定了湖南先秦地域文化在“东西分野”总框架下“南北进退”的格局。
除地理环境外,文化之间的交流当然也是影响文化空间分布的因素,有时还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某一文化相对于周邻其它文化的优势特别巨大,足以突破地理环境的局限,自然可以成为决定文化相互间空间布局的主体,这种情况在秦汉以后已屡见不鲜。就湖南先秦文化而言,与境外文化之间的互动或者境外文化的直接进入固然对境内文化空间格局的形成及演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总体上不仅未能突破地理环境的局限,且多数时期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地理条件的制约。例如:整个先秦时期,湖南东、西部地区的对外交流主要通过自然障碍较少的洞庭湖两侧往北进入江汉平原地区,其次是由南岭山区的河谷地带通往珠江流域。正因为如此,从史前时期后段开始,来自江汉平原或中原地区的强势文化从北边进入湖南后一步步向南推进,此为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南北进退”的又一原因。
【参考文献】
[关键词]学术史;先秦杂家;存在
在学术史上,先秦杂家到底存在与否?是一个到现在还未解决的问题。由于对“杂”及“杂家”认识上的偏见,秦汉以降的历代学者对先秦杂家鲜有研究且一味贬斥,发展到明清时期,甚至直接将杂家作为容纳儒家正统学术之外其他学派和异端学说的皮囊了。二十世纪初,在的推动下,诸子学再度兴起,一大批大师级的学者对先秦杂家均有论及,诸如章太炎、蒋伯潜、罗根泽、吕思勉、郭沫若、侯外庐、冯友兰、钱穆、任继愈等,在结论上分歧也很大,但这可能给我们继续的研究探索以新的启示和鼓舞。笔者通过读博期间以及近几年的研究探索,认为先秦时期从宏观意义上来看,杂家学派是存在的。而不是像某些学者那样,认为先秦除了“儒、墨显学”和道家之外再无学派。笔者认为,先秦杂家有自己的学术宗旨、理论方法、思想体系、代表作品及学术传承,因此,杂家在先秦是成其为一个学派的。
一 先秦杂家的学术宗旨
一些学者否定先秦有杂家学派存在的一条主要理由就是,杂家没有学术宗旨。侯外庐先生说:“《吕氏春秋》因为它是‘调和折衷’的缘故,所以任何一说都没有彻底”,即不主任何一家,也暗指没有学术主旨。冯友兰先生认为:“《汉书·艺文志》他们所说的‘荡者为之’,其实就是杂家的本质。杂家要兼儒、墨,合名、法,而没有一个自己的中心思想,这就是‘无所归心’”而钱玄同在《中国学术论文集要》中更是说的很明白:“杂家之书,传于今者有《吕氏春秋》及《淮南子》,二书皆成于众人之手,盖集合百家之说,初无宗旨可言。”那么,先秦杂家真是没有自己的学术宗旨吗?笔者以为不然,此点值得商榷。自从《汉书·艺文志》在书中始列“杂家”于诸子百家之属,并著录杂家著作二十种四百零三篇于其中之后,《隋书·经籍志》也列“杂家”著作于其中,著录杂家著作九十七部二千七百二十卷之多。《汉书》和《隋书》如同司马炎在《论六家之要旨》中将先秦诸子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一样,将先秦诸子分为“九流十家”,并且也将各家的学术从渊源、旨归等方面予以界定和评述。《汉书·艺文志》说: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
《隋书·经籍志》说:
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而无所指归。
其实,在《汉书》和《隋书》里面,他们都讲到了杂家的学术宗旨,《汉书》说杂家的宗旨是“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隋书》说杂家之书均以“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为主旨。对于《汉书》中有关杂家宗旨的解释,吕思勉认为:“诸子之学,除道家为君人南面之术,不名一长外,余皆各有所长;犹人身百骸,阙一不可;故曰知国体之有此。杂家兼容而并包之,可谓能揽治法之全。所以异于道家者,驱策众家,亦自成为一种学术。”,即探讨“治法”的“王治”之道才是杂家的宗旨。根据司马迁著作《史记》之目的“通古今之变”,是为了以史为鉴,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服务于现实政治。《隋书》说杂家之书的主旨是“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其实也就是以史资政的“王治”精神。近人张琦翔也说:“杂家者,杂取众说而能自立宗旨,杂而能成家也,此所谓杂即调和意义。调和并非凑合,亦非混合中和,兼揉众长,舍去其短,免去矛盾,融合为一,此之谓调和,杂家之意以大矣。”
先秦杂家之所以以“王治”作为融合百家思想的学术宗旨,主要原因在于现实的政治形势和政治需要。战国中期以后,天下一统的趋势越来越清晰,为了适应封建社会走向统一的形势及前所未有的政治需要,学术和文化上也形成了融合的潮流,黄老道家和杂家正是其显著的代表。因此,侯外庐先生说杂家“颇倾向于统一思想的路数”,笔者以为杂家以思想学术的“统一”应对政治的“统一”,这正是它们的“路数”;其次,从学术发展规律来看,诸子之学皆为“道之一端”各有短长,从争鸣中都发现了各自学术上的不足,学术从分到合、主动或被动地融合,也是学术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其三,各学派及其学者的历史使命感,让他们要设计出未来大一统社会和国家的思想与文化,以利于统治,同时他们也想让本学派或自己的思想在未来国家社会中占据有利地位。至于冯友兰先生认为的“放者为之”就是杂家的本质,并以此证明杂家“无所归心”就是没有主旨,笔者不敢苟同。其实,在《汉书》和《隋书》中所说的“荡者”和“放者”,是就那些浮学之辈,而不是真正的杂家,是班固、魏徵等对他们进行批判而言的。
当代一些学者,如任继愈、熊铁基、陈丽桂(台湾)等,将秦汉杂家著作《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称为“新道家”,他们认为以上两书不是没有思想主旨,而是认为它们的主旨是“道法”,并从汉代高诱的《吕》书注疏起。笔者以为,混淆杂家和道家为一的历史根源,在《汉书·艺文志》对道家的评述和《隋书,经籍志》对杂家的界定中,《汉书》说道家: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隋书》也说杂家:“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从学术渊源和学术宗旨上,似乎《隋书》的杂家在向《汉书》的道家看齐,而《汉书》说杂家是“出于议宫”,《汉书》和《隋书》有关杂家的学术渊源上好像是矛盾了。笔者以为,从学术渊源上来说,诸子百家皆为周代“礼乐”文化的新芽和硕果,按班固的说法,诸子“九流十家”似乎都能对应周代的一种官职,实际上无论是“史官”也好,“议官”也好,他们都是周之文官,都传承“礼乐”文化并予以批判创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章太炎、刘师培宣扬“诸子出于王官论”和“九流学术皆源于史”,一时之间众多治诸子学的学者多从其说。则针锋相对地提出“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并以同名撰文论证“以为诸子之学起于救世之弊,应时而兴”。在学术渊源的论述上,班固可能失之于极端,章、刘、胡等人可能失之于偏颇。杂家和黄老道家既源于“礼乐”文化,在学术宗旨上也有着“救世之弊”的考量。杂家在学术宗旨上和黄老道家是有相似之处,但是无论在《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六家之要旨”中,还是《汉书·艺文志》的补述里,黄老道家和杂家还是有明显的不同的。
二 先秦杂家的理论方法
战国中期以后,百家后学的发展有两个主题,一是由“争鸣”走向融合,一是从理论的阐述到与现实政治的结合。因此,各家在理论方法上亦表现出汲取他家思想和政治实用主义的色彩。李泽厚说:“自战国晚期起,它们在长久相互抵制、颉抗和论辩中,出现了相互吸收、融合的新趋势。从荀子到《吕氏春秋》,再到《淮南鸿烈》和《春秋繁露》,这种情况非常明显。旁及《文子》、《鹞冠子》、陆贾、贾谊以及地下发现的《经法》等等,无不在各种不同的程度或不同角度上表现出这一综合趋向。”这种思想学术的综合是学术思想本身发展规律的表现,存在着多种形态,“有同一学派内部不同分支思想的综合,有企图兼取百家构筑新思想体系的综合,有主于一家吸取它家思想成分的综合,有某专门领域学术思想的综合。”同一学派内部不同分支思想的综合,比如儒家的《礼记》与《易传》,弥合了儒家后学中“主内派”(注重“仁”的品德的修养)与“主外派”(注重“礼”的社会功用)之间的纷争;主于一家吸取它家思想成分的综合,有儒家的《荀子》和法家的《韩非子》;专门领域学术思想的综合,《鬼谷子》、《墨经》等可以归为这一类;企图兼取百家构筑新思想体系的综合,战国中后期的黄老道家是其代表,黄老道家的《文子》、《黄老帛书》等著作可资证明。而比黄老道家更为晚出并在其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推进的则是先秦杂家。吕思勉先生将杂家称为“此后世所谓通学者之先驱也。”
百家后学在战国中期之后都有向关注现实政治方面转化的倾向,转变最大的可能要算先秦道家了,先秦道家从“绝圣弃智”、“无为”、“小国寡民”的政治思想,慢慢转化为“无为而无不为”、以“道法”为主“君人南面”的黄老之学。因此,高正说:“黄老之学是中国古代的法哲学,是先秦道家的殿军。它的产生标志着由老子开创的道家,已走向了为现实政治服务的道路。黄老帛书正是为曾经有资格与秦并称东西帝的田齐来制造统一天下理论的作品。或许它还是激发吕不韦编撰《吕氏春秋》的原因之一呢。”
有学者认为,黄老道家是先秦子学向汉代学术转换,知识与思想转换的主要载体,并且将杂家《吕氏春秋》和汉初《淮南子》均作为道家作品的经典。笔者认为,黄老道家和先秦杂家它们都汲取了百家的思想,在秦汉之际学术思想文化的转型过程中,它们都充当了知识与思想的主要载体。我们将《汉书》和《隋书》有关杂家理论方法的论述与《史记?太史公自序》之“论六家之要旨”中有关道家的比较,也许可以发现引起混淆的最初根源。“论六家之要旨”中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学界公论《汉书》、《隋书》、《史记》中所言“道家”皆为黄老道家,并非先秦原始道家。三书中,《汉书》说杂家是“兼儒、墨,合名、法”,《隋书》在界定杂家之时说:“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而《史记》在阐述道家之语中则有“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言辞略有不同,但意思一致。这说明杂家和黄老道家在理论方法上都企图兼采诸子、融合百家。笔者认为,这种理论方法上的相似性,就是历代学者将杂家认作是“折衷”、“调和”、“综合”以及将杂家著作与黄老道家著作混淆的原因之一。笔者通过研究发现,杂家与黄老道家在理论方法上是有一定的学术渊源关系的,杂家不仅汲取了黄老的思想,而且在理论方法上受到了黄老的影响。目前学界多认为,黄老道家是以“道、法”为主的思想体系,关于杂家则争议很大,实际上在理论方法上杂家真的是“学无所主”,对百家思想只是按照政治实用主义的“王治”为主旨去汲取。但黄老道家的产生比杂家早,先秦杂家的作品和代表人物最早不会早于战国中期。金德建先生认为:“尸佼年代较早,开创杂家学派。《广泽篇》的说明宗旨,树义如此明确;足为后来的杂家视为准则。”战国齐之稷下学宫为黄老重镇,其对先秦杂家的产生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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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先秦杂家的思想体系
先秦杂家思想是融合诸子百家的思想而成的,要容纳如此庞杂的思想内容,不建立庞大的思想框架是不可能的。杂家诸子中,从最早的《尸子》到最晚的《尉缭子》,都试图建立起兼容并包的思想体系,以期“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于一体,将诸子百家的思想尽数囊括。那么,杂家是怎么来构建其理论框架的呢?
笔者以为,先秦杂家是通过阴阳五行和“天、地、人”一体的观念和思维模式来建立起庞大理论体系的。这从《管子》、《吕氏春秋》和汉代杂家著作《淮南子》中,可以发现这种思维方式的运用。这两种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本身是否具有系统性呢,如果有的话,其本身的系统又是如何形成的?其实,阴阳五行和“天、地、人一体”本来就是中国先秦时期两种系统论的观念和思维方式。葛瑞汉把这叫着关联思维。他说:“中国传统上从未发现关联体系建构的替代物,关联体系建构使中世纪与后伽利略科学(Post-Galilean science)区别开来。因果思维替代关联思维的偶然的插曲后期墨家像西方前现代的插曲一样稍纵即逝”关联思维是一种联想性的不能以科学验证的思维方式,有时甚至是充满了荒谬的幻想,一般产生并盛行于科学和思维均不发达的古代,例如中国近代以前和西方的中世纪及其以前都是以关联思维为主,而因果思维是建立在科学实证基础之上的思维方式,它是现代科学的根基。先秦时期的阴阳五行和“天、地、人”一体思维模式就是典型的关联思维方式。“阴”、“阳”、“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间原来也许根本没有什么重要联系,但是古代的思想家们通过性质的对立、相生与相克等等关系的组合,人为地将它们组织成一个系统,来解释自然和社会,就形成了阴阳五行关联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天、地、人”一体也是一种系统的关联维方式,天、地、人在自然界中原本只有物质上的联系,在哲学上也只有自然规律上的联系,先秦思想家们用关联的思维方式将其联系起来构成一个整体体系。天、地、人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天和地相配“化生万物”(包括人),这是宇宙论方面的三位一体;天和人相配,人效法天道以从事(事就是人事政治,属于地道方面的),形成“天人感应”的思想,也是三位一体的。这在道家、杂家及诸子一些学派的思想中屡见不鲜。因此,“天、地、人”的观念与‘阴阳’、‘气’、‘道’等一样是中国民族普遍承认和应用的共同观念,……是整个中国民族共同具有的一种普遍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显示出浓厚的东方独具的系统精神。
那么,这两种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是如何被先秦杂家用来搭建他们的理论框架,构筑他们的思想体系的呢?在此,仅以先秦杂家的代表作《吕氏春秋》为例予以阐述。吕艺先生在其《论(吕氏春秋)的结构体系》一文指出,吕书是三个结构体系之结合。他说吕书的总体结构:“(根)据‘是法天地’以行人事的基本思想来设计,这与其思想体系的主导倾向正相表里。在这样的总体结构下,十二纪,六论和八览分别依照‘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的方法论三要素,构建成三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结构系统。三者联系的枢纽,在于天道、地理、人纪相通,揆天验地最终都落实于人事……十二纪按‘天日顺’的规律安排人事,六论则按‘地曰固’的特性广加推绎;至于八览,则按‘人曰信’的要求,参照《洪范》‘五事’分门别类地论述人事行为规范……”从而使吕书无论是在结构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显得很有系统性。洪家义先生撰《论(吕氏春秋)的性质》一文,他说:“《吕氏春秋》是以天、地、人和阴阳、五行两种模式建构起来的。天、地、人好比一片大屋顶,阴阳、五行好比梁柱,二者结合,构建了一座理论大厦。前者体现了篇章的整齐部勒上,后者主要体现在《十二纪》和《应同》、《召类》等篇中。这座大厦既有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又有阴阳、五行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因此,牟钟鉴先生说:“《吕氏春秋》确实能够自立体系,自成一家”《吕》书在编排结构上有两大特色:一是靠集体力量按预定计划写成,事先定好门类、子目,这种有主编、统一计划、统一体例而集体完成的理论著作是中国思想史的首部;二是处处构成体系,具系统性完整性。
四 先秦杂家的代表作及学术的传承
根据《汉书·艺文志》杂家之属所列著作,先秦时期的杂家著作共有七种,包括孔甲《盘盂》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伍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其余十四种为汉代著作,最显名的就是《淮南子》。而在《隋书,经籍志》里,共录有先秦时期的杂家著作3部,即《尉缭子》五卷梁并录六卷,《尸子》二十卷、目一卷梁十九卷,《吕氏春秋》二十六卷。由于年代久远,先秦时期的许多典籍都已佚失,先秦杂家也不例外。目前所能见到比较完整的就是《吕氏春秋》了,杂家《尉缭子》、《尸子》只是后世学者辑佚的残篇断章,或者是发现的一些残简可资研究了。这几本著作的学派归属,目前在学术界虽然还有争议,但笔者认为将其归为杂家更符合历史实际,而且从上文所述杂家的宗旨、理论方法、思想体系的特征等去分析,它们是具有杂家的共性的。
除此之外,在近几年的研究中,笔者还经过考证认为,先秦的《尹文子》、《管子》、《鹞冠子》和汉代的《淮南子》按照笔者以上对杂家新的界定,都应该是属于先秦杂家的著作(考证略去)。而且笔者的考证和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与一些专家大学者的论断不谋而合。例如:吕思勉先生说:“管子,汉志隶之道家,隋志隶之法家,然实成于无意中之杂家。”牟钟鉴先生认为,先秦杂家的发展演变又一个历史的线索,而且,先秦杂家和汉代杂家从《管子》、《吕氏春秋》到《淮南子》有一个传承的线索,在这里笔者引述其原文,并深表赞同:
第一次在齐国的稷下学宫,那里既有齐国自身深厚的文化传统,又集合了各诸侯国众多人材,成为全国性学术中心。于是形成《管子》一书,其作者非一人,其内容极广博。有对老庄哲学的“道”与“无为”的发挥,有对儒家礼乐仁义的论述,有对法家重法任刑的说明,有阴阳家的四时与五行相配的思想。书的编纂者欲将儒、法、道、阴阳几家学说相结合的企图是明白无疑的。由于成书不在一时,又无权威学者主持,且是初次尝试,造成《管子》一书的驳杂。
第二次在战国末年的秦国,统一全国的前夕,吕不韦招揽各国学者,形成一个重要的学术活动中心,于是产生出《吕氏春秋》一书。该书博采诸子之长,兼有道、儒、阴阳、法、墨各家思想。作者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就是要全面总结先秦百家之学,造就统一的理论体系。
第三次在西汉前期的淮南,刘安好文学之士,招收各地学者数千人,形成当时最大的学术中心,于是有《淮南子》出现。
以上三部分都是适应封建社会走向统一的总形势,努力推动文化走向统一。三部书都可称之为综合家著作,它们对先秦文化的总结,一次比一次更深刻更条理。如果说《管子》一书内容较为散乱(当然也有自己的倾向性),《吕氏春秋》就已经初步有了自己的体系,《淮南子》作了进一步的精雕细刻。三者一个继承一个,都有保存先秦文化之功。
关键词: 职业技术院校 大学语文 教学体会
根据教育部对大学语文的定位,“大学语文课是普通高校中面向文(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理、工、农、医、财经、政法、外语、艺术、教育等各类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素质教育课程”。由此可见,在普通高校中语文课的教学与中学时的教学有着明显的不同,同时与文学专业的文学课的教学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职业技术院校中“大学语文”是一门公共基础课,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向学生传授现代汉语言文字知识;2.培养学生分析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3.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4.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具体讲授这门课时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达到以上目标的。
一、汉语言文字知识的讲授――夯实学生的语言基础
作为大学生,关于汉语言文字知识(如语音、语调、字词的构成、修辞、句法等)在中学里绝大部分已经接触到了。有人觉得汉语言文字知识在大学里没有讲授的必要了,我觉得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其实有些知识在中学阶段学生们是学过了,但是,学得很肤浅,许多内容都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在这一阶段不仅要讲授其是什么,而且要回答为什么,让学生们真正懂得这些知识,进一步夯实学生的语言基础。
二、文学作品的导读――培养学生分析鉴赏能力
1.文学史的概述
每个单元的讲授都先从文学史的概述讲起,勾勒出时代轮廓,使学生对这一时期的文学的状况有一个总体了解。以史带文,用史把具有代表性的作家贯穿起来,形成知识系统。我们主要讲授了先秦文学概述、汉魏六朝文学概述、隋唐五代文学概述、宋元文学概述、明清代文学及近代文学概述、现代文学概述、当代文学概述、外国文学概述。通过这些介绍,勾勒出时代的轮廓,学生们对中外整个文学发展的历史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一个比较清晰的整体印象,从而丰富他们的文化知识,拓宽学生的社会视野。文学史的概述讲完之后,再进入作品的选讲。
2.文学作品的选讲
由于大学语文这门课存在着课时少和内容多这一对矛盾,我们不可能把教材中所列举的每一课作为重点来详细讲解,而只能选一些典范作品来讲读,演示分析,让学生欣赏文学作品的技巧,最终达到让学生掌握不同体裁的作品的赏析技巧,学会自己分析。如:我们主要选讲了《先秦诸子语录》、《陈情表》、《将进酒》、《前赤壁赋》、《醉花阴》、《红楼梦・宝玉挨打》、《孤独者》、《再别康桥》、《哈姆莱特》等名篇。通过这些名篇的讲授,学生们懂得了不同体裁的文章的写作技巧以及赏析技巧。诗歌:分析其独特的意象和优美的意境以及作者抒发的感情;散文:分析其取材的特色和感情的抒写以及形神关系,体味形散而神不散的文体特点;小说:分析作者的写作目的和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特征和作品中的思想内涵;戏剧:分析其在体式、台词等方面的技巧,体会不同国别、不同派别的戏剧的各自特色。掌握了这些赏析技巧之后,学生可以自己运用这些技巧对不同国别、不同时期、不同体裁的作品加以赏析,从而使自己的分析鉴赏能力不断提高。作品选讲完之后,再以总结的方式简述这一时期的文学的历史概况,以明确所学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从而加深对作品意义的理解。
三、应用写作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关于写作的一些基本知识(如:主题、选材、结构、语言等)在中学阶段已经涉及到了。还有,一些常用的基本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在中学时也训练得很多,对于这些文体的基本写作技巧学生们也基本掌握了。因此,我觉得考虑到学生的毕业以及毕业后的工作需要,应用写作的训练应侧重在常用应用文和科技论文的写作。
1.常用应用文的写作
常用应用文包括计划、总结、合同、简报、广告、求职信、申请书、消息、通讯等。对于这些文体,先要把它们的相对固定的写作格式讲清楚,让学生们对其写作理论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当然,应用文最关键的是要学生自己操作,要求学生们能够写出比较规范的文章。因此,学生们的实践是至关重要的,要花大量的时间让学生练习,然后教师要反复修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直至能写出符合规范为止。
2.科技论文的写作
科技论文是向读者介绍自己在某方面的科研成果而写成的文章。这类文章在写作上与一般文章有一定的共性,但又有其自身的特色。而且对绝大部分同学来说,科技论文是陌生的,不懂科技论文应如何写作、如何表现,这些都应作为大学语文教学的主要部分。如:科技论文一般由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组成。这些最基本的都应该让学生掌握。
以上这三个方面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互相沟通的。由于一学期的大学语文的课时较少,在具体讲授时,我们侧重在文学作品的选讲,经过一学期的讲授学生们普遍感觉分析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至于应用文的写作,我们开设了科技应用文写作的选修课,这将对学生的写作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四、结合职业技术院校的特点,注重语文教学的实践性
职业教育的特点是注重应用教学,注重素质培养。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就直接步入社会从事社会实践工作,学生动手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就业。所以,职业学校尤其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大学语文课的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如下途径来实现语文教学的实践性:1.营造宽松的课堂氛围,发挥学生的主体性。2.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3.鼓励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
总之,职业技术院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大学语文课的教学中,注重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注重语文教学的实践性,充分发挥语文这门课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社会输送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安威.经典专书研习――大学语文建设的另一条出路[J].当代教育论坛,2008.2.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 课程考核 改革 新模式
《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是衡量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和该专业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能力的主要手段。它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培养汉语言文学专业优秀人才中起到教学导向的作用:既能反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收到的成效、评判教学模式的科学与否,又能影响到教学环节能否有成效、顺利地展开。
《中国古代文学》这一课程由《中国古代文学史》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以下分别简称《文学史》和《作品选》)两部教材组成。在教学活动的授课环节,怎样权衡这两本教材的轻重主次,由教学的课程安排和教师的备课情况而定;在课程考核模式中,怎样安排考察的形式和考试的内容,则取决于教师对课程考核作用的认识程度。面对注重于走过场的、应试教育体制影响下的一次性闭卷考试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在中国古代文学乃至整个教育体制之中,以顾及个性学习、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新型课程考核模式势在必行。而探索较为科学的中国古代文学课程考核形式,必须从当前高校课堂教学和教学考核这两项主要的教学活动中分析存在的不足。
一、《中国古代文学》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整体上说,高校教学模式比之小学、中学,在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上都有了不少创新,但是这些新的因素只是表面上、局部的创新,并不代表高校教育已经脱离了应试教育的窠臼。课堂教学和教学考核是整体教学活动的两个部分,是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的。因此,课堂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教学考核的成效。《中国古代文学》课堂教学中,《文学史》和《作品选》又是课堂教学的使用教材。怎样从中选择教学内容,怎样权衡两者的主次轻重则又是一个问题。下面主要从这些方面分析古代文学课程教学存在的不足。
(一)重《文学史》轻《作品选》
古代文学史的教学,其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文学史的发展情况,清楚它的脉络走向,认识在这种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文学现象和进行的文学活动,是对文学史理论和规律的感知与记忆,注重个体的继承性。文学史的学习是感知与记忆层面上的知识,它是相对固定的东西。而《作品选》的学习却需要感知、记忆与思维、能力以及智慧的参与,它是机动灵活的东西,注重个体的继承和创新性,需要不同人的接受品读与赏析来给它注入生命力。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虽然这门课名为“古代文学”,却并不是说偏重于史学知识的授予而忽视对文学作品的个体赏析。
(二)重学生主体轻学生个体
大班教学就像生产过程中的批量生产,似乎约定俗成地偏重于普遍性的东西。在古代文学史的课堂教学中,教师也往往会形成一种习惯,更注重面向于广大学生的教学。这种授课心理直接影响着授课内容,所教内容往往以那些普遍都能接受的知识为主。在选择作品讲解时,就倾向于已经普遍接触过甚至是熟读的作品。以先秦文学作品为例子,《诗经》不外乎《周南・关雎》《秦风・蒹葭》等,而这些篇目在中学乃至小学都已经学过,可以大致由学生赏析,就不必由教师在课堂上多讲。注重学生的个体,就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触类旁通为主,培养学生在课堂上的主动性。而不是从教师主观出发,进行灌输式的教学。
(三)依赖固定的《作品选》而忽视其他的选本
《古代文学作品选》的教学选本只是选择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作品篇目。“选”,毫无疑问,它存在着很多限制性的因素在里面,教学中只能以它为基础,而要较为全面地把握所学文学史其中某一段的知识,需要在教师的引导下,以所持有的选本为基础,抛砖引玉,激发学生更多地阅读作品的其他选本甚至是原著。古代文学无论从史学上来看还是从作品文化来看,都具有厚重感的特点。还是以先秦文学的《诗经》为例子,要想全面了解周代的农业生产状况,就要对《臣工》《噫嘻》《丰年》《载芟》《良耜》等各篇作品综合分析。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就要在所备的教学内容之外,以鼓励学生的学习个性为主,让每位学生都有自己接受知识、自主学习的特点。
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考核中存在的弊病
高校每门独立科目的考核并不能完全排除不受其他科目考试形式的影响,相反,这种影响往往是起着连锁反应的,或者说已经有定死了的考试形式要求该门课就要这么考,只允许独立科目在考试内容上有所创新。也正是因为这种规定死了的考试形式的存在,久而久之约束着每门课程按着固有的一成不变的模式去完成教学考核,因此,这种模式必须得冲破。
(一)在形式上,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尚未摆脱“一考”“一纸”“闭卷”的陈旧模式。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形式不能遵规导矩,因为这容易流于俗套。必须认识到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形式其空间是具有伸展性的,一旦人为地定死,相应的课堂教学就会受到它的牵绊,高校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就进入了应试教育的牢笼中。为什么很多教师有时候会在课堂上拔高嗓音提示:“大家注意了,这个内容很重要,画上星号(勾起来)”?为什么到了期末,最后一次课甚至成了“划考试重点”的课堂?就是因为这种考试模式的限制导致了古代文学课的考核成了死记硬背答死题的考试,这种考试是没有意义的。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角度分析,这种考试形式使得学生形成一种过于坦然的心理:平时不需要积累、不需要能力、甚至不需要花课外时间学习,因为课堂上老师会划重点,期末老师还会着重点考点。这不利于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汉语言专业人才。相应地,从检验教师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看,这种考核形式完全不能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如果每个班的老师都一样地划出了重点,学生考试答题时就像在依样画葫芦,考试的结果自然就相当的尴尬。
(二)在考试内容上(以先秦文学为例),题型一概不变,没有灵活性,不能很好地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采用单一闭卷的形式进行古代文学课程的考核,其考试内容毫无疑问地受到限制,这种限制最严重的弊端在于题目的含金量低,之所以说题目的含金量低并不是说试卷上的题目本身毫无价值,而是说题目的答案学生都已经背熟了,即便是完整地答出来那也已经是没有意义的答案了。并且这种为了考试的暂时记忆也很容易遗忘,不能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知识,因为这种考试已经变异为具有功利性和应付式的工作,枯燥和机械的因素促使学生在考完试后像卸下包袱一样赶紧甩掉。古代文学试卷的题型不外乎填空、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和赏析几大类。其中,填空题与选择题考察的是文学常识,名词解释考察学生对一些常见文学现象的理解,如“建安风骨”“互见法”等。简答题一般考察某部文学作品的艺术风格或是主要内容,如问“《诗经》的艺术风格(主要内容)”“陶渊明田园诗的内容”,或者是某部文学作品中一个典型形象的分析,如“《庄子》寓言中的艺术形象”“《离骚》中高洁坚贞的人格形象”等。它考察的还是对文学现象的概括性认识,这种题目在教材中可以直接找到答案,只要背下来就能比较完整地答出。论述题可以说是在简答题基础上的知识扩展,不同的是,它需要增加一些例子加以论述。如果说这几个题型比较具有主观题答题的成分,也就是说比较能够客观地考察学生的学识与能力的,那就是赏析题,和其他题型相比它含有个性的成分比较多,不同的赏析者具有不同的观点,言之有理即可。
总的来说,古代文学课程考核多少应该把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创新思维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相结合,不应该只停留在读读记记的层面上,在教学授课的环节应更多地提倡学生在把文学史与作品选结合学习以外,更多地关注原著的学习,在品读原著的过程中,能够结合文学史的知识提出质疑,在这个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继承并发展古代文化。
三、改革创新古代文学课程考核模式的一些可行性措施
(一)形式上的改革
首先,是形式的多样化。改变单调的一次性闭卷考试的形式,可以把考核的形式划分为几个部分,如增加平时作业、小论文、课堂小组专题讨论和期末闭卷考试,教师可以权衡每种考试形式的轻重确定所占分值的比率;也可以在每次课堂上针对一个专题的某个问题提问,规定以论述的形式口头阐述,覆盖整个班级。如“《左传》的人物言行中怎样体现出民本的思想?”这样的论述题就不必在闭卷考试之前点出再让学生强制性去记,而是在上课之前的预习环节要求学生阅读原著,在课堂上结合自己相关知识的积累加以论述。平时的作业可以把《文学史》和《作品选》结合起来而侧重于考察作品选的赏析,这种考察能够区分学生对某一作品的理解能力,通过每学期的几次课后作业,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各个学生赏析作品的能力和接受知识的水平;小论文部分的考察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高,教师可以提出小论文考察的要求,既规范了论文的写作要求,经过本科四年的积累也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学生论文写作的水平,而不至于到了写毕业论文时还摸不清本科论文该怎么写;课堂小组专题讨论可以把全班同学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提出一个小专题,由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小专题,各个小组集思广益、分工合作把这个专题的知识整合好并以讨论的形式口头表达出来。
(二)形式的生动化
课堂教学忌讳的是灌输、填鸭式的教学,这种教学令教师与学生双方都处于被动的局面,教师机械地授课,学生被动地接受。因此,课堂教学一贯探索活泼生动、充满趣味性的模式,这是为了不断改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率。教学考核与课堂教学一样,也应该探索机动灵活的考核形式。并不是说要摒弃一切传统的考试方式,而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继承与发展。古代文学课是一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古典与创新同发展的课程,它的考核形式也可以生动化、灵活化。如:设计古代文学的专题讨论,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进行,以计分的形式纳入课程考核的范畴;分小组合作,以学生授课的形式开展课堂教学,以课件和小组成员的配合讲解作为评分的主要内容;《作品选》课堂随机抽查,能够督促学生背诵作品,熟悉作品;另外,也可以尝试开卷考试的形式,当然,这就需要在考试内容上有所变动了。
(三)内容上的创新
前面在分析古代文学教学考核中,也涉及到了一些课堂教学中的漏洞,其中轻《作品选》重《文学史》是较为严重的一点。同样,在古代文学教学考核中,单凭一张试卷,考核的内容受到严重的限制,正是因为考核形式的固定性,这种限制就把《作品选》弃置于考核之列,即便是闭卷考试的那张卷子中含有默写或是作品赏析这类题型,那也显得《作品选》不够考核的分量,因为这种质量的《作品选》考核远远达不到预期考核的效果,所以很多时候,作品选就成了教材中一本如同“选修”的课本。提倡内容上的创新,就是要在考核题型中增加《作品选》的分量和质量,在对古代文学《作品选》的考察中,也要尽量地向作品原著靠拢,特别是对于作品句读和翻译的考察,因为这涉及到作品最基础的知识,赏析就是在句读和翻译的基础上进行的。除了《作品选》和《文学史》考核内容的划分外,它们各自的题型上也应该注重主观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是最好剔除一切的判断选择题,要清楚,每个学期的考核只有一次,注重的应该是质量而不是数量。这里所说的内容创新特指的是试卷的题型来说的,只有突破了考核形式,在内容上才能更为丰富。
总之,古代文学的考核和其他一切课程科目的考核一样,要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地探索出一条符合自己科目类型的考核模式,传统的考核形式固然简便快捷,但新型的考核模式更是为了不断适应课程改革和科学教育的需要,因此,创新、灵活的古代文学课程考核应该受到所有高校教育者的关注。
关键词:梁启超;西方文化;进化论;民约论
中图分类号:K2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24-0069-01
曾有论者指出:“在二十世纪中国,几乎所有的外来先进思想理论,都构成了中国现代启蒙主义思想与实践的资源。”作为中国近代启蒙主义领军人物的梁启超,无疑,是这些外来先进思想的最初受惠者和传播者,而这些新型的价值意识和思想准则,则为其文学启蒙思想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营养补给。
梁曾经说过:“启超平素主张,谓须将世界学说无限制的输入中国。”在《饮冰室合集》中,梁介绍评说的欧美、日本、印度等国世界级的文化名人达五十多位。从古希腊的经典学说到英国的经济学,从法国的民主理论到德国的哲学流派。梁都作了生动的描绘与评议,内容涉及了哲学、政治、经济、法学、伦理、文学、逻辑、地理、教育、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
作为启蒙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梁曾不遗余力地宣传欧洲启蒙精神的核心内容和价值取向。尤其是1901年至1903年,他以翻译为手段,以《清议报》、《新民丛报》为主要阵地,广泛地宣传介绍以培根、笛卡尔、霍布斯、斯宾塞、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康德、达尔文、边沁等人的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和学说。其核心,正是理性至上、自由平等、民主政治、国家等思想原则和发展进化、功利主义、乐观主义等启蒙精神,而他自己所阐述的社会理想、理论、民权理论、新民学说、进化史观乃至文学革命等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文学等思想,以及开民智、新民权、倡自由的种种努力,也都是与西方启蒙精神相一致的。
仅在1902年,梁介绍和论述西方学说的文章就有《政治经济学摭言》、《格致学沿革者略》、《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论古希腊时代》、《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进化论革命者颉德志学说》、《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志学说》、《天演论初祖达尔文之学说及其传略》、《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等多篇,范围极其广泛。具体说来,西学对梁氏影响最大的表现为两论:一是科学上的进化论,二是政治思想上的民约论。
一、进化论的影响。自严复译介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及达尔文学说的信奉者赫胥黎的《天演论》之后,进化论对晚清社会主生了深远的影响,梁对此作出了评价:
近四十年来,无论政治界,学术界,宗教界,思想界,人事界,皆生一绝大变迁,视前比数千年,若别有天地者然。
竞争也,进化也,务为尤强,勿为劣弱也。凡此诸论,下自
小学校之生徙,上至各国之政治家,莫不口习而心营之,其影响所及于国与国之关系,而帝国政策出焉。于学与学之关
系,而综合哲学出焉。他日二十世纪之世界,将为此政策此哲学所磅礴充塞,而人类之进步将不可思议,此之风潮,此之消息,何自起耶?曰 起于一千八百五十九年(即咸丰九年)。何以故?以达尔文“种源论”,Origin of Species出版于是年故。
至于对梁的文学启蒙观,进化论产生的显著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梁树立发展的历史观,批判今不如昔的复古主义,反对厚古薄今的观点。他在《饮冰室诗话》中指出:中国结习,薄今爱古,无论学问、文章、事业、皆以古人为不可几及。余生平最恶闻此言。窃谓自今以往,其进步之远轶事,固不待蓍龟。即并世人物,亦何邃让于古所云哉。
其次,梁用进化论的观点,分析论述中国文学的发展,肯定了白话文学的兴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他在《小说丛话》中说道,“文学之进步,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中国先秦之文,殆皆用俗语……
其间各国方言错出者不少,可为左证。故先秦文界之光明,数千年称最焉。……自宋以后,实为祖国文学之大进化。可以故?俗语文学之大发达故。”
二、民约论的影响。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民约论》,是欧洲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基础。梁于1901年发表了《卢梭学案》,对卢梭生平及政治学说,特别是《民约论》的主旨,作了详细的阐述。卢梭的民约论宣扬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念,其中心内容为“天赋人权”,人们生下来就有平等自由之权,梁认为,此等权利,即使父兄亦无权予以剥夺,他说:
“彼儿子亦人也,生而有自由权,而此权,当躬自左右之,非为人妇者所能强夺业。”“盖以为民约之为物,非以剥削个人之自由权为目的,实以增长竖立个人之自由权为目的者。……了约之为物,不独有益于人人之自由权而已,且为平等主义之根本也。”
在《新民说》、《自由说》等一系列文章中,梁宣传和赞美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的精神。在提倡民主自由的同时,梁还以此为思相武器,对中国数千年的专制制度尤其是清王朝的专制统治展开了猛烈的批判。他认为中国的政治落后,就是因为封建专制制度剥夺了人们的民主自由权利,摧残了人们的自由平等观念,他愤怒地将封建统治者称为“民贼”,并指出:“数千年民贼既以国家为彼一姓之私产,于是凡百经营,皆为保护一己之私产而设,此实中国数千年来政术之总根源也。”故而,梁号召人们去打破封建专制制度,他说:
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我宁愿与之皆亡!
显然,在民约论的影响下,梁已具备了启蒙思想家的风范和气度,而表现在文学上,梁所发表的大量政论文无一不是对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精神的张扬和阐释。例如梁著名的《自由书》就是从侧面来阐发资产阶级的这一观念的。
总之,梁以海纳百川似的气魄,将西方的新思想、新观念源源不断的输入,而这些外来的精神食粮也无疑成为其启蒙思想构建的宏富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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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清化.文化实践和精神自否―20世纪中国文学启蒙主义的两个问题[J].文艺争鸣,2001(4).
论文摘要:鉴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流派中,长安文化不显于世,从文化传统的整体性上对长安文化的定义进行了研究,并对其文化形态的发展阶段、主观基础、客观奈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长安文化5个方面的特征。分析认为,长安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陆地文明的代表,其内在的普适性价值值得进一步研究,值得继承和发扬。
在历史上,长安地区的文化深深地影响了周边地区和邻邦,也曾深深地打动了世界其他文明体系的心灵。中外文化在长安地区交流互动,使得世界越来越深人地了解了中国,中国也深刻地影响了世界。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流派中,长安文化虽厚重却不显于世。其中有多个方面的原因。笔者以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长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比较模糊,与其他概念相交叉、重叠,其主体性特征和全国其他地区的文化相比较也显得不容易归纳。这种比较大多是从中国文化特色的传统性、独立性以及完整性来考量的。如果以现代意义为价值取向来追溯,古代的长安文化虽然复杂多变,但也包含了一些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特点,而且,作为陆地文明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长安文化的内在普适性价值值得进一步研究。
一、长安文化的基本定义与发展阶段
这里所说的文化,根据其发生和影响的范围,从基本形态上来划分有地区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国家文化以及世界文化等5种类型。最基本的观察和分析的出发点不外乎“大中见小”和“小中见大”,实质上就是研究和比对文化的一元性与多元性的相互关系。文化上的一元和多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事实上也没有绝对的一元文化或多元文化,总是一元中有多元,多元中有一元。文化的一元性必然以多元为基础,而多元文化也必然有一元性的共同价值观与追求。一元与多元之间的和谐性与社会的和谐性成正比例关系,而文化与社会的和谐度也构成了该文化范围文明程度的标志。
长安文化属于地区性文化。其名称有二义:第一,顾名思义,就是这一地区称名“长安”时期的文化;第二,以称名“长安”时期的文化为这一地区传统文化的概括与代表,因而自然包括称名“长安”之前的萌发和之后的延伸。从时空概念上分析,具体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
第一,长安文化是称名为“长安”时期的文化。称名“长安”的时期,即从汉代到唐代(当然也可以延续到现代,一方面是有“长安地区”的存在;另一方面是长安文化陆地文明的一些传统特色仍然有遗存。这需要联系现代与古代来研究,特别要调查古代长安文化的现代遗存,所以暂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尽管有汉长安和隋大兴、唐长安的区别,但从地理范围和文化特质的传承来讲,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长安”虽然是城市的名称,是因为称名“长安”的时期是这一地区文化发展史的鼎盛阶段,具有比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二,长安文化是“长安”地区的文化。这里指的是长安地区,不仅仅是城市地区。其具体的地域范围可以分为核心地区和辐射地区。核心地区又有两个部分,即长安城区和关中地区。长安城区包括了津、镐、咸阳、大兴和长安。关中地区,也就是地理学上所划分的渭河平原,古称八百里秦川,南至终南山北麓,北至渭河以北的黄土台源地带。其辐射地区,是直接受长安文化影响以及与其他地区文化交流渗透的地区,即东至洛阳,南至秦巴山区,西至河西走廊的东部,北至渭北高原。
第三,长安文化是“活着的”文化,是“存在的”文化。“礼失求诸野”,文化的传承是一种自觉的本能。尽管沧海桑田,长安屡经劫难,但是长安文化并未因此而衰亡。这主要缘于长安文化的“草根”性,既有历史意义,也有现实意义;还应该重视文化的精神和物质2个层面。在陕西现存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少文化遗产深浅不等地打着长安文化的印记,如兵马俑的制造、法门寺佛指舍利的信仰、鼓乐、老腔、还有民间的丧葬制度等等。也就是说,长安文化不仅是一种历史的文化,而且衰而不亡,也是一种现实的文化,其生命力和影响力依然存在,是“活着的”文化。
第四,长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内在的必然性和由此而呈现出的阶段性。地区文化的生成和发展是长期的过程,有其自身的演变规律。长安文化从汉代到唐代为核心时期,也是鼎盛时期,自然也有此前的积累和之后的延伸。
从文化的发生学意义来讲,长安文化从形成、发展到衰落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然后绵延至现代。其中,长安文化的孕育阶段,是从渭河文明到先秦;长安文化的形成阶段,是从先秦到秦汉;长安文化的鼎盛阶段,是从秦汉到隋唐;长安文化的衰落阶段,是从五代到现代。
二、长安文化概念上的重叠与交叉
从不同的时代和角度来概括,习惯上把这一地区的文化归纳为各种不同的名称,如周秦文化、三秦文化、汉唐文化、隋唐文化、盛唐文化等,都各有其着眼点,有具体的针对性和各具特色的局限性。这些都与长安文化有重叠和交叉的地方。笔者认为,这些命名和长安文化虽有重叠和交叉之处,形式上以及时空上有重合之处,但本质上应该区别开来。从这些文化体系中可以抽象出长安文化的内容,但是这属于一元与多元或根与枝叶的关系,并不影响长安文化的独立性。这里存在2个问题需要辨析。
第一,长安文化与国家文化的关系。周秦文化、汉唐文化、隋唐文化以及盛唐文化,从性质上来说都是国家文化,是中国国家文化的历史形态。而三秦文化虽有较强的地域性,但其文化属性的时代特征比较狭窄,文化内涵也比较庞杂,而且不能不涉及到北面的草原文化和南面的巴蜀文化,这就影响到对三秦文化深刻性方面的界定。
所谓国家文化,是各个优秀的、先进的地域文化的总和与代表,而地区文化是独特的地方性文化,是国家文化的基础,也就是前文所说的一元与多元的关系。在多元的地区文化的基础上,才能抽象出一元的国家文化。相对于国家文化,长安文化属于后者。有的时候,某些地域文化的优势和先进性会因为客观环境的便利而上升,与国家文化的主流相汇合,地方文化与国家文化高度和谐。这是完全正常的,如当年的长安文化。但长安文化的根基扎在陆地文明的土壤中,地域范围上毕竟受内陆型文化的限制,所以即使是在最辉煌的时期,如盛唐时代,长安文化也不能完全代表国家文化。另外,在有的范畴上,如典章制度,其性质也属于国家文化,不能划归人长安文化。
我们也需要对同属国家文化的周秦文化和汉唐文化作分析、对比。在周秦文化中,受时代和文明发展程度的限制,地域性相对更强一些,而汉唐文化不仅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中国文化,在世界性的范围内影响也更为广泛。在这些时期,长安文化也同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第二,长安文化与“京城文化”的关系。长安是十三朝建都之地,自古就有西罗马、东长安之说,长安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曾有过非常发达的“京城文化”。长安文化与“京城文化”之关系非常密切,有些方面可以重叠,但仍有本质上的区别,长安文化不能等同于“京城文化”。尽管长安文化在一定的时期内很容易与“京城文化”融为一体,甚至被“京城文化”的光芒所掩盖,因为“十三朝古都”的语境很容易导致二者的混同。
“京城文化”的概念比较清晰,地域小,更绚丽时尚,领风气之先,但根基浅,往往短暂而变化多端(当然,这里也需要把“京城文化”从“国家文化”中剥离出来)。在同样的时空环境下,长安文化为“京城文化”作出了基础性的贡献。这一方面说明了长安文化的张力和所能上升的高度,另一方面反映了长安文化形态的丰富多彩,但这些毕竟与长安文化自身的体系结构是两个概念。
从文化的整体性分析,以上文化名称上的“国家”、“京城”等,只是一些相对区别的概念,其定义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而“地域”的文化内涵则显得更清晰、准确,历史的延续性更为持久,也更为“草根”性。这也是长安文化作为基础性地区文化的基本属性之一。
三、长安文化形成的客观条件
文化的形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长安文化不是刻意“打造”出来的。受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的制约,文化的形成有其自身非常复杂的规律,是长期的发生、积淀与发展的过程。为什么长安文化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和连绵不断的持续性?这需要结合当时的历史环境从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生产方式以及生活环境中去寻找原因,需要和其他文化区的客观环境作比较。归纳起来,长安文化形成的最基本的客观条件有3个方面。
第一,土地问题。长安文化植根于内陆型农耕文化的土壤中,黄土文化的生存条件是规定长安文化的根本要素。这一地区有非常良好的农业耕作条件,位居渭河冲积平原,土地肥沃。国内类似的地方也有,但不是很多,持续性的开发时间也有区别。汉代司马迁记载道:“关中自汗、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禹夏之贡以为上田。而公刘适那,大王、王季在岐,文王作丰,武王治镐,故其民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墙,殖五谷,地重,重为邪。”“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川。附近的山区还有丰富的资源可资利用,如终南山:“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樟、檀、拓,异类之物,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仰足也”。而且河网密布,可资利用的水资源非常丰富,满足了当时人们的生活日用和农业灌溉的需要。
第二,保证农业耕作秩序的安全和稳定问题。在古代,中国以农业大国闻名,统一与战乱时相交替,保障农业耕作秩序的安全和稳定极为重要,同时也关系到民众的生存以及生存的质量。这一地区不仅土地肥沃,浇灌方便,而且四面环山,有许多台源,为四塞之地,军事上易守难攻,和其他地区相比较有天然的优势。这一地区又名“关中”,自古以来关中四周修建有许多关隘,扼守要冲。东面中条山、蜻山、熊耳山,有函谷关、潼关、武关、临晋关、龙门关,西面六盘山有尧关、旬关、子午关、饶凤关、骆谷关、斜谷关、阳平关,北面黄龙山、子午岭有金锁关、石门关、冉店关、阳峪关,等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关隘。另外,在交通水运方面,附近河流众多,设有许多渡口。如黄河上的蒲津渡、风陵渡,渭水上的渭水渡、渭南渡、东渭渡、西渭渡、宝鸡渡,南面还有汉水上的汉中渡、安康渡等,都控制着拱卫关中的水路要冲。以上这些关隘和渡口从陆上和水上全面保证了关中的安全,维护了农耕经济的社会稳定。
第三,地理位置与发达的交通状况促进了长安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文化依靠获取不断的信息创新、获取发展的动力,形成不断的生长点,而创新就必须借鉴其他文化,与其他文化交流。在文化信息的交流上,交通问题是制约古代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中国是一个内陆型国家,而关中本身也是一个封闭型的地区,但关中所处地理位置的大环境经常是开放的。
秦和隋的两次大统一促进了长安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交通发展。秦、汉的驰道、栈道连通了全国各地。通西域之后,这里成为丝绸之路的起点,交通路线一直延伸到南亚、中亚。隋唐时代,潜渠连接渭河、黄河,自成体系。隋朝时:“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憧关,河北自蒲坂,达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唐代交通更为发达,如:“东至宋汁,西至岐,夹路列店肆,待客酒撰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骚驴。南至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显然,依靠这些便利的交通条件,长安地区获取了比其他地区更多的文化信息。
四、长安文化形成的主观基础
在有利的环境条件下,长安文化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动态积淀过程。这个过程与齐鲁、荆楚、巴蜀、岭南等地的文化形成过程迥然有别。
远古时代,关中就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仅从考古发现来看,100万年前,“蓝田人”在这里生活,20万年前,渭河北岸又生活着“大荔人”,2万年前氏族公社时期的新石器文化遗存已有大量发现,特别是洛、径、溺、沪、橘、沫、皂、漆等河流的两岸。之后,仰韶文化的代表有著名的溺桥半坡遗址和骊山姜寨遗址,龙山文化则有洋西客省庄遗址和西安东郊的米家崖遗址。5 000年前,渭河文明有了新的发展,炎黄部落崛起,把渭河文化传向东方。从西周至唐的约1 100年间,这一地区连续成为西周、秦、西汉、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等王朝的建都之地。频繁的政治活动和中外商贸活动促进了文化往来,使得这一地区的文化长时间地保持着激扬多彩的活力。
国内外各民族文化的融合增强了长安文化的包容性和丰富性。进人封建社会之后,亚洲腹地的社会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社会分工和生产方式都有了各自的进步,长安地区成为中原农耕文化圈在西北的门户,也是西北草原文化东进和南下的人口,这一政治、经济之要地的战略地位,使得各民族争相在这里活动,从而带来了各个民族的文化融合。汉通西域之后,这里成为丝绸之路的起点,更承担起了将东方文化输往西方并首先审视和接受西方文化的重任。西晋末的“永嘉南渡”,使得鲜卑、匈奴、揭、氏、羌“五胡”南下,又长期处于民族大迁徙、文化大交融的格局中。斑斓多彩的各民族文化在这里激荡、展示,大大增强了长安文化的包容性,也赋予了长安文化开放性的品格。
国际文化的长期交流形成了长安文化博大雄浑的气魄,形成了不同于国内其他地区文化的胸襟与眼界。由于丝绸之路的开辟和长期处于中国政治中心的有利因素,长安地区成为当时中国对外交往的“窗口”,也是中国最先吸纳、消化和再创造域外文化的地方。例如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为长安地区最先接受,在这里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审视,在这里完成了“中国化”和“化中国”的进程。一方面,长安地区中外高僧云集,寺塔林立,担任了北传佛教译传中心的重任,被称为佛教的“第二故乡”;另一方面,“三武一宗禁佛”的3次激烈冲突都发生在这里,同时说明了域外文化被中国文化改造的曲折经历,也说明了长安文化具有刚性的一面。
五、长安文化的特征
综上所述,和国内其他地域文化相比较,长安文化具有非常鲜明的个性特征,这些特征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5个方面。
第一,原生文化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连绵不断,通常表现出先进性。以这种先进性为基础,成为千余年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支撑点之一,在历史的长河中以一波又一波强烈的冲动为中华文化的繁荣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第二,东方文化基础上的农耕民族文化与草原民族文化汇合状态下的多元结构,是多民族文化的共同体。多种成分并存,有比较强的包容性,既活跃又丰富多彩。
第三,文化的主体性不鲜明。在所谓的中原文化圈里,这里也不处于中心地带,但却带有世界性文化的色彩。这与其他以本地域传统为核心而凝结和升华的齐鲁文化、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岭南文化等有明显的区别,很难在文化上归纳出一个完全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主体体系,而是保持着一种百花齐放、此起彼伏的态势。
第四,文化外形多变。虽然是地方文化,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又与国家文化相和谐,有时又以民族文化为特点,有时又流露出京城文化的个性特征,有时又显示出国际文化的色彩。
第五,文化性格开放、活跃,文化态度宽松、宽容,文化形象大气而粗豪,刚毅而散漫。排他性较少,创新性强,富于进取和开拓精神,也显示出较强的凝聚力与反馈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五代之前,以长安地区为代表的西部文化是开放的、活跃的,保守的、故步自封的因素较少,有世界性的眼光和胸怀。特别体现在对异地文化信息的吸收、兼容、改造以及将新的文化信息向外传播上。向外传播的文化信息增强了适应性和融合性,增强了长安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吸收的文化信息越多,传出的文化信息也越多,形成了良性循环。
关键词:中国古代图族文档名词地图图书
Abstract:“Chart family”document noun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ancient Chinese document words. The paper briefly analyze its race of docu? ment nouns by statistical analysis, including Chart, Map, Diagram, Register, Genealogy, Domicile file and others 11 nouns. The“Chart family”document nouns originate earlier, have less numbers of docu? ment nouns and total amounts, have lower frequen? cy and present wavelike development tendency. The“Chart family”document nouns have an extremely important position in documents and related nouns(such as book)development.
Keywords: Ancient China ; Chart family; Docu? ment nouns; Map; Book
一、图族文档名词的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图族”文档名词即含有“图”的文档名词聚类,“图”,最早出现在先秦时期,作为文档名词使用时指地图档案,《史记》载:“秦王恐其破壁,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1]后世在“图”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文档名词,如地图、图表、图簿、图牒、图法、图籍、图谱、图文、籍图、图书,共11个文档名词。
(一)图族文档名词的特点
从具体组成来看,整个“图族”文档名词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从词素构成上来看,“图族”文档名词除了“图”是单音节文档名词之外,其主要由双音节文档名词构成,双音节文档名词的构成比例占90%。
2.从内涵的广度来看,“图族”文档名词的含义广泛,涉及地图档案,户籍档案以及谱牒档案等。其中地图类文档名词如图、地图等;户籍档案类文档名词如图籍;谱牒类文档名词如图牒、图谱。
(二)“图族”文档名词的总体使用情况分析
1.从“图族”文档名词的使用时间分布来看,宋朝“图族”文档名词的个数达到顶峰。具体来说,先秦是整个“图族”文档名词的起源时期,这个时期该族类文档名词较少,仅有5个(图、地图、图法、图籍、图书)。秦汉时期“图族”文档名词出现了短暂的增长,新增“图文”和“图簿”两个文档名词,名词个数达到7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又增加了“图牒”和“图谱”两个文档名词,名词个数达到9个。隋唐五代时期名词个数同前代相比较为稳定,出现了新的文档名词――“图表”。随着新文档名词“籍图”的出现,宋朝名词个数达到顶峰(10个)。元明时期文档名词个数开始下降,特别是明朝时期仅出现6个,清朝又开始增加,达到9个。如表1所示。
2.从使用频次上来看,“图族”文档名词整个族类除了在先秦、秦汉和清朝的使用频次达到中频次(1.0以上)以外,其他各朝代的使用频次均为低频次(1.0以下)。在具体名词的使用频次上,“地图”一词的使用频次最高。
从各朝代的频次发展趋势来看,“图族”文档名词呈波浪式发展趋势,先秦至秦汉呈上升趋势,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后,隋唐时期和宋朝又逐渐呈上升趋势,之后在元朝再次出现短暂的下降,明清又逐渐上升。从具体名词的使用频次来看,整个“图族”文档名词均属于低频词,即使用频次在1.0以下。其中“地图”一词的使用频次最高,也仅为0.453。具体而言,“地图”共出现了1167次,远高于其他文档名词;“图籍”“图”“图书”“图牒”出现次数在100至200次之间,频次为0.050至0.075之间,使用率略高;“图谱”“图法”“图表”“籍图”“图文”“图簿”出现次数在100次以下,频次在0.04以下,使用率较差。如表2所示(表中数据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体上,“图族”文档名词到了现代基本上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其中虽然“地图”“图书”“图表”三个名词保留了原有的形式继续使用,但是其文档含义已经不复存在,另作它义。
二、图族文档名词分述
“图族”文档名词中各名词属于低频次文档名词且数量较少,故本文对其逐个进行阐述。需要指出的是,“图文”,即图谶之文。其出现次数较少,仅有9次,与“图族”其他名词相比不具有代表性,故不作详细论述。此外,“籍图”一词在本族类系列论文《中国古代“籍族”文档名词研究》中进行了详细论述,故本文不再阐述。
(一)地图档案是文档名词“图”最常见的用法
“图”,作为单音节文档名词,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先秦时地图档案种类繁多,地位重要,地图档案是“图”最常见的用法。[3]主要指有关土地、疆域的地图或版图档案,如《周礼・夏官》中载:“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4]又如《尚书正义》载:“禹别九州,分其圻界。别,彼列反。九州,周公职录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5]其在三国、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作为文档名词的含义出现的次数已经很少,至唐朝之后基本上已经不具备文档名词的含义,主要以图画的含义出现和使用。此外,从使用频次上看,“图”作为文档名词主要在先秦及秦汉时期出现和使用,其中在先秦时期出现的次数最多,频次也最高(1.0左右),但频次略低于秦汉时期,这主要是由于先秦的文献略多于秦汉时期造成的。
(二)“地图”一词基本具备地图档案的意义,且是“图族”文档名词中出现次数和使用频次最高的名词
1.“地图”一词最早出现于先秦时期,起初其含义为描摹土地山川等地理形势的图,基本具备地图档案的意义。如《管子》载:“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冁辕之险,滥车之水,名山、通谷、经川、陵陆、丘阜之所在苴草、林木、蒲苇之所茂,道里之远近,城郭之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必尽知之。地形之出入相错者尽藏之,然后可以行军袭邑,举错知先后,不失地利,此地图之常也。”[6]从这里可以看出地图档案包含的内容之丰富。又如《战国策》记载:“臣窃以天下地图案之。诸侯之地五倍于秦,料诸侯之卒,十倍于秦。六国并力为一,西面而攻秦,秦必破矣。”[7]这里的“地图”主要指按照一定比例绘制的地图文件或地图档案。在后来的发展中,“地图”一词也主要作为地图档案的含义留存下来。
2“.地图”一词是“图族”文档名词中出现次数和使用频次最高的名词,分别为1167次和0.453。除了在三国时期出现短暂的空白之外,“地图”一词在各个朝代均有出现,是整个“图族”文档名词中通用性较高的文档名词之一。尽管“地图”一词在先秦时期最早出现,但是在使用数量上是各朝代出现次数最少的,频次也最低,可见在这个时期“地图”一词还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得到大规模应用。在隋唐五代、两宋及明清时期,“地图”一词出现的次数开始增多,达到100次以上,特别是清朝出现了521次,频次达到了0.977。
(三)“图籍”和“图簿”均有地图户籍档案的含义,且“图籍”的使用范围和延续性更强
“图籍”,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是由两个单音节文档名词“图”和“籍”组合在一起形成的,“图籍”取两者综合之义,泛指地图和户籍档案。如《战国策》卷三载:“据九鼎,按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8]又如《史记》载:“维我汉继五帝末流,接三代绝业。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9]“图簿”作为文档名词使用时,同“图籍”含义一样,亦指地图、户籍等簿册。如《汉书》载:“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10]
尽管“图簿”与“图籍”都是指地图户籍档案,但是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从出现时间来看,“图籍”在先秦时就已出现,而“图簿”则在汉朝才出现。从时间延续性来看,“图籍”在三国之外的各个朝代均有出现,使用范围较广,延续性较强,而“图簿”仅在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和宋朝出现使用,延续性较差。从使用频次来看,“图籍”一词共出现了193次,频次为0.075,在整个“图族”文档名词中排在第二位,而“图簿”仅出现了6次,频次为0.002。
(四)“图牒”和“图谱”均有谱牒档案的含义,且“图牒”还有图籍表册和图谶的含义,“图谱”具有医药档案的含义
1.从内涵来看,两者均有谱牒档案的含义,如明宋濂《张氏谱图序》载:“清河之族布于大江之南,其迁江阴者,则不知始于何世。图牒丧漫,不可钩考,至月崖翁始入于谱。”[11]《旧唐书》载:“臣得奉礼郎李冈、太祝柳仲年、协律郎诸葛畋李潼、检讨官王、修撰朱俦、博士闵庆之等七人伏称:‘谨按《高祖神尧皇帝本纪》及皇室图谱’”。[12]需要注意的是,“图牒”还有图籍表册和图谶的含义。如“若其官邑之省置,风物之有亡,田赋之上下,盖存乎图谍。”[13]《旧唐书・唐俭传》载:“明公日角龙庭,李氏又在图牒,天下属望,非在今朝。”[14]而“图谱”还具有医药档案的含义。《隋书》载:“至于阴阳河洛之篇,医方图谱之说,弥复为少。”[15]
2.“图牒”“图谱”在元朝出现的次数最少。从时间上来看,“图牒”“图谱”均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且在出现之后的各个朝代均有出现,延续均性较好。从数量上和频次上来看,“图牒”一词出现的次数略多于“图谱”,达130次,而“图谱”为99次。从各朝代出现的次数来看,“图谱”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和元朝出现的次数最少,仅有2次和3次,在隋唐五代出现的次数最多,达到了73次。而“图牒”同“图谱”一样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较少,在元朝出现的次数最少,分别只有7次和4次。
(五)表册或簿册是“图表”的普遍含义,同时“图表”兼具谱牒档案的含义
与其他文档名词相比,“图表”一词出现时间较晚,其在唐朝才开始出现。同时,其延续性和使用频次(0.014)也不是很好。例如,在明朝的文献中未检索到其作为文档含义的用法。
作为文档名词使用时,其泛指记录各种事物的表册或簿册这种用法最为普遍。如《续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三中记载:“从省称:‘为今次宣命指挥从省,交割时一匹匹点检看觑,当Y面别无小损破弱,即行交割,不云生事。’从省又云:‘设使一色好绢(一),亦须剩住几日。交割图表子细云云。’”[16]另外,“图表”还有一个特殊的文档名词的含义,即谱牒档案,其用法如“今世谱式横而左行者,云始欧阳氏名欧谱。纵而下行者,云始苏氏名苏谱。虽纪文达不能不援用为谱。其实皆图表也,非世系也。”[17]
(六)在图录和法典的基础上,文档名词“图法”衍生出天文档案的含义
虽然“图法”一词早在先秦就已出现,但是其延续性和使用频次(0.024)并不好,三国及南北朝时期均出现了空白。“图法”一词最初的含义指图录和法典,《吕氏春秋・先识览》记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18]值得一提的是,“图法”还在后世衍生出天文档案的含义。如《旧唐书》载:“又以祀九宫坛,旧是大祠。龟从议曰:‘九宫贵神,经典不载。天宝中,术士奏请,遂立祠坛。事出一时,礼同郊祀。臣详其图法,皆主星名。纵司水旱兵荒,品秩不过列宿。”[19]
(七)“图书”一词的文档含义较为丰富,且汉朝之后主要以书籍的含义出现和使用
“图书”从先秦到清朝均有出现,在整个“图族”文档名词中属于延续性较好的文档名词之一。在本文关于“图书”一词的整个检索数量中占比约为3%,而其作为书籍类含义的用法占到了大约97%,由此可见“图书”一词在古代主要是以书籍的含义出现和使用的。
1.从其内涵来看,“图书”一词的文档含义较为丰富:一是专指“河图”“洛书”。“河图”“洛书”是古人按照天圆地方说用记号来记录天文、气象、地理知识而绘制的立体图。[20]关于“河图”“洛书”,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古时的历法(也有人认为是天文图和地理图),在原始社会末期,记号语言已相当发达,可以表示当时的任何科技事物,可以说当时的“河图”“洛书”,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文件,是首领们指导生产、安排生活的工具。[21]其具体用法如《竹书纪年》载:“游于洛水之上,见大鱼,杀五牲以醮之,天乃甚雨,七日七夜,鱼流于海,得图书焉。”[22]二是指“图籍”,即疆域版图与户籍等簿册。如《史记》载:“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23]又如《两汉纪》记载:“诸将皆争取秦宝货,萧何独悉收秦图书。”[24]三是泛指档案。如《韩非子》中记载:“豪杰不著名于图书,不录功于盘盂,记年之牒空虚。”[25]以及《汉书》载:“四年春正月,以诛郅支单于告祠郊庙。赦天下。群臣上寿。置酒,以其图书示后宫贵人。”[26]
2.从具体使用情况来看,“图书”一词在汉代以前主要以文档含义出现和使用,而在汉朝之后主要以书籍的含义出现和使用。先秦作为“图书”一词的起源时期,其使用量较少,作为文档名词使用的用法共出现了5次,但占总出现次数的80%以上,而在汉朝时“图书”作为文档名词的用法达到了高峰期,共出现了68次,占总出现次数的90%。在整个先秦及秦汉时期,“图书”一词的文档类含义用法占主导地位,书籍类含义的用法处于辅助地位。而在汉朝之后“图书”一词作为文档名词使用的数量开始逐渐下降,其含义也主要用于指代“书籍”,其中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作为文档名词使用的数量分别为18次、25次、17次、4次、6次和18次,在各朝代检索到的数量中比例分别为4%、7%、2%、2%、1.2%和0.7%。除了数量下降之外,其文档内涵和应用也主要是对前代的延续,并无新用法出现。
总而言之,“图族”文档名词同其他族类的文档名词相比,虽然名词个数和出现的总体数量都较少,但是其仍是中国古代文档名词这个大族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发展,“图族”文档名词基本上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沿用至今的“地图”“图书”“图表”三个名词其文档含义也已经消失。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文档名词发展演变史”(项目编号:14BTQ071)的课题成果。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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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朝代新出现的名词用不同字体及着重号加以标注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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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张玉春译注.竹书纪年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88.
[2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6:353.
[24]荀悦,袁宏.两汉纪[M].北京:中华书局,2002:16.